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近日来胎动颇多,两人时不时跟崽崽交流,也是一副其乐融融的家庭美景。
“给它取个名字吧?”吱呀作响的马车里,苗笙靠在游萧怀中,满怀期冀地说,“还有不到四个月,它就该出生了。”
游萧紧紧搂着他,玩着他柔韧的手指,漫不经心道:“现在也不知道是男是女,等生出来再取也不迟。”
“两个名字都备着呗。”苗笙懒洋洋地垂着眼皮问,“还是你想让你两个爹爹取?”
游萧轻笑一声:“自己的孩子怎么不自己取?”
“我这是尊敬他俩的辈分。”苗笙被他的语调惹得有点恼,“最后当然是由我来选!”
“那就不急,出生再说。”
苗笙仰头觑着他的表情,抬手捏了捏他的鼻尖,故意道:“我发现你这方面很不积极,就这么不欢迎它吗?”
“这是咱俩的孩子,我怎么可能不喜欢。”
“那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
苗笙一不留神,也问出了这样“俗套”的问题。
游萧脸上笑意更浓,忍不住捧起他的脸,“叭”地亲了一口。
“现实的答案自然是男孩,好不容易我们断袖也能有后代,自然是能将血脉传下去最好。完美的答案呢,就是男孩女孩都一样。”他笑容有些坏,像个没安好心眼的捣蛋鬼,“我的答案是,只要是你生的,哪怕是个怪物,我也会把它看做小神仙。”
他其实是想用哪吒来开个玩笑,谁知苗笙神色突然一黯:“你也担心这个是吗?男人生子,还不知道生出来会是个什么。”
“不管是什么样的,是否有残疾,我们都会爱它,不是吗?”游萧把人抱紧,他不打算过分宽慰苗笙,这毕竟是个要面对的问题,“我们会让它比普通孩子过得更快乐。”
苗笙垂着头,缓缓抚摸自己又大了一些的肚子,点点头:“嗯,它就是我们的宝贝。”
游萧淡淡笑着,片刻后突然转移了话题:“不知道贺北海两个人到没到陆东篱的家乡。”
这转折有些生硬,但他的确不想继续聊下去。
他没办法劝一个怀着孩子的人不去在意肚子里的这条小生命,但他想尽可能避免探讨这方面的话题,包括取名字——一旦取了名,意义就更不一样了,可不得承认的是,这个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这一次在自己身上做的尝试并不能完全作准,毕竟怀没怀胎的身体是不一样的,然而游萧完全没有纠结过,早就下定了决心,一旦生产时出现问题,需要做出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苗笙。
他不是不爱这个孩子,只是更爱苗笙罢了。
不光是爱,还有眷恋和依赖,这份感情到底有多么浓稠深厚,只有游萧一人知道。
好在最近苗笙沐浴在轻松甜蜜的爱火中,对他几乎没有任何疑心,很轻松就被带跑了思路,想起这位不幸的兄弟,神色又黯然了几分:“都这么多天了,东篱兄应当已经入土为安了。”
“能与妻子合葬,也算了却了他的心愿。”游萧道。
苗笙深深叹息:“既报了仇,又找到了两位兄长,本来他的生活应该从此变得顺遂,谁知天总不如人意……”
“若他还活着,贺北海雁南楼两人未见得真的会原谅他,至少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游萧搂着他,掌心在他肩头轻轻摩挲,“但陆东篱这么一死,所有业债都归了黄土,他们俩也没办法再计较了。”
苗笙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厉涛飞呢?他的尸体你怎么处理的?”
“我让夜峰哥写了一封信,详细记录了来龙去脉,派两个兄弟将尸体押送去了凌云府,交给凌盟主,由他来处理,并对武林公布。”游萧简单道。
“也算能给平江门一个交代了吧?”苗笙垂眸,“不知道这个门派还能不能重新振兴。”
游萧脸颊亲昵地蹭蹭他的额角:“江湖事就是这样,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没谁能做常青树,就像人生一般,顺其自然便好。”
“年纪不大,口吻却像个老头子。”苗笙调侃他,“我看你不是十八,是八十吧。”
游萧看着他润泽的红唇,眸色深了些:“我是不是十八,难道你还不清楚?”
苗笙:“……”
“你可真是……”他耳根骤然烫了起来,小声说,“要点脸吧!”
外边传来平小红的声音:“师父,师娘,前边路过一个小镇子,晚上就在镇里落脚如何?”
“好,先去找一家过得去的饭馆,吃饱饭再去寻客栈。”
“遵命!”
不知道什么时候平小红开始改口叫了“师娘”,苗笙虽然没反对,但也好些天过去,听到这个称呼依旧莫名羞耻。
但心里很甜,想听她多叫几声。
马车很快进了小镇,陆续有嘈杂人声传了进来,苗笙撩起窗帘,好奇地向外看。
这镇子确实很小,街道狭窄,路面还是土路,路两边的店铺看起来也都又旧又小,几乎不能称之为“镇”,简直就像村民自己建起来的聚集之地。
平小红坐在车辕上,伸长脖子基本上就把这小镇给看了过来。
“师父,这里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都很破。”女侠沮丧道,她还想找家店打个牙祭呢,“我看不如先找客栈,就在客栈吃吧。”
游萧从苗笙身旁往车窗外看去,知道她所言不虚,便“嗯”了一声,应允了。
繁华也好,破落也好,对苗笙倒是没什么影响,他什么样的风光都想看,都想感受一番。
马车继续往前走,突然有一阵隐约的歌声传来过来,随着距离拉近,声音越来越明显。
苗笙兴奋地拽了拽游萧的手腕:“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游萧忍不住乐,指了指前方一个小酒馆,“应该是从那里传来的。”
“我们去看看吧?看谁在唱歌。”
这种合理要求,游萧自然是满足他,平小红勒停了马车,苗笙戴好帷帽,三人一起从车上下去。
此刻正值太阳落山之际,低矮的云层被夕阳染成一片灿烂的金红色,波澜壮阔、蔚为大观,没有任何高楼阻挡视线,让人能尽情领略这自然风光的磅礴大气。
而旁边酒馆中传来的歌声,更给这风景增添了一抹豪情壮气。
唱歌的人声音微哑,但仍是偏清亮的音色,应该年纪不大,他唱的应该是一首古老的诗:“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是《诗经》里的一首。”游萧低声告诉苗笙,“应该是《魏风》。”
苗笙有些惊讶:“一听就听出来了?你倒是记得清楚。”
游萧莞尔:“七八岁时,背得最多的就是《诗经》罢了。”
“啧,看来我那时还是对你管教不严,小小年纪让你背这个,应该背些开蒙的诗集才对。”苗笙摇头。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了这简陋的小酒馆,现在正逢农闲时节,地里没活可做,青壮劳力们便常常聚在这些地方,聊天喝酒,瞎扯一通。
现在所有人都没吭声,正全神贯注地听坐在窗边的一个青年唱歌。
苗笙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不由有些惊愕。
这青年虽然皮肤粗糙,并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曾经应是细皮嫩肉的模样;他长得清秀漂亮,比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尽管身穿粗布衣衫,但依旧是鹤立鸡群,然而大家都只在欣赏他的歌声,没有任何人露出狎昵的神情,说明他们互相之间应当是相熟的。
这样的酒馆里应当都是常客和乡亲,突然出现几个陌生人会非常引人注目,于是游萧便赶紧拉着苗笙坐在了角落的空座里,免得打扰到别人。
苗笙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唱歌的青年,猜他顶多二十出头,一定过得十分开心,不然不会脸上挂着这么明显的笑意。
那人后脑勺靠在墙上,目光通过窗户望着外边的云海,歌声悠扬而又舒缓,握着小酒壶的手指还在轻轻打着节拍。
是一种难得的惬意和放松。
酒馆里已经点了蜡烛,盈盈烛光映在他身上,像是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苗笙苏醒至今,走过那么多城镇,见过那么多人,还从未见过谁是这般模样。
平小红也不由艳羡,一手抱着小白兔,一手托腮看着那人,感慨道:“他真的很快乐呀!”
“这个人……”游萧凑到苗笙帷帽,低声道,“就是梨云儿。”
苗笙震惊:“红玉楼的梨云儿?!”
“嗯,五年前我处理红玉楼,安置那些小倌们的去处。我问他们想去哪里,给他们一些银两方便谋生,梨云儿便说想做个农夫,心无挂碍地种地,自己养活自己。”游萧望着唱歌的青年,勾着唇角道,“后来很多小倌都受不了卖苦力的日子,陆续回到风月之地,只有梨云儿坚持下来了,尽管再不复当年漂亮的容颜,但现在看来,他的确怡然自得。”
苗笙这下不仅是惊讶,而是钦佩。
从红玉楼出来,没有自惭形秽,活得这般潇洒,也没有排斥唱曲儿,还愿意唱给乡亲们听,说明梨云儿接纳自己的过去,正视自己的遭遇,他通过努力过好了自己的生活,内心是平静而富足的。
他虽然看起来仍旧比其他村夫要瘦弱许多,但他的内心足够强大。
“他真的很厉害。”苗笙忍不住道。
游萧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他的手指,赞同道:“沦落风尘并不重要,毕竟当时他别无选择,只要他愿意改变,而不是甘愿沉沦,就不会低人一等。人就得这般积极往前看,管他以前是什么样,把当下的日子过好才最重要。”
“最后这一句,是不是点我呢?”苗笙在他手上轻轻一掐,忍俊不禁。
游萧弯了弯眼睛,没有言语。
那首诗很短,梨云儿反复唱了几遍便停下来,冲听众们微微颔首。
大家也都冲他笑笑,转回身继续各自聊天,酒馆里恢复了嘈杂,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
“梨云儿七岁被卖入红玉楼,十五岁成了风靡一时的小唱。”游萧继续轻声道,“幸好老鸨还没让他接客,当时还在待价而沽,否则他也很难逃脱被摧残的命运,只是其他人就没这么好运了。”
这世间悲惨的人大有人在,苗笙心道,但不管怎样都不能放弃自己,或许才会有一线生机。
他突然想起什么,转头看游萧,试探道:“你说梨云儿看见我的脸,会认出我来吗?”
“你可以试试。”游萧笑容不变,并未阻止。
尽管知道希望不大,苗笙还是站起身来走向梨云儿,游萧立即起身,跟在他身后。
青年转头看到两人,立刻眼前一亮:“楼主!”
苗笙原本残存一点希望的心立刻沉了下去——还以为当时游萧是派别人安置的他们,现在看来楼主真是事必躬亲。
既然俩人认识,应该是不可能问出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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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苗笙:啧,密不透风。
游萧:问出来算我输(狗头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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