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武则天怫然不悦:后世居然迂腐至此!越活越回去了!
  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的太平公主也不悦之极,出言讽刺道: “只有内心自卑懦弱的男人,才会将自己的女人锁起来,不让别人看到她。
  身为帝王,却如此小肚鸡肠,如此狭隘!让人看不起。北宋的赵匡胤很高兴。
  他倒不在乎什么女性权益,也根本没有想过女人看不了病的这个问题,但是仙画表扬大宋了,这说明宋朝还是有些地方做得不错的。
  乐呵呵的。
  但一想,这做得不错的地方,也是他那好弟弟的子嗣做出来的,嘴角一时之间又往下耷拉了。哼哼,赵匡胤在心中发狠,他和他的儿孙们只会做得更好!
  男人莫名的攀比心和胜负欲忽然就上来了。
  但可能,这次用对地方了。
  而在大明的宫殿中,朱元璋气得跳脚,差点要吐血。
  仙画是没什么好说的了吗?!连他的妃嫔们怎么治病的都要拿出来讲一讲?
  朱元璋觉得仙画对自己对老朱家肯定是有偏见,这几期听下来,几乎就没听她说过什么好话。
  马皇后赶紧劝他: 别看了,别看了,何必给自己找不痛快?
  她的心情平静得很。
  身为皇后,在看病的时候倒不用遵守这么多规矩,但是有时候一想,却也有那么一点点的不适。凭什么女人连看个病都这么的麻烦呢?
  以前在民间的时候,可没有那么些条条框框。朱元璋气呼呼的:朕还偏就要看!
  路小柒若是能知道朱元璋的心理活动,她可能会叫冤。
  她对明朝真没什么偏见,但是谁让她讲的是科学思维,这会儿又正好讲到妇女权益上了呢?明朝正好在这两点上都撞枪口上了,比如下面这段,其实于整体视频内容来说是可放可不放的,放了后可能还觉得冗长杂乱,但路小柒出于私心,最终还是决定放上去了——
  【而且,裹小脚的变态审美从宋朝开始,却鼎盛于明朝,只为了走路时候因为疼痛而产生的特殊体态,就用布条来禁锢脚掌的正常生产,对女性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压迫到了一个畸形的程度。】
  路小柒找到了解放后的一段老影像资料,当时的妇联正在组织给一些裹了小脚的女性放脚。
  “可以拍吗?”
  一位大概二十多岁的女子坐在镜头前,将自己的脚伸了出来:“拍吧,我愿给那些没有胆子来放脚的姐妹们做一个榜样。
  长长的布条被解开。
  女子猛地瑟缩了一下,但依然勇敢的把自己的脚给伸了出来。
  她的脚部俨然已经变得畸形,中间原本应该正常生长的部分被常年外力的压迫全都挤在了一起,形成了高高的弓形。
  在去掉绣花鞋的修饰之后,显得畸形而丑陋。她的脚趾全部挤在了一起,早就分辨不出正常的构造,还因为感染而出现了坏疽。脚间的褶皱清洗困难,甚至化了脓。
  医生仔细查看: 中间的部分需要用手术将卷曲的地方放开。
  女子含泪,眼里却带着高兴: 能做就好,谢谢医生。我不怕痛的。
  医生叹口气: 你这样还算是好的,我有遇到因为缠足,血管坏死导致必须要截掉下肢的!还有各种并发症,身材矮小,发育不良,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裹脚的时候痛吗?
  她深深的看了镜头一眼: “痛啊,怎么不痛?不单单是裹脚的时候痛,之后的每一天,站在地上的每一刻,都在痛。
  随着她的话,镜头一转,阴森
  的音乐响起来。四五岁的小女孩被父母长辈按在椅子上,发出绝望的凄厉哭声。
  其他小孩子可以自由玩闹,她却只能安静如木偶的坐在椅子上,偶尔扶着墙走两步,忍受从脚底传来的钻心刺痛。
  慢慢的,她长大了。她的笑容越来越麻木,眼里的光彩也越来越黯淡。
  在那双脚出现在天幕上的时候,一片哗然。
  人群之中甚至还响起了干呕之声。
  太可怕了!这是人的脚?!
  刘彻身边的酷吏张汤有些茫然: “这是他们针对女子想出来的一种酷刑?但为何针对的却是女童?
  他很不能理解。
  就算他被人称为酷吏,但他可没有针对几岁女童来做刑罚的爱好。武则天怒极反笑,连拍几下桌子: “荒唐,荒唐!荒唐!”女子竟然被作践至此。
  太平公主和上官婉儿对看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悚然。
  赵匡胤敏锐的捕捉到了仙画中说的这东西竟然是起源于宋朝,连连摇头,但下一秒就反应过来,这就是机会啊!
  来人,给朕下旨,大宋上下,不允许出现此等为女性缠足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刻重罚!
  这一局,他赢!
  就连在缠足已经开始出现或者是已经开始盛行的一些朝代,也有人惊愕连连。
  某个钟爱三寸金莲,并且写诗赞叹的文士直接吐了一地——他喜欢小脚没错,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解开那些布条后,里面的形状与构造竟然是这个样子!
  他忽然觉得自己的雄风正一点点的消逝。
  某个明朝的家庭内,妇人正颤抖着手拿起剪子将自己女儿刚裹上的布条剪开,和女儿哭成一团:“我们不缠足了,不缠足了。”
  太可怕了!
  一家之主的男人也在一边叹气,但却并没有阻止。谁在看到了那么触目惊心的画面之后,知道这会危害女儿健康之后,还能一意孤行呢?
  如果能的话,那也不能称之为人了。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男性患病可能只需要考虑钱够不够的问题,但是女性患病却要面临更多的因素,对病情难以启齿、遮遮掩掩,甚至根本找不到愿意为女人看病的医生!
  】
  【生了病之后,小病靠熬,大病就只能在家绝望的等死,这是那时候大多数女性的真实遭遇!甚至是包括家中其实有余钱去看病的女人!】
  【“宁医十男子,不医一妇人!”这句话就是明朝传下来的。】4【有这样想法的医者,根本不配看孙思邈的医书!】
  孙思邈面沉如水: 如此之徒,的确不配行医!
  行医要一视同仁,不能有性别之分,也不能有贵贱贫穷之分。这是他一直以来就倡导的。
  而生活在明朝的李时珍对此感受更深。
  他对友人回忆了一桩往事: “当年我行医至华阳县,当地有一位寡妇,身上生了脓疮,但是因男女有别,拒绝就医,最后竟然生生的痛死了。这件事情还被当地的县志给记录下来,称呼其为节妇’。”5
  他苦笑摇头: 此事于我触动颇大,但后来见多了,却仿佛也视为了常理。如今一想,惭愧之极!惭愧至极呀!
  【女人,占据了世间一半的人口。从遗传学上来说,母亲健康与否,对下一代的影响极大,只有健康的女人才能诞下健康的孩子,让民族得以存续。】
  【伟人都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
  路小柒顿了一下,声音变冷:
  【这般裹小脚、让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阻碍女人正常看病的封建朝代,也折射出他们本身的守旧与固执以及内心的软弱不堪,压抑久了到了后期往往社会畸形、风气颓败,还是早死早超生来得更好!】
  第60章 盘点十大名医,长寿的秘诀(十一)
  金陵城的宫城内,传来一阵阵的喧哗声。
  听说,陛下直接被仙画给气昏过去了。
  太医瑟瑟发抖,从太医院赶过去的时候腿发软,差点摔倒了地上。
  不怪他害怕,朱标死的时候,朱元璋可是将给朱标治病的医生们全都砍了,说他们是庸医。1这陛下现在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估计也活不成了。不仅活不成,家人说不定还要给自己陪葬。
  太医一脸悲愤,心中满是绝望。他恨恨的想,这次的事情要是安全过去了,自己就辞官,一定要辞
  官!
  回乡开个小医馆不好么?最起码不用担心随时有掉脑袋的风险。
  这破太医谁爱当谁当去!
  他抬头看了看仙画,对逍遥自在,对皇室不搭不理的皇甫谧、孙思邈等人羡慕不已。还是前辈们有远见。
  而收到的消息的燕王朱棣和秦王朱横等都纷纷的赶到了宫中。这要是太子刚死,父皇又挂了,这场面可就刺激大发了。
  一时之间,金陵城中风雨飘摇。
  好在,太医在给朱元璋把脉之后,松了一口气,宣布: “陛下不过是气急攻心,一时闭过了气,稍后自然会醒来。
  一众人等这才放下了心——真放心还是假放心那就不得而知了。此乃后话。
  【除了呼吁要呵护妇女儿童之外,孙思邈还是一个动物权利保护者。】【他从来不用动物入药。】2苍老的声音传来:
  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呼!”3
  【中医现在被人诟病和攻击的一条就是涉及到很多珍稀动物作为药材,在古代的时候这不是个什么事儿,但是文明是在不断的向前发展的,在现在就的确是被大家的价值观所不能接受。】
  · …
  明朝的李时珍咯噔了一声。
  他写的《本草纲目》里关于动物入药的条目可是多得很。看起来,后世似乎也遵循着和孙思邈相仿的意见。那自己写下的这些条目到底还要不要保留...李时珍陷入到了纠结之中。
  【不讨论这些是与非,只是想说由这件事可以看出来,在孙思邈的眼中,所有的生命不论性别,不论种族都是一样
  的。他的确是身体力行,言行一致的践行了他“大医精诚”里提出来的“医德”之论。】
  【就像他为何要将自己的医书命名为《千金要方》,不是因为他觉得里面的药方价值千金,而是因为他觉得人命贵重,重若千金!】
  老年孙思邈提起笔,在自己的医稿上郑重的写下《千金要方》几个字。并且留下一行小字:“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4
  孙思邈在看着天幕上的自己写下那行字的时候,自己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念了出来。转身对弟子道: “这句话,你要谨记。”弟子肃然: 谨遵师嘱。
  而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医者或是在心中默念,或是跟着诵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声量,却仿佛汇成了洪流。
  就连不少的读书人,文士和良臣,也似乎从“人命千金重”的形容里感受到了那一份沉甸甸。
  【当然了,除了医德之外,孙思邈的医术和成就同样是他被后世称为“药王”的原因。】
  【《千金方》里,他留下了治大脖子病的方法。】
  【大脖子病在咱们建国初期的时候还很是常见的,本质是因为缺碘,后来咱们推广碘盐之后这病就很少见了。可孙思邈在唐朝的时候就知道用海藻这类含碘丰富的食物来给缺碘患上大脖子病的山区百姓治疗。】
  【他还会用动物的肝脏来治疗夜盲症,用谷糠、麦麸皮来治疗脚气。这些治疗方法都是他的首创。】
  长安城豪华的宅邸内。
  身着富贵绫罗的中年病患看着仆人端过来的一碗糙米粥,有些惊讶,向在旁边等候的孙思邈确认: 孙道长,果真只要喝点糙米粥就可以治好我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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