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黎大毛黎二毛看到黎青执,就一人抱住了黎青执一条腿。
  黎青执会陪他们玩,还会给他们讲故事,村里其他孩子的爹没一个能做到,黎大毛黎二毛现在觉得,他们爹是村里最好的爹!
  自从有了爹,他们就天天吃白米饭吃肉了,这可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生活。
  黎青执亲了亲黎大毛黎二毛的脑袋,然后道:“大毛二毛,爹给你们起了两个新名字。以后大毛二毛是你们的小名,至于你们的大名……大毛,你以后大名叫黎行简,是做事简单的意思。二毛,你以后叫黎行易,是做事容易的事情。爹希望以后你们不管想做什么,都能简单容易,顺顺利利。”
  黎青执说完,用左手一笔一划,仔仔细细地将这两个名字写在不同的纸上,然后给了黎大毛和黎二毛。
  写完,黎青执就见赵小豆羡慕地看着黎大毛和黎二毛。
  黎青执笑了笑,对赵小豆道:“小豆,我也给你起了个名字,你以后就叫赵廷举吧。”
  这个时代,当老师的给学生起名字很常见,黎青执相信自己给赵小豆起名,赵小豆和赵老三是不会有意见的。
  用孩子能理解的意思简单介绍了一下赵小豆的新名字,黎青执又拿出一张纸,将“赵廷举”三个字写在上面。
  之后,黎青执先指点三个孩子在地上写他们的名字,等他们能顺利写出来之后,他给他们一支毛笔,让他们试着在纸上写他们的名字。
  赵小豆先拿到毛笔。
  这还是他第一次拿笔,握着手上的笔,赵小豆非常紧张,不敢往纸上落。
  黎青执道:“小豆你别怕,只管写。你看你哥哥我右手断了,用左手写的字挺难看的,但我还是会写。”
  赵小豆比黎大毛黎二毛大不了几岁,但他是黎青执的表弟——因为赵老三当了上门女婿,所以他们算是表情。
  得到黎青执的鼓励,赵小豆小心翼翼地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已经八岁了,学东西比黎大毛黎二毛要快,再加上他这人小心谨慎之前已经练了很多遍……他的字写得挺好的,并不比黎青执差多少。
  等赵小豆写完,黎青执又让黎大毛黎二毛写,这两个孩子写的就七歪八扭了。
  从今天开始,这三个孩子有大名了。
  黎青执教完名字,又让黎大毛黎二毛教赵小豆数数,背乘法口诀。
  至于他自己,他要开始写书了。
  苟县令的书,黎青执打算尽快写出来。
  黎青执的这一天过得很充实,隔壁姚振富就不一样了。
  昨天没能好好看书,临睡前姚振富很懊恼,他思来想去,在睡前给自己写了个计划。
  他打算明日早上起来吃过早饭就开始读书,上午要将《论语》重温一遍,下午要写一篇文章。
  洋洋洒洒写完计划,他兴冲冲地睡了,但第二天早上起来吃过早饭,他觉得自己浑身没劲儿。
  他先是想着自己《论语》可以不读,休息一会儿,等下午写一篇文章就行,但最后不仅书没读,文章也没写……
  黎青执不知道姚振富的想法。
  他是一点不排斥读书的。
  读书对他来说并不累,甚至还是享受。
  在末世的时候,他无数次怀念自己无忧无虑在学校上课的日子,哪怕曾经他觉得很辛苦的高三,在回忆里也是充满温馨的。
  高三那一年,他吃得特别好!
  不过第二天,黎青执的看书写书计划就又被打断
  了——丁喜和朱前一起来了!
  丁喜也是来看黎青执的,正好朱前想跟黎青执说苟县令的一些事情,两人就一起来了。
  中秋前一天,黎青执将他给丁喜写的书交给了丁家的管家。
  傍晚,丁喜一回家,管家就将书拿了出来。  当时时间不早了,丁喜本来没打算看,但正好朱前带着朱寻淼来找他,朱寻淼还特别想看。
  丁喜挺喜欢朱寻淼这个侄子,就跟朱寻淼一起看了起来,这一看,就放不下了。
  朱寻淼比他更甚,一直站在他身边伸长了脖子看,朱前准备回家的时候,都叫不走朱寻淼!
  他们两个就这么看到了半夜,丁喜熬不住先去睡了,而朱寻淼一直等到把书看完才去睡。
  中秋这天,丁喜起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书,他越看越喜欢,几次拍案叫绝,看完之后更是抓心挠肝想看后面的内容。
  然后……他听说黎青执的胳膊断了。
  黎青执好好的,胳膊怎么就断了呢?!
  黎青执胳膊断了,还能给他写书吗?
  丁喜找到朱前打听情况,然后他的书就被朱前拿走了。
  朱前花了一天看完那十万字,跟他约好,一起去看黎青执。
  “老朱,黎青执真的能用左手写字?”丁喜还是觉得有点不敢置信。
  他想用左手吃个饭都做不到,黎青执竟然能用左手写字?
  “能,之前阿淼去看他,亲眼所见。”
  “那我的自传,他能快点写完吗?”让一个断了胳膊的人继续写书有点不厚道,但丁喜真的很想看后续。
  这书都把他写成一个大侠了!他甚至想要找人抄个几百本,拿去送人,让人知道他老丁多么厉害。
  “怕是不能,他应该会先给苟县令写。”朱前道。
  黎青执要给县令大人写啊,那他的书是得缓缓,丁喜有点忧伤。
  朱前和丁喜是吃过了饭过来的。
  丁喜对黎青执写的书夸了又夸,还给黎青执留下五十两银子,至于朱前,他把他跟苟县令聊天时,苟县令提到的几个案子说了说。
  苟县令不觉得自己能在仕途上走远,也就将心思放在了其他地方。
  读书……话本苟县令爱看,但那些典籍他在考完进士之后,就不想看了。
  至于写诗作画弹琴之类……苟县令家中还算富裕,这些他都学过,但都没什么兴趣。
  他如今爱做的事情,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破案。
  破案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把案子破了还特别有成就感,因为这个原因,苟县令在上面花了不少时间,也确实靠着自己的本事,破了一些案子。
  普通百姓知道的其实不多,苟县令自个儿才是最清楚的,而这些,他都跟朱前说了。
  朱前记忆力不错,再加上他找人打听过相关一些消息,这会儿也就详细地给了黎青执说了说。
  黎青执一下子就多了很多能写的东西,一时间只恨自己时间不够,写不过来。
  朱前他们稍稍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但他们的到来,少不得又让庙前村的人激动起来。
  “你知道吗?朱老爷也来看黎青执了!”
  “那朱老爷来的时候坐的船特别气派!”
  “朱老爷和另一位丁老爷穿的衣服可真好看!”
  “黎青执是真的出息了!”
  “听说朱老爷又带了东西过来,黎青执运气真好,遇到了这么一个贵人。”
  ……
  黎青执在朱前和丁喜离开后,奋笔疾书飞快地写书。
  他一心想要写快点,写书的速度还真的就越来越快,只是那字有点潦草。
  而黎青执写书的时候,隔壁,得知朱前来了庙前村的姚振富心里头又开始难受了!
  他最后也就只能像前几天那样,发誓明天一定要好好读书。
  读书写书,还有养伤的时间过得很快。
  眨眼,距离中秋就已经过去十天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黎青执用又丑又潦草的字,写了两部描述苟县令破案的短篇小说。
  他一开始以为光写破案,一个案子写几千字就差不多了,但真的开始写,就发现这点字其实是写不完的,这两个案子,他每个都写了两万字左右。
  不管怎么样,好歹写出来了!
  黎青执不想誊抄,他在原本的稿子上涂改了一下,然后就将之装好,拜托金小叶送到朱寻淼手上,让朱寻淼找人誊抄一下。
  送走稿子,黎青执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有点佩服自己。
  他这次追求速度,不管不顾地写字,字写得确实很潦草,但写着写着……他发现自己用左手写的字虽然很丑,但笔画之间很有气势。
  他真厉害!
  黎青执把稿子送出去之后,就开始写丁喜的书了。
  丁喜又给他送来五十两银子,看在钱的份上,这书他要快点写出来。
  黎青执天天在家用左手写字,庙前村的人自然都看到了。
  于是村里就开始有流言,说是黎青执的右手已经好不了了,所以黎青执才会练习用左手写字。
  村里人都很敬重读书人,黎青执写字的时候,大家并不找他说话,但黎青执忙了一天,傍晚出去走走的时候,村里人会上来搭话。
  这天黎青执出去锻炼身体,就遇到了金小姑:“阿青,你的胳膊好点了吗?”
  “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黎青执道。
  他说的是真话,靠着异能,他的右胳膊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不过他还不敢用右手,怕别人怀疑。
  “阿青,你的胳膊真的能好?”金小姑又问。
  “能好。”黎青执很肯定。
  金小姑闻言,又开始抱怨跟她家“仇深似海”的姚祖明:“我就说你的胳膊一定能好!阿青你是不知道,姚祖明他一直在说你的坏话,说你的胳膊好不了了,他那张嘴真的臭死人了,你可一定要给他点教训啊!”
  金小姑真的是孜孜不倦地想让他们去找姚祖明的麻烦。
  但他真的没兴趣被狗咬了去咬一条狗。
  黎青执轻咳了一声:“小姑,他爱说就说吧,我打不过他,他要是把我另一条胳膊打断了怎么办?”
  金小姑只能气恼地走了。
  同一时间,李秀才的学堂放学,朱寻淼刚出门,就看到了撑着船的金小叶。
  “朱少爷,我相公有东西让我给你!”金小叶朝着朱寻淼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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