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节
这是自从苏清风穿越过来后,养成的习惯。
在冬天,每次睡觉前,都要美美地泡一个热水脚。
本来苏四卫对于这做法是嫌弃的,每天都要泡脚,那得花费多少水?
但是很快,他就感受到冬天泡脚的好处。
虽然炕上是热的,但是每次上炕之前,脚都是冰冰凉的,要靠好一会的工夫,脚才会逐渐热起来。
可是就泡了这么一会脚,等微烫的热水变成温水后,他整个人也微微发汗,觉得寒气都被赶走,身心都舒畅起来。
就在即将泡脚的时候,隔壁的老太太突然迈着小脚过来了。
她的脸上笑呵呵的,一点都没有疲倦的意思。
孙工看得惊奇,悄悄和苏清风说话,“这是你奶?”
苏清风点头。
孙学农忍不住感叹道:“你奶这精气神不错啊,这把岁数了,这么晚没睡,走路的时候,愣是虎虎生威,我还以为是哪个打虎女英雄来了。”
苏清风差点没笑出来。
什么打虎女英雄。
他算是看出来了,小老太太还是个官迷。
自从当上了村里的妇女主任,每天在各家琐事中调解,非但没有焦躁不耐烦,反而越来越有精神。
老太太走进房间,看见孙学农,一眼望过去,就觉得这小子不错,斯斯文文,和和气气,一看就知道,是个读书人。
于是她愣是柔和着一张脸,和孙学农说话。
等到小老太太听到孙学农是镇上钢厂的技术员后,她的态度简直不要太热情。
直到最后,孙学农一只手端着白糖水,一只手握着水果糖和奶糖,实在放不下东西了,老太太这才罢手,说起正事来。
“再过七天,公社的电影队要来我们村子放电影,你们可要做好准备,该拉板车的拉板车,早点占好位置。”
苏四卫脑子一转,又活络开了:“刚好,我这两天准备一点瓜子花生,还有酸姜腌萝卜,到时候看电影的时候,当零嘴吃。”
老太太看了一眼苏四卫,没说啥。
她当然知道,苏四卫倒腾这些,肯定不是单纯为了当零嘴,只怕还有想要趁着看电影,兜售一些的意思,毕竟到时候肯定也有外村的人来看。
虽然大家明面上还是不允许买卖的,但是这种小钱嘛……只要不是别人有心针对,还是不要紧的。
毕竟香葵花子、腌酸姜白萝卜,这种东西,两三分就是一大包,根本就赚不了多少。
但是苏四卫就喜欢干这种事情。
用老太太的话来说,那就是她这个儿子,算是钻到钱眼里了,只怕晚上做梦的时候说梦话,只怕都在说生意经。
可惜……生错了时代!
……
今天是领工资的日子。
国营饭店的一行人,一天都是喜气洋洋的。
苏清风拿到手的工资是四十二块五毛,相当于中专生转正后的工资。
然而这只是他作为八级厨师的工资标准,随着级别往上考,他获得的工资也会越来越多。
而且这一次招待县里领导,招待的非常不错,李根自己也受伤来自县里镇上的嘉奖,他作为饭店经理,获得不少好处。
而这一切,虽说不全是苏清风的功劳,但至少七八成都和他有关。
最关键的是,苏清风并没有因此,居功自傲,甚至是跑到领导前说嘴,说这次的功劳应该是他的。
事实上,他这次的功劳,即便不用说,领导也都知道。
他要是跑去说嘴抱怨,反倒是落了下乘。
好在苏清风没这么干,连带着在领导和李根那里,都落下了极好的印象。
李根更是私下里,又贴补了苏清风十块钱,算作是额外的贴补。
苏清风手揣着新鲜出炉的五十二块五,只觉得手里沉甸甸的。
这么一份工资,在这么一个小镇,几乎可以说是最拔尖的一批人。
能够比他高的,估计也就孙工、赵厂长这些人了。
苏清风寻思了一下,趁着今天下班早,决定去一趟供销社,买点东西。
家里现在什么都不缺,自行车这种大件,等他把韩副书记家的任务完成后,自然也会有的。
如今眼看着春天就要来了,家里也都分家了,等起了房子,真搬到外头住了,那可是一切都是从零开始。
所以苏清风打算防患于未然,买点种子之类的,也好为家里做打算。
供销社还是一如既往地热闹拥挤。
在长长的队伍后边,吃着路边混杂着砂石的风,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好在苏清风刷了脸,成功在售货员大姐的关照下,混入到供销社内部,就像是鱼进入了海里面一样。
后面的人有些不满,顿时嚷嚷起来,“那小子怎么可以提前进去啊?”
听到这话,售货员大姐直接拉下一张脸,手一拍柜台,“你管他怎么进去的。排好你自己的队伍不就行了?一天到晚,就你有嘴会说啊!”
这蛮横的态度,气得人牙痒痒。
但是偏偏没有人敢跟售货员大姐硬着干。
就见那大姐,眼见没人敢来柜台后,又低着头,开始织毛线,一副爱干不干的样子。
苏清风回过头,刚好看见这一幕,心中不禁咋舌。
这吃国家饭的就是不一样,连一般的工人,都没她们这些售货员神气。
也就苏清风,是个国营饭店的大厨,再加上会说话,嘴巴又好听,这才能在这个供销社,混得如鱼得水。
一通种子,哐哐买下来,也费不了几个钱。
临走时,苏清风想了想,又买了几个肥皂,然后神神秘秘地找到相识的大姐,问了一句:“姐,我上次拜托你留意的细棉布……还有吗?”
第137章 大嫂生了!
细棉布?
大姐看着苏清风熟悉的面容,原本被打搅后,有些恼怒的神色,一下子和颜悦色起来。
就见她冲着苏清风招了招手,小心地开口,“小苏师傅啊,你这么长时间都不来,我还以为你都忘记这事了。不过我可帮你把那批细棉布,记得牢牢的。”
“之前还有几个干部院里的大娘,来问我买细棉布,我都没说出去,就怕你到时候想起来,买不着了。”
苏清风估摸着,这售货员大姐的一张巧嘴,说出来的话,只怕七分真,三分假。
他也就当着耳旁风,听过一点就算了。
人家明显是邀功的话,自己要是真听信了,那才是傻的。
只是苏清风面上还是露出了感激的神色,他嘴里不停地吐着好话:
“我之前有事,忙的焦头烂额,我本来也以为,细棉布应该是没有了,哪里想到,姐你居然这么守承诺,说是留给我,愣是谁都没给。”
“怪不得姐能当上售货员,姐,你放心,我下次还来你这里买。咱俩都是实诚人,不搞那些歪歪绕绕的……”
说着,苏清风就压低嗓音,借着袖子的掩饰,给大姐递了一个东西。
售货员大姐一看,顿时就乐呵了。
一个时新的头花发夹。
大姐眼光不错,能看出来,这应该是从沪市来的紧俏货色,也不知道苏清风这小子,究竟是哪里弄到手的。
虽然东西不大,但是这心意却让大姐很舒服。
女人嘛,不管哪个年纪,多多少少都是爱漂亮,爱打扮的。
他们一把年纪,再穿红戴绿的,不大合适,但一个时髦的发夹,难道还带不了嘛?
看着大姐的神色,苏清风就知道,这份礼物,大姐算是送到心坎上了。
看来之前从张利民那里买的几个发夹,本以为是添头,但是在这种小事上,却出奇的好用。
苏清风数着细棉布,黛青色的、黑色的还有一匹红色的。
红色那匹细棉布,颜色染得有些不均匀,有的地方浓,有的地方淡,算是瑕疵品。
这弄得大姐也有点不好意思,卖这匹红布的时候,愣是没收票,还觉得苏清风吃亏了。
因为这红非但染色不均,颜色也不是正红,而是有些妖艳的桃红色。
不过苏清风却不介意这些。
反而认为自己算是占了便宜。
颜色不均匀,那放在后世,叫做时髦的扎染,有啥不好看的。
至于桃红颜色太妖,大人穿不了,那就给小孩穿。
逢夏、寄秋年纪小,倒是可以穿。
映春姐也快要找对象了,刚好可以做一件薄薄的亮色夹袄。
至于其它人嘛,还是老实一点,穿得灰扑扑的,少惹眼一点。
就连苏清风自己,也是打算做一身黑色的衣服,就差不多了。
只是回去分布匹的时候,苏清风没打算白给家里人。
家里票紧张,那如果想要布料,至少得给点钱意思一下吧。
这都分家了,苏清风也没打算,总是自己一个人添补家里其他人。
老爹老娘,奶和爷是例外。
他走出供销社的时候,大包小包的,看的周围的人羡慕不已,然而就是在这时候,苏清风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远远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