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节
“走这么快,你们的事情谈妥了?”吕律直言不讳。
“差不多吧,以后会经常走k3这条线,带些东西过来,到时候在赤塔车站上进行交接,我大概算了一下,比起到处摆摊,这确实是条更赚钱的好路子。”
“当然是条好路子……我们准备再打上一段时间,马匹、狗啥的都在,也没法坐火车回去,还是只能走边界。”
吕律估计自己以后再来,都得这样。他想了想,接着说道:“我知道你们关系很好,但有的事儿,还是少掺和,咱们真玩不起。”
吴彪微微笑了笑:“我懂!事实上,他也不让我掺和。”
正在几人说话的时候,阿什库和安巴也找了过来,开门直接就说:“我们明天也准备回去了!”
“咋突然就走!”
“我们其实也帮不上啥忙了,整天跟着你们也不是事儿,家里就媳妇一个人……”
“那我把这几天赚的钱……”
吕律话还没说完就被阿什库打断:“就不要跟我那么客气了,我们已经得到得够多了,你也知道我们的性子,其实要求不高,吃饱穿暖就行。听说你们明年还可能会过来,到时候一定要到我家里边来做客!”
哪怕再隔上二三十年,依然住在山里边的这些鄂伦春人,跟外面的接触始终不多,还是那么朴实,向来只是满足生活所需就行,就像打猎一样,能保证自己吃饱穿暖就行。
既然他这么说,吕律也就不勉强。
一帮子在屋子里唠了大半个小时,各自回去休息。
第二天早上,吴彪、阿什库和安巴三人,随着苏马罗科夫安排的送酒的车子离开。吕律等人则是再一次进入深山,就在外兴安岭这大片区域里狩猎。
一转眼的时间,又是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期间往苏马罗科夫这里送了三趟皮毛。
每一趟过来,都是满满的五架爬犁,皮毛的收获实在让人惊喜。
苏马罗科夫将那些皮毛清点,按照比黑市的收购价略高一些的价格给吕律他们,一番盘点下来,有五万多卢布。
这样的收益,哪怕是在苏马罗科夫看来,也是相当不菲,当然,到了他手里,他依然能赚上不少。
他已然把吕律等人当成朋友,最起码是当成值得交往的人,所以表现得非常友善。
吃过晚饭,吕律也就直话直说了:“还有二十多天就要过年了,我们也得回去了!”
这天气说不准,还是得选着一个风雪夜过去。
下不下雪还得老天说了算,吕律不敢太过耽搁,得原路返回,早早地回到边界位置等待着时机。
“过年……对对对,过年很重要,那我就不留你们了,这就给你们拿钱!”
苏马罗科夫沉吟一会儿,放下怀里抱着的小棕熊,毫不避讳地朝着就放在屋子角落里的保险柜走去,一阵摆弄后,将厚重的保险柜门打开。
吕律瞟了一眼,见保险柜里除了一沓沓捆扎好的卢布,还有不少美刀,在最下面的一层里,还堆叠着二十多根金条。
这些东西,少说也有上百万卢布。
在这年头,这样的财力,哪怕是在律贼中,也是很多了。
除了黑市卖私酒,苏马罗科夫还做着别的生意,有这么多积蓄,吕律倒也不奇怪,包括张韶峰他们也是一样,家里的积累其实都不少了。
“能不能帮忙换成美刀?卢布的话,我带回去也不方便兑换使用……”
吕律见状,心想着拿了卢布回去不方便兑换成美刀,既然苏马罗科夫这里有,也就问了出来,如果能换,能省不少事儿。
卢布换成美刀,对于身为律贼的苏马罗科夫并不是啥难事儿。
“当然可以!”苏马罗科夫也清楚这东西兑换起来很麻烦,在这边还好说,到了大荒,那是真的难。
“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有些卢布,也打算换成美刀!”
“小事儿!”
闻言,吕律赶忙去住的房间里,将猎囊取了过来,把里面用油纸包裹的那些卢布取了出来,除去给阿什库父子俩的,手头还有三万八千多卢布,清点后交给苏马罗科夫。
“还是你们厉害,这才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就赚了八九万卢布,都快赶上我这酿酒厂一个月了!”
“辛苦钱!”
“我上次去兑换的时候,是一卢布兑换一点八美刀。”
吕律衡量了一下,觉得差不多,当即点头:“就按这个兑换就行!”
不多时,苏马罗科夫将那些卢布放进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沓沓美刀出来,随后关上保险柜:“一共是十六万一千二百美刀!”
一沓沓的钱堆放在桌上,苏马罗科夫再次清点后,推送到吕律面前。
吕律拿起来随便扫视一下,就将东西放在猎囊里。
当着自己一帮子人的面清点的,若还是斤斤计较再去数上一遍,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但他还是留了心眼,粗略看了下真伪。
美刀最大面值是一百,那是整整十六沓还多一些。
“期待你们下个冬季还来,如果过来的话,直接到我这里,所有的皮毛我都收,到时候直接美刀付钱……当然,别忘记答应给我准备的‘海东青’,还有,期待等以后边界好转了,咱们能好好做上一笔生意。有钱一起赚。”
“那是当然!”
如果只是这一点,吕律没有丝毫意见。
现在的情况看来,过来这一趟,最大的收获不是这十多万美刀,而是搭上了苏马罗科夫这条线。
也希望这家伙能在律贼这条道上能走得更远些,可别等不到九零后,就把自己给弄没了。
第二天早上,吕律等人早早收拾,起身上路。
在这边打到的皮毛尽数被卖掉,也就变成了轻装简行,除了一块搭撮罗子要用的狍子大皮,再有就是些猎具了。
苏马罗科夫亲自出来送行,身后跟着笨拙窜动的小棕熊。
养了了二十来天,这小东西现在已经跟苏马罗科夫变得熟识,经常能看到它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边溜达。
这些日子,苏马罗科夫每天用牛奶和肉伺候着,长得比在山上那会儿要胖不少。
直到吕律等人走远,他旁边一人才出声问道:“头儿,这些人没必要这么重视吧?”
“你懂什么,这几人不简单,狩猎手段极其高明,别以为上次你们几个人轻易就把他们从山里带出来就觉得这些人不怎么样,换句话说,以他们的能力,认真起来,你们连靠近的机会都没有。
之所以过来,主要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了,他们的一贯行事作风向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到关键时刻,不会轻易有大动作,而一旦有大动作,那必然是狂风暴雨,哪怕是在我们的酿酒厂……敢来,最起码就说明他们不怕。
别以为人多就能怎样……以后不要轻易得罪猎人,尤其是厉害的猎人,山林向来是他们的天下。”
苏马罗科夫瞟了他旁边的手下笑道:“知道‘烟斗战神’吗?”
“谢苗·诺莫科诺夫?”
“对,一个鄂温克族,以前只是一个小小的平民,打猎、木匠,对烟斗情有独钟。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至少在战场上击杀了超过三百六十名敌人,还担任了射击教官,至少培养出了一百五十名的狙击手……而这几人的枪法,你也去看了,打猎物,都是一枪毙命,而且,行踪隐秘,像幽灵一样。再说一遍,不要轻易得罪一个猎人……”
“是!”
“而且,这几人也不简单,说不定以后真有合作的机会,那边的渠道一向管控得很严,说不定有了他们,有些事情就好办了。哪怕他们就只是过来打猎,单是从他们手上得到的皮毛,也能赚不少不是。他们有句话:多个朋友多条路。这话,我很赞同。”
说完,他从兜里掏出吕律送他的弹弓,往弹兜里装上一颗钢珠,朝着前方湖边的一棵小树打,只是连打数次,每次都偏了。
而这个时候,吕律等人正坐在爬犁上往斯科沃罗季诺的方向走。
接下来就是等个风雪之夜了,眼看现在天气没啥变化,所以倒也不用赶得很急,坐在爬犁上慢慢走着。
两天后,他们在斯科沃罗季诺附近的山里驻扎下来。
等待的日子里,也就在周边的山林里转悠,找着紫貂、灰狗子之类的小动物打着。主要是趁机探查周边的情况,倒也弄懂了巡逻的规律。
巡逻的队伍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格,甚至只能用懒散来形容,几个小时见不到一队巡逻的人,偶尔见到了,那也是边聊边往嘴巴里灌伏特加,闹哄哄的,真谈不上啥纪律。
谁知道,这一等就等了五天,几人都有些急迫起来。
直到第六天,终于在一阵寒风停歇之后,傍晚的时候,雪花飘飘洒洒,越下越大,等入了夜更是吓得如同鹅毛。
不敢有过多停留,将东西装上爬犁,白大褂制作成的伪装服穿上,给马匹和狗子也都换上后,几人瞅准时机,赶着爬犁,窜上江面,朝着对面快速奔去。
成功抵达对岸,他们也没有过多停留,辨明方向,找到藏在石仓子里放着的帐篷、皮毛以及随身带着的东西,装车后连夜往漠河方向赶。
这一走就是一整夜,经过漠河边上的时候都不曾停留,直到远远离开镇子,这才拐上大路,放慢了速度。
“终于出来了!”
一帮子人相互看着,都能看出彼此的轻松。
吕律从爬犁上取下酒囊,扒掉塞子,给自己使劲灌了一口伏特加,然后把酒囊递给几人:“找个地方休息,咱们明天回家!”
第797章 送钱来了
雪小了很多,但却持续不断。
一天一夜唰唰唰地飘洒着。
等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吕律从撮罗子里钻出来,看到元宝它们几条狗子盘成一团,整个身体都被雪盖住了,只在嘴巴的位置,留下一个被呼吸融化的孔。
大笨狗的抗寒能力,或许比不上雪橇犬(哈士奇),但在大荒繁衍多年,早适应了大荒的环境,哪怕是那么冷的天气,也丝毫不影响它们直接在雪地里安睡。
听到动静,几条狗子的脑袋纷纷从雪层中抬起来,看到是吕律后,跟着就站了起来,使劲抖动身体,将覆盖在身上的积雪抖落,然后簇拥到吕律面前。
吕律一伸手,元宝跳起来,双腿搭在吕律的手臂上,伸舌头舔着吕律的手心。
吕律也伸手揉了揉元宝的脑袋。
这是从元宝认主跟随着吕律后,彼此间早已经形成的打招呼方式。
其它几条狗子也是一样。
轮流着和几条狗子打完招呼,张韶峰等人也纷纷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口鼻中呼着一团团雾气,伸着夸张的懒腰,将睡得有些酸痛的身体尽量伸展开来。
“今天怎么走?是发电报给华子他们来接还是直接赶着爬犁往回走?”张韶峰捧了雪,使劲地在脸上搓着,边搓边问。
“也别费事儿了。现在发电报给华子,等他们动身赶到这儿,再将咱们拉回去,这一来一回,少说也得六七天时间,有这功夫,咱们就这么赶着爬犁回去,也差不多能到了。”
梁康波也在捧着积雪洗脸洗手,看似冰冷,但用这玩意儿将手和脸都搓热,已经是进山后养成的习惯。
尽管脸上和手上的皮肤弄得很粗糙,但不得不说,在抗冻的能力方面确实提升了不少,几人都已经习惯。
“那咱们怎么走,如果是塔河到加格达奇,再一路到伊春,感觉兜了不小的一个圈子!”雷蒙看过吕律带来的地图,他做过比较。
“那就往呼玛、瑷珲方向走吧,这边要更直一些!”
吕律直接做了决定。
“呼玛……”赵永柯小声地说了一句,神色有些犹豫。
吕律知道他想说什么,其实对于在呼玛发生的事情,尤其是经历过陈秀清的那一档子事儿,几人对于呼玛,始终没啥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