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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不解风情

  孟初一不得不承认,这个时候,听到这个男人的声音,心里陡然一松。
  仿佛所有艰难困苦不复存在,因为有人可以靠。
  很荒谬的错觉。
  她跟他,明明就是一桩孽缘。
  她忍不住撇撇嘴,低声咕哝,“怎么哪里都有你?”
  容珩听的清楚,唇角微勾,“你我有缘……”
  话音未落,怀里蓦然一重。
  刚才还站的笔直的女人,往后一仰,彻底晕了过去。
  ……
  燃的正旺的火堆耀出明亮的光泽,投影在灰黑色的石壁上,晃出妖冶美丽的光纹,破败简陋的小石洞里,竟妆点出几分莫名的温暖。
  容珩正坐在火堆前。
  他相貌本就俊美到妖娆,破败石洞火光之下,愈发显得皮肤白皙剔透,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的一挑,一根细细的树枝便搭在火堆之上,也不知是故意还是有意,火堆上的树枝越堆越高,却错落有致,仿佛一个倒扣的鸟巢,橘红火色下,有种惊人的美感。
  这个男人,连生个火,都这般讲究。
  “多谢。”
  稍显疲惫的女音轻轻响起,带着些微沙哑。
  容珩也不回头,手上树枝轻轻一抛,刚才还精致的像个工艺品的鸟巢轰然倒塌,火焰轰的一声窜高,将石洞耀的恍若白昼。
  他慢悠悠的回头,“饿不饿?”
  “饿,有吃的吗?”孟初一被火光刺的微微睐眼,下意识动了动,身上披盖着的银紫长衫顺势滑落,肩上突然一凉。
  她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身上只穿着最简单的肚兜,粉嫩的颜色成双的鸳鸯,配上白皙剔透的肌肤,火光之下,竟有几分魅惑。
  一道灼灼视线直射过来,毫不避讳。
  孟初一掀了掀眼皮,看了眼一脸偷腥狐狸似笑脸的男人,什么话都没说,十分平静的将长衫往上拉了拉,有点冷。
  她的动作太坦然,坦然的让雍王殿下有些不是滋味,忍不住挑眉,“你就没话说?”
  “说什么?说多谢你脱了我衣服?还是多谢你替我裹了伤?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让你负责?”孟初一面无表情,“脱都脱了,事发之后抱着胸装害臊,我没那么矫情。”
  “……你到底有没有女人的矜持?”
  “矜持这东西,能当饭吃?”孟初一嗤了声,“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事。”
  容珩看向孟初一的眸光微深,半晌才慢慢的道,“虽说孟靖不是个尽责的父亲,你在孟家也好歹是主子,就算你没办法养尊处优,安安稳稳的生活应该也是不难的吧?”
  孟初一心里一动,看了容珩一眼。
  他这是……起疑了?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她跟原主的性格差距很大,她也没打算掩饰自己的性格。
  “我是死过一回的人了。”她淡道,“就算我想安安稳稳的生活,恐怕别人也不允许。”
  容珩目光一锐,“你不说,我还真的是忘记了,只是我想不通,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允许人欺压到你的头上?”
  “谁还没有个软弱无知的时候?”孟初一为自己挪了个舒适的姿势,“我饿了,找点吃的过来吧。”
  容珩目光悠悠,带着看透人心的锐利光芒,仿佛要将她看穿。
  孟初一毫不在意。
  她回答了,至于他信不信,不在她的考量范围之内。
  爱信不信。
  容珩看着看着,突然一笑,慢慢站起身,意味深长的道,“我希望哪一天,你能对我坦诚。”
  孟初一打了个哈欠,闭目养神,没听见,她什么都没听见。
  坦诚什么,坦诚自己是个穿越人种,然后被人架上火刑架当烤鸡烤了?
  况且就算她说了,他会信么?
  容珩起身出洞找吃的去了,原本还算狭窄的石洞少了个人,立刻宽敞了不少,火堆烧的正旺,暖融融的让人不由自主的昏昏欲睡。
  孟初一却突然没了睡意。
  她挣扎着起身,发现自己脚踝上的伤口也裹好了,包扎的十分整齐利落,显然不是个生手。
  一个金尊玉贵的皇子,居然对这种事情也这么擅长。
  洞口突然一寒,容珩速度也快,一手拎着只兔子,一手提着串根茎似的植物,裹着一身寒气走进来,瞧见孟初一一脸诧异,他一笑,“我五岁就跟着长公主启蒙,长公主骁勇善战,我跟在她身边,要学的自然比别的皇子多的多。”
  孟初一一怔抬眼,正好扫见容珩眸里一抹稍显复杂的光芒,随即消失无形,快的让她以为自己看错了。
  容珩已经坐下来收拾吃食,动作十分熟稔。
  根茎似的植物塞进火堆,雪兔剥皮去内脏,架起支架烧烤,不到一会功夫,不大的石洞里弥漫着一股醉人的焦香。
  孟初一口里不由自主的分泌唾沫,她还是真的有点饿了。
  容珩手一抬,火堆里咕噜噜的滚出几个黑炭似的东西,容珩懒懒的道,“为了惩罚你刚才出言不逊,我吃兔子,你吃这个。”
  “……”
  黑炭似的圆球,烤的焦香的兔子,这个男人,真够小气的。
  孟初一忍不住一阵气怒,哼了哼,“我抬不起手。”
  说话间,瞥了眼他不染分毫泥灰的白皙手指,微微挑眉,全是兴味挑衅。
  这东西黑炭似的,就算是再优雅,也难免沾了一手黑灰,她倒是很想看看,这位金尊玉贵不染纤尘的皇子,会用什么样的办法剥皮。
  容珩瞥眼过去,突然一笑。
  然后直接抓起了黑炭球。
  动作优雅的,毫不避忌的,撕开了黑炭表皮,露出里面散发着甜香的白色果肉。
  刚才还白皙如玉的手指,立刻染上了一层黑灰。
  孟初一脸黑了黑。
  她还以为他会有什么精细雅致的办法,没想到,这么直接!
  “这叫苓果,看起来难看,吃着却还好,若想精细,自然有精细的办法,找块帕子轻轻一裹,内力一催,外面那层黑皮便能自动剥离,”容珩慢悠悠的道,“再用小刀切成小块,干净的树叶装着,翠叶白肉,古朴拙趣。”意味深长的瞥了眼过去,他顿了顿,“但我不想。”
  孟初一没来由的心口一跳,下意识转开视线,转了一半又意识到自己的动作有些胆怯的意思,硬生生的转过头,“哦?”
  容珩轻轻一笑,妖娆美貌的容颜竟更添了几许魅色,他靠过去,将剥出大半的红薯肉放在她的唇边,“那样,怎么能让我这么靠近你?嗯,你身上有点臭。”
  “……”
  孟初一面无表情,一张口,狠狠咬掉大半果肉,眼神淡漠孤冷,不像是在吃苓果,倒像是在啃某人的肉。
  “不解风情的女人。”容珩轻笑出声,也不后退,就这么贴着孟初一坐着,继续剥着红薯,慢悠悠的道,“自家人之间,哪里需要那么多虚饰?那些金尊玉贵衣冠楚楚,从来都是给外人看的,你不嫌弃我的黑手,我也不嫌弃你的臭,这样才能长长久久,不是么?”
  孟初一目光微震。
  自家人……
  家人之间,从来不会有任何掩饰,会包容所有外人看不见的缺点,是可以让你最放肆无惧的人。
  她没想到他能说出这样的话。
  更没想到,在他心里,居然是想让她做他的自家人。
  家啊……
  她曾经以为组织就是自己的家,组织里的伙伴就是自己的家人,可最后……
  心口不由自主微微刺痛,她撇开眼,掩饰眼底一瞬间的黯然,淡声道,“容珩,你爱我吗?”
  容珩手上动作一顿。
  这个女人,还真的是直接。
  可是……爱?
  他敏锐察觉到这个问题应该是关系到他今后跟她的关系,一个回答不好,这女人,八成拂袖而去不回头。
  目光闪了闪,他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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