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第三十章 :高手
  高秀芬想不明白林江为何把功劳让给于大海,那可是给他戴绿帽子的人,除非是不知道这两人有奸、情。
  可是刚刚林江对赵红梅那样戏耍,明显又像个在逗弄小丑的人。
  高秀芬脑子笨,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干脆不去想,中午饭吃的很饱,然后她帮着赵红梅收拾了桌子,于大海还叫着林江坐在客厅里说着生产模式的问题。
  于大海叹气,“我虽然刚进厂子,可是这几个月也发现了问题,生产的速度不快不说,生产时产品出现问题,整个生产线的人都罚奖金,有工人不瞒觉得没有做错,可若是直接找上某个人,那人又不服气。你刚刚说的分工式生产,这样的模式,还真是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今天回去我就找厂长反应这个问题。林江,你可立了大功。”
  说实在的,虽然在夸林江,于大海心里却了酸酸的。
  林江取了赵红梅不说,便是脑子也比他好使,于大海心里不是滋味,总觉得被林江给比下去了。
  林江长的又一派斯文,气质上也像极好,像个儒雅的领导,五官轮廓分明,和他坐在一起总会让人心生出自愧不如的挫败感。
  于大海以前只觉得林江是命好,有一个好叔叔才能上得起大学,加上长的好看像个小白脸,可今日真正接触下来,才发现林江的人格魅力胜过他外面的气场。
  林江慢慢的喝了一口茶水,放下茶杯后才开口,他声音低纯,像电视台的主持人一样的嗓子,质朴而纯厚浑圆,“我只是说了我的想法,要真说立大功的还是你,你能将这些想到车间去,所以说这个功劳我可不敢领。”
  这话,听的于大海心花怒放,此时此刻他已忘记了林江是他的情敌,抢走了他的初恋,甚至生出几分儒墨之情,“要是没有你的话,我又怎么能想到这个,你说这些真是让我惭愧。”
  “该惭愧的是我才对,你一心都在厂子上,能处处想着厂子的前景,这才是大爱。”林江的眼睛像星河,“大海,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也不算是外人了,这件事就不要再推让了,是你的功劳就蚥的功劳,你不必觉得不好意思。”
  于大海被夸赞的找不到西北,大声笑了,“好,那就听你的,这事不能耽误,厂长去的早,我现在就去厂里,越早实施,厂子里损失的材料也就越少,这样厂子的利润也能提起一大截。”
  林江起身,“行,我这边还要准备一下下午去刘强那边的东西,你先去厂子,咱们晚上再聊。”
  于大海痛快的应下,他走的急,只和走廊里陪着赵红梅洗晚的高秀芬说去厂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高秀芬对着他的背影喊道,“别忘记下午弄燃气的事。”
  于大海已经骑上了自行车,听了只摆摆手算是记下了,人就这么走了。
  赵红梅眼里闪过羡慕,嘴上也不由自主的说了出来,“你们感情真好。”
  高秀芬转眸一笑,“你们夫妻感情不是也很让人羡慕吗?”
  见左右楼道里没有人,她凑到赵红梅耳边,“我们两个结婚一年,还没有在一起呢,哪像你们孩子都三岁了。”
  扫到赵红梅亮起来的眼睛,高秀芬退开她的身边,叹息道,“和他结婚时我才十七岁,今年才十八,可惜他又回了城,所以就一直拖到现在。现在在城里有了自己的家,等将来有个孩子,日子会越过越红火。”
  说到最后,高秀芬害羞的低下头。
  她说了很多,却只有一个意思:她要和于大海成真正的夫妻了,还要要孩子。
  赵红梅的脑子嗡嗡作响,于大海是和她保证过不碰高秀芬,可两人同睡一张床,高秀芬又长的清秀娇小,哪个男人能忍住?而且还是自己的妻子,碰了也理所当然。
  一想到于大海和高秀芬在一起亲热的场面,赵红梅就觉得有东西在她的心里抓。
  高秀芬眼角余光扫到赵红梅强装笑颜的脸,唇角弯了弯,哪知身传响起林江的声音,“你们还年轻,也不用太早要孩子,你现在没有工作,又没有接的班,到不如找个地方学习,趁着年轻学习后将来有个好工作再要孩子也不晚。”
  高秀芬身子一僵,回头看着林江,这人什么时候出来的?是把她的话都听进去了?
  林江温和的对她笑了笑,转头对一旁的赵红梅道,“我先去厂子了。”
  赵红梅点头,目送着林江走了,才开口,“咱们如今也不算外人,有些话虽然不该说,可是刚刚林江说的话你也听到了,他说的很有道理,孩子什么时候都能要,你应该去学东西,有工作之后,要孩子也不迟。”
  丈夫的话到是给赵红梅提了一个醒,只要把高秀芬送走去学习,到时高秀芬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最好是住在外面,这样不在家,也就不能和于大海在一起睡。
  越是这么想,赵红梅越觉得这样行得通,晚上见到大海时,她得好好轻轻大海才行。
  赵红梅这边想着怎么劝通大海让他送高秀芬去学习,三两下洗完碗也说去上班就走了。
  高秀芬将三人都应付走了,回到屋里的床上一躺,想着刚刚林江是无意的一说,比如提出好的办法给于大海一样,并不是帮她。
  但也正是这种无意,还真成全了高秀芬,她不用自己哄于大海高兴,只需要赵红梅在背后推波助澜想将她打发走,于大海一定会听,到时送她去学习,也方便他与赵红梅约会。
  重生回来,高秀芬之所以没有立马提离婚,就是要靠于大海拿钱把大学念下来,上辈子她一生都让于大海悔了,纵有她的错,可于大海也逃不掉他出轨的错,今生又岂能便宜了他,总得让他出点血,这期间她手里还有钱,用这些钱再生钱,等足够她离开于大海也有地方住又不担心饿到,就可以将于大海和赵红梅的事挑破,然后离开。
  第三十一章 :知晓
  高秀芬下午并没有急着回于家,傻子才会愿意回去看脸色听那些阴阳怪气的话。
  吃午她吃的很撑,先前偷吃一根麻花,又吃了一个馒头,重生回来后她就没有吃过这么多的时候。
  吃饱后,人总会犯困,何况还是中午,高秀芬将碎花的窗帘扯上,窗帘是她花六毛钱买的一米二宽一米四高的棉布做的,绳子两头栓在钉子上,用布角料做的挂环,因为不能像铁丝那样好拉,所以拉窗帘时要起身一点点挪过去。
  挡好窗帘,高秀芬扯着自己的被子盖在身上,她这被子中间的棉花厚,两边的薄,整体看上去被子是薄的,不伸手去摸根本看不出来。
  至于做给于大海的那个被子,看着用了很多的棉花,但是棉花就买了那么点,高秀芬又拿去一些,所以被子看着厚,实际还不如高秀芬这条保暖。
  重生回来这些日子,她在于家抢着干活,又左右逢源不说,还要费脑子想着怎么给于大海在家人那边挖坑而破坏他与家里人的感情,还真是累啊。
  这一觉睡的很舒服,高秀芬是被外面人的说话声吵醒的,她立马坐了起来,听到有人说要做晚饭了,她扯开窗帘发现外面的天都要黑了,忙起来叠好被子出了门。
  等她走回于家的时候,于母已经做好了晚饭,看到高秀芬回来,还是一个人,立马甩上脸来,“乍?搬出去住还要回来混晚饭吃?今天刚给你们十块钱,一大家子都要勒紧裤腰,你们还来算计?”
  高秀芬早就知道没有好脸色等着她,她才不会让自己真生气,不过没像平日里那样撒娇,于母正在气头上,此时撒娇没用,反而是转移她的注意力才重要。
  “妈,今天早上一出去,大海就说十块钱放在他那,他寻机会还给你,他还说就是看着你偏头二弟,总觉得你对他不亲,这才故意这样闹脾气的,就是想让你关心关心他。”于母小气,听到钱还能回来,气也能消了一半,高秀芬继续放大招,“大海又担心你还在生气,上班时还叮嘱我下午早点回来看看,再帮你做个晚饭,我原本要早点回来的,可中午同住一个屋的新邻居非要两家聚聚,聚过之后又让我帮忙收拾东西,这才拖到天黑。”
  于母没有骂,高秀芬就知道她听进去了,“换作是别人,我还真就不管那些,谁也没有回家给你和爸做饭重要。可那人大海以前就认识,说是他的同学,我到不好第一天去就弄的太难看。”
  “大海同学?”于母狐疑问。
  高秀芬走过去,帮着于母烧火,“可不是,你或许还认识呢,叫赵红梅,人长的漂亮,大家都说她是厂花,现在和大海在一个厂子里上班,做仓库保管员。”
  “赵红梅?”于母的声音明显提高了。
  高秀芬明知故意问,“妈也认识啊。”
  于母脸色变了变,“认识是认识,不太熟,没想到她也在那厂子上班啊,到是挺巧的。”
  明显,于母有些心不在焉起来。
  高秀芬当然明白因为什么,前世她可是亲耳中赵红梅在她面前显摆的,说她和于大海认识后不久就被于大海带回家里,于家人都认识她。
  当时她听到这些是气愤的,前世没少因为这个和于母吵架,闹腾的于大海更不待见她,反而让赵红梅有机会向于母示好。
  后来和于大海离婚,有一次她碰到于芳,于芳同情她的悲惨,又想让她好过一些,告诉了她一些关于赵红梅的事。
  赵红梅和于大海处对象时,于母是不同意的,因为赵红梅是初中毕业,而于大海是大学,于母眼高于顶,不待见大儿子还将人供上大学,就是想将来能找一个高门大户的儿媳妇,也能帮衬一下小儿子。
  所以发现赵红梅的事情后,就一直在中间搅合,最后见儿子还是死心不肯分手,正赶上要下乡,直接就让毕业的大儿子去了乡下。
  现在听到赵红梅与儿子同住一个屋檐下,于母心里当然乱套了,现在这个年代,乱搞男女关系,那是要被唾沫给淹死的,于母不是担心大儿子名声会坏,而是担心影响到小儿子。
  高秀芬就是知道这些,所以才有恃无恐的睡到自然醒才回来,用这个来移眼于母的注意力,自然也不用再挨骂了。
  晚上,于芳一回来,看到母亲有心事,甚至今天连人都没有骂,心下奇怪,不由的看了一眼高秀芬,她直觉是与嫂子有关。
  开始的时候,于芳确实不待见高秀芬,一个农村人,还能嫁给像大哥这么好的人,甚至大哥现在还是车间主任了,而她呢?是城里人又怎么样?腿瘸了成了残疾人,嫁个丈夫不好好过日子进了大牢,她又被婆婆事实在孩子赶出来,婆婆骂她生了个不带把的。
  想到这些她就觉得不公,更看不向轻松得到一切的高秀芬。
  可几次相处下来,她发现高秀芬很聪明,能哄得母亲高兴,总能轻松应对母亲,甚至她的工作,她也帮着维护,于芳心里很矛盾,嫉妒又感动,想靠近却又想让人远远的。
  于宝玉夫妻又没有回来,于母不敢再骂高秀芬,哪怕对方不知道赵红梅和儿子谈过的事,可是于母也忍不住心虚,只能骂起小儿子来。
  “有了媳妇忘了娘,一个个都是白眼狼,有能耐一辈子别回来,我还省吃省钱了。“
  “谁家有儿媳妇总回娘家的?百货商店的经理怎么了?用鼻子看人的小人,也就这么大点能耐了。”
  “自己生的也不争气,没爸没妈让他跟着媳妇去丈母娘家混吃的。”
  于母骂骂咧咧的,没有人接话,饭后高秀芬收拾桌子,眼见着天色大黑,这才提出来要回去。
  “滚滚滚,都滚,都远点别碍我的眼。”于母将火气又发到了高秀芬的身上。
  高秀芬也不在意,和于父打了招呼,就走了。
  第三十二章 :失约
  赵红梅下班后就早早的赶回了家,就是李世珍过来找她一起去买菜,她都拒绝了。
  自打上次于大海去她家,而差点被林江撞到之后,两人一直也没有胆子再私下里会约,今天这样的机会难找,下次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赵红梅不想浪费一分钟。
  她回到家先用林江提回来的水洗了脸,又看于大海还没有回来,赶紧又擦了一下身子,换下工服,将一件红色碎花的衣服套上,她梳的是学生头,对着墙上挂的大镜子打量几遍,没有不妥的地方,这才坐下来。
  不过刚坐下来,她立马就又站起身往西屋去,想到高秀芬与于大海要日夜睡那张床,两人刚搬过来还没有睡,新床她一定要睡上。
  可看着门上落着的锁,她唇角沉了下去,随即又笑了,锁上又怎么样?反正于大海那里有钥匙,她还是能睡上新床。
  此时睡新床,已成了赵红梅心里的执念,觉得这样就能把高秀芬踩在身下。
  哼着歌赵红梅又回了屋,时间一点点过去,天已经大黑了,前后楼都亮起了灯,可于大海仍旧没有回来,赵红梅有些坐不住了,她走到窗前往外看,站了良久也没有看到外面有于大海的身影。
  赵红梅又不敢去厂子那边找人,又没有可打听的人,又想不明白于大海被什么事耽搁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她不怕于大海不回来,就怕回来了,两人在一起的时间也不多了。
  任她怎么着急,时间一点点过去,于大海也没有回来,赵红梅估算了一下时间,现在应该七点多了,于大海还没有回来,两人今天是约不上了。
  另一边,高秀芬贪黑往家属楼走,这时还没有路灯,于家住的又偏,她步子也不由得快了几分,一直走到人多的地方,出了一身的汗,她才放慢了脚步,心里还在想着于大海和赵红梅正在亲热,她回去早了,也惹人厌,到不如在外面转转。
  在于家喝的苞米面粥并没有吃饱,高秀芬路过的地方又是几家小吃部,竟然看到一家卖灌汤包的,小吃部的门敞开着,远远能看到里面还有人在吃饭,高秀芬直接就走了进去。
  “大娘,包子怎么卖的?”像这种白面的肉包子,现在可不便宜,一般家庭舍不得消费。
  “两毛一个。”老太太个子不高,说出来的话也让人觉得亲近,“我这的包子馅大肉多,你这样的小姑娘,两个就能吃的饱饱的。”
  “王大娘,那就给她来两个吧。”一道男声从高秀芬的身后响起。
  高秀芬回身,看到林江,再看到林江身边的刘强,了然了,“好巧啊,你们也刚吃饭啊。”
  刘强笑道,“既然遇到了,就一起吃吧,我请客,嫂子过来坐吧。”
  高秀芬哪好意思,“不用不用,我自己买就行。”
  心里却有些担心,她在外面偷吃肉包子,林江撞到了,回去后也不知道会不会说起,即便是不说起,那她在于大海面前表现出来会过日子、处处把于大海放第一位的印象也破坏了吧?
  想到这些,就忍不住后悔,自己怎么就先不看看就进来了。
  现在真是进退两难。
  林江先刘强开了口,“包子贵,你买回去自己舍不得吃,大海也会说你不会过日子,今天碰到了就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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