第14节
……
陆宵一开门,看见两摄影师,往后看了一下,没有孟雪圜,时间也不对,便明白了,“先问一个问题,嘉宾有删除片段的权力吗?”
搞突袭要是拍到点不能拍的……
摄影师:“可以可以。”
“行。”
陆宵似乎有起床气,摄影师安静如鸡地站在一旁拍摄他整理行李的过程,很快便收拾好了。
陆宵推着行李箱出门,门关上的瞬间换了一副嘴脸,和颜悦色地问摄影师:“请问,孟老师家在哪?”
摄影师:?
瘦子摄影师指了指走廊另一头:“邻居,陆老师你不知道吗?”
陆宵的惊讶不似作假:“昨天刚搬来的就是孟老师吗?”
摄影师:?有点假,再拍拍。
第11章
孟雪圜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打算炒一碗,刚要磕蛋壳,门铃响起。
这么早?不是说八点吗?
他走到门口,在可视门铃里看见了一胖一瘦两个摄影师和……陆宵?
顺序变了吗?
孟雪圜惊得忘记摘掉围裙,不敢让陆宵多等,直接开门。
眼前刚打开一条门缝,陆宵就看见孟雪圜一身居家服,腰被浅蓝碎花围裙勾勒得细细,目光一暗。
没人说从门缝里看人,孟雪圜更漂亮?
“孟老师没准备好,你们去我屋里喝茶。”
陆宵闪身进去,砰地关上门,把两个摄影师关在门外。
不给看。
他本以为节目组会带孟雪圜来他家,收拾了一晚上,细致到一个摆件的朝向都研究三回,结果节目组乱搞,没能开门第一眼就见到老婆。
当第一个去老婆新家的人也不错!
胃里空前的饥饿,能生吞万物,陆宵道:“做早饭?有我的份吗?”
孟雪圜见色忘摄影师地说:“有,很大碗。”
“等等,摄影师还在外面。”
陆宵:“有个事儿要说一下,我就住在你隔壁。”
“应该是柯姐跟林慕推荐的,这边安保好。”
孟雪圜倏地瞪大眼睛,睫毛上仿佛沾了水珠沉甸甸地垂了一下,缓慢地睁圆:“你是一个人住吗?”
陆宵的家人会就在隔壁吗?虽然他们是协议结婚,但初来乍到作为邻居也得打个招呼。
陆宵没想到孟雪圜的关注点与众不同,是不是说明自己的那套巧合说辞孟雪圜信了?
“嗯,我一个人住,没人打扰。”
陆宵纯粹是不想让孟雪圜穿睡衣系围裙被别人看到,表面还要找像模像样的理由:“你昨晚第一次住,家里的生活痕迹太少了,摄像头一照,网友肯定发散我们同居,你是临时搬出来的。”
孟雪圜赞美道:“你考虑得好周全。”
跟陆宵营业有一种安心感,他会控制营业尺度,在正主盖章恋爱的边缘反复横跳,粉丝估计磕的就是这若即若离扒拉找糖的这一口,磕疯了。
陆宵:“趁摄影没进来,布置一下。”
孟雪圜摸了摸围裙,他早饭还没做完,还要炒个鸡蛋。
陆宵:“你布置,我去做饭。”
孟雪圜:“那麻烦你了。”他解下围裙,走进卧室,先把睡衣换了,把昨晚穿的奶白色风衣挂在玄关衣架上,打开林慕给他整理的贵重物品盒子,抓了两把车钥匙扔到鞋柜上。
接着,又把几个箱子搬到客房,在茶几上放置一些常用的小玩意儿。
陆宵不动声色就取得了厨房制霸权,决定露一手,想抓住老婆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
无人知晓陆宵很会做饭,无论是高档大餐还是沙县小吃,不在话下。
他卷了卷薄毛衫的袖子,自信满满地打开冰箱——眼神凝滞。
大意了,巧夫难为无米之炊。
冰箱比他的脸还干净。
所有食材都已经上桌,一碟青菜一碟茄子。
我老婆吃得也太没营养了!以后都由他做饭吧!
陆宵正要遗憾地退出厨王争霸舞台,忽然瞥到了两个未下锅的鸡蛋。
以为他要在鸡蛋上雕出花来?
不,陆宵冷漠地在锅里加水,把鸡蛋扔进去水煮。孟雪圜吃鸡蛋必须水煮。
孟雪圜听见水沸腾咕噜的声音,暗道不好,他怎么忘了,陆宵进厨房,他的炒蛋绝对会变成水煮蛋。
以后不让陆宵进厨房了。
不会炒鸡蛋的人才爱吃水煮蛋!
他们出道前集训了一个月,三餐在食堂吃饭,海星大厦的食堂品类丰富,不过他们那时得按照营养师开的单子选菜,单子上没有的炸鸡糖水,不能去拿。
水煮蛋在菜单上,孟雪圜第一天偷偷换成酱油荷包蛋,被陆宵当场抓获。
他不自觉,被陆宵监管了饮食,每天都要盯着吃。孟雪圜有些心虚,陆宵急着爆红登顶,自己确实不应该拖后腿。
不过奇怪的是,陆宵监管他吃水煮蛋,却对他喝糖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问过陆宵,陆宵说怕管得太严逆反了。
组合都解散了,怎么还要吃蛋啊。
孟雪圜小时候跟着父母辗转多地,一个地方的主要作物花期过了,就换到另一个地方,学校也换了好几波,他对同学的印象不深。
干农活的人都早起,尤其是夏天,迟一会儿日头就晒到中暑,孟爸爸上工时顺便送孩子上学,把读幼儿园的孟雪圜宝宝放在学校门口,再给他一袋早餐,有包子鸡蛋豆浆。
大清早,学校大门没开,其他同学还在家里赖床,孟雪圜宝宝就蹲在监控下,小口小口乖乖地啃包子吃鸡蛋。
对面是派出所,警察叔叔很多。
孟雪圜从小就不爱吃蛋白,但他很乖,爸妈给的东西都会认真地吃完,后来他短暂地认识了一个小朋友,两人一起蹲校门口,分一个鸡蛋,蛋白给他,蛋黄自己吃。
随着那所幼儿园附近的柑橘花期过去,孟雪圜宝宝跟着父母转学了。
孟雪圜布置好客厅出来,果然看见陆宵端了水煮蛋出来,用他买的缠枝牡丹小碟装着,很养眼,但改变不了蛋白的寡淡无味。
开饭了。
陆宵终于好心地打开门,请摄影师进来:“你们吃过了吧,等我们吃个早饭。”
摄影师:……
陆宵转头去盛饭,只找到一个碗。
“……”早知道不让摄影师进来了,这下全网都知道老婆家里没他的碗筷了。
自尊心发作的陆宵还想再遮掩一下,没有说出来。
孟雪圜见陆宵不动,以为他找不到,弯腰在他旁边蹲下,突然想起他本来有三个碗,搬家的时候碎了俩,想着也没人做客吃饭,就没买新的。
孟雪圜拿起唯一的碗,打了一碗粥,放在桌上,“你先吃。”
他不好意思地站在一旁,腰肢纤细,如果再系上围裙,像专门服务陆宵吃饭的绝美男仆。
陆宵差点没绷住。
他可没有自己先吃饭老婆不上桌的爱好,果断把碗推到孟雪圜手边,自己去厨房把电饭煲的金属内胆端出来。
“你还要吗?”陆宵问,孟雪圜的单人食电饭煲十分迷你,在陆宵手上就是一大号不锈钢碗。
“不要了。”孟雪圜突发奇想,问,“你吃的饱吗?两个鸡蛋都给你吧?”
陆宵:“我吃不了两个全蛋。”
孟雪圜伸手拿起一个鸡蛋磕了磕,慢吞吞地剥壳:“好吧,那一人一个。”
陆宵要被他气死了,他不吃“全蛋”,但他可以吃两个蛋白,或者一个全蛋一个蛋白,他都暗示到这个地步了,孟雪圜为什么还没想起他们小时候的分吃鸡蛋约定啊!
算了,小没良心的,说好了以后都一起吃鸡蛋,转学不打招呼,影儿都找不到。
活该一直吃蛋白。
陆三少是疼老婆的,吃鸡蛋这件事除外。
五岁的约定孟雪圜都忘了,他还拿出来说实在太斤斤计较,太幼稚,太傻逼,不符合他三少的人设。
事实上,陆宵也没有一直惦记,小孩子耿耿于怀个两年就差不多了。但是孟雪圜鼻梁边的两点红痣实在太好认了,他在海星大厦看见孟雪圜立刻就回想起来了。
他认出了,孟雪圜没认出,此乃一错;孟雪圜一错,他零错,此乃二错;孟雪圜二错,他零错,此乃三错……
不知道自己在日日夜夜里错上加错的孟雪圜,乖乖地吃鸡蛋。他保留了儿时的习惯,手指一捏,剥下一片蛋白放进嘴里,像是试毒地尝了尝,然后才整个鸡蛋凑到嘴边,小口小口地吃。
孟雪圜对游刃有余的事,常常一脸冰霜,对难吃的东西,则一脸专注,垂着长长的睫毛,笨得不会找点电子榨菜下饭。
他吃鸡蛋的样子很乖很乖,不像平时见到的高岭之花。
陆宵又有点心软了。
营业时间不想吃完全可以给他吃。
拿了两年营业执照,还学不会营业。如果婚姻是一所小卖部,孟雪圜不适合站柜台。他应该坐在豪华大办公室里听下属汇报,高冷地点点头。
怎么把小卖部做成五百强?
陆宵正琢磨,一个光溜溜白嫩嫩的鸡蛋出现在他眼前。
孟雪圜见他机械地喝粥,帮忙剥了壳,手指一捏,水煮蛋当啷掉进电饭煲内胆里,差点溅陆宵一脸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