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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裴兆英番外(二)

  离开京城最初那几年,裴兆英过了几年她曾经向往的快意江湖的日子。
  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做什么做什么,行侠仗义也好,切磋武艺也罢,只图自己高兴爽快。
  当初那一大笔嫁妆她早折现存进了钱庄里,够她几十年吃喝不愁。
  照理说,这样的日子她应该很满意了。
  可事实是,裴兆英很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江湖上女人太少了。
  偶尔有几个名头响的,全是因为外貌被吹捧,什么这仙子那娘娘,一个赛一个得花枝招展,在武林大会上一群灰不溜秋的男人堆里,倒是扎眼得很。
  裴兆英不喜欢和男人待在一块儿。
  哪怕他们个个看起来仗义得很,敬服她的武功,和她称兄道弟。
  裴兆英心里明镜似的,他们根本没把她当女人,还自认为这是给她的莫大荣誉。
  他们要是真把她当女人呢?那就更恶心了。多的是澡也不洗就大半夜来敲她的门自荐枕席的。
  说起这事儿,裴兆英简直一肚子牢骚。有一回她刚要进一家客栈,就听见一个大嗓门在那儿吹嘘自己已经一整年没洗过澡了,裴兆英半只脚都踏进客栈了,立刻硬生生掉转过头跑得远远的。
  她就是露宿荒郊野外也不睡客栈了!
  ——
  有天裴兆英在树上睡觉呢,突然听见一阵儿挺大的动静,把她吵醒了。
  她坐起身来,看见一个农妇打扮的女人,灰头土脸的,在不远处的一棵树底下卖力刨坑,坑旁边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麻袋,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
  “要帮忙吗?”裴兆英看她一个人刨得辛苦,工具也不趁手,跳下来问她。
  女人却被吓了一大跳,一张蜡黄的脸变得刷白,双眼惊恐得瞪大,接连后退几步差点没站稳,还是裴兆英扶住了她。
  “不,不用,不用了……”女人连声拒绝着。
  裴兆英纳闷,自己有那么吓人吗?把一个女人都能吓成这样。
  但是对方不愿意,她也不好强插手,就靠在一旁的树上观望着。
  女人又开始默默刨坑。
  “你叫什么名字啊?”裴兆英百无聊赖地问。
  “……阿婉。”女人停顿了一下,回答道。
  “没有姓吗?”
  “有吧。”阿婉很迟疑,“我爹娘姓王,可是我男人姓刘,他们都叫我刘大家的。但是我爹娘和我男人都叫我阿婉。”
  是了,女人没有自己的姓,裴兆英想,她自己其实也没有姓。
  “那你男人呢,怎么你一个人在这儿?”
  阿婉没搭话,眼神不自然地往麻袋那边瞟了瞟,又赶紧挪开。
  裴兆英人精似的,这点小动作哪能逃开她的眼。
  裴兆英懂了,她男人在麻袋里。
  有意思。
  ——
  阿婉名字起得很婉转,却是个直肠子。
  裴兆英套她的话跟玩儿一样,没多久阿婉就跟她和盘托出了。
  阿婉是被她爹卖到河头村的,卖给了年逾四十的刘家旺。
  刘家旺花了半生积蓄买了个媳妇,也没有多珍惜,非打即骂是常事,更因为阿婉嫁过来两年多了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多给她吃一粒米都觉得亏死了。
  阿婉从小也是被家里人打骂惯了的,刘家旺打她,她要么躲要么就受着,反正不会有人来救她,村子里的人只会看热闹,还笑话她是不下蛋的母鸡。
  阿婉觉得奇怪,公鸡天生就不会下蛋,怎么没人说公鸡的不是。
  刘家旺就活像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既然是铁公鸡,头应该比石头硬吧。
  阿婉想试试。
  谁成想,铁公鸡的头却比鸡蛋还脆,一石头下去就敲开了花。
  刘家旺没气了,阿婉怕他在家里臭了,用麻袋装着拖出来,打算刨个坑埋了。
  ——
  裴兆英帮着阿婉刨好了坑,一脚把麻袋踢进去,又帮她埋上。
  两个人站在刚填平的土坑上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那你以后怎么办?”裴兆英问。
  阿婉眼神空茫,一看就是根本没想过。
  但就算想了又有什么用呢?她不可能回娘家,她爹能卖她一回就能卖她第二回,她也不能待在河头村,河头村本来也不是她的家。
  裴兆英想,她们都是一样的,都没有自己的家。
  要认真说,天底下有几个女人是有家的呢?
  也不光是她们两个。
  裴兆英恨恨跺了几下脚,每一脚都好像踩在阿婉那个亡夫的脑袋上。
  真奇怪,干嘛她们非要等别人给她们一个家?然后还得小心翼翼地生怕被人撵出去?不就是盖房子嘛,谁不会啊。
  裴兆英觉得一直系在心头的那个死结终于松快了不少。
  ——
  不过裴兆英还是抢了别人现成的房子。
  阿婉说附近有个土匪窝,不仅爱抢过路人的钱财,还喜欢抢女人,她在村子里本来还有个能说上几句话的小妹,结果前几天没注意就让土匪给掳了去。
  裴兆英砍起土匪来,一剑一个毫不手软。
  吓得满山头的土匪抱着头到处乱窜,但一个也没能跑得了。
  土匪都断了气,让裴兆英全挑飞了扔到山崖去了,只剩下一山头抢来的女人。
  裴兆英让她们想走的走,想留的留,以后这个土匪窝改成女匪窝,只向没有家的女人敞开大门。
  女人们走了一小半,留了一大半。
  女子名节大于天,她们自打被掳来,就坏了名节,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嫁了人的,要是回去了在夫家肯定抬不起头来,说不定还要被抓去沉塘;没嫁人的,也只有被说给残废或是老光棍的命。
  左右落不着好,倒不如跟着裴兆英,不管过得好不好,总有一条生路,总不用再过寄人篱下当牛做马的日子。
  裴兆英给寨子起名叫金风寨,不懂的人觉得好听响亮,懂的人便会吟上一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裴兆英觉得她和阿婉这些人的相遇就是这样,本来她们是一个个没有家的女人,身似浮萍,命如草芥,但她们机缘巧合聚到了一起,便有了一个谁也拆不散的家。
  她教其她人习武,虽然对于她们大多数人来说有些晚了,但她们常年干活力气都不小,练上几年都是一把好手,她还教她们识字念书,给她们讲朝堂野史、江湖轶事,讲她们从前从未听过的事。
  收成好的年头,她们就主要耕寨子里的地,收成不好的时候,她们就下山打劫过路的商队,大多数时候不伤人命,伤也只是伤男人的命,碰到些看着苦命的女人,就抢到寨子里,再让她们自己决定去留。
  寨子规模越来越大,官府也派人来剿过几回匪,但不怕土匪胆子大,不怕土匪有文化,就怕土匪懂兵法。而裴兆英就是那个懂兵法的土匪老大。
  她熟读兵书,又占据地形优势,每回都让官兵有备而来,光着回去,用官兵的武器装备不断壮大金风寨。
  到最后官府都让这群豪横的女人给抢怕了,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也想不到,昔日国公府的大小姐,如今成了土匪窝的大当家。
  虽然事情的发展和她当初离开京城时所预想的完全不同,但裴兆英终于过上了令她满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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