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嘿嘿,瑾哥,虽然我不能告诉你我是谁,但我可以保证,我绝对是个好人,也绝不会干出对你们家不利的事儿,不信你可以去问周叔叔,他是你族叔,总不会害你吧?若我是坏人,他早就撵我走了,对不对?嘿嘿…”
  周瑾只比朱熙大一个月,为了自己的胃着想,朱熙决定还是巴结着周瑾些好,连哥都叫上了,深怕周瑾真将他给撵走了!
  周瑾叫常三郎出来也就是想敲打敲打他,既然周泽林都默认他住在他们家,周瑾觉得这小子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性,
  而且他觉得这小子的身份绝对非富即贵,多半是哪个大家族犯了中二病偷着离家出走的少爷公子,要不老族长也不会那样巴结他……
  他们家若收留了他,以后也多半会有些好处……
  不过敲打还是要敲打的,要不这小子没准还以为他们收留他是应该的呢!
  于是就又说道: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再信你一次,不过,你总得说说,到底打算在我家住多久吧?”
  “周叔已经给我祖父捎了信,等他的信到了,我是去是留也就知道了,不过,辽东到京都这么远,这一去一回的最少也得个把月吧?”朱熙急忙答道,怕周瑾嫌他吃的多,又加了句:“你放心,等我祖父给我捎了银子来,我就都给你家,绝不会白吃你家的!”
  “那倒不用,几顿饭我们还是供的起你的,我只是希望,你能说到做到!不会做出连累我家的事儿!
  我们家能全须全影的到这辽东,十分不容易,我可不想因为你再给家里招来祸事!”
  周瑾见敲打的差不多了,也就假装大度道。
  “不会,不会,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朱,猪油…蒙了心也不可能害你们!嘿嘿,瑾哥你放心就是!”朱熙慌忙保证道。
  心道自己为了吃口好饭容易么?堂堂皇孙竟然这么跟人点头哈腰的!
  好在对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低道些也还能说的过去,要是旁人,将来传到京都去,他真没法做人了!
  ……
  作者有话说:
  好像每一部种田文或者美食文,都会有这句,“恨不得香掉舌头”或者“简直能香掉舌头”,菜菜虽然觉得它好俗,但亦不能免俗,哈哈哈……
  依旧求收藏,求评论,求撒花!!
  第49章 小娇娇竟然会武功 ◇
  ◎第二日一早,周瑾就准备好了,同周珀,周玳,周泽茂一起,一人一匹马,带着自己的行李物品,在亲人怠◎
  第二日一早, 周瑾就准备好了,同周珀,周玳, 周泽茂一起,一人一匹马,带着自己的行李物品,在亲人的百般不舍中,去了军营。
  这一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因此几人带的行李都不少,其中以周瑾的行李最多, 除了驼在马上的,还在身上背了几个大包袱,离远一看,周瑾的小身板简直都要被他的行李山给淹没了, 就只一个小脑袋露在外面, 离远一看, 真是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因此, 到了报道的地方,瞬时就引起了一阵哄笑!
  众人心里都道, 也不知是谁家的小娇娇,来军营竟然还带着这么多行李?怎么不把家都给搬了来呢!
  韩百户此时正坐在一张藤条椅上, 一边喝着手下给他倒的茶,一边看着底下管征兵的几个文书登记呢,自然也看到了周瑾,见他背着大包小包十分艰难的爬下了马, 也是忍不住一笑, 心道, 这样的怂包,可别他娘的分到他这儿来啊!
  但怕什么来什么,韩百户刚想完,就见周瑾几个朝他们这边的队伍走了过来…
  韩百户……
  真他娘好的不灵坏的灵!
  周瑾几个自然不知道韩百户的内心活动,过来后就老老实实的随着队伍排好队,等轮到自己的时候又老老实实的将自己的名帖递了上去。
  负责征兵的兵士接了,看了看名帖上的名字,又诧异的看了看周瑾几个,拿着几人名帖就朝着韩百户走了过去。
  周瑾见了,知道应该是周泽林给他们走的门路要兑现了。
  果然,片刻后,韩百户端着个茶壶就过来了,邪眼看了几人一眼,就拿着名帖道:
  “你们中谁叫周泽茂?”
  周泽茂忙上前一步,躬身应了一声。
  “行吧,一会儿你就跟着他走吧!”韩百户朝着他点了点头,指着一旁的一个兵士道。
  又问,
  “谁是周……”
  “这字他娘的怎么念?”韩百户看着面前的名帖卡了壳,气的踢了一旁的负责招兵登记的文书一脚。
  “头儿,这字念珀,周珀(破)!”
  文书忙应了一声,提点他道。
  真他娘的有意思,也不知这些世家大族怎么想的,竟然给自家孩子起名叫“破”?韩百户暗自腹诽道,面上却不显,知道眼前这几位都是有后台的,自然也不好得罪,就又朝着周珀笑道,
  “以后你就跟着我,做个行军文书吧!一会儿我就让人带你去营帐。”
  周珀忙应了是,也站在一旁不动了。
  “呃…”韩百户再一次卡了壳,这次那登记的文书不等他踹了,急忙看了看他手中名帖,小声提醒道:
  “头儿,这俩名儿念周瑾,周玳…”
  这回韩百户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又问:
  “周瑾,周玳是谁?”
  周瑾就和周玳一起忙迈步站了出去!
  这下韩百户惊了!他娘的这不刚那位小娇娇么?!还有一个看着比他强点,但也强不了多少?也同样是个十二三的豆芽菜!
  又让旁边文书确认了一下二人名字,心道是不是上面搞错了,竟然指定俩小鸡崽子做他的亲兵?!
  但旁边文书却告诉他,没错,上面发下来的文书上写的就是这两个人,户籍名字都对的上!
  韩百户……
  又抬眼看看面前的小娇娇和豆芽菜,心道:
  这他娘的不扯呢么?!
  这要是打起仗来,是他们保护他,还是他保护他们啊!!
  但上面直接下来的命令韩百户也不敢违背,于是好心的朝着周瑾两个小声提醒道:
  “上面的意思是让你俩做我的亲兵,但做我的亲兵可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老子可是要上战场的,到时候杀将起来,可没人护的了你们俩,要不,你们俩再想想?要不跟你们两个同伴一样,也换个文职?!”
  “不用,小子两个就是听闻韩将军乃我大燕的强兵猛将,不但骁勇善战,还足智多谋,这才让长辈特意托了人分到您的旗下的,就是想跟着您好好学学,等以后有机会也能征战沙场,战场扬名的!”
  周瑾忙笑着恭维道。
  韩百户对他的恭维倒是很受用,但事关自己性命,还是有些不愿意收这两个豆芽菜,
  周瑾见了,忙将来前周泽林让他带来的几人的孝敬礼,一荷包金豆子拿了出来,借着韩百户侧身的时候,将一包十二个金豆子都塞到了他怀里。
  速度之快,除了被掖了一荷包金豆子的韩百户,周围人竟一个人都没发觉他动了……
  韩百户:卧槽!小娇娇竟然会武功!
  ……
  因为周瑾的一番特意展示,又塞了重礼,如愿的让韩百户同意他和周玳作为他的亲卫入了营,接替了刚双双升了小旗的两个前亲卫。
  周珞也跟二人分到了一起,不过他任的是韩百户身边的行军文书,大都只用在后方待着,若真开战,并不需要上战场的那种。
  而周泽茂则被分去了负责屯田的小队,也不用上战场,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查看韩百户旗下的百十户人家的耕种情况,粮食下来时还要负责收租纳粮这些。
  他这活儿也是周泽林拖朋友特意给他安排的,虽然需要时常往乡下跑有些累人,但却很安全!况且周泽茂如今有匹马,每日跑百十里路也累不着他什么…
  而让周泽茂十分满意的一点就是,他干的这个活儿因为常常往返于军营和各个村庄之间,所以时常有回家的机会,周瑾他们若想捎点东西回去,或者家里想送点东西过来,还都挺方便的!
  ……
  :
  韩百户的百户所位于百里镇的东边五十来里,离着复州卫差不多有百十里的距离。共有士兵一百五十人,相当于现代的连级部队,士兵们都住在一起,每十人一处营房。
  说是营房,但其实就是个茅草和泥搭的窝棚,暖和度倒是可以,但低矮狭窄,又是十来个男的住一起,大冷的天还不能时常洗澡,那味道……
  周瑾有幸进去闻了一次,简直快赶上末世那些腐烂的丧尸味了!
  好在周瑾三个不用去跟那些普通兵士一样去挤这些低矮的小营房,作为韩百户的贴身警卫员和文秘,他们幸运的跟韩百户分到了一个营帐里。
  虽然同样要忍受韩百户的臭脚丫子,但比起忍受十个人的臭脚丫子,如今只用忍受一个,几人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而且,在经过烈日下的三个月流放之旅后,三人对这些臭味儿汗味儿也早就免疫了。
  就连他们三个中最爱干净的周珀,如今守着韩百户的臭脚丫子,也能安然入睡了。
  韩百户这个人,看着粗,实则心细如发,周瑾来前已经托周泽林打听过,知道他的这位新上司,可是实打实凭着军功挣的这百户,平时虽看着不拘小节,但训练起来,却是一丝不苟,雷厉风行的!
  进入兵营后,紧接着就是长达三个月的新兵作战训练,周瑾和周玳自然不能幸免,周珞也被要求参加了。
  按韩百户的话说,只要是他的兵,哪怕是个做饭的厨子,喂马的马夫,亦或是执笔的文书,到了关键时刻也必须能上战场杀敌才行!
  要想在他的百户营立足,就必须得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凭自己真刀真枪的本事才行!怂包软蛋这些,就算他的后台再硬,新兵训练都撑不下来的兵,他韩德弓也不会留!
  整个百户所凭着走关系进来的人也就周瑾他们三个了,韩百户这话指的是谁也就不言而喻,就差报他仨名字了。
  为免被人真当做怂包软蛋,周瑾三个只能堵着一口气,都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作战训练中。
  不得不说,韩百户的训练强度是真的高,但成效也是真的显著。
  周瑾末世前就练过一段跆拳道和散打拳击这些,末世后又有幸跟一个特战部队的教官学了许多特种兵的作战技能,但真正让他快速成长的,还是末世那三年跟丧尸一次次的殊死搏斗中累积的经验!
  他一直坚信,打架这种事儿,除了天赋外,最主要的还是经验的积累和稳准狠的心态,加上平时体术的锻炼,除此之外什么套路门派都是扯淡!
  就比如前世曾经的那些所谓的气功大师,武林高手,频繁上电视的各种门派掌门,亲传弟子这些,不都是几下子就被丧尸给秒了么?
  反而是许多除了勇气外什么都不会的平常人,为了生存,在一次次与丧尸的作战中逐渐的累积经验,锻炼胆量,强健体魄,反而倒生存了下来!
  就比如他妹!从一个只知道读书和研究医术的软萌妹子?
  不对,他妹好像从小到大都从没软萌过…
  应该说,从一个只知道读书和研究医术的普通女孩儿,变成一个杀起丧尸来眼睛都不眨,敢拿匕首戳丧尸眼珠子的暴躁丫头,也不过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不变不行啊!不变你要么就得死,要么就得变成丧尸,如行尸走肉般的活着!
  只有在变成丧尸和杀死丧尸之间选择后者的那些人,才能成为最后的幸存者。
  就比如他和他妹!
  末世的三年下来,他们兄妹俩都变得何其多也!但能在末世活着的人,哪个又还是原来的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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