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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朵美腻的白莲花_2

  后来叶荣秋知道,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就是黑狗,并且他从仆人那里得知,那晚是黑狗一对五,而他是最后唯一站着的那个人。
  叶荣秋打心底里厌恶这些成天斗狠逞凶的流氓混混,他心想,这些人活着还不如死了,就应该让他们去战场最前线堵日本人的子弹眼。叶二少爷也厌恶日本人,因为日本人搅了他修身养性的清静。但是如果叫叶二少爷上阵打鬼子,他也是不愿的。因为他自命不凡,自以为是上人,他的命金贵的很,这些有伤性命的事情应该交给那些下人去做——譬如黑狗,譬如黄三爷,譬如马路上千千万万嘈杂的、令人生厌的家伙。
  想到这里,叶荣秋忍不住又拿起报纸看了看。上海沦陷。沦陷这两个字让他觉得心里有点堵。
  叶荣秋在茶馆里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冯甄还没有来。按理说冯甄应当是一个守时的人,并不会迟到那么久。他想起蹲守在楼下的黑狗,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跑下楼去。
  茶馆的门口闹哄哄的,人群围了个圈,不知在围观什么。叶荣秋拨开人群走了进去,看清里面的情形,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
  冯甄倒在地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角还有淤血。他的眼镜落在一旁,眼镜腿儿断了一条,一边的镜片碎成了蜘蛛网。黑狗骑在他身上,笑嘻嘻地将手里点燃的烟往冯甄嘴里塞:“来噻,吸一口,巴适地很。”
  叶荣秋气得发抖:“你!住手!”
  黑狗回头,看见叶荣秋,又笑了起来,指着叶荣秋对冯甄扬扬下巴:“喏,三爷看上了他的屁股,叫我来看管他的屁股,莫叫别个碰了。你晓得不?晓得,往后就离他远点。”
  顿时所有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叶荣秋身上,包括冯甄,也诧异地盯着叶荣秋。叶荣秋只觉被人当众狠狠抽了一巴掌,一阵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他瞬间起了扑上去狠狠掐死黑狗的念头,然而他是个有涵养的读书人,做不出这样的事。
  叶荣秋涨红了脸勃然大怒道:“你闭嘴!龟儿,回去告诉黄三,叫他滚球!我叶三跟他势不两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重写了一下,因为不是女王受写的不顺手啊~~果然还是傲娇女王受什么的最称手了~
  虽然主角看起来好像跟小生生从前刻画的主角没什么区别,但是小生生保证这次是有区别的!故事讲的是主角从没心没肺的恶徒以及傲慢的少爷成为英雄的成长过程~
  第二章
  叶荣秋平生头一次面前丢了这样大的人。读书人的脸皮都很薄,他受不了别人的指点,撂下一句狠话后,也顾不上被黑狗压在地上的冯甄,推开人群转身就走,简直就是乱晃而逃。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荒唐的事,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可他惯来瞧不起那些腌臜的人,更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是有未婚妻,未婚妻在武汉,等到明年他就要和她结婚。黄三爷的行为和黑狗的语言对于他而言是莫大的侮辱!
  黑狗看着叶荣秋落荒逃跑的身影,不由嘿嘿笑了起来。他喜欢极了叶二少爷的反应,他最喜欢看衣着光鲜的“上人”惊慌失措的表现,这实在太有趣了。
  黑狗松开冯甄,拔腿往叶荣秋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冯甄一把抓住了他的腿,摸索到自己瘸了腿的眼镜歪歪斜斜地架到鼻梁上。他仰起头愤愤地看着黑狗:“你怎么可以这么侮辱茂实的人格?他是个读书人!你应该为你的出言中伤向他道歉!”茂实是叶荣秋的字。
  黑狗好笑地看着他:“侮辱读书人?”他扬了扬拳头,“我还揍了读书人。”
  他想要把腿从冯甄怀里抽出来,冯甄却紧紧抱着不松手:“我不管你的什么黄三爷,你不该阻止我和他见面!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黑狗终于把腿抽出来,屈膝要往冯甄身上踢,但是冯甄的下一句话让他的脚在半空中停了下来。
  “我马上就要离开重庆了,我想当面和他道别。”冯甄这样说到。
  叶荣秋怒气冲冲地回了叶公馆,一进屋,就把客厅里的青花瓷花瓶摔了。他的仆人阿飞急匆匆地跟进来,看见地上碎片,皱了下眉头,招手叫来一名女佣:“快点把这里收拾了,去叫厨房做一盅去火的冰糖雪梨送来。”然后他追上叶荣秋,好言哄道:“少年,您别气坏了身子。”
  叶荣秋理都没理他,径直上楼进了自己屋,重重把门摔上,落了锁。
  叶荣秋自己在屋里发了好一会儿火,终于想起被他丢在茶馆门口的冯甄,开始后知后觉地感到歉疚。不管怎么说,冯甄是因为他才会被黑狗为难,他一个人跑了回来,也不知道黑狗会怎么处置冯甄。叶荣秋心里真是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日本人现在立刻往重庆投几颗炸弹,赶紧地将黄三爷和黑狗都炸死这世界才清静!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少爷,有人来了。”阿飞在门外低声道。
  叶荣秋大声道:“滚!全都给我滚!我谁也不见!”
  门口安静了一会儿,阿飞又道:“是冯甄……”
  叶荣秋愣了一下,怀疑自己听错了,直到阿飞在门外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从床上跳起来,捡起刚才自己生气时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的西装,穿上一个袖子后又把它脱了,从衣柜里取出一件新的西装穿上,这才开门下了楼。
  冯甄就站在楼下的客厅里,身上灰扑扑的,脸上还带着伤,坏掉的眼镜被收了起来,使得他的眼神显得呆滞。叶荣秋忙跑上前去,欣慰地拦住他:“冯兄,我真是对不住你,因为我让你受苦了。你还好吧?那条狗没有为难你?”
  “狗?”冯甄愣了一下,才知他说的是黑狗,苦笑道:“还好,你走了之后,他就把我放了。”
  叶荣秋对阿飞吩咐道:“叫人去准备热水给冯兄洗澡,让阿娣去准备晚饭。”边说边搀着冯甄往楼上走,
  冯甄忙拦住他,道:“不必了。我今天来找茂实有两件事,说完我就走了,回去还要收拾东西。”
  叶荣秋停下了脚步,困惑地看着他:“哪两件事?”
  冯甄从怀里掏出一本自己装裱的诗集,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黑脚印,是黑狗留下的。他用袖子摸了摸那个脚印,抹不掉,有点赧然地递给叶荣秋:“这是我从大学以来写的所有诗中我觉得拿得出手的,都装订在一起了,难得茂实欣赏我的拙作,送给你。”
  叶荣秋接过那本诗集,嫌弃封面上的脚印太过碍眼,却没有说什么,只道:“谢谢你,冯兄,我很欣赏你的才华以及你在诗歌文章中表现的思想,如今中国需要的就是你这样受新过思想教育的学生,而不是那些迂腐顽固的老东西,更不是外面那些粗莽的匹夫。就是因为那些人,中华才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连小小的日本都敢欺压我们,因为他们以为中国缺少思想和灵魂。”
  冯甄顿了一顿,咬住嘴唇,推了推眼镜,有一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缓缓道:“还有一件事,茂实,我是来和你告别的。我要走了,恐怕不日就会离开重庆。”
  叶荣秋一怔:“你要去哪里?”
  冯甄注视着他的双眼,平静地说:“我要去参军。”
  客厅里的气氛一时凝固了。过了半分钟,叶荣秋用一种可笑的语气问道:“你?去参军?冯兄,你疯了?”
  冯甄摇头:“不,我没有疯。我要去参军,到山西,到上海,上前线去打日本人。”
  叶荣秋松开了拦着冯甄肩膀的手,往后退了一步,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上前线?冯兄,你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你怎么可以上战场?那里很危险,你会有生命危险的!”
  冯甄叹了口气,转开脸:“我有一个朋友,他认识一个美国人,那个美国人是战地记者,在前线拍了很多照片,我们的政府不会使用那些照片,他们甚至不允许报纸用太多的版面来报导战争,以至于我们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意识到,我中华民族现在正在遭遇怎样的一场劫难。战争非常惨烈,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们几乎丢掉了整个华北平原。日本人非常残忍,他们不光杀害我们的军人,还屠杀无辜的老百姓,所有战区都在生灵涂炭。政府为什么把首都迁到重庆来?因为南京也快撑不住了。政府打不过日军,只能退,退到重庆。再退,还能退到哪里去?”
  叶荣秋沉默了半分钟的时间,接着他说道:“是,战争非常残酷,日本人很可恶。可是冯兄,你不该去参军,你是念过书的人,你是个好人,如果你在战场上发生了什么意外……那实在太不值得了!”
  冯甄说:“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战争要死很多人,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希望死的不会是自己以及自己的亲朋好友,因为我们自视甚高,我们都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命顶的上其他十个人的命,一百个人的命,别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我们活命的机会是理所当然的。就是因为这样的思想,所以我们的军队节节退败!中国已经叫小日本打掉一半了!我读了很多书,我想报效我的祖国,但是现在,吟风赏月的诗词已经没有用了。”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白嫩纤细的双手:“你说得对,日本人以为我们缺少灵魂和思想。至少,我们的军队一定是缺乏灵魂和思想的。我的命不足惜,我希望我能做点什么,也许没有人会听我的,也许我并不能改变任何人,但我可以改变我自己。我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我读过的书,对得起我的国家。”
  这一次,叶荣秋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他有些焦躁地原地绕了两圈,问冯甄:“不管我怎么劝你,都没有用了?”
  冯甄平静地微笑:“我希望得到你的祝福,茂实。”
  叶荣秋走到窗边,往窗外看了一眼。黑狗就坐在大门的对面,吸着烟,盯着街道,表情麻木。叶荣秋用力捶了下窗框,骂道:“狗日的,该拉去喂子弹的在那里醉生梦死,该好好活着的人却要去打仗!”
  冯甄走到他身边,按了按他的肩膀,顺着他的视线看出去,看到了外面的黑狗。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黑狗的表情看起来很寂寞。他轻声道:“那些人……只是还没有觉醒。总有一天,他们会醒悟的。”
  叶荣秋不屑地用重庆话说道:“朗个龟儿子?用枪指着他的脑壳他都不会醒喽!那就是个渣滓!”
  冯甄轻轻叹了口气,小声道:“都会醒的。该醒的那天,就会醒了。”
  黑狗正在看热闹。街上一个挑着担子横穿马路的货郎和拉着车匆匆赶路的黄包车夫撞上了,两人一并摔了个四仰八叉,黄包车没什么事,货郎的担子却翻了,木箱子里的零散货物落了一地,是一些瓜果零嘴。
  “狗日的!”货郎大叫一声,顾不得身上的伤痛,连忙跳起来捡拾散落在地上的货物。马路边有几个乞丐和小孩看到了,立刻跳出来疯抢地上的货物,抓进怀里就跑。货郎急了眼,冲上去抓住一个抢了一包瓜子的小孩。他试图把瓜子从小孩怀里抢回来,但是那小孩不肯放手,货郎嘴里骂骂咧咧道:“我日你吗卖批!龟儿子!放开!”
  就在他们争抢的时候,有更多人来抢散落在地上的东西,货郎急眼地大吼道:“莫抢!莫抢噻!”他这一分神,那孩子抓住他的手狠狠咬了一口,货郎痛得大叫,松了手,那孩子揣着瓜子一溜烟就跑了,再追不回来。
  货郎急得满地捡东西,这时候,那黄包车夫扶正了车要走,货郎东西也不捡了,扑上去拦住黄包车夫的路,对他怒目而视:“我日你仙人板板!”
  黄包车夫也不客气,瞪着他:“你想抓子?”
  货郎眼睛瞪得更圆:“你抓子?”
  “你抓子嘛?”
  “是你想抓子?”
  两个人都很愤怒,却又不敢轻易动手,于是抓子来抓子去地杠上去了。
  黑狗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在重庆,或者在整个中国南部,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而吵起来的男人处处可见,可真正吵到动起手来的却是少之又少。更多的,就像现在这样,抓子来抓子去,吵上半天也不会有人先动手。或者可以说他们文雅,又或者,是他们都很惜命。
  但是黑狗是个异端,这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拳头发痒,很想冲上去干翻几个,欣赏他们屁滚尿流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叶公馆的门打开,冯甄走出来了。黑狗看了眼冯甄,把痒痒的拳头收了起来。
  冯甄走到黑狗面前,低声道:“多谢你放我进去。”想了想又觉得不妥,不该和黑狗道谢,于是又转而教育道:“你今天做得不对,我还是希望你能和茂实道歉。”
  黑狗笑笑地看着他:“你刚才在里面,没摸他屁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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