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大厅门口分散站着一群人高马大的安保人员,着装和配饰整齐划一,显然是出自同一家安保公司的。
好巧不巧的是,顾晚风今天的穿着打扮,分毫不差地和人家撞了衫,就连戴在耳朵上的那只黑色耳麦都一模一样。
不仅完美无缺地融入了群体,还被当成一伙儿的了,被迫站岗,想走都走不开。
就连看手机都要偷偷摸摸的。
绝对属于临时工再就业了。
司徒朝暮笑得要死,还幸灾乐祸的不行:
【那你】
【继续】
【在门口】
【站岗吧】
【别人我都】
【不信任】
【大家的安全】
【就靠你了】
顾晚风:“……”
第75章
◎小风?是不是小风呀?◎
司徒朝暮举着手机, 饶有兴致地给自己的再就业临时工保镖男朋友拍了几张照片后,就将身体转了回来,安心又好奇地打量起来了这间城堡一般豪华的宴会厅。
高大宽敞的天花板上吊挂着造型奢华、富丽堂皇的水晶灯;平坦的地面上铺就着厚实柔软的高档地毯;造型大气的圆形餐桌错落有致地排列着,搭盖着绸缎桌布的桌面上点缀着今早刚刚采摘下来的新鲜花束, 整齐有序摆放着的高脚酒杯与银质刀叉在璀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着粼粼的冷光。
再细细观察一下此时已经到场的来宾们, 不难认出他们基本都是各行各业中有头有脸的风云人物, 穿着得体,珠光宝气, 谈笑风生,举手投足间尽显上流社会的端庄与矜贵。
整间宴会厅完全可以用“衣香鬓影”和“流光溢彩”这两个词来形容。
虽说司徒朝暮这些年来早已见惯了各式各样的名利场,但此时此刻, 她还是忍不住在心中感慨了一句:冯夕雅这人, 真是天生富贵命。
突然间, 有个人在司徒朝暮右手侧的那张空椅子上落了座, 紧接着,司徒朝暮就听到了一个年轻女孩子的声音:“司徒姐姐, 你在想什么?”
司徒朝暮闻声扭头,神色和煦地朝着宋闻窈笑了一下:“没想什么。”
宋闻窈天真无邪地眨巴眨巴眼睛:“可是大家都在传你很难过。”
司徒朝暮:“……”
宋熙临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哪哪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缺德, 特别缺德。
但她的这种“缺德”并不是那种极具贬义的心肠歹毒,而是单纯的损, 比山上的竹笋还损。
她没有像是她的那个妈一样把宋熙临当成跟自己抢夺家产的眼中钉肉中刺, 她很尊重她的哥哥,甚至是敬爱她的哥哥, 但是她, 也没有像是她的那个妈一样胸怀大志步步为营处处算计, 她好像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块儿可担重任的璞玉,她就喜欢当个得意洋洋的小角色,眉飞色舞地看人家出洋相、说点儿损人不利己的风凉话。
放眼整个宋家,宋闻窈也可能是活得最幸福的那个人了,既不需要承担继承者的重任,更不需要投身于名利场的厮杀与纷争之中,她只需要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就好。
宋青山对待她的态度也不像是对待她的那个妈一样虚伪冷漠。
在司徒朝暮看来,宋青山还是很关心这个女儿的。
而且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宋闻窈的五官长相在某些角度上来说,竟和顾与堤有那么两三分的相似之处。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两三分的意外相似,才会让宋青山对这个女儿格外关注。
又或许正是因为这份格外的关注,才会让徐颖慧没有那么的不甘心,最起码,她的女儿没有像她一样在宋青山眼中毫无份量——徐颖惠或许不是一个好后妈,但绝对是一个合格的亲妈,可以为自己的女儿付出全部。
“我一点儿都不难过。”司徒朝暮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心知肚明不管自己怎么解释宋闻窈都不一定能信,但还是多费口舌地去替自己澄清了一句,“那些传言都是无稽之谈,我和宋总只是普普通通的上下级关系。”
宋闻窈将手肘支在了桌面上,单手托腮,微微侧坐,气定神闲:“可万一我哥哥不这么觉得呢?万一我哥哥他爱你呢?”
司徒朝暮:“……”
似是恶作剧得逞似的,宋闻窈翘起了唇角,得意而顽劣地一笑,随即又大发了慈悲:“好啦,司徒姐姐,我不和你开玩笑啦,我就是想来问问你,觉得这间宴会厅怎么样?”
司徒朝暮却并没有掉以轻心。宋闻窈的性格和意图皆令人捉摸不透,她仔细斟酌了一番之后,才谨慎回答:“很棒,冯小姐的品味很好。”
宋闻窈眉梢一扬:“那我要说,她原先确定的场地并不是这里呢?”
司徒朝暮:“……”
宋闻窈又笑了一下,眼神中多出了几分不屑的讥诮:“我的那个未来嫂嫂,是活在童话里的公主,只想在草坪花园的湖畔边儿开香槟,压根儿就看不上这种平平无奇的宴会厅,而且人家心比天高,想让她改主意很难哒,但奈何天公不作美,赶上阴天了,怕下雨把自己浇成落汤鸡,她才不情不愿地把场地改在了室内。”
显而易见,宋闻窈是不喜欢冯夕雅的,不然不会这么的阴阳怪气。
“她原先还想去我哥哥在法国的那栋私人庄园里举办仪式呢,就非要雄赳赳气昂昂地去宣告一下主权,但她也不动脑子想想,我哥名下的产业多了去了,她还能一座挨一座地去巡视么?而且我爷爷奶奶年纪都那么大了,哪能跟在她屁股后面全世界各地瞎折腾?”
即便大费周章也要宣告主权这种行为听起来很符合冯夕雅的一贯作风,但司徒朝暮并没有开口附和或者反驳,甚至都没有做出任何具有回应性的表情或动作,只是安安静静、事不关己地聆听着。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无论宋闻窈这番言论的目的如何,但总归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所以,沉默以对是最好的选择。
宋闻窈也不在意司徒朝暮的态度,更不怕自己的话语会被身边的其他宾客们听到,只管自顾自地说着:“娶妻当娶贤,按理来说,冯夕雅这种被养废了的蠢货,是绝对不可能成为我嫂子的,但谁让她的家族能为我们家带来利益呢?就像是我爸妈一样,但我妈比她强,我妈比她有脑子多了。”
司徒朝暮:“……”说真的,有些时候她真是看不透宋闻窈这个人,看不透她到底是真的傻,还是在装傻。
宋闻窈说够了之后,便从容优雅地从不属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轻轻地拍了拍司徒朝暮的肩头,叹息一声:“说真的,我倒希望今天的女主角是你,最起码我哥是开心的。”
司徒朝暮:“……”
宋闻窈没再多言,像是完成了一项任务似的,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她的座位自然在宴会厅的最前排,然而才刚行至中途,就听闻有人喊了她的名字:“宋小姐。”
宋闻窈驻足,看向了自己的右手侧。
在通往走廊的偏门旁,站着一位身穿浅灰色西服套装的清隽男人。
那是她的私人助理兼带领她熟悉集团业务的老师,严朗,比她大七岁,性格温和宽厚,却又谨慎严苛。
宋闻窈去到了安静无人的走廊上,将双臂抱在了怀中,一副毫无畏惧、理直气壮的模样:“怎么了?”
严朗推了一下架在鼻梁上的银框眼镜,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不该去和她说那么多。”
宋闻窈还挺不服气:“我又没说什么不该说的话。”
严朗却很了解宋闻窈,哪怕是没有亲耳听到,也大概能够猜到她会对司徒朝暮说些什么:“她谨小慎微,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肆无忌惮,这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她谨小慎微是因为她人微言轻,不得不小心翼翼。”宋闻窈振振有词地说,“我也没有肆无忌惮,我只想让她知道,我哥是因为喜欢她才放弃了她。”
严朗不疾不徐,沉着反问:“可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宋闻窈哑口无言。
严朗又严肃说道:“她只是一个外人,与你来说无关紧要,没有必要在她身上浪费任何时间和感情。成大事者从不会为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所困。”
宋闻窈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像是受够了说教,又像是被戳中了内心深处最不得触碰的逆鳞,冷冷一笑:“她是外人,你也是外人,她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你对我来说不也是一样么?反正没人在乎我的感受,我就是个任人操纵的木偶!”
严朗却不为所动,极为郑重地回答:“你是宋总和夫人心中的天之骄子,是宋家未来的希望。夫人有恩于我和我的家人,她既然将你交给了我,我势必会倾心倾力地教导你,辅佐你,直至你和夫人不再需要我为止。”
宋闻窈哂笑一声:“知道了,我尊敬的严老师。”紧接着,又戏谑地说了一声,“为了一个疯子,一个个都心惊胆战,如临大敌,哪怕赌上我哥哥的一条命也在所不辞,我算是看透了,迟早有一天,我也会站在一个富丽堂皇的台子上,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哈哈,我们宋家人,生来就是为了煎熬人寿的。”
爱而不得,求非所愿,是宋家人的命。
严朗的神色黯了黯,满心苦涩,却也只能回答一声:“回去吧,宴席要开始了。”
大厅内原本人头攒动,但是在灯光变幻的那一瞬间,宾客们就按部就班地回到了自己原有的位置上。
订婚仪式即将开始。
司徒朝暮下意识地朝后扭头,向着大厅门口看了过去,却没看到顾晚风。
到哪去了?
她开始左顾右盼了起来,试图在人群之中寻找顾晚风的身影。
但是,真的不好找呀,因为他和保镖团队撞衫了。
这些着装统一的保镖们分散在宴席大厅的各个角落处,好像是同一个人施展了分身术似的,看得人眼花缭乱,以至于司徒朝暮只要看到一个穿黑色西装的保镖都觉得像是自己的男朋友。
直到订婚宴正式开始,司徒朝暮都没能找到顾晚风。
但是她知晓,他一定还在场内,因为他的弟弟在。
宋熙临和冯夕雅一同出现在众人眼前的那一刻,司徒朝暮就情不自禁地揣摩起了顾晚风的心情:近二十年没见自己的胞弟,如今再见,已经是在他的订婚宴上,还不能相认,只能按耐着满心的高兴和激动,隔着人群悄悄看望……
有些不是滋味,但也无可奈何。
人各有命。
他姓顾,身上背负着顾家刀,体内却又流着宋青山的血,要是在这种人多眼杂的场合暴露了身份,从今往后都别想有踏实日子过了。与宋家有利益往来的那些高门大户都会明里暗里地关注着他,揣摩他的意图和想法,不断地试探他、提防他或者拉拢他。
真到那时,即便他不想,也会被逼无奈的卷入豪门纷争。这和他的志向是背道而驰的,也和顾家的祖训背道而驰,甚至和他母亲对他的期许背道而驰。
或许,人这一生,还真就是个身不由己,求而不得是常态……仪式开始的前几分钟,司徒朝暮一直没怎么注意舞台,默默地想着心事,直至仪式的流程进入到了交换订婚戒指的环节,她才将目光投向了大厅最前方的礼台。
就在宋熙临握起了冯夕雅的右手,即将把钻戒套在她的无名指上的那一刻,台下突然窜出来了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男人,如同一头受了刺激的疯狗似的癫狂急遽地朝着礼台冲了过去,右手中还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刀。
他的目标也很明确,是宋熙临。
事发突然,猝不及防,众宾愕然。
然而还不等那个男人接近礼台,一把匕首刀就从人群中飞了出来,刀尖直冲男人右臂。
虽然刀未开刃,不见血光,却也足以制服这条疯狗。
飞刀的力道极大,刀尖撞上男人右手手腕的那一刻便将他手中握着的刀震掉在了地上,与此同时,剧烈的酥麻感在顷刻间袭击了他的整条手臂,下一秒,撕心裂肺的断骨之痛就从手腕处爆发了。
男人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用左手捂住了右手,发出了一声痛苦的惨叫,满目狰狞。
此时,他距离宋熙临还不足三步之遥。
有离得近的保镖迅速冲了过来,行动敏捷地将这位袭击者摁倒在了地上,用膝盖死死地顶住了他的脊背。
但即便如此,整个宴会大厅还是陷入到了一股充斥着惊愕与恐慌的骚动之中。
一部分人目瞪口呆,一部分人捂唇错愕,皆是不知所措。
也有不少人将目光投向了那把飞刀了来源。
司徒朝暮也是一样。
但所有人都只看到了一个极速离去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