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莫迟坐在马背上,头也不回地催促道:“快出发吧!”
咽了一角油纸的杜昙昼不计前嫌,把莫迟欲盖弥彰的背影记在心里,踩着脚蹬也上了马。
漏泽园位于缙京城以西的山地间,取其永登西方极乐之意,园内埋葬了许许多多知名或者不知名的尸首。
知道死者名字的,也许还会立个墓碑,而无主的尸骨就只会草草地埋在一座土包里,即便日后亲眷再来寻找,恐怕也无法从园中大大小小的坟茔里,找出亲人的坟墓了。
在漏泽园东南角的一大片坟包之中,莫迟和杜昙昼在一块墓碑上找到了阿伏干的名字。
说是墓碑,其实也不过只是块最普通的木板,木板上用乌今语和中原文字刻了阿伏干的名字,但立碑人和立碑日期却被人磨掉了。
杜昙昼在乱七八糟的划痕间分辨了许久,还是无法看清被磨掉的究竟是哪几个字。
他感叹道:“阿伏干生前也算是缙京赫赫有名的乌今富商,怎料死后连安葬的钱都没有,只能草草埋在这一方土包之下,甚至连立碑人是谁都无法得知了。”
莫迟目不斜视,皱着眉头,直勾勾盯着木板上残存的刻字。
“看出什么了?”杜昙昼立刻追问。
莫迟沉默片刻,俯下身,用手点了点被磨掉字迹的地方:“这里的磨痕和刻字的印痕,差不多是同时留下的。”
杜昙昼疑惑道:“也就是说,给阿伏干刻墓碑的人,在刻字后不久,又把立碑人的名字划掉了?为什么要这样做?”
莫迟缓缓摇头:“也许是这个人不想让别人知晓自己的身份吧。”
杜昙昼抱起手臂:“看来之前那女子说得一点不假,阿伏干死后即便不算家破人亡,至少也是门庭败落了,家产都被外人瓜分完了不说,连给他买墓地的钱都没有剩下,甚至连愿意花钱给他立碑的人,都不能留下自己的姓名。”
莫迟回忆道:“我记得鸿胪寺的户册里,并没有记载阿伏干有子女,不知他是否还有后人在世。”
“我想应该是没有了。”杜昙昼并不乐观:“你看这坟边已经长满了杂草,墓碑也已风化腐朽,轻轻一碰都会掉木屑,若他尚有后人在世,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他的坟冢变成这副模样吧。”
莫迟直起腰:“看来阿伏干的线索就这样断了。”
“无妨。”杜昙昼语气平静,不见气馁:“查案本就是如此,要是这条线行不通,我们就回城,继续从候古身边的人查起。”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漏泽园,刚走到园外拴马的地方,就见一辆驴车缓缓从官道上驶过来。
驴车后拉的是满满一车空竹筐,想来是附近的农户将自家的菜运到城里售卖,如今菜卖完了,便从城中返回。
满满当当的竹筐中,一个瘦削的年轻人抱着腿坐在车板上,他挤在狭窄的空隙间,表情依然很自在,一点不见难受的样子。
快到漏泽园外,年轻人从车上跳下来,险些带翻了车上的竹筐,还好他眼疾手快,连忙推了回去。
“多谢老丈!”他给了赶车的菜农一点碎银子,行了一礼,然后将随身的一个小包裹背在肩头,转身往漏泽园走来。
从包袱皮的缝隙里,莫迟见到了里面装的东西,其中大部分都是纸元宝,隐约还露出几块糕点的形状,看上去都是贡品——年轻人应当是来漏泽园祭拜的。
起初莫迟没有把他放在心上,还是和杜昙昼一起朝拴马的地方走,但心中陡然升起的一个念头,让他蓦地停下了脚步。
“刚才那个人买的贡品,好像……都是乌今人做的糕点!他要祭拜是乌今人!”
杜昙昼迅速反应过来:“可他分明是典型的中原人长相,为何会——?”
“你不觉得奇怪么?阿伏干的墓碑上,为什么要用乌今语和中原官话两种文字刻他的名字?这是不是说明,为他立碑很有可能是大承人?!”
莫迟转头就跟着那个年轻人回了漏泽园,杜昙昼紧随其后。
年轻人看上去就是个普通大承男子,对外界没有半分多余的警惕心,听到身后响起的脚步声也没有多想,还以为莫迟和杜昙昼两人也是来祭拜的。
他连头都没有多回一下,径直走到了一座坟包面前,熟门熟路的样子,看上去像是曾经来过无数次。
而一切就如莫迟所料,年轻人所停留的这座坟冢,正好就是阿伏干的坟茔。
二人见状,立刻站定在不远处的一座坟包前,假装是来祭奠,实则是在暗中留意年轻人的一举一动。
年轻人将包袱放在地上,一点点把里面的贡品拿出来,摆在阿伏干的墓碑前,嘴里还不断念念有词:“我好久没来看你了,主要是最近坊里太忙,我忙着赚钱,实在没空。”
他将坟包旁边的杂草一把一把拔下来,扔到一边:“我之前给你的钱你都用完了吧?我今天再给你烧点,还有你们乌今的吃的,我也给你带了一些过来,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你爱不爱吃,要是不喜欢,你可以分给你地下的那群邻居。”
说到这里,年轻人忽然压低声音:“不过这回别给他们太多,我快攒够钱了,用不了太久,就能给你迁坟了。”
他说话的口吻非常奇怪,不像是晚辈对长辈,甚至不像是对待家中任何一位过世的亲人,倒像是在和一个不算特别熟的同辈在说话。
杜昙昼回想起户册上所写的内容,阿伏干要是活到今年,怎么也有四五十岁了,而年轻人看上去还不满二十,难道……他是阿伏干不为人知的私生子?
可他又说“你们乌今”?
杜昙昼百思不得其解之际,年轻人已经拔完了附近的杂草,正在用火折子点带去的纸元宝。
杜昙昼轻声对莫迟说:“你先别过去,让我上去问问——”
话音未落,向来冷静的莫迟这次却比他先行动了,他绕过杜昙昼,直接走到年轻人身侧。
年轻人这回终于觉得不妥了,他把包袱皮往怀里紧紧一抱,戒备地盯着莫迟,满脸警惕地喝道:“你是谁?!别过来!我告诉你,我可没钱!你要抢钱可别抢我的!”
莫迟虽然长得清秀,可骨子里那份凶悍狠厉却不是假的,面无表情走过来的时候,任谁见了都会不由得心头发颤。
莫迟没有跟年轻人废话,开门见山就问:“你认识阿伏干?”
“啊?谁?”年轻人还是看了眼墓碑,才敢确定祭拜的人确实叫这个名字:“啊、对啊!是、是又怎么样?!你想干吗??”
莫迟眼睛一眯:“你和他什么关系?你是他儿子?”
“关你什么事!”年轻人看上去性格和顺,却在对方问及阿伏干时表现得很凶横,显露出十足的保护之意。
莫迟眉头一压:“我再问你一遍,你是他儿子吗?!”
“我是你老子!”
年轻人抓起地上的一把土,兜头往莫迟面上一撒,然后抱着包袱皮,拔腿就往反方向跑。
想要比过莫迟的反应速度是不可能的,但年轻人的身手也算相当矫健了,他在起身时脚步不稳、差点摔了个踉跄的情况下,还是以快过莫迟五六步的速度,往前方跑出了十几步。
莫迟一手抬起遮挡他抛来的泥土,另一手顺势抄起地上的一块碎石,看都不看就扔了出去,直接命中年轻人的脚后跟。
带着莫迟之力的一击可不是小事,年轻人当场痛呼一声“哎哟”,应声倒地。
但他意志非常顽强,摔倒在地后立马忍着疼就地一滚,连鞋都甩掉了也顾不上,继续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前跑。
杜昙昼实在看不下去了,在他身后冲他大喊:“别跑了!我是临台侍郎杜昙昼!我不是来抓你的,有一桩命案牵扯到了阿伏干!我是来查案的!”
年轻人腾地站住脚步,须臾后颤颤巍巍地转过头来:“你……没有在骗我吧?你真的是当官的?真的不是来跟我要钱的?!”
杜昙昼解下腰牌,朝他远远一晃:“你自己过来看。”
年轻人死死抱着包袱皮,怀疑的目光在二人身上来回逡巡。
杜昙昼沉声说:“别抱着你那堆点心了,我对它们和你的钱都没兴趣,我只想知道,你和阿伏干究竟是什么关系?据我所知他已经死去多年,你为什么会来给他扫墓?”
年轻人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敢动,反问杜昙昼:“你说出了命案?谁死了?!”
“一个叫候古的乌今人,你听说过他的名字么?”
年轻人双眼瞪大:“你说谁?候古?他死了?真的?!”
杜昙昼点了点头,又怕他看不清,朗声道:“真的,昨夜死在他自己府中,你认识他?知道谁可能是凶手吗?”
“哈哈!”年轻人也不跑了,也不害怕了,接连发出几声开心的大笑。
他也不怕站在阿伏干墓边的莫迟了,三两步跑到坟堆前,拍着手给阿伏干道喜:“你听到了吗?候古死了!九泉之下,你也能闭上一只眼睛了!”
为什么是一只?杜昙昼心里纳闷。
年轻人脸色喜色未消,也不管自己的样子在别人眼里看上去有多奇怪,转头就问杜昙昼:“他怎么死的?”
“一剑割喉。”
年轻人不忿地“啧”了一声:“真是便宜他了!”
莫迟此时又诡异地沉默下来,带着满头的沙土站在一旁,仿佛刚才的冲动只是他故意为之的假象。
杜昙昼担心地看他一眼,抬手拍了拍他头顶的灰,莫迟摇头示意他无事,杜昙昼这才把注意力集中到年轻人身上。
“你为什么这么恨候古?你是阿伏干的儿子?阿伏干之死与候古有关?”
年轻人方才龇牙咧嘴的凶相被他全部收了起来,近距离看去,他长得还算眉清目秀,眼神十分平和,不像是个性格乖张的人。
他对杜昙昼说:“给我看看你的腰牌,倘若你是真的官老爷,我就告诉你。”
杜昙昼把腰牌放在手里拿给他看,年轻人装模作样地瞧了半天。
杜昙昼不留情面地戳穿:“就算腰牌是假的,你也看不出来吧。”
年轻人被他说中,倒也不恼,只是撇了撇嘴,嘀咕道:“不要说穿嘛。”
杜昙昼收起腰牌,又从鱼符袋里取出银鱼符:“腰牌没见过,银子总认识吧。”
年轻人看到他手里发着银光的鱼符,终于信了他说的话。
“好吧,倘若你是查案的,告诉你也无妨,只是候古那样的人死了也是罪有应得,我实在是不想……哎呀告诉你就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年轻人见刚才烧的几个金元宝已经烧完了,就从包袱里重新拿出一大把,放在地上点燃:“我不是这个阿伏干的儿子,在他活着的时候我甚至没见过他几面,他是我的恩人,准确来说,是我恩人的爹!”
年轻人告诉杜昙昼,他名叫景三,是个土生土长的缙京本地人。
而阿伏干那个未被记录在册的儿子,叫做鹿孤。
景三很小就失去双亲,成为孤儿后在街上流浪,很快就被缙京城里的一个小偷头子盯上了。
此人专门诱骗那些年纪小的流浪儿,将他们拐进自己家中,美其名曰给他们一口饭吃,实则是让这些小孩子替他出去偷盗。
偷来的财物大部分都落入此人手中,只有极少的部分才会拿来给孩子们对付几口饭吃。
偷人钱财时常会被失主发现,一旦被发现,轻则挨打,重则会被抓进官府受刑坐牢。
这样的日子当然有小孩子不愿意过,可只要这些流浪儿动了逃跑的念头,就会遭来一顿毒打。
再加上他们本来就无处可去,跟着此人至少还有地方住、有饭吃,所以一来二去,他身边还是聚集了不少被迫当扒手的小孩。
——景三当年就是其中的一个。
缙京城里人人都知,西龙璧坊的胡商财大气粗,最是富有。
多年前的某一天,九岁的景三游荡在西龙璧坊,不久后,一个身穿华服的乌今人吸引了他的目光。
这个人年纪很轻,约莫只有十几岁,穿着打扮却华贵非常,头戴金冠,身着缎布,脚踩一双缎靴。
毫无疑问,这条街上,他是景三最应该偷的人。
但美中不足的是,此人身边跟了五六个护卫,万一被发现,景三肯定会被打死。
惜命的本能让年幼的景三放弃了拿他当目标,转而把手伸向了另一个有钱人的腰间——不为别的,只因此人是孤身行走在路上,连个随从都没有。
景三很快解下了那人系在腰间的荷包,但他的判断却出了很大差错,此人不是没有随从,他的随从只是跟在了几步远的地方,把景三偷东西的行为看了个一清二楚。
被发现后,几个人没有因为景三是孩童就手下留情,把他拖到街边暗巷里一顿痛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