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陆希吓了一跳。这就未来的领主了?
  冯特伯爵面对她惊讶又不敢相信的目光,哼了一声:“很奇怪?难道你不是已经在以女伯爵的身份做事了?”先是奴隶们,然后是青石城的领民,以后还将扩大到柳河镇乃至边陲镇吧?已经把整个长云领都考虑进去了,这还不是以领主的身份在思考吗?
  这样也好,他需要的正是这样的继承人。相比之下,从前王室给他塞过来的那个侄子简直不值一提,那家伙从来想的都是继承了爵位之后就能如何享受,何曾考虑过领民的死活呢?
  既然这样,那就让她去做吧。为了避免让她为难,凡是可能影响到她的事情,就都由她自己来做决定吧——比如说恢复教堂这事儿。
  冯特伯爵是有些矛盾的。苦行主教提出的条件很不错,而且有一位牧师对长云领来说确实是好事。这几年因为一些风寒受伤之类死去的人也是长云领的损失,有一位牧师,这些问题就都能解决。
  但是另一方面,安东尼进驻教堂,不就等于教会重新又回来了吗?难道安东尼会不宣扬教义,不宣传教会?他坚持了这么多年,而且眼看着肥料已经能够替代牧师祈福的时候,再让教会回来?
  这个小牧师选择的时机真是可恶,简直仿佛是魔鬼教给他的,正好卡在了节点上,让冯特伯爵无法选择。
  “同意,当然是同意。”陆希毫不犹豫地回答,她还要拉着苦行主教给小艾米和何塞做手术呢,当然要答应他的条件。只不过,同意安东尼留下,可不等于让他重开教堂。
  “我打算把教堂改成医院。”
  “医——院?”冯特伯爵已经快习惯她时不时的自己生造词汇了,但医院是个什么地方?不就是换个名字吗?
  “不不不,不只是换个名字。”陆希斟酌着词句向冯特伯爵解释了一下医院的职责,而后者并不是个傻子,很快看出了其中的门道:“你把祈福的职责去掉了?”
  没错。教会一直以来统治平民的两大法宝,一是治疗,一是为田地祈福。疾病与食物,这确实是所有平民都无法脱离的问题,所以有这两样,教会在平民当中就立于不败之地。
  而教堂改成医院,首先就是职责的确认。医院是只管治疗的地方,农田从此就跟他们没什么关系了。
  至于说治疗,陆希也打算渐渐把自己的治疗方式加入进去。圣光治疗术是不能完全放弃的,何况光明大陆的条件也不容许她完全照搬现代医疗——她有x光吗?有呼吸机吗?好吧,她连个最基本的体温表和血压计都没有呢。现在就想着抛开圣光治疗,可能吗?
  再说,为什么一定要抛开神术或者魔力呢?已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力量,而且相对来说还是珍贵且先进的,不用是跟谁过不去呢?她只是要破除迷信,不是要拒绝能力。
  更何况,假如她的预料没错,那将来,在她这里也可以批量诞生觉醒者,可能比教会做得更好!
  当然,什么批量诞生觉醒者的事儿陆希没说出来,这想法有点太惊世骇俗了,而且她也没有十二分的把握,没见现在只有劳拉一个人得到了神恩嘛,她重点培养的前牧师汉克到现在还没动静呢,真是笨死了!
  不过只说医院的事儿,也够冯特伯爵思考一会儿了。他看了看陆希,把到了嘴边的问题又咽了下去——现在问她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事情,还有用吗?反正不会有答案的。
  “苦行主教的态度很奇怪——”冯特伯爵当时还觉得不解,现在听陆希这么一说倒有点明白了,估计柯恩大主教早就想到了,伯爵小姐不会那么简单地说答应或者不答应。
  但即使这样,苦行主教还是把学生留下来了。冯特伯爵想着,不由得冷笑了一声——想必也是知道,这件事可没完结呢。
  “那守夜人的事究竟怎么办呢?”
  冯特伯爵自然是不肯罢休的,他打算把这消息传给他所知道的对教会不满的贵族。
  虽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像长云领这么跟教会交恶,但也有不少贵族对于教会的手伸得太长不大满意。他们不打算推翻教会,但能限制一下教会的权力却是好的,否则今天长云领的伯爵小姐会被劫持,明天说不定被搞的就是他们了。
  但是这消息究竟怎么说就不好办,毕竟一位伯爵小姐被人劫持,好说不好听啊。假如劫持者是人,那伯爵小姐就是被个男人带走了;假如是魔鬼,那不免又有人要说,伯爵小姐是不是有什么堕落趋势,才会招来了魔鬼呢?
  所以冯特伯爵想说是魔鬼来刺杀他,但这样他就不好解释,为什么他连一个只有中级骑士实力的魔鬼也没能拿下。
  总之就是,谎撒得太大,细节上就不好圆了,教会那边如果提出质疑,万一露了破绽,再说什么都难以取信于人。
  “依我说,不如让毕维斯先生带着商队再出去跑一趟吧。”陆希提出了另一个办法。她算是看出来了,冯特伯爵比她还刚,就因为太刚了,弯弯绕的事儿他不屑去做,也做不大好。
  商人到处跑,传消息是最快的,比如说今年长云领出现魔鬼,闯入冯特伯爵新开设的炼金房,还杀死了在附近散步的礼仪教师,最终逃跑,这就是个爆炸性的大消息啊。
  “杀死了礼仪教师?”冯特伯爵愣了一下,才想明白陆希的意思——谁会相信魔鬼跑来长云领就是为了个杀个礼仪教师啊,肯定是搞错目标了呗,那它原本是想杀谁呢?自然是跟礼仪教师同为女性,年龄也相似的人啦。
  并且这只是明面上的消息,大可以由商队里的奴隶传出去,而毕维斯作为专门为领主服务的商人,自然还有内部消息——比如说,当时魔鬼之所以能逃跑,是因为有位自称教会裁判所骑士的人接应……
  “自称”这个词儿就很精准,长云领可没说他就是教会派来的。但贵族们——尤其是对教会也有所不满的贵族们会想得更多。至于说那“魔鬼”究竟是不是魔鬼,教会那神秘的裁判所里究竟养了些什么人,就留待大家自己去查证了。
  然而,裁判所和守夜人,真的经得起查证吗?
  听完陆希的话,冯特伯爵表情有些古怪:“你——很懂这些啊……”
  “呃——”其实这是海因里希的主意,陆希自己跟冯特伯爵一样,都是能刚则刚的,论起半真半假蛊惑人心来,还真的比不上魔鬼玩得转。
  但这个办法确实很好,比正面刚的效果要好得多,因为长云领现在还并没有实力跟教会真的叫板,所以散布谣言,挑动贵族们自己去查证,要好得多了。
  再说了,红龙可是跟苦行主教一起来的,这是事实。假如直接指证教会,苦行主教为了教会的名誉也不能承认,以他的地位,想必会打消很多人的怀疑。但这种半真半假的谣言,难道苦行主教还能主动向别人去辟谣吗?那恐怕更是此地无银,会引发大家更多的怀疑。
  所以,苦行主教的处境也会变得有些尴尬,大概这也是他执意要把自己学生留下的原因之一吧,好让这个小牧师躲开那些纷争。并且在长云领若能重建教堂,怎么也是一份功劳了。
  冯特伯爵冷笑了一声——想重建教堂?可惜他的女儿自有办法对付。所以,在这件事上就听她的安排吧:“那就让毕维斯走一趟。你的那些金黄水晶,让他带一点出去,再买点粮食回来。你这个冬天要用的粮食看来不少。”
  陆希连连点头,随即幸灾乐祸地笑了一声:“我倒是很想知道,等消息传出去之后,那两个守夜人会怎么样。”
  其实陆希搞错了,面具是守夜人,但红龙并不是,所以他们两个此时此刻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就是这样,我也没有想到,面具竟然会采用如此激烈的办法,直接抓走了伯爵小姐……”在一处教堂的忏悔室里,红龙单膝跪地,向着面前穿着大主教袍服的人仔细禀报了所有的细节。
  天气已经冷了。虽然教堂里有维持温度的神术阵,但阴冷的忏悔室中温度仍旧不高。可是这样的温度下,红龙却觉得自己的内衣都被汗打湿了——这次他们办砸了事,惹出了大麻烦,必定会受到惩罚,所以他在言词中极力把错误都推给面具,想要减轻自己的责任。
  但他也不算说谎啊,事情就是面具惹出来的,他唯一的错误就是高估了面具的精神状态。但按照预测,面具应该是还处于平静期的,谁知道他怎么突然就发了疯呢?
  站在那里的大主教没有立刻说话,红龙敏锐的耳朵却听见了从地下传出来的隐约惨叫声,不由得冷汗冒得更多了,他不会听错,那正是面具的声音。
  对于面具的结局,红龙已经估计到了——面具算是失控了,这样的守夜人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不过他现在还在惨叫,难道是还没有死吗?
  “列文大人——”忏悔室的门忽然被敲响,一个声音从门缝里传进来,“地下室的人,他,他好像不大对劲……”
  红龙跟在列文大主教身后,踏着阴暗的石阶走下去。两边墙上的神术阵发出微弱的光,照亮了前方的牢房。
  这里的空气有一种复杂的腥臭气味,像是野兽身上的腥臊与鲜血的腥咸,以及尸体的臭气,再加上潮湿泥土的土腥混合起来的味道。尽管有神术阵不停地通风,仍旧弥漫在空气之中,似乎是这座地牢都被浸渍久了,所以无法消除。
  红龙是第一次来地牢,但他知道这里是处死失控守夜人的地方。只是眼前的情景出乎他意料之外,因为这里看起来倒更像个炼金室,只是比炼金室更为古怪。
  地牢正中绘着一个复杂的神术阵,面具此时就躺在这神术阵里。他的四肢都被镌刻符号的银钢锁链缠住,赤身裸体地挣扎着,扯得锁链一阵阵鸣响,每一声鸣响都有乳白色的光从符号中闪烁升起,流过整条锁链,将面具的挣扎镇压下去。
  这流光像是蛛网一般遍布锁链,而且在与面具的皮肤接触时,还有蛛脚一般的光线直接爬到面具的皮肤上,将那一处皮肤击出一条焦黑的痕迹。
  这难道就是有名的“电光锁链”?红龙猜测着。只是要杀掉面具需要这么费力吗?
  “列文大人,您看——”一个执刑者用一根黑檀木削成的钩子钩住面具的下巴,将他的头拉起来。
  这张脸已经完全不是原本那缝合般的面容了,原先褐色的皮肤已经完全被撕开,面具的头部出现了左右两张脸,左边的那张脸有浓密的狮鬃般的头发,右边那张脸的鬓角却像羊毛般打着卷儿,甚至额头还冒出了两个小小的突起,显然是两只初生的角。
  “奇美拉?”列文大主教的声音里都带上了惊讶,“竟然不是木乃伊血脉?”
  红龙对守夜人的血脉不清楚,但他能听出列文大主教的语气,而且他也听说过奇美拉这种魔兽,这可是顶级的魔兽之一。也就是说,面具的血脉比原先估计的还要高?
  “是。”执刑者的目光中也有狂热,“在用电光锁链刺激之后,他竟然出现了这样的变化,我想,现在处死他实在太可惜了。”
  列文皱了皱眉:“但他看起来已经要失控了。”
  “还没有真正兽化。”执刑者很肯定地说,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至少还可以供我们研究几个月。”
  “可惜了……”列文大主教低声说了一句,“看来是催化药剂不对。”错估了面具的血脉,竟然刺激得一个顶级血脉的守夜人提前发狂了。
  红龙的后背一阵发凉。可能是地牢里更冷的缘故,他刚才被汗湿的内衣贴在后背上,一片冰凉。鬼使神差地,他低声说了一句:“如果有合适的圣女……”
  话才说了一半,红龙就恨不得咬住自己的舌头。他多什么嘴呢?处死一个失控的守夜人罢了,即使是他曾经的搭档,那也不算什么。守夜人原本就是堕落的血脉,教会给了他们赎罪的机会,让他们可以摆脱变为魔鬼的命运。
  现在面具自己没有把握住机会,没能控制体内的堕落欲望,失控兽化,这都关他什么事呢?用得着他来多嘴求情吗?
  再说了,他堕落到这种程度,还能有圣女可以挽救他吗?搞得不好,连跟他缔结契约的圣女都会一起堕落的。与其连累一个圣女,还不如他自己死了呢。
  但是列文大主教却点了点头:“确实,如果有合适的圣女,可以试一试。可惜——现在平民出身的圣女太少,贵族出身的又不能随便用。”
  执刑者却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好像有消息说,底下一个小教堂报上来一名平民圣女,说是十八岁了才自己觉醒的。是否可以试试?”反正平民家的圣女,死了也没有人敢追究的。
  第98章 我家有矿(三)、这不是石头玫瑰,是铁玫瑰
  发生在裁判所黑暗地牢里的事儿, 远在长云领的陆希自然不知道。她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浴缸里泡花瓣浴。
  城堡外墙上的玫瑰是终年开花的,即使下雪也一样。
  是的, 今天青石城下雪了。细碎的雪花, 像无数的精盐,从铅灰色的天空中簌簌而下, 在地上堆起薄薄的一层。
  俗话说, 下雪不冷化雪冷,但这话在长云领可能不大适用,反正陆希是怪冷的。
  说起来她身上穿的还是暖布——就是那种用火蛛丝掺进棉花织的布,穿在身上的感觉像厚实的天鹅绒。这种布不但能温暖身体,散发出的热量还能烘暖脸颊和双手,另外她还在外面披了件什么兽皮的斗篷。
  就这样, 她都觉得寒嗖嗖的, 可想而知那些平民的日子怎么过, 听说都是在两层衣服之间塞些干草来取暖的。也幸而本地有一种草,有点像她以前听说过的靰鞡草, 晒干揉软之后塞到麻布衣服里, 可以充当“棉絮”。
  当然这效果跟真正的棉花比起来差太远了, 但棉花是掌握在教会手里的。
  嗯,没错,教会用来织造神术布匹的原料之一, 就是棉花,在这里叫做云果锦葵——这名字也很合适, 因为棉花本来就属于锦葵科。
  陆希听说有棉花的时候简直眼睛都要发绿, 可是冯特伯爵告诉她这东西的种子都在教会手里, 有些领主与教会的关系特别好, 也能拿到种子,可是这些种子往往只能种植一次。如果把植株结出的种子再次播种,长出来的二代云果锦葵会瘦弱很多,不管怎么仔细地浇水和捉虫都不行,有些只长茎杆不结花朵,结出的云果又很容易被风吹落,根本等不到它们长成美丽的大云朵。
  并且云果锦葵的种子还裹在云果之中,剥起来简直麻烦死了,一个手巧的女奴剥一天也不过只能剥出那么一把,而如果不把种子弄出来,云果又无法纺成布。
  总之开始还有人想着偷栽这种植物,后来大家发现付出不值回报,于是就没人这么干了。到最后,棉花仍旧只掌握在教会手里,贵族们用金币去换那些细腻美丽的布匹就行——反正他们也不缺钱。
  什么,你说金币不够怎么办?加税呀,这不比费时费力琢磨怎么种云果花简单嘛。
  至于那些能种云果花的领地,因为跟教会的关系好,他们买神术布匹都便宜些,自然也是毫无意见的,反而觉得占了大便宜,毕竟他们即使能把云果纺成布,不经过特殊的神术处理,也做不出那些暖布凉布来,更染不出那么鲜艳美丽的颜色和图案。
  没办法,他们手下的奴隶和领民真是太笨了,毕竟是低贱的人,智力也就跟牛马相当,能指望他们做出什么来呢……
  芭芭拉来到长云领之后,也跟冯特伯爵说过弄点云果锦葵的种子来,可是冯特伯爵问她怎么种,怎么把种子从云果里剥出来,她就说不出来了。所以冯特伯爵也没去费这力气,毕竟以他和教会的关系,想弄点种子比其他人更难。
  说真的陆希听伯顿管家告诉她这些事的时候,简直想跑去抓着冯特伯爵摇晃:管它怎么弄,你先搞点种子来呀!芭芭拉不懂,可她看过相关资料啊!
  不过现在是冬天,即使有种子也种不下去,所以陆希直接找来了毕维斯,给他列了列出去要打听和交换的东西。
  毕维斯抱着一小箱的金黄色水晶十分惊喜,但是对于陆希列出的这些东西很多都表示不理解。但他是个聪明人,已经看出来伯爵小姐如今在城堡里的地位可跟刚来的时候远远不同,所以他决定不管理不理解,都尽心去做。
  当然,他主要要换的还是粮食,现在边陲镇那边隔段时间就会送些冷冻的兽肉和兽皮回来,再换些粮食,今年冬天应该就过得去了。
  当然他是很辛苦,在这种天气还要跑商。不过陆希给了他一件羽绒背心。
  嗯,这件背心就是用那些雪雀绒毛做的。要说雪雀的绒毛质量真的不错,又厚又软,跟鹅绒有一拼。而且雪雀身上很干净,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躲避嗅觉灵敏的捕食者,雪雀几乎没有野生禽类的那种味道,所以这些绒毛只要用肥皂水清洗一次再晾干就可以直接往衣服里装了。
  成品羽绒不太多,除了毕维斯分到一件背心之外,冯特伯爵得到一条小被子,给他在书房盖腿用。伯顿管家同样得到一件背心。另外伯爵夫人和陆希也各有一条被子——其实她们的卧室都有壁炉,这被子未必用得上,但真正需要保暖的人都得往后排,谁还能抢在领主一家前面呢?
  即使这样,伯顿管家还觉得不合理。毕竟在他看来,伯爵大人都没能用上羽绒四件套,怎么可以轮到管家和商人呢?
  不过东西是伯爵小姐叫人做出来的,愿意分给谁也是她的自由,伯顿管家总不好去指责小姐。再说伯爵大人身为大骑士,寒暑不侵,这东西也确实用不大着,伯顿管家也就只是私下议论一下也就罢了。
  虽然说提了意见,但伯顿管家是真的很喜欢这件羽绒背心。他是管家,虽然冯特伯爵很愿意给他好东西,但他自己恪守尊卑有别,那些神术布匹他是坚决不用的。而且他又要保持形象,大冬天也不肯穿得厚墩墩,觉得那样没有管家的样子,给伯爵大人丢脸。因此也就是三件套过冬天。
  年轻的时候这么着没什么,到了现在这个年纪就有点吃不消了。现在得了这件背心,看着薄薄的,可是穿在身上比厚厚的衣料还暖和,果然是件好东西呢!从前怎么没人发现雪雀的绒毛还有这等作用?伯爵小姐真是太厉害了。
  伯顿管家都这样想,毕维斯自然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大冬天的往外跑,他也冷啊,有这么件背心真是太好了。
  至于跟着商队跑这一趟的骑士和奴隶们,那是分不到这样的东西,但也都换了行头。奴隶们是分到了一些旧衣服,都是抄家抄出来的,比他们原本的麻衣可好了不知道多少。骑士们则每人得到一双皮靴,高帮的,里头垫了兽毛,骑马的时候不冻脚。
  有了新装备,毕维斯自然高高兴兴组织起商队,带上珍贵的水晶,还有伯爵小姐抄出来的葡萄酒——地窖的主人原本就是爱酒的,收来的都是好酒,又妥善地保存了三年,风味更佳,拿出去自然有贵族喜欢。
  再加上新得的一些魔兽皮毛和低级魔晶,商队就赶在大雪降下之前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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