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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看两不厌 完结+番外_14

  林枫淡淡的瞟了他一眼:“你知道得倒是挺清楚的。”
  呃,好像比刚刚更尴尬了呢。
  “是刚刚小张过来时说的,我已经狠狠地批评过他了,这小张也真是的,怎么什么都往外面说呢,自己老板的隐私也说,老大你放心,下次他在告诉我的时候,我一定假装自己是个聋子。”
  看着李玉成瞬间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林枫忍不住同情了小张一把,这三年里,在他的威逼利诱之下,小张不知出卖了自己多少次,结果临了,却被出卖了个彻底。
  不过,李玉成也不动脑子想想,要是没有他的默认,再给小张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出卖自己老板,但看着眼前之人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算了算了,他就不是个聪明人,他也不指望了。
  “还有多少?”
  听到他的问话,李玉成忍不住又想要痛骂他一顿,但人就在眼前,现在他不是股东,只是个领薪水的员工,也就硬生生的忍住了,只是愤怒的瞪了他一眼,然后朝桌上的文件努了努嘴。
  林枫偏头看过去,好像确实是挺多的,不过这也只能怪他自己,谁让他一走就是一个多月,连个电话都没有的。他淡淡地吐出两个字:“活该。”
  看着李玉成要喷出火的眼睛,他没有再刺激他,而是说:“走吧?”
  “去哪儿?”
  “现在是下班时间,我可没有剥削员工的爱好。”
  “那这些文件怎么办?”
  “这个不急,反正这两天也不用。”
  不急?不急他刚刚特地给他打个电话让他一定要今天看完?感受到身后投来的目光越加灼热,林枫咳了一声,留下一句“我去开车”遁走了,在这个一向爱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面前,他这个老板也还是得悠着点儿。
  坐上车的李玉成仍旧是一脸愤怒,目视前方说道:“送我回酒店。”
  林枫闻言,乖乖的驶上了去酒店的路,李玉成更加生气了,他害得他劳累了一天,难道不应该请他吃顿晚饭吗?
  回到酒店已经是晚上七点了,就知道对a市的交通不能抱有太大的幻想,但,林枫不是应该回自己家吗?跟在他身后做什么?李玉成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个可怕的想法,他不会,不会是要在这里讹自己一顿晚饭吧?不要啊,他可是足足做了一个多月的无业游民,来住这个五星级酒店已经让他的心滴了好几天的血,要是再在这儿被他讹一顿饭的话,他也不用再忙着找房子了,直接上大街睡吧。
  不知是不是自己心里作祟的原因,李玉成觉得林枫看向自己的目光中充满了鄙夷。他居然还敢鄙夷他,要不是他突然叫他来北京收拾东西,害得他以为是要跟自己摊牌,他至于下这么大的决心来住这酒店吗?他身为寝室老大,曾经的合伙人,如今的顶头上司,不给他报销就算了,如今居然还想着来敲诈他,还要鄙夷他!
  看着李玉成脸上明显的“我没钱”三个字,林枫觉得很费解,他看着难道像是来打家劫舍的?
  一进房间,林枫先四下打量了一下,啧啧几声,从地上拎起李玉成的箱子,开口道:“走吧。”
  李玉成一把夺过箱子:“这里面什么都没有。”
  林枫叹了口气:“我又不抢你东西,我是让你收拾东西跟我走。”
  “去哪儿?”
  “回家。”
  “回家?”
  “废话,你不会是想让我自己付房租吧。当初可是你说要租那套房子的,租金那么贵,不会是想让我当那个冤大头吧。”
  “嫌贵你可以搬啊。”
  “东西太多,懒得动。”
  说完又从他手里拿过箱子,往门外走去。被拿走了全部家当的李玉成也只好亦步亦趋的跟上。
  第九章衣锦还乡
  李玉成像个离家出走的孩子一般,被林枫领着去前台办了退房手续,领着他踏上了回家的那条很拥堵却很温暖的路,然后领着他进了阔别了一个多月的“家”。
  李玉成跟在林枫身后出电梯的时候,觉得鼻子有些发酸。那天他从林枫口中亲自得到那个答案之后,仿佛一个被监禁数年终于得到审判的罪人一样,心里说不出是轻松多一些还是悲哀多一些。
  他只知道,他在那份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之后,整个人就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然后在林枫一如既往的语气中落荒而逃,甚至没来得及回去收拾一两件行李就直奔机场,那样子,让他脑海中蹦出了一个成语:丧家之犬。
  他走的那天,a市还是中秋的样子,刚好是秋高气爽一年中最让人舒适的季节,李玉成却觉得冷到了骨子里,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想要冬眠。
  但是今天,明明已经入了冬,就在前两天还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初雪,有不耐寒的已经穿上了棉衣戴上了围巾。明明昨天还觉得a市冷得让人受不了,想着今天收拾了东西就坐最早的航班回到温暖的南方。但此刻李玉成却感觉到了温暖,是那种由心脏延伸至四肢百骸的温暖,舒服得他就想赖在这里,赖在这个人身边,哪里也不去。
  李玉成又忍不住轻笑出声,林枫没什么表情的看了他一眼,李玉成轻笑变成了大笑。后来林枫实在看不下去他这傻样了,蹙眉问道:“你笑什么?”
  李玉成嘻嘻笑道:“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衣锦还乡?”
  林枫转过了头不想搭理这个乱用成语的人,李玉成还在嘿嘿乐,他知道这个时候用这个成语好像不太对,但他却觉得贴切无比。他衣锦还乡了,和那些摇身一变成名人或富人的人相比,林枫亲自把他接回来,就是最大的荣华了,而这个地方,这个人,就是他的“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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