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这怎么能洗澡呀?狗子已经生病了,还在发烧!”主人解释道,“就稍微做了一下清洁,太脏的毛就剃掉了,术前还清理了一下皮肤。”
林鹤知点点头,又研究起了毛毛的爪子。
术前兽医还修了指甲,林鹤知在指甲缝里发现了些许灰白色的粉末,类似建筑装修工地上的粉刷、水泥碎片,倒是没有发现什么泥土。
除此之外,毛毛被剃毛后的体表,还有一些条状淤青,也不知是被人打的,还是在哪里撞的。
“我们平时遛狗走的一般都是这条线路,就沿着这条河走一个来回。”女孩拿笔在地图上划了划,随后去更远的地方画了个圈,“但丢狗那天,我们是去了紫藤花公园,那边有一个可以玩飞盘的大草坪。我周末是比较喜欢带毛毛去的,但我们是坐车去的,所以她可能不知道怎么走回来。”
“我当时和毛毛玩飞盘,所以就没牵绳,当时草坪上还有一个狗狗相亲活动,也不知道是不是追着哪条狗跑了,反正就走丢了,毛毛比较喜欢追动的东西。”
说着女孩又叹了口气:“我到处让人帮我转发重金寻狗,就在前天,有个好心人联系上我,拍了个照片问我是不是毛毛。我一看哎这不就是毛毛吗,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没有问具体位置。他说是在河边步行道上找到的。”
女孩把寻到狗的男生微信转发给了林鹤知,以及毛毛刚被发现时的照片。
“谢谢,我去问问。”
找到狗的男孩名叫冯涛,身高一米六五,矮矮胖胖的,脸长得像个福娃,额头上都是青春痘。冯涛本职工作是一名外卖小哥,前几天生死时速的时候和人发生了冲撞,手腕上缠着绷带,但他有个副业是宠物博主,日常还会在河边步行街公园投放狗粮,偶尔还会做做公益绝育。
“我是在这里找到毛毛的。”男孩带林鹤知来到河边步行街现场,“我每天都来这里喂狗,她可能是饿了,跟另外一条流浪狗过来的。”
根据冯涛说,流浪狗喜欢结伴行动。当一条狗发现固定喂食地点以后,会“呼朋唤友”带新朋友来吃,并因此成为狗群里的“大哥”。因此,他在周边有几个固定投食点,经常有走丢的家养宠物犬跑到他这里来吃饭。次数多了,他被当地人称为“狗侦探”。
“她就在河边这一带活动?”林鹤知问道,“你第一次看到她是什么时候?”
“我联系主人的前一天,就看到她在这一片游荡了。当时狗太脏了,好像泥里滚过一样,我还真没认出来。后来我一看,这可是边牧啊!一定是走丢的,附近一打听,才知道真的有人走丢了一只陨石边牧。”
“你每天都来?”
冯涛点点头:“是的,我每天傍晚都来喂流浪狗。”
林鹤知有点头疼地捏了捏眉心——
也就是说,毛毛可能花了一个多礼拜,从紫藤花公园跌跌撞撞地一路摸到了自己平时散步的河边步行道,可这一个多礼拜的时间里,狗可以去多少地方!
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正当冯涛给林鹤知介绍的时候,沿途一路溜达过来几只中华田园犬。正如冯涛所说,他们好像有个领头大哥,是成群行动的。那些狗子也认识冯涛,一个劲地冲他甩尾巴。
林鹤知的目光落到这些狗的脚上,毛脏兮兮的,一撮一撮地立起来,好像沾过水。
就在这个时候,林鹤知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段夏。
林鹤知连忙接起:“什么进展?”
“法医组确定了,那的确就是人的骨头,dna已经送去测序了。”段夏似乎在跑动,说话有点喘,“还有你的蛙终于拉屎了!哇塞角蛙的屎可真带劲,好粗啊,有我无名指那么一条呢,第一次看到真是震撼我全家!兽医让我一块儿给你带来!”
林鹤知:“……”真是可喜可贺呢。
他沉默片刻,谨慎地答道:“……屎就不必带回来了吧?”
“不是屎!是你的蛙!”
林鹤知:“……”
第59章 小貔貅
警方第一时间对附近的环卫进行了摸排。现在垃圾分类十分严格, 如果垃圾中出现人类残肢,很难逃过环卫的眼睛。可是,放眼整个宁港,都没听说哪个垃圾箱里发现了人体残躯。
可是, “流浪狗腹内发现人骨”这一小道消息不胫而走, 自媒体遇到这种博人眼球的新闻, 仿佛嗅到了新鲜大粪的苍蝇。整个故事中途又被人添油加醋,传成了“宁港市区狗吃人”,“宁港市某处有一具尚未被发现的尸体”, 以及“有人拿人骨头喂狗”等版本,五花八门, 逐渐离谱。以至于, 宁港平安不得不出来辟谣——
市内暂未发现不明尸体,狗吃人系不实消息。
警方手上,与尸体相关的直接线索,始终就只有那么几块碎骨头。林鹤知在显微镜下仔细把玩着最大的那块桡骨小头碎片,沉默不语。
“你能不能从这骨头上看出来,这人男的女的?多大年纪?”
“你问我?”林鹤知冷笑一声, “你还不如问佛祖。”
单瀮:“……”
“告诉你狗肚子里发现了人骨, 你不信我, 一定要找人二次确认。”林鹤知从目镜前抬起头,半点都不掩藏脸上的嫌弃, “现在知道是人骨头了你又着急。单队,这只是一块桡骨而已,又不是耻骨联合!”
单瀮听出了点幼稚的怨气, 想笑却努力绷住嘴,耐着性子:“我不是不信你, 只是走个程序。”
林鹤知看了他一眼,这才慢悠悠开口:“年龄性别死因都需要更多的骨头,但我现在有点怀疑,骨头的主人不是最近死亡的。”
之前肉眼看,觉得没什么问题,林鹤知到镜下观才发现,这块骨头其实非常干净,或者说,破坏程度比较高,关节面已经没有任何软骨、结缔组织残留。林鹤知不清楚狗的消化系统是否能把骨头消化得这么“干净”,但另外一种解释,就是微生物分解。
也就是说,这是一具已经白骨化了的尸体。
一种可能,是狗意外刨了老土坟,并非刑事案件。
可是,宁港市区是不允许土葬的,只有跑到偏远的农村、山上才有土葬墓地,更何况,紫藤花公园以及河边步行道附近,老小区一块块豆腐似的挤在一起,直径八公里内没有野山林,也没有墓园。
唯一有小树林的地方,就是紫藤花公园,警方已经带警犬搜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人类残骸。
而另一种可能,是很久以前,有凶手在某处藏了一具尸体,但一直没被发现。或许是因为风吹雨打改变了地貌,或者狗在哪里刨了个坑,让尸骨重见天日。
冬天尸体腐烂得比较慢,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林鹤知迅速思考着——最早也是去年死的。
可是,狗吃到骨头的地方,到底在哪里呢?
侦查民警派出去了十几对,拿着毛毛的照片,挨小区询问是否有人曾见过这样一只流浪狗。陨石边牧,怎么说都是肉眼识别度比较高的品种,虽说最后变成了泥水落汤鸡的模样,她在刚走丢那几天应该还有点“狗样”。可奇怪的是,从紫藤花公园到河道步行街,就没有人说见过这样一条狗在游荡。
不过,说到底,辖区内没有发现死者遗骸。没有死者,自然也就没有案子,队内状态整体比较轻松,大多把这当成一桩奇闻轶事来谈:“你不要低估流浪狗一天能走的距离,边牧也不是小型犬,一天跑十几公里都是有的。可能最开始走岔了路,跑到山里面去,又溜达回来了。”
可是,林鹤知总觉得自己无法被这句话说服。
但凡这狗有能力独自跑去十公里外的山上,吃了骨头再回来,怎么可能找不回家?
林鹤知再次调出了毛毛刚被找到时的照片,放大,仔细研究,试图从毛毛身上找出蛛丝马迹。很快,林鹤知注意到一件事——
毛毛的脚。
那天在河边上看到的那些流浪狗,头顶心和背部都相对干燥,主要是四肢,以及腹部的毛,一茬一茬地黏在一起,湿湿的,仿佛沾了水。可是,毛毛刚被捡到的时候,脑袋和身上,看上去好像是淋了雨,可脚背上与腹部的毛发却相对干燥。
宁港四月多雨,下一阵,停一阵,路边积了不少水,所以,流浪狗腹部和脚应该更容易湿才对,可是看毛毛这个脚,根本就不像是奔袭过十几公里去山区刨坟……
更像是在附近活动。
林鹤知打开宁港市的卫星地图,思考着毛毛能去哪里。最后,他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心说,如果狗能说话就好。
转念一想,林鹤知又有了主意——
狗不会说话,但边牧也不是傻子啊!
毛毛本是一条年轻健康的边牧,手术后两天,就开始下地走动,四五天后,基本已经活蹦乱跳了。
“毛崽哇,前几天都去过哪里?”女主人搂着狗子,亲昵地揉了揉她脑袋,“带麻麻和这个叔叔也去看一看,好不好?”
狗子拿脑袋去蹭主人的掌心,委屈地“呜”了两声。
林鹤知再次拿出那块骨头,放到毛毛鼻尖让她嗅了嗅。
“毛崽啊,你还记得这块骨头是哪里吃的吗?能不能带麻麻去呀?”
边牧甩了甩尾巴:“呜噫!”
毛毛东闻闻,西嗅嗅,拽着绳子带着主人与林鹤知跑了起来。穿过河边步行街,边牧带大家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左右两边都是宁港市的老小区。
巷子又窄又破,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面馆、咖啡馆、农贸商铺、与服装工作室挤在一起,一楼店铺直接在人行道上晾衣服、炒菜,巨大的军绿色垃圾桶就摆在马路边,不到大腿高的小孩子们尖叫着穿梭……
林鹤知有些意外地问:“平时散步你们会来这里吗?”
女主人神情凝重地摇摇头:“这里太脏了,我没有带她来过。”
可毛毛一路嗅嗅停停,最后在一处下地台阶入口处甩起了尾巴,“汪汪”地叫了起来。那是一幢破旧的居民楼,右侧有个台阶通往正门,地下室是可以从人行道上直接走下去的。
地下室门口停着一辆破旧的电动车,后面有个巨大的快递箱。林鹤知走近一看,就透过磨玻璃窗与人打了一个照面。
咦?这人不就是冯涛?
男人有些犹豫地推开门,一直很乖顺的边牧,突然龇牙咧嘴地摆出了一个充满攻击性的姿势,要不是主人拉着牵引绳,毛毛怕不是要冲过去咬人了。
“轰”的一声,零星的线索在林鹤知脑中瞬间连线——
原来如此!
冯涛这人根本就不是什么“狗侦探”……
每天投喂流浪犬,不过是他制造的假象。平时,冯涛会仔细观察附近名贵的犬种,找到目标就下手偷狗,关进自己的地下室里。等主人家发布寻狗启示后,或者说过一段时间,他再以“您的狗被流浪狗带回来吃东西”为理由,再把狗还给主人。
大部分主人寻回爱犬,都会有偿答谢,再加上大家都知道冯涛日常投喂流浪狗,多少还会再送他几包狗粮。比如,光是寻回毛毛这件事,女主人就给他了5000元作为答谢。
这一偷一还,倒还成了生意。
所以,毛毛消失的这两个礼拜,边牧压根就没有在外面流浪,而是被冯涛关起来了!所以,从紫藤花公园到河边步行道,从来没有路人见过一只流浪的边牧;所以,照片里,毛毛的脚和腹部并不像真正的流浪狗那样湿,但冯涛为了营造出毛毛流浪两周的假象,直接把一盆水扣在了她身上,所以她身上比腹部更湿……
女主人闻言,顿时瞪圆了双眼,冯涛也是一张脸煞白,哆嗦着:“你——你胡说八道什么!”
“狗——狗我都给你找回来了,你怎么还血口喷人!”冯涛瞪着林鹤知,出来后就转身锁门,“我,我还有事,我要出门了。”
林鹤知迅速按住了他的手腕,不让人锁门:“我想进去看看。”
男人手腕上还裹着绷带,顿时吃痛,但很快又挡了上来:“不——不行——你没有权力直接进我家门——”
“你以为我关心你偷狗吗?”林鹤知冷笑,压低了声音,“不我不关心,但我需要知道你把狗关在什么地方,因为那里有一具尸体!”
“尸……尸体?”冯涛茫然地看着他,手上倒撤了力,但嘴里依然否认,“什么尸体?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而在他腿边,边牧愤怒的吼叫声始终没有散去。
林鹤知推门走了进去。冯涛租的房子就是个地下室,根本就没有客厅与卧室的区分,床和饭桌都挤在同一片空间里,没有厨房,只有一个很小的卫生间。
没有笼子,只有大包喂流浪狗用的狗粮。
看上去,的确没有地方藏毛毛。可是……如果毛毛没有被藏在这里,她为什么要对着这个房间大叫呢?
林鹤知冷着脸,转过身:“你当时把狗藏哪里了?”
冯涛突然又理直气壮了起来,大喊着“哪来的尸体你这是私闯民宅”,想让对方出去。两人再次发生了一些肢体碰撞,林鹤知顺手一扯他手腕上的绷带,上面赫然是被咬的牙印,而非冯涛之前所说的“外卖擦伤”!
“谁咬的?毛毛还是其它的狗?”这回,林鹤知百分百确定了自己的猜测,他故意往人伤口上一用力,冯涛吃痛叫了起来。
“你现在还不肯承认,是吗?你敢打开这个吸尘器吗?你猜猜我在吸尘袋里会不会找到这条陨石边牧的毛!”
林鹤知钳着他的牙印又使了点暗劲,伤口崩裂,血涌了出来,冯涛秒怂:“啊啊啊——痛痛痛——对不起我错了——”
“地下室!我这里还有一间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