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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明察秋毫

  第二十四章明察秋毫
  “大姐,不是吧,卸腿狂魔要来我们这上幼儿园?”幼儿园园长面露难色的说。
  短暂的一两天时间,苏家宴会上发生事情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
  人们既对苏家的行为表示相当的不耻,这么大一个家族竟然逼迫一个小女孩成为家族的牺牲品。
  同样又沉迷于苏小小的倾世容颜中,一个结婚五年的女子如同十八岁的处子一般。当然,对于书小小,绝大多数是当作看八卦的心态。
  在这一次事件中,有一个人盖住了苏家和苏小小的风头,那个人就是林与。
  林与与保镖搏斗的视频被上传到了网上,林与一时间成了网络红人,被称为“卸腿狂魔”。
  “他这么大一个人怎么能来上幼儿园,况且,他是卸腿狂魔,那么凶残暴戾,我们幼儿园都是些孩子,孩子出了事情怎么办,谁来负责?”
  “园长,你不要那么抗拒嘛,你听我给你掰扯掰扯!”
  在苏小小的三申五令下,苏小妹终于接受了在公众场合要给林与面子的要求。即在公众场合要对林与保持相应的距离和尊重,不能用带歧视性的语言称呼林与,比如“傻子”之类。
  至少不能当作林与的面这样称呼,当然私下里或者生气的时候例外。
  在苏小妹和园长讨价还价的时候,林与像猴子一样爬上大榕树,缓缓张开了破妄之眼。在一片灵气之地便是在这千柳湖底,他让千柳湖周围的动植物懂沾染了些灵气。
  虽然没有达到洞天福地的标准,但在这个缺乏灵气的世界也是极为难能可贵的。在这里呆着修行,那肯定是事半功倍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根据自己这几天所了解到的东西,这块土地绝对不是某一个人私有的洞天福地,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的土地都是国家的。
  “那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我向你百分之百的保证他绝对不会乱来,而且我会让我爸再向我们幼儿园捐赠100万!”
  苏小妹与幼儿园园长经过艰难的谈判,两个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当然,林与必须在苏小妹所在的班级,苏小小可是拍着胸脯说关于林与的安全就交给自己了。
  林与被领进了教室,老师向大家介绍林与。
  “同学们,大家安静一下,这是我们刚转入我们班的林与,以后大家就是同学了,大家热烈欢迎!”
  林与老脸一红,话说也没有什么,在穿越之前修行世界不是有很多老人家管自己叫师叔祖吗?
  “大家好,我是林与,以后大家就是同学了,希望和大家好好相处!”
  “哈哈哈……”
  分不清是笑声还是欢迎的掌声,林与就这样成了幼儿园中班的一员了。
  虽然有些难堪与别扭,但为了每天都能吃到红烧肉,我忍了。而且,林与还发现在这片区域,自己食物所化的灵气运转比其他的地方运转更快。
  在幼儿园里,林与还有一个惊奇的发现。
  幼儿园中的孩子,绝大多数都有隐隐灵气在流动,相反的就是大人几乎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也仅仅见过苏小妹一个成年人身上有灵气流动。
  虽然隐隐有灵气流动并不代表能够筑基入道成功,但至少证明有修行的潜力。哪怕就是以后不修行,他们在各方面都拥有一定优势。
  这么多拥有修行资质的孩子,即便是在自己穿越前的那个世界,也是一个宗门即将兴盛的征兆。
  可惜这几天苏小妹的表现,证明林与那套吃饭修炼方法并不适合其他人,否则还真可以考虑一下开宗立派的事情。
  以林与的身高,自然被安排到最后一排。林与刚坐下,他的小同桌就凑了过来。
  “你就是卸腿狂魔?”
  “啊?卸腿狂魔?”林与看向自己的同桌。
  好漂亮一双眼睛,眼睛有日月星辰!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小姑娘生就了一双含情脉脉眼,清澈如寒潭的水,能倒映出尘世的凡心。瞳孔中有一缕星辰,一隐而没,讲述世间的悲欢离合。
  “破妄,开!”
  一枚落叶,随风而逝,落叶中的脉络清晰,叶子上面还爬着一只七星瓢虫在震动着翅膀。
  柳絮同风而起,飘落在湖面,惊起了缕缕水波纹由中心向四周扩散。
  金色的锦鲤破江而出,越过了高峡龙门,化作蛟龙冲天而起。
  ……
  在林与破妄眼中,一幅幅风景,一个个故事,在小姑娘的瞳孔之中演绎。
  她的眼眸之中,宛如有整个世界,沧海桑田,日月轮转。
  “我丢,竟然是明察秋毫!”
  本命瞳术:明察秋毫。
  有潜力不代表有本命,但拥有本命就意味她半只脚已经踏入修行世界,绝对的天赋异禀的小女孩。
  瞳术,在本命中本就稀缺,而明察秋毫这种瞳术是极为特殊的存在。
  若论起攻击能力,明察秋毫绝对是弱鸡版的存在,但绝大多数瞳术都不是为战斗而生的,相当一大部分瞳术都属于辅助系。
  比如林与的破妄,看透一切虚妄,察觉事物本质。
  明察秋毫,顾名思义这种瞳术可以看事物看的极为清楚,对于使用弓箭的来说那可是梦寐以求的本命瞳术。
  “可惜我现在修为太低,如今这个世界又找不到适合她修炼的方法。”
  小姑娘的天赋让林与有些心动,搞得他都想收徒了,绝对不是苏小妹那种一顿饭的徒弟。
  若是放在穿越之前,林与一定会将小姑娘收作徒弟。
  因为明察秋毫一旦修炼高阶水平,可以预判敌人的攻击,神仙姐姐就是凭借同样瞳术助自己表哥登上武道巅峰,而她自己却丝毫不会武功。
  在古籍中更有一种传说,修行明察秋毫的人一旦度过天劫,那么明察秋毫可以让时间放慢五秒钟。
  五秒钟,看起来短暂,可在战斗中0.1秒就能分出生死。
  发现了一个好苗子,但从这一点看来,自己这趟幼儿园就没有白来。
  林与拿出自己心爱的棒棒糖,递给小姑娘:“小朋友,叫什么名字,要不要吃糖?”
  小姑娘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无比,仿佛要把林与看透一样。
  这是前世没有喝孟婆汤吧,那是什么眼神,感觉好可怕!
  “不是说好的卸腿狂魔吗?怎么是个怪叔叔。”小姑娘接过棒棒糖:“我叫墨瞳,卸腿狂魔怪叔叔。”
  “等等,为什么叫我卸腿狂魔?”看来墨瞳对自己戒心减轻了不少。
  墨瞳瞄了一眼台上的老师,悄悄掏出手机,对林与说:“你不知道吧,你现在可是个名人。传说中的卸腿狂魔,终于见到活的了!”
  “卸腿狂魔,怎么听起着不像好人”林与看着视屏中的自己说。
  林与和墨瞳在课上开小差,刚好被讲堂上的苏小妹看到。对于林与,苏小妹可没有那么客气,来到自己的地盘不就是为了收拾林与的吗?
  “林与,墨瞳,你们两个在干嘛呢?给我到后面站着”
  林与的第一天上课,就被苏小妹惩罚到后面罚站,没办法到学校之前他们就以红烧肉的名义发誓,林与到了学校就得听苏小妹的。
  墨瞳好无辜,虽然她那可怕的眼光苏小妹也害怕,但在学校老师要罚站还不得乖乖的。
  “卸腿狂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吧,你们两个战争,把我拉进来干嘛,我好冤枉!你得赔偿我!”墨瞳准备敲竹杠:“这么说吧,看你这个叔叔是个好人,把你给我的棒棒糖明天再给我带两打,以后你就是我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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