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节

  “这鬼地方,怎么能这么冷,我刚刚出去撒泡尿,差点没被冻死。”
  说完,朱远钊缩着脖子进来。
  晏三合不废话,直截了当道:“明天天一亮,不管天气如何,我们都下山。”
  朱远钊点点头。
  “不言呢?”
  “来了,来了!”
  李不言手里抱着一捧干柴冲进来。
  晏三合:“从哪里找到的?”
  “就这石屋后面,堆了好多。”
  李不言把干柴堆起来,就在门口生起了火,火焰烧起来,小裴爷拉着朱远钊围过去。
  终于有命了!
  朱远钊身上暖和了一些,突然开口,“晏姑娘,我娘……”
  “今天什么话都不说了。”
  晏三合打断他,神色平静又坚定。
  “脑子里装的东西太多,我要想一想,你也要静一静,看看后面是个什么章程,要不要先让丁一回京给你大哥送个信。”
  不知道哪一句话触到了朱远钊心里,他突然跪倒在地,双手捂住了脸,肩弯下的同时,泪从他指缝里流出来。
  这一回连最心软的裴笑都没有上前劝。
  是该哭的。
  动阴宅拿走庚宋升的文昌星;
  桃花井;
  催命钉;
  还有借运……
  这哪是一个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事儿?
  太他娘的下作了。
  还好丈夫,好父亲,我呸!
  真真应了寺门前的那句话——
  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
  庚宋升走进堂屋,掩上门,在火炉前盘腿坐下。
  朱未希抬头看他。
  他从腰间掏出一把小刀,把馍切成一片一片,放在锅盖上。
  冰冻的馍要先软一软,烤起来才会好吃。
  “木铲给我。”
  朱未希递过去。
  他接过来,打开锅盖搅了搅,觉得有些干了,又往里面添了些水,再把锅盖盖上。
  朱未希心头一阵阵刺痛。
  记忆里,他那双手握过笔,翻过书,折过树叶,摘过花……唯独没有做过这些粗活。
  半晌,她低声问:“庚宋升,你恨我吗?”
  他不答反问:“朱未希,你恨我吗?”
  她愣了一愣,“恨过。”
  他笑:“我也恨过。”
  她:“我恨你不走正道,一夜风流。”
  他:“我恨你太傻,宁肯相信别人,也不信我。”
  说完,两人都静了。
  恨,是因为用过情。
  情用得太用力,求而不得,就变成了恨。
  “这些年,我走过很多地方。”
  庚宋升抬头对上她的眼睛,声音如从前一样含着笑。
  “最东走到过东海,往南到过琼台,往西我爬过拉齐山,往北我去过漠河。”
  那些是朱未希穷其一生都无法想象的地方。
  是夜里的梦。
  “我在东海边上住了三个月。”
  他慢慢陷入回忆。
  “大海一望无际,海水很蓝,有时候会风平浪静,有时候会掀起狂风巨浪。海鸥在海面上飞,阳光好的时候,它们会飞得很高。
  我常常坐在崖石上发呆,什么都不想,就这么干坐着。
  阳光好的时候,我就躺在沙石上,能躺一整天,有时候醒着,有时候睡着,睡着了会做梦,梦里……”
  “是家吗?”
  “恰恰相反。”
  庚宋升朗声笑道:“什么都梦到过,就是没有梦到家。”
  朱未希紧抿的唇颤了几下,心更痛了。
  她想问。
  那有我吗?
  “让我最震撼的是拉齐山,我见到它,不由自主地跪下去,眼眶湿润,那种高远,巍峨,磅礴,辽阔……”
  他的眼睛亮得像天边的孤星,眼里有清澈的光透出来。
  “让我觉得人在山水里,是那样的渺小;汲汲营营的荣华富贵,是那样的不堪一击;那些你争我夺,你死我活的算计,是何等无聊透顶。”
  他看向朱未希,目光很深。
  “我还遇到过很多很多有意思的人,有个押镖的,年纪很大了,约摸五六十岁,混在镖队里,什么也不干,整天就叫嚷着要早点回家。”
  朱未希接话,“是为了生计赚银子吗?”
  他摇摇头:“他押镖不赚钱,每次还要倒贴给镖队二两银子,因为走得慢,还被人嫌弃死。”
  朱未希不明白,“何苦受这份罪呢。”
  “说是他如果在家,婆娘就又打又骂。但他跟着镖队押镖回来,回家就有好粥好饭,夜里婆娘还主动给他暖被窝。”
  “好凶的婆娘啊!”
  “他婆娘什么都不记得了,老头子忘了,儿子女儿也都忘了,只有看到镖队从城门口回来,才会想起从前的事。”
  他笑了笑:“但也只能维持个几天,几天后,又什么都忘了。”
  朱未希沉默了一会,“那婆娘年轻的时候,一定天天去城门口等他丈夫,等着等着便等成了习惯。”
  庚宋升点点头。
  “老头和我抱怨说,总有一天他会被他婆娘活活累死。我就劝他别跑镖了,就在家歇着,你猜他怎么说?”
  “怎么说?”
  庚宋升唇角笑意很淡,“他说我狗屁都不懂,活该出家做和尚。”
  朱未希:“后来呢?”
  “后来他押他的镖,我跟师傅走了另一条路,就再也没见过。”
  朱未希眼睛被火熏得发热,低下头,呢喃道:“原来你们才一起走了这么一小段路啊!”
  “是啊,我和他就这么一点缘分。”
  庚宋升看着她:“也就能听听他的牢骚话。”
  朱未希似想到了什么,眼神闪烁了一下。
  第572章 放下
  “我还遇到过一对养蜂的夫妇。丈夫长得瘦瘦弱弱,婆娘长得又高又壮,一点都不般配哩。”
  庚宋升的口气听上去有些打抱不平。
  “每天,男人吭哧吭哧干活,女人就在边上翘着二郎腿。男人干完蜂场的活,还得洗衣做饭,女人不仅不帮着干活,还这个嫌弃,那个看不顺眼的,整天骂骂咧咧。”
  朱未希怔怔仰起头,“这样的恶婆娘,为什么要娶呢?”
  “是啊,我也觉得奇怪。”
  他笑道:“有次男人把饭烧糊了,女人一巴掌打过去,我实在忍不住,就上前呵斥,结果那男人反过来护着女人。你猜是为什么?”
  朱未希摇摇头。
  “养蜂是女人家祖传的手艺,男人是入赘的,入赘两年,女人没舍得让男人动一下手。”
  庚宋升:“养蜂人要追花,那女人怀了身孕,很快就不能出去追花了,这男人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挑担,怎么撑得住一整个花期?”
  朱未希双眼红透了,静了好一会,才说:“原来后面的路,得他自个走了。”
  庚宋升看着她,“是啊,得她自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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