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月光下,大树旁,她一身白色睡裙,黑白熊猫的拖鞋。
因为难受眼眶红红的,鼻尖儿也有点红,手上捧着蛋糕,她像个小孩儿一样。
他低声笑笑,没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她发质绵软,手感特别好,道:“妹——小孩儿发脾气,有什么好道歉的。”
“发脾气是人的天性,你不必为了做你自己而向别人感到抱歉。”
他总是能轻而易举一句话将她的所有不好合理化。
她娇纵发了小脾气,却被他说成是人的天性,让她不要为了做自己而向别人感到抱歉。
而她只是因为对一个没有感情,素未谋面的父亲,充满怀疑的父亲说了一句质疑的话,就被庄芳洁严肃的批评,最后说她不孝顺。
沈蔷抿唇,侧眸看向宋泊礼。
天上的月亮不圆,却也不残,小区内的灯光微弱照下来,光圈在他肩上跳跃。
他这句话,令她感到,好像无论她怎么样,他都无条件站在她的背后。
沈蔷顿了顿,道:“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心情不好。”
她不是想宋泊礼问,而是她在给自己找补。
宋泊礼轻笑,顺着她,道:“你刚回来就心情不好,除了和阿姨因为生意上的事情起冲突,还能是什么。你只管做出成绩给她看,其余的不要去争执。”
他是真的这样以为。
沈蔷也由着他,并没有去解释,默认他的想法是对的。
沈蔷吃完,宋泊礼站起身,送她进了小区。
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宋泊礼喊住了沈蔷。
沈蔷回眸,只听见宋泊礼低声道:“不管我做什么事情,我都是想为你好。”
“你不要生我的气。”
沈蔷想问问他,是什么意思,他却示意她快些上去。不给她询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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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芳洁从关上房门开始,直到第二天一大早,庄芳洁才起来熬了白粥和鸡蛋,两个人吃完之后,庄芳洁又去楼下的超市,买了大包小包父亲生前喜欢吃的小食。
出租车上,沈蔷看着庄芳洁买东西的背影,心里有些感慨。不一会儿,庄芳洁走了回来,两个人才往乡里公墓去。
庄芳洁住的是县城,但父亲是葬在了老家,从这里出发路程要三个小时。去到刚好九点多。乡里不像城市那样,可以放鞭炮和烧纸钱。
九点,他们准时抵达公墓,倒也不像以前那样需要爬山或者走很长的山路,但也需要跨过很多层台阶,墓地间隔很大,父亲的就在台阶的左手边,被一处树荫遮挡住。
大多数人都是忌日才来祭拜,只有庄芳洁,对死者的仪式感都那么足。她大包小包的提着,跟在庄芳洁的身后,走到了父亲的墓地,墓碑上长了几株杂草。
沈蔷放下东西后,徒手将草给拔掉。
庄芳洁看着沈蔷这样,脸上终于漏出了笑容。
对于她而言,沈蔷这样的举动就是孝顺。
庄芳洁点了三根香烟递给沈蔷,自己手上也拿了三根,跪在地上后,庄芳洁的眼泪就开始掉下来,哭着道:“仲哥,我带女儿来看你了,我们的女儿现在出息了,自己开了店,你在天之灵要好好保佑我们的蔷蔷....”
沈蔷其实不怎么愿意听庄芳洁说这些,她把手上的杂草丢到了草丛里。
手上刚空,下一秒,她手机就响起了。
她低头一看,是沈安的电话。
沈蔷心跳的很快,她犹豫片刻摁下接听键。
沈安那边有鸟儿空灵的叫声,听上去他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他轻笑道:“沈小姐,虽然合作不了,但能不能请你出来,我们见一面,我有件事情,想当面告诉你。”
沈蔷看了眼庄芳洁,垂眸,淡声道:“不用了,我们之间没什么事情好谈,我现在出发去祭拜我的父亲,不方便接电话,再见。”
沈安沉默不语。
沈蔷却并未挂电话,而是加了句:“沈先生,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就在她挂断电话的那一刻,她听见宋泊礼的声音在沈安那边响起,他道:“沈安——”
沈蔷一顿,浑身血液仿佛凝固。
她倏地回头往山脚下看去。
一片绿树遮挡,看不见半点人烟。
庄芳洁投入到和父亲谈话。
她看了眼庄芳洁的背影,想到了什么,心跳加速张了张嘴,最终选择默默离开。
她往台阶下走去,路上她的脑袋是空的乱的,有些东西,已经初现端倪,只是她不想继续深究而已,但没想到真相却追着她来。
只是在差不多走到最后山脚时。
她忽然在另一条台阶处,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她侧眸看去,只见昨晚面对她时还温润如玉的宋泊礼,此刻正死死的抓住沈安的衣领。
额头和手背上的青筋迸发,他鲜少怒气如此外露,沈蔷站在原地,不躲不避,看着宋泊礼咬牙,尽力压低声音,道:“你有什么资格出现在这里。”
沈安握住了宋泊礼抓住他衣领的手,耻笑道:“那你又是以什么资格?”
“我劝你,趁早放开我,在港城我喊你一声宋董,但是这里是苏城,而且,”沈安哈哈一笑,笑的令人恶心,道:“我现在给你十个胆子你也不敢动我。”
宋泊礼闭眸,深吸口气。
他说中了,他是不敢冒然碰他。
宋泊礼松开了沈安的衣领,第一次如此卑微的替他理了理微皱褶的领口,继而,他沉声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沈安轻笑,很是嚣张:“你说呢?”
宋泊礼闻言,声音低了一个度,语气卑微,道:“除了她。我给你钱,给你港城的资源,但你不要去打扰沈蔷,她不能接受这些打击。”
“沈伯,算我求你,好吗?”
除了沈蔷,宋泊礼何时如此卑微过?
但这次也是因为沈蔷。
只要是关于沈蔷的,宋泊礼就无法做到冷静平衡。
“宋泊礼,你也有求我的一天,可惜了,我不缺钱,”沈安拍了拍宋泊礼的脸,很嚣张的道:“你一直忍我,不敢动我,不就是因为怕沈蔷知道真相。”
“怕她知道我是他的爸爸。”
“她要是真的认了我这个爸爸,你和她在一起得经过我同意,而且她要是知道你不尊重我,你觉得她还会愿意和你在一起吗?”沈安感慨,笑道:“她要是不认,庄芳洁会同意吗?我的出现只会是惊喜。”
“那你猜猜,这个结果,对她而言,是不是生不如此?”
作者有话说:
前三十红包。
沈安真的过分死。但是大家都低估了蔷蔷的坚强度。
不要说宋董不直接搞沈安,人家是蔷蔷爸爸,他就算再讨厌,他也得认,也得忍,因为他不知道沈蔷会对沈安怎么样。他怕她后来会怪他。他也很难做。在他角度他很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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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浔风》文名暂定文案会精修
【一】
孟浔大一那年偶入金沙,远远望去,男人坐在真皮黑沙发,矜贵的双腿交叠,薄唇咬着一块牌,狭长双眸望着对面的人,手捏住牌的一角从唇边拿下,桌面翻出三张k,他云淡风轻,不留情面道:“我不是想证明什么,但你打的真的很烂。”
桀骜轻狂,目中无人,这是孟浔对他第一印象。
好友介绍说:“他在香山澳好有排面的,人人都叫他兰爷。”
某天雨夜,大雨倾盆,兰濯风撑着一把黑伞,微微向她倾斜,温柔却多情,无甚所谓道:“跟不跟我走?”
后来孟浔跟在他身边四年,她随叫随到。
明明知道他爱玩,不羁潇洒、在澳门叱咤风云,对任何人任何事不上心,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孟浔还是控制不住爱上他。
收拾行李离开澳门的那晚,兰濯风站在雨中,撑着一把黑伞,居高临下问:“真定假?”
孟浔咬着生涩的粤语,道:“真。”
“跟你,我早就腻了。”
兰濯风毫不犹豫转身上了那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
【二】
再见兰濯风时,她已经成了珠海的加工厂老板。
而他身边的女伴早已换了一个又一个,日子依旧过得风生水起,意气风发,依旧是人人敬仰畏惧的兰爷。
直到某天,素来叱咤风云对爱情不屑一顾的兰爷,将小老板孟浔堵到船角,强撑着仅有的尊严,咬牙问:“四年,你到底爱没爱过我。”
“四年,我骗你的。”
她轻轻一笑:“赌场出疯子,情场出傻子,兰爷是疯了还是傻了?”
“说你爱我,”兰濯风红了眼,语气卑微,闭眼求她:“说你爱过我。”
【三】
再后来,香山澳的一处山顶,兰濯风斥巨资打造了一个只属于孟浔的王国,取名为
——香山浔风。
有人问兰濯风这么做值不值得。
他当时轻轻一笑,看着远处朝他走来的孟浔,眉眼带笑,语调低沉道:“孟浔说过,她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永垂不朽。我想陪着她也告诉她,我对她的爱,就是永垂不朽。我想给她一个,我理想中的王国,而她是我永远的queen。”
第60章 第六十章
◎“你能不能,帮帮我。”◎
宋泊礼和沈安的话字字句句都传入了沈蔷的耳朵里。
他们就像是两个极端, 一个对她赶尽杀绝,一个为她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