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他不是一个好奇心多重的人,但是此时此刻却还是没忍住,可能就连他自己都有些惊讶。
  话语落下,便看见蜷缩在柜子里的小姑娘深呼吸一口气, 闭了闭眼, 又睁开,死死地盯着他三秒后突然发问:“你和陆晚很熟?”
  “?”夜朗愣了愣, 反问, “你认识陆晚?”
  对她的关于陆晚的提问没有太大反应, 相反的, 夜朗发现自己在意的是她愿意终于说话了,他为此默默松了一口气——
  街头跟人干仗的时候头破血流也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狼哥,刚才居然有一点儿被一个小姑娘吓着了。
  夜朗看着被反问后直接陷入沉默的人慢吞吞从衣柜里爬出来。
  衣柜很矮,她动作有点费力,夜朗见状想要拉她,没想到手刚伸过去,她便避如蛇蝎一般往旁边躲了躲。
  夜朗再一次愣住。
  ——毕竟昨天,这只邋邋遢遢的野猫崽子连一句屁话都没多说就跟着他爬水管,落地之后毫不犹豫地爬到他的背上,跟他一个完全算作陌生人的男人回了家……
  现在反应过来要躲了?
  漆黑的瞳眸依然是沉默寡言的麻木,然而有那么一瞬间确实闪过了不太愉悦的光。
  苟安没看见,她只是自顾自爬出来站在柜子边站好,抬起手整理了下因为一晚上钻被窝外加刚才藏衣柜有点儿弄乱的长卷发,她停顿了下,歪了歪头问面前的人:“所以,你知道我是谁吗?”
  夜朗摇了摇头。
  刚想说,他没兴趣知道她是谁。
  此时便听见面前的人,用自杀式攻击性强的语气说:“我叫苟安,苟聿的女儿,贺然的未婚妻,上周把红酒倒在陆晚头上,前天在开学测试里抢了她奖学金的人。”
  又怂又怕死的人突然勇敢了一回,自爆身份。
  可惜回应她的勇敢,是一阵无聊的沉默。
  苟安抬起头,看着面前熟悉的漂亮面孔依然是缺乏情绪,看上去有点儿反应迟钝的冷静,曾经他这个样子可是让她百看不厌呢……
  在他的头上,有类似电脑乱码的东西在跳动——
  “我看见他的爱意潮起潮落”系统出现了。
  黑的几乎看不清。
  【友好度:10】
  友好度显示的上方,甚至跟了一个巨大的感叹号。
  它在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告诉了任何一个看得到这个提示的人,此时此刻立在她面前的人,对她来说究竟有多么危险。
  贺津行的友好度掉到【10】的时候都没有过这个感叹号。
  一早上都在嚷嚷茶叶蛋的系统蠢猫此时也突然跟着安静了下来,它仿佛遭遇了几秒的停机,再出声时,声音是苟安从未听过的严肃——
  【蕉蕉:有感叹号是因为这个人单纯是因为对你的印象很差,和当时贺津行不一样,他对谁都这样。】
  【蕉蕉:不能再出篓子了,你现在说话就可能会掉下10分,那就麻烦了。】
  【蕉蕉:跑,别回头。】
  跑,别回头。
  ……
  夜朗终于知道昨晚他顺手搭救的,居然就是导致陆晚一系列倒霉遭遇的罪魁祸首。
  他当然讨厌这个只听过相关故事的苟家金贵的大小姐,甚至可以说因为陆晚的事,昨晚,如果他当下知道遇见的人是她——
  他可能会救她。
  但绝不会带她离开当时那个混乱的泥潭,只会放她自生自灭。
  眼前的剧情发展未免过于戏剧化,他一时善心大发,救回了霸凌陆晚的苟家大小姐?
  在他不知道应该做出何种反应(比如赶人)比较恰当时,眼前的野猫崽子却比他先有了主意——
  漆黑的杏状眸子里闪烁着莫名滔天的怨念和决绝,她用肩膀狠狠地撞开了他,飞扑到桌子旁边!
  抓起桌子上放着的热腾腾的粥,劈头盖脸砸到了他的身上!
  做完这一切,并没有给错愕的夜朗半秒反应的机会,她转身拔腿就跑!
  从撞开门到“哐”地摔上门,踩着脏兮兮破烂拖鞋的她奔跑在楼道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传入耳中,听频率她大概是拼了老命的在狂奔——
  夜朗停顿了两秒,总算是回过神来。
  发尖、还有下巴,有热粥的米汤顺着纹理轨道一滴滴地往下流淌。
  刚才的澡白洗了。
  理论上夜朗再讨厌面前的人,也不至于被“恩将仇报”就要把一个小姑娘抓回来打一顿……
  但是此时,他有点儿反常,好像也听见脑海里有什么玩意“啪”地一下断了线。
  甚至来不及处理头发上和肩膀上的米汤,身形高大的男人抹了把脸,转身毫不犹豫地追了出去。
  他腿长,三两步转个弯就追上了前面奔跑的人。
  看着她踩着破烂且不合脚的拖鞋——他亲手扔给她的——拎着裙摆、跌跌撞撞地在简陋的巷子中像是没头的苍蝇一样逃窜……
  楼下卖早餐的阿婆早已看得目瞪口呆。
  夜朗看着她往筒子楼出口方向完全相反的方向抱头鼠窜,正想嘲笑这位大小姐怕不是脑子不好、这么跑可能是想要被他来个瓮中捉鳖——
  这时候,他看见她一边颠颠儿的跑,一边抬起脏兮兮的胳膊,仓促地做了个抹眼睛的动作。
  “……”
  哭了?
  夜朗莫名其妙。
  昨晚难得日行一善,今天一句“谢谢”没听见就算了,劈头盖脸被泼了一身滚烫热粥的人好像是他。
  她哭什么?
  原本追逐的脚步停了下来,夜朗站在一家早餐铺门口呆滞了下,眼睁睁瞧着那抹仓惶的身影真正、彻底消失在自己的眼皮子下……
  “阿朗,你在干嘛!搞得那么狼狈……哦哟,你在追刚才那个小姑娘咩?”
  早餐铺里,相熟的老板娘伸出脑袋好奇地问,双眼中闪烁着八卦的光芒,“你欺负人家啦?”
  夜朗收回了目光,脸上又恢复了最开始的那种木然,“没有。”
  他说。
  “算了。”
  后半句是说给自己听的。
  ……
  苟安一路狂奔后果然迷失了方向。
  心惊胆颤地回头,发现那个原本眼瞧着就要追上她的人居然没有追上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常年当骗子导致肾虚跑不动……
  但她迷路了。
  苟安茫然地环顾四周,好像哪哪都长一样,抬头是狭小的楼间距,楼间距里又遮天蔽日地晒满了住户晒出的各种衣服……
  最后是找了个在类似操场的地方晒豆子的阿婆问路——起先苟安还有点儿不好意思——但是对方也就是低头看了眼她不合脚的拖鞋和奔跑导致脏兮兮的脚面,平静地给她指了方向。
  让苟安意识到此时自己的形象大概完美融入斋普区的是好心阿婆提醒她:“三号楼的二楼主人很久没回,可能已经回不来了……如果没钱,不用急着离开,你可以去暂住。”
  苟安没有办法去追究阿婆一把年纪了为什么能那么云淡风轻地说一个人“可能已经回不来了”,她只是愣了一会儿,不小心又想到了夜朗。
  和他破旧的房子。
  那件房子一眼看得到头,也没有多少私人物品,看上去也相当符合“如果有一天主人不在了也没什么遗憾”的标准……
  在当她的保镖前,夜朗过的也是这种随时可能回不来的日子吗?
  ……………………算了,关她屁事。
  礼貌地与阿婆道谢,踩着宽大的拖鞋苟安深一脚、浅一脚小心翼翼地走出了筒子楼片区。
  没有手机,又没有钱,脚上穿着拖鞋,一身邋里邋遢,此时走在大街上的苟大小姐饥寒交迫——
  与吃早餐的小学生擦肩而过,她投入羡慕的眼光。
  问别人借手机,别人看她一眼,直接倒退三步。
  苟安浑浑噩噩都不知道走出多远——大概这辈子都没走过这么远的路那么远——她到了稍微繁华的地方……
  繁华的标准是一辆白色的劳斯莱斯停在了她的面前。
  车窗降下,车门打开。
  坐在后座的成熟男人西装革履,膝盖上放着一沓阅读了一半的纸质文件——
  看上去正在上班的路上。
  此时男人扭过头来目无情绪地望着她,上下打量了一圈她狼狈的造型(目光在她脚上至少停留了五秒),淡道:“上车。”
  是贺津行。
  ……
  苟安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短路。
  他怎么在这?
  动了动唇,她有点说不出眼下的五味杂陈——
  一大清早遇见手铐制造流程二人组合,晦气不?
  刚从一个人那逃出来,落入另一个人的手心,龙潭虎穴啊!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现在就把我送到警察局去吧,讲的就是一个一气呵成,虽然我没做什么但是剧情杀嘛需要讲什么道理啊我也不是第一次见识了!
  去坐牢!
  现在就去坐牢!
  了不起坐个十年八年的我也不用成天这样提心吊胆了!
  我不一定是全国第一个上着大学就坐牢的,但我可以当全国第一个坐着劳斯莱斯去坐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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