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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伊凡惊愕得发现自己到了半空中,更叫他激动的是,他们居然在半空中停住了!
  他想要抬头,然后接下来急速的战斗场景叫他根本应接不暇,他看着方才还威风凛凛的卡特几下就被人打趴了,另外三个甚至比卡特还要菜,手里拿的剑简直跟柴火棍没两样,伊凡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眼睛。
  好强,这也太强了。
  卡特已经全没有了方才嚣张的模样,甚至脸上满是惊恐,他匍匐在地上,谦卑得像是地上的尘埃一般:“尊敬的剑士大人,请允许我对您献上最真诚的歉意,请您放过我吧,我并没有杀害这个孩子,请您宽恕我吧。”
  伊凡忍不住抬头,原来这是一位剑士大人啊,他的运气可真好,格玛镇几十年都没来过这般的大人物了。
  “宽恕?你胆子很大嘛,假冒魔法师,我可没办法宽恕你的罪行。”人贩子活该天打雷劈,等着吃牢饭吧你。
  谭昭将四人敲晕,然后干脆利索地绑了丢到马车上,该说不说,这魔法世界的马车就是不一样,马车上应该是装了类似于魔法驱动的引擎,并不需要人工驾驶,这倒是便宜了谭昭。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给小孩儿接骨吧。
  “有些疼,忍一忍。”
  小伊凡非常坚强地摇了摇头:“我不怕疼。”
  “真的吗?”
  小伊凡刚要点头,就感觉左手臂传来一阵剧烈的钻心疼痛,不过幸好这股剧烈疼痛持续的时间极短,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左手不疼了:“我好了?”
  “还没,伤筋动骨一百天,我不是治愈系魔法师。”谭昭从空间里取出伤药和绷带给小孩缠好,小孩儿也确实挺能忍,居然没叫一声疼,“好了,记得不能沾水。”
  伊凡认真得点了点头:“谢谢您,谢谢您救了我。”
  借着马车里微弱的油灯,谭昭打量着面前的小男孩,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应该不具备多少保暖的功能,很显然,这孩子日子过得一般:“你叫什么名字?”
  “伊凡,我今年六岁了。”
  六岁了?谭昭有些惊讶,他还以为顶天了五岁呢,无他,小伊凡实在太瘦了些,枯黄的头发配着小黑脸蛋,典型的营养不良啊:“你……好吧,我必须坦诚,我是你妈妈的朋友,我叫谭昭,日前我收到了来自她的信件,信中她请我来看望你,如果你过得不好,就带你离开格玛镇,去寻找你的亲生父亲。”
  但实际上,雁坊主的要求其实更简单,只要确保小崽子安稳活着就行了,至于能不能找到亲爹,算是额外需求,毕竟能与人春风一度又消失不见的男子,大概率也不会是什么好爹。
  伊凡闻言,瞪大了眼睛,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您……怎么会是我妈妈的朋友?”艾丽莎说,他的妈妈只是个普通的纺纱女,怎么可能会有剑士朋友,“您或许不知道,我妈妈早就去世了。”
  “我很遗憾,但这是你妈妈寄给我的信,魔法印记是不会骗人的。”谭昭从口袋里掏出那封雁坊主伪造的魔法书信,说实话,这个世界的文字简直堪比阿拉伯文,短时间内谭非子是做不到流畅书写了,“伊凡,你的妈妈并不是普通人,她来到格玛镇应该是有原因的。”
  伊凡并不识字,事实上,格玛镇上识字的人屈指可数,他只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哪怕艾丽莎大婶很照顾他,但也不可能送他去学习。
  学习文字,那是贵族才拥有的权利,普通平民想要学习文字,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格玛镇上,只有镇长会一些简单的文字书写。
  伊凡忍不住打开书信,上面的文字对他来说如同天书,但——
  他记起了自己五岁那年,不小心打开了妈妈留下的小木箱时的场景,那瑰丽的文字,哪怕到此刻他也记忆尤深,这也是他为什么坚信自己是魔法师的原因。
  因为他听到了,那个箱子里传来了声音,他是个天生的魔法师!
  “我妈妈,她是贵族吗?”伊凡问完,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如果他妈妈是个贵族,那就说明他也应该是个贵族!他不该被困在格玛镇!
  小孩子的表情很好懂,至少此刻的伊凡脸上写了什么,谭昭瞄一眼就看穿了:“是,她全名艾莲娜·卡托夫,但因为一些原因,她被家族流放了。”
  艾泽大陆遵循着非常严格的阶级制度,贵族可以拥有姓氏,这也是他们区别于平民和奴隶最大的标志,卡托夫家族虽然已经是没落贵族,但依旧是平民艳羡的存在。
  “那我爸爸呢?”
  谭昭指了指信:“我很遗憾,艾莲娜在信中并未提及你亲生父亲的名讳,但她认为你的父亲应当是一位贵族,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寻找他。”
  伊凡揪着衣角,他有些犹豫:“他会认我吗?”
  格玛镇虽然小,但私生子是不受待见的,剑士叔叔虽然没说,但伊凡六岁的小脑袋已经能够分辨出来了,他或许是个见得不光的私生子。
  而且,如果他的亲生父亲真的是个好人,妈妈也不会离开他躲到格玛镇上独自生下他吧,伊凡很想做个贵族,但……并不想当这样的贵族。
  可是,他又很想知道自己的爸爸到底是谁,虽然伊凡从来不提,但他心底里非常渴望来自血缘亲人的护佑和疼爱。
  “抱歉,我不能保证这一点,但找到他之后,如果你不想认他,我可以保证从此以后他都没机会见到你。”
  伊凡对剑士叔叔有股别样的信任,听到这话,他再不犹豫,表示要离开格玛镇去找爸爸,当然,其实最主要是离开格玛镇,他真的受够这个地方了。
  谭昭也察觉到了小孩对格玛镇的厌恶:“你不喜欢这里吗?据我所知,这里的民风淳朴,并没有什么外来的危险。”
  伊凡很诚实,如果他是个奸猾的性子,那么第一次被人嘲讽后,他就不会再提当魔法师的事情了,可他偏不,他要做什么,就是要说出来。此时此刻,他也毫不掩饰对格玛镇的不喜:“是的,我并不喜欢这里,虽然艾丽莎大婶和贝克叔叔都很照顾我,但我还是要说,这里真的糟透了。”
  为什么呢?小孩子的喜恶一向非常直白,但叫一个六岁的小男孩说出这样的话,肯定是有原因的吧?
  “剑士叔叔,您会因此而不喜欢我吗?”
  谭昭抬头,平视地看过去:“既然知道这样的话不讨人喜欢,为什么还要说出来?”
  四目相对,小伊凡生了一双偏蓝瞳的眼睛,他缩了缩手脚,却并没有移开视线:“我不想欺骗您,我在镇上,就像一个无形的人一样,他们觉得我个性古怪,觉得我是外来人生下的杂种,镇长的儿子肯特,甚至当着所有人的面,嘲讽我,认为我不配叫伊凡这个名字。”
  伊凡,源自古语,意为上天赐予的宝贝。
  伊凡从前并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含义,他第一次知道,是从肯特的嘴里,这也是为什么他非常讨厌肯特的原因。
  “那你做了什么?”
  伊凡低下了头:“我冲上去打了他一顿,他的乳牙就是我打掉的。”
  许久,也或许并不久,一只温热的大掌落在了他的头顶,伊凡感觉到有人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然后他听到有声音响在他的耳边:“干得好,小伊凡,记住,没有人能决定你配不配,你生来,值得一切。”
  第186章 骑龙找爹(四) 入乡随俗。
  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伊凡瞪大了眼睛,有温热的液体从眼眶里疯狂地流出来,他伸手去抹,却怎么抹都抹不干净。
  到最后,他干脆破罐子破摔了,哑着嗓子追问:“真的吗?我真的值得吗?”如果是剑士大人的话,应该比艾丽莎的话更可信的,对吧?
  艾丽莎经常告诉他,他是小镇孤儿,不要奢望去成为魔法师,他应该认命,应该有一门求生的技艺,无论是种地还是做面包,都是伸手能够摸得到的存在。
  可他不想认命!
  “当然,这毋庸置疑。”谭昭拿出一块丝帕,让小孩自己把眼泪擦干净,“别哭了,我送你一份礼物吧。”
  伊凡虽然是个早熟的小孩子,但依旧无法拒绝礼物的诱惑,况且在他短短的人生中,收到礼物的次数简直屈指可数:“您要送我礼物吗?”
  “我姓tan,你可以叫我谭叔叔,不需要使用敬称。”
  离得近了,伊凡才发现剑士叔叔的长相很奇怪,黑发黑眼,五官并不如他认识的人一般深邃,但谭叔叔无疑生得非常英俊,比镇上任何一个男人都英俊,他甚至想,如果对方是他爸爸,那该多好啊。
  他低头忍不住抠了抠手指,有些遗憾地发现自己的长相跟谭叔叔并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谭叔叔,你也是贵族吗?”
  有姓就是贵族,这在艾泽大陆是通用的知识,哪怕格玛镇是南方的穷乡僻壤。
  “这个嘛,不用在意这些细节。”谭昭自袖子里,将那枚紫色的魔法石拿出来,“这是卡托夫家族直系才拥有的魔法佩石,也是你母亲留给你最后的东西。”
  魔法石,这居然是一枚魔法石!
  伊凡有些爱不释手地摸着这块石头,它是一枚紫色的晶体石,灯光昏暗的马车里,它闪着微微的光芒,他几乎被它的光芒眩晕,更甚至他能从它身上汲取到不一般的力量。
  这是不是证明,他拥有学习魔法的天赋?!
  马车缓缓地朝着格玛镇的方向驶去,其实距离并不算太远,若不然伊凡一个六岁的孩子也不可能追上来。
  此时已经入了夜,北风呼啸,镇子上静谧极了,偶然能看到几许昏暗的灯光,毕竟格玛镇上夜晚能点得起油灯的人家并不多。
  “你就住在这里?”
  伊凡的家,是一座矮矮的两层小木屋,但因为年久失修,看上去实在有些破败,他一个小孩子也不会侍弄菜园,门前的土地都是空置的,当然冬天也没什么作物,此刻北风呼啸,这房子看上去更寒酸了。
  “是的,家里并没有火烛和油灯,您小心些。”
  因为家里穷,所以伊凡从不锁门,他踮脚轻轻推开门,迎接他的是满屋的寂静和黑暗。伊凡有些窘迫地踢了踢脚跟,抬头便发现整间屋子瞬间陷入了光明。
  “您——”
  这个世界对他的限制并不大,虽然力量体系不太一样,但一点小小的照明符还是用得起的:“都说不需要用敬称,这么晚了,饿不饿?”
  木屋的布局很简单,客厅有一个简单的壁炉,但小家伙应该很久都没用了,沙发也旧得厉害,谭昭探头看了眼厨房,不出所料的空空一片。
  伊凡当然饿了,事实上他今天只吃过一块黑麦面包,对于一个六岁的小男孩来讲,这点进食是完全不够的,可因为没有魔法天赋的事,他甚至感觉不到饥饿的存在。
  现在谭叔叔一提,饥饿的感觉终于找上了他。
  伊凡吊着胳膊在橱柜里翻了翻,找到了他三天前藏起来的黑麦面包。黑麦面包非常经放,现在又是冬天,哪怕放上七天也不会坏的。
  看着小孩手上拿出来的黑面包,谭昭终于明白小伊凡为什么会这么瘦了。
  “除了面包,你平时还吃什么?”
  格玛镇位于艾泽大陆的南部山区,这里盛产麦子,麦子也是本地种植最广的主食作物,也是因此,面包是格玛镇居民最常见的主食。
  小麦面包,黑麦面包,藜麦面包,各种各样的面包,当然其中属黑麦面包最便宜,口感和味道也是最差的。
  但人们已经接受并且习惯了这样的饮食方式,面包配啤酒,是最基本的餐标。
  至于其他的,格玛镇也会种一些诸如马铃薯、萝卜、南瓜、花椰菜之类的蔬菜,偶尔的节假日也会烹饪一些鱼肉牛肉鸡肉菜,但伊凡能吃到的不多,毕竟艾丽莎大婶家里也并不富裕。
  “烤马铃薯,或者喝一点牛奶,艾丽莎大婶会做好吃的萝卜布丁塔。”
  谭昭缓缓露出了一个绝望的表情。
  系统:哈哈哈哈,欢迎来到美食荒漠!我老早就想跟你说了,这个世界的饮食文化非常贫瘠,如果美食荒漠有评级,这里肯定是赤贫阶级。
  [为什么?]
  谭昭大不理解,他也在现代去过一些西方国家啊,人家那美食虽然异域,但也没这么简朴的啊。
  系统:你可以理解为,他们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享受更高层次的东西。
  [那我宁可做个享受低级趣味的人,就真的没有美食吗?]
  系统:宿主,我很遗憾:)。
  ……屁,你明明很幸灾乐祸!
  系统:宿主,我真诚地建议你早点办完事情,然后离开这个世界,否则等你到了大城市,你就会发现这个位面的人,甚至十分享受饥饿,并且有一批人甚至信奉“饥饿有益”“疼痛有益”,有一些教义甚至将饥饿作为教众的毕生修行。
  [……抑制人欲啊,听上去就是一场酷刑。]
  可是这种严重畸形不均衡的饮食方式,真的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吗?
  系统:当然影响,但居住在艾泽大陆上的贵族,并不会关心底层百姓的生活,他们多数是魔法师和剑士,因为特殊的天赋,他们可以无拘无束地摄入足够多的食物,而除了人类之外,这个大陆还有很多魔法种,请宿主自行探索。
  好家伙啊,不愧是魔法大陆啊,果然够魔幻的。
  谭昭低头看着小家伙分给他的大半块黑面包,他忍不住用力捏了捏,很好,因为只是纯粹的黑麦加水烤制而成,坚硬得可以直接用来砸核桃了。
  对上小伊凡幽蓝色的眸子,谭昭都不知道该说小孩子的牙口好还是消化能力强悍了,但至少有一点,他无法看着眼前瘦弱的孩子一个人可怜巴巴地干啃黑面包。
  “这个等明天再吃吧,如果你饿的话,我请你吃馄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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