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但他们不是没钱吗?他们就觉得读书不好了。
  他们正说着,就见黎老根拎着个篮子,和姚艄公一起从县城回来了。
  这两人现在天天去县城的茶馆喝茶,已经成了庙前村最让人羡慕的老头。
  大家都希望他们晚年的生活,能跟这两人一样。
  众人当即询问黎老根黎青执读书的事情。
  黎老根道:“阿青是要去读书。他已经拜城里的李秀才为师了,他学问很好的,以后肯定能考上秀才。”
  这么说的时候,黎老根有点心虚。
  他们村的人都知道黎青执学问不好,按照姚振富说的,之前黎青执还跟他借他十岁前就学完的书看。
  所以……黎青执去读书,就是往水里扔钱吧?
  村里人瞧见黎老根这样子,愈发觉得黎青执不该去读书。
  这不是糟蹋钱么!
  而且……黎青执断了的右手好像还没好?
  姚艄公回到姚家,免不了把这件事说了说。
  姚振富:“……”黎青执竟然要去李秀才那里读书?
  他一个刚学了《三字经》不久,年纪又那么大的人,还读什么书?
  但想到自己不能去读书,黎青执却能去,姚振富不免难受。
  另一边,金茉莉却很高兴。
  昨天得知金小叶一个月赚了那么多钱的时候,她说不出的难受,但现在金小叶要供黎青执读书!
  读书很花钱,金小叶又不是每个月都能赚到那么多钱的……她希望金小叶把赚到的钱花光!
  还有就是……到时候姚振富考上秀才,黎青执却考不上……那多好!
  不过金茉莉也觉得奇怪,金小叶上辈子不给姚振富读书,怎么这辈子就给黎青执读书了?
  黎青执有什么好的?
  这么想着,金茉莉往黎家看了看。
  黎家大门开着,黎青执跟三个孩子坐在八仙桌上,隐隐约约还有念书声传来……
  这是黎青执又在教孩子读书了。
  金茉莉的心情又差了,她拿着米去河边淘洗,结果就听到村里有人说起了金小叶和黎青执:“金小叶对黎青执真好啊,都愿意供他读书。”
  “黎青执也挺好的啊,把两个孩子带得特别好。”
  “昨天我还看到他们手牵手,黎青执应该很会哄人。”
  ……
  手牵手?金茉莉突然有点酸了。
  庙前村的人,基本上都觉得黎青执去读书是白费钱。
  他们还都很同情金小叶。
  金小叶对这些一无所知,她正在王姐家嗑瓜子。
  金小叶虽然开了绣坊,但她其实是不爱做针线的,觉得做针线太无聊了。
  所以王姐徐夫人还有方锦娘做针线的时候,她坐在旁边烤火嗑瓜子。
  方锦娘时不时看一眼金小叶,金小叶问:“锦娘,有事吗?”
  方锦娘踌躇了一会儿,才道:“金掌柜,我那工钱……我想支五钱银子。”
  她之前那一个月,一直在金小叶这边做工,扣掉饭钱一共赚了二两银子。
  她娘前段时间对她很不好,她其实不想给她娘钱,但前两天在金小叶这里拿活儿干的人都拿到工钱了,她娘一直问她要钱。
  她想来想去,打算给她娘五钱银子。
  她这也是没办法……她没有别的地方能去,每天都要回家住。
  “成,我拿给你。”金小叶一口应下。
  她知道方锦娘的难处。
  方锦娘没出嫁,没别的地方去,就只能忍着她那个娘。
  竹签金小叶挺讨厌方母的,但这不是过去一个多月了吗?现在金小叶赚了钱,已经不太在意方母了。
  方母一年也挣不到她一个月挣到的钱,她在意方母做什么?
  金小叶很快就把钱给了方锦娘,方锦娘把钱收好,想了想又道:“金掌柜,我早上也想在这边吃饭,饭钱从我的工钱里扣,可以吗?”
  “当然可以,”金小叶想到了什么,“你娘不给你吃饭?”
  方锦娘苦笑了一下。
  金小叶道:“你娘也太过分了,你要不要想想办法?”
  “除非我能嫁出去,可是……”可她娘要是不同意,她又要怎么嫁出去?
  想到这事儿,方锦娘又想到了那个之前天天给她送吃食的男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人今天没给她送。
  应该是有事?方锦娘一直想跟这人聊聊。
  金小叶能猜出来方锦娘没说完的话。
  摊上方母这样的父母,真的挺倒霉的。
  这人,真的是生来就不公平,有些人生出来就能锦衣玉食,有些人呢?生下来不久可能就会被饿死。
  她有时候就想,她要是生在有钱人家该多好!
  再不济,把她生成男的也好,她要是男的,做事会方便很多,那她一定努力赚钱,然后娶个像黎青执这样做饭好吃还黏人的媳妇儿。
  她要是男的,她奶奶都会对她好很多,小时候许多苦就不用受了,她娘也不用整天泪汪汪地怪怨自己生不出儿子……
  当然想这些没啥意思,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接下来的日子过好。
  而且她能生在金家,已经很好了,她要是生在那些没田没地的人家,就算生成男人,也会翻不了身,兴许还没长大就饿死了。
  两人正说话,吴白川来了。
  “吴掌柜!”金小叶笑着迎上去:“吴掌柜过来有事吗?那批货没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你们做的东西,质量非常好!”吴掌柜看了一眼,见黎青执不在,暗暗松了一口气:“我这次过来,是有个生意想介绍给你。”
  吴白川一直想赔罪,但黎青执不想让金小叶知道洪晖的事情,他直接送钱送礼品就不合适了。
  想来想去,他干脆给金小叶介绍了一桩生意。
  他认识的人里,有来往于府城做生意的,金小叶做的东西,可以卖到府城去!
  这不,吴白川把人带来了,他还提前给这人送了礼,让这人一定要给金小叶一个公道的价格。
  于是,金小叶轻轻松松,就谈下了一个能让她赚不少钱的单子。
  吴白川介绍的这个商人要的东西,一点都不比吴白川要的少!给的钱还比吴白川给的要多!
  金小叶立刻就意识到,这是吴白川在向她示好。
  至于吴白川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黎青执认识苟县令吧?
  金小叶并没有把生意往外推,她之前给吴白川的价格其实很低,现在这个价格,才是她把货物卖给那些行脚商的正常价格。
  双方写了契约,金小叶端端正正地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又摁了手印。
  看着这契约,金小叶略有些恍惚。
  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她已经认识了很多字,至少这契约上的字,她就都认识。
  虽然很多字她都是见了认识但写不出来,可她已经能看书了。
  送走吴掌柜,金小叶没有再吃瓜子,她拿出自己记账用的便宜的纸,把朱前的那本自传拿出来,开始抄书。
  她是靠这书认字的,又实在喜欢这书,就带在身边,时不时拿来看看。
  至于没了稿子黎青执要如何誊抄修改……黎青执早就把这书背出来了。
  第67章 勤快
  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 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 跟着描画上面的字, 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 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 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树。
  这鞋子, 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做的。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姐家做活,给的钱很少,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 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 现在多少能挣点, 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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