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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编辑沉迷小说不可自拔

  接到夏喻的稿子,是下午三点钟,饭团看着还有一段时间才下班,这个时候还没有什么事情,索性就打开了稿子,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就到了下班时间。
  同一个办公室的编辑,提醒了饭团一句:“到下班时间了。”
  饭团从电脑屏幕前抬了个头,眼泪汪汪:“你们先走了。”
  “你怎么了?”同事露出关切的眼神,饭团拼命摇头:“我没事,我没事,这个作者写的故事太好看,我要加会班。”
  其他同事一脸不解地离开,他们的工作是审稿子,再怎么喜欢看小说的人,入职几年后,也要对小说失去原有的那种爱了。
  可毕竟是三十万的小说,饭团磨磨唧唧看到了八点多的时候,还没有看完,她迅速收拾收拾东西回家,在路上买了一份盒饭,回家边往嘴里扒拉着盒饭,边看的停不下来。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饭团憔悴着一张脸,黑眼圈的颜色深重无比,同事们纷纷关心:“团子你这是昨晚背着我们做什么坏事了把自己折腾成这样!?”
  饭团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我没事。”说着颤颤巍巍地往主编所在的办公室走过去:“主编,我把手下那个作者的稿子,发过去了。”
  对于这个很有潜力的作者,主编也有印象,她抬了一下头:“那个鱼欢夏?”
  “对,就是她。”饭团点头。
  主编不愧是主编,她没像饭团那么着急,立刻开始看稿子,只是微微地点了个头:“好的,我知道了,等稿子审完了,就通知你。”
  接下来的三天,主编忽然如同被人给穿越了一样,面对前来交稿子的编辑,态度冷淡了不少。不管是什么时候,有谁过去,大家看到的主编都是一个样子,那就是盯着电脑,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蜜汁微笑。
  这个情况一直到三天后才结束,主编找到饭团,语重心长:“可以通知鱼欢夏,稿子杂志社这边通过了。我看了一下,全篇没什么大问题,应该不用改稿,除非是出版社那边有需求,回头你把合同给负责签了,下个月就可以让财务,给她结算稿费。”
  “现在这个长篇出版市场怎么样,还不是太清楚,这本书先出了试水。但是你要和这个作者多联系联系,如果她有什么好稿子的话,优先投稿,价格肯定好说。”主编拍了拍饭团的肩膀:
  “能挖掘到这么好的作者,你也辛苦了。”
  饭团受宠若惊,其实也不能说是她挖掘到这么好的作者,实在是鱼欢夏一次投稿四篇文章,每一篇都好的如此明显,整个鱼欢夏闪闪发光到,让人想不注意都难!
  得了主编的指示,饭团立刻就给夏喻打了电话:
  “你之前投的稿子,编辑部这边审核过了,写的非常号,稿费下个月的时候,财务这边会给你结算。稿子马上就送出版社这边审核,如果出版社没什么要求的话,稿子也不需要修改。”
  稿子过了,夏喻听的心里面美滋滋。
  她本来还以为,这至少得下个星期才能出结果,谁知道办事效率这么高,才四天。
  想到这里,夏喻就忍不住夸了一句:“你们杂志社,审稿速度还挺快的呢。”
  饭团顿了一顿,她能说点什么。
  她能说,自己为了追完这个小说,上班看下班看熬夜通宵看?
  她还能说,主编为了看完小说,三天的时间没好好工作?
  这些都不能说,最后只化作饭团几声干笑:“最近不太忙,就顺便把稿子给审了。”
  写文一段时间,忽然就要有一大笔收入了,夏喻挂了电话后,在床上激动地翻滚了几下,三十万的小说,千字二十元,就是六千。
  她父母现在的工资,两个人加在一起,也不过将将一千元,她这一笔稿费,足有父母大半年的收入。
  如今的房价,市区里面大概七百。
  如果不是市区,可能才四百多。
  现在交通还不发达,市区的范围很窄,只有那么三四条街道,是最繁华的市中心。但是夏喻知道,七八年后,城市扩张,房价飞涨,老城区反倒没落了下去,城市重心南移,南边才成了人们的聚居区。
  城市这样发展,也是有些历史必然性的。
  当年住在老城区的,都条件不错,是单位分的四层楼小区。城市想要发展,肯定需要盖新的房子,那些单位的房子才建起来没多久,拆起来赔的也高。
  政府就把目光放到了南方,南方地广房少,仅有的房子也是小平房,拆迁补偿合适,到后来南边新房子建起来,人多了,商业跟着发展,等人们再一晃眼的时候,市中心也变了个地方。
  夏喻算了算,在南边买一套房子的话,才四万多,十几年后就能翻到两百万,是怎么也不赔本的买卖。
  只是她手中的钱,和房价比起来,就有些不够看了。
  好在零八年之前,房价涨,却也是跟着人们的工资物价一起涨,还能在承受范围之内,还有八年的时间,她不着急。
  夏喻在家休息五天后,开始构思起了新的故事,这次她没有写校园,而是转向了穿越。
  这个时候,穿越也是个新题材。
  穿越女们,带着人人平等的震撼理念,唱着欢快明丽的现代流行歌曲,抄着李白杜甫的诗词名句,风头不要太盛。
  然后什么太子王爷异域王子,纷纷为女主倾心,这个时候女主再从三个男人中随便挑一个,就可以完美大结局了。
  夏喻知道,自己不是个天赋型写手,不然也不住前世写了那么久,也没写出什么成绩。但是重生到这个时候,她最大的优势在于,她能走在流行的前列。
  靠着烂俗梗的伪创新,在小说没有发展到巅-峰之前,她相信,自己的文笔和故事,还是能在小说界有一定的地位的。
  至于等网络文学彻底遍地开花,人人创作,大神都神格不稳的年代,那时候她早已有无数套房子傍身,就根据兴趣爱好,随缘写一点文,赚些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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