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1)
这句话引得陈尔丁赶紧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只是那双狭长漂亮的眼角依旧微微挑起,显然在憋着笑。
对此,林可岑无能为力,最终只能无可奈何。
林可倒是像个没事人一样,跟在林可岑的身后,亦趋亦步的样子,特别不像是原本的他实在是有点太积极了。
而在这时,路边的草丛之间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林可岑立刻警惕地将手机朝着声音源转去。
是野兔。陈尔丁几乎是立刻就看出了那草丛中的小兔子,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同时一个箭步,就打算去抓。
陈尔丁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林可岑还没有来得及制止,陈尔丁便已经健步跑出了一段距离,渐渐消失在不远处的迷雾之中。
陈尔丁!不知为何,林可岑的心中突然一阵心悸。
不远处,有乌鸦的啼声,在深夜中,尤其得诡谲,像是在浓稠的墨水中搅动了一番,令人无端感到一阵扭曲的不快。
转身。
身后空无一人。
林可。他低低地喊了一声,站在原地,不再随意乱动。
这突然的状况令林可岑立刻打起了精神。
现在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其他两人不知去处。他看了眼手机,手机的电量也并不是多了,也不知这手电筒还能够支撑多久时间。
虽说林可岑心里想着不能自己吓自己,但独自一人走夜路,而且还是丧尸行动的夜晚,显然并不会有多么安全即便这个救民营中,按道理来说,是不该有丧尸的,否则整个救民营肯定早就覆灭了。
这般想着,林可岑也稍微放下心来,一步一步地朝着陈尔丁之前跑走的方向找去。
总之,还是先和陈尔丁汇合。
确定了这个目的,林可岑的脚步便快了多。
一步一步脚步踩下去,有时候会踩到落在地的树叶,发出咔嚓咔嚓的恼人声响,每每都刺激得肾上腺素激增。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他隐隐觉得自己似乎一直是在同样一个地方不断地绕圈。周围是几乎长得一样的灌木、树木,乌鸦扑腾着翅膀从一棵树的枯枝之上落在另外一边树木的枯枝之上。
死去、干枯的树枝,像是人类扭曲的四肢,僵住在黑色的迷雾之中。
林可岑停下了脚步,走到了一棵树边,用还不太能够熟练操作的火系异能烧枯了这棵树的树皮,烧出了个简陋的箭头记号。
然后,他才继续拿着手中的手机继续照明着前路往前走。
迷雾越来越深了,林可岑走在其中,根本看不见周围的一切,手电筒的光也在这迷雾之中变得毫无意义。
林可岑的眉宇之间起了一层深深的沟壑,随着雾气愈加浓稠,他的眉宇之间的褶皱也越来越多。
他最终选择了停止脚步。
这种情况之下,继续毫无目的地朝前走,显然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于是他朝着路边走去,伸手触碰到了一样东西。
粗糙的手感,惊得林可岑警惕了起来。
手电筒直接朝着那处照射过去。
是一棵树。
因为这个事实,林可岑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只是心中也充满了无奈。
也是自己吓自己了。
他叹息一声,打算等一等,看看这雾是否会散开,本来他们走进这禁地之时,山间也不曾有过这么多雾。
一切都显得那么奇怪,但是如今的林可岑却也只能硬着头皮朝前走。
因为眼前实在看不清楚,林可岑下意识地将手覆盖在了粗糙的树皮之上。
只是快,他的心头就咯噔了一声。
如果他没有搞错,那么他手下碰触到的
咯咯咯一阵诡异的笑声,自迷雾中回荡而来。
林可岑猛地看了过去。
他手中的手机在同一时间坠落在了地上。
手机屏幕亮了一会,快就黯淡了下去,独留下那手电筒的光,聚拢在那在茂盛的草丛中。
阴暗逼仄的小巷之中,传来沉闷的撞击声。
艹,打得我手都疼了,这人竟然一声不吭的!
讥笑声从小巷中回荡着。
此处人烟稀少,虽是住宅,但也是危房,大多数人都已经搬迁,再过不久,政府就会组织拆迁大队过来将这些危房全部拆迁掉了。
啧,这人平时那么拽,现在不还是被我们踩在地上?为首的小混混穿着白色衬衫,染着黄色的头发,自诩帅气地吸了一口烟。
虽然是成熟的装扮,看那脸却也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
趴在地上的那人好像是没了呼吸,看起来就扎手的寸头上,因为刚刚被这群人按在地上打,已经狼狈不堪,满是泥泞。
混混头子将香烟往小巷的低洼处一扔,香烟屁股上的火苗便熄灭了。
他走上来,一把抓起了对方的衣领,抬起了对方的脑袋。
趴在地上的男人,露出了一张也略显稚嫩的脸,看起来大约也就十八岁左右的年纪,青涩清秀,如果不看他那已经破了皮的嘴角,那被打青了的眼角,倒也的确是个英俊的大男孩。
小子,看你以后还狂不狂,我跟你说,宜馨是我的人,你再敢打她的主意,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混混头子恶狠狠地道,但他的脸本就不是狠毒的类型,看起来倒是一点也不恐怖。
这混混身边的其他混混,也差不多一样的年纪,听到这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怂货大概是不敢和老大你抢女人了,你看,他这怂样!
对啊!一看就是个小白脸,啧。说话间,还踢了踢那人的身子。
趴在地上,被迫抬头的男孩的脸上依旧是冷冷淡淡的,但相比那混混,却更加狠厉。
就在其他人大笑之时,那人竟然一个用力,就直接拽住了那抓着他衣领的混混,用力抓住了对方的手腕,直接发难。
混混头子一时不察,竟然被掀翻在地。
其他人显然也没有想过对方竟然还有力气,怔愣了一瞬,终于也反应了过来,赶紧过来帮忙。
但却是被男孩占了先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找到的铁棍,他一把就打在了巷子间,平房之外的水管之上。
叮地一声,铁与铁的碰撞尤其得刺耳。
所有人像是按住了禁止键,一瞬间定在了原地。
怎么,还来吗?男孩的声音因为嘴角损伤,微微有点破音,但这样的他,混着血说出的话,却是更加令人动容恐惧。
混混头子因为刚刚的发难,而受了伤,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只是一双眼睛之中也多了一丝恐惧。
不过只是一些未成年的孩子,自诩牛逼,实际上身形羸弱,在他的眼中根本不够看。
他冷哼一声,抬起握着铁棍的手,手本事继续,偷袭算什么本事,有本事现在继续干!
他的声音坚定,透着一种不惧生死的危险,让那群混混一时之间不敢继续朝前走。
最终,有人喊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然后风一样溜走了。
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混混头子眼看这群混蛋一个个都溜走了,瞬间没了底气。
他站在原地,扶着墙壁,有点踉跄。
那人一步步地朝前走过来了。
混混头子吓得头皮发麻,就连双腿都开始战栗。
他眼睁睁盯着眼前的大男孩朝着他一步一步走进。
因为恐惧,他下意识地闭起了眼睛。
但是意料之中的疼痛并未出现,唯一能够感受到的,是那大男孩在他耳边一声嘲笑。
我不知道你那个女人是谁,比起她,要说是你,我可能还有可能艹的下去。
说完这话,对方的压力瞬间消失,在混混头子睁开眼睛之前,他听到了铁棍落在地上的声响,在小小的街巷之中,回荡不息。
混混头子终于睁开了眼睛,一双惊恐的眼眸之中满是惊讶之色。
大男孩穿着黑色的校服,拖着步伐,走出了这个街巷的拐角口,快消失不见,而混混头子也终于滑落在了地上,他睁大着眼睛,惊恐的眼神中充满了不可置信,呼吸沉重地喘息着
大男孩自然就是林可岑,但却是十年前的林可岑。
这一年,是二零零八年,林可岑不过高三。
而这个年纪,他打架斗殴,肆意张扬,全然不考虑未来。
这就是十年前的林可岑,张扬,像是一朵腐败的花,开着最绚丽的颜色,吸引着多人。
日光渐渐落下,林可岑拖着受伤的身体,慢慢朝着自己那还未拆迁的平房走去。
第123章
回来了?
走过篱笆围成的院子,林可岑刚刚推开了老房子的大门,就听到里头传来了一道熟悉苍老的声音。
盛夏的夜晚,总是黯淡得极慢,虽说已经临近七点,却也微微透着一丝的光,像是黑暗之中的希望。
林可岑握着大门手柄的手微微一顿,满是伤痕的脸上面无表情,他在短暂的停滞之后,很快就有了动静,轻手轻脚地来到了自己的房间之中,同时锁住了房门。
走廊的尽头,那道声音出现的地方走出来了一个年迈的老人,她应该已经有六十多岁,因为不曾保养过自己的肌肤,整个人显得更加的沧桑。
她凝神努力地看了好久刚刚林可岑进来的大门,然后听到了热水壶烧开的声音。
那声音又急又噪,像是在催命一般,老人慌忙转身,朝着热水壶的方向走去,嘴里还在念叨着。啊呀,看来的确老了,都幻听了,幻听了。
随着声音渐行渐远,贴在房门上的林可岑紧绷的脊背才稍微放松了下来。
他侧头看向了自己的桌角,上面摆放着一把小刀,在天际最后一丝光的照射下反射着明亮的光。
于是他快速走了过去,转身就将这把旋转小刀收到了自己的书包口袋之中,嘴角似有似无地露出一个满意的笑来。
随后,他飞快地换上了一件干净的衣服,同时处理了一下自己眼角和嘴角的伤势,这才走出了自己的房间,同时喊了一声。妈,我回来了。
听到这声音,那本来还在厨房忙活的老人立刻就跑了出来,看见站在走廊上的林可岑的背影,才道:啊呀,回来啦?再过一会可以吃饭了,吃完就可以去上晚自习啦。
林可岑像是有点嫌烦的样子,道:知道了,饭菜直接给我就好了,马上就要回学校了。
哦,行行行。老人听到这么一句话,立刻点点头。因为老人眼睛也比较不清楚,摸摸索索地给他弄好了饭盒,这才包了个布袋子。
她正准备给林可岑送过去,却见林可岑几乎是立刻就拿起了那布袋子,老人甚至都来不及看见对方的样子,对方已经拎着自己的书包飞快地跑出了房门。晚上不用给我留门了,我到点就回来了。
他的声音很大,老人自然听得清楚。见大门被自己的儿子砰地一声用力关上,她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才眯着眼睛,拿起了自己的那二手老人机,用林可岑交给她的方式长按了个1。
老人机那头总算是接通了。
老伴儿,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她对着手机那头大声喊着,那头的声音有点嘈杂,还有马路上车辆喧嚣的声音。
马上了!马上了!那头同样传来了嘹亮的声音,马上就扫完了,就可以回来了!岑岑呢?!回来了吗?!
回来过了!老人的眼角堆满了笑意。又去上学去了!
啊哟,真忙,咱们岑岑以后一定有出息!
别老贫了,赶紧回来吧!
好好好!
电话很快挂了,老人满脸笑意地又去厨房,打算等会将饭菜再热一下。
林可岑出了房门,转头就进了热闹的夜市之中。
他当然是不打算去学校的。
他的高中是A市远近闻名,臭名昭著的混混高中,里头的学生没有几个是好好学习的,大多数学生在学校里不是打架斗殴,就是在敲诈勒索。
而他,在这所高中里,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爸妈年龄比较大,不能受刺激,他说不定早就跟那所高中的其他高中生一样,纹身、抽烟、染头发了。
当然,他并不是觉得这样做好,相反,他挺厌恶这样的事情,只是若是他不狠,那么他就要受欺负。
盛夏的夜市之中,很是热闹,只是随着天色渐渐暗淡下去,温度也渐渐降下。
林可岑在狭小肮脏的街道之上毫无目的地行走着,因为温度下降,只能伸手拉了拉自己的领子,以此给自己增添一丝温暖。
走到小道的尽头,他看见了一堆跟他一样毫无目的站在道口的同校学生,有些人还穿着他们学校黑色的校服,有些人则和他一样已经换上了一件新衣服。
似乎是看见了林可岑的靠近,有人对着林可岑招了招手。岑哥!
有人对他大喊。
林可岑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
岑哥你总算来了,咱们今日可要赢啊!那人赶忙道。
带钱来了吗?林可岑对于他们的热情毫无反应,只是很冷淡地询问。
那人微微一愣,随即从自己的小包之中掏出了几十块,然后拍了一下身边人的后背。钱,出钱!
其他人立刻窸窸窣窣地从自己的口袋之中掏钱,很快,这一群十几个人,也凑出了个三百块钱。
那人将钱摞好,这才笑吟吟地递给了身边的林可岑。三百!正好。
林可岑眼睛一瞄,伸手接过,然后在这群人的面前安安心心地数起了这些零钱,数完之后,他抽出了十块,多了十块。
那人抽了抽嘴角,最终还是接过了。
你们约好的地方在哪?林可岑将钱卷好,这才放进了自己书包的夹层之中。书包其实很轻,因为书本几乎都是放在学校里,而他本人又是从来不做作业的,那自然是什么也不会带回来的。
听到这句话,那人如同打了一针定心针。就在这街头的广场,咱们刚刚有人已经去占地了,确定周围没人。说完这句话,那人还对着林可岑眨了眨眼睛,伸出了一只大拇指,扬起一个自信的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