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替你妹的身_131
“别跟孤耍什么花招,”男人的唇角挑起一点,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你们的那些小花样,在孤面前可不起作用。”
苏怀瑾差点被他气得一口气上不来,对方话中的意思让他羞愤不堪,却什么都做不了,只好暗暗忍下,憋得自己险些吐血。
他咬咬牙,尽管痛得眼前发黑,还是勉力撑起身体,尽量不卑不亢地行了一礼,“多、多谢大人救命之恩,在下身无长物,此恩请容后再报。”
“哦?”男人诧异地挑了挑眉,“孤从魏军的马蹄下救了你,还废医废药地好不容易把你抢救回来,现在你轻轻巧巧一个谢字,就想直接离开?”
“……”难道你刚才的意思不是让我识趣点快些滚蛋吗???
还没等苏怀瑾回答,便闻到一股极为诱人的香味儿飘了过来,刚才那少年不知什么时候出去又回来,托盘上变成了一小碗清粥,那清粥也不知是如何熬制,表面上只是普普通通白花花的一碗,却有极为鲜美的滋味儿从中散发出来,晶莹的米粒颗颗饱满,仅只是大米原本的清香便已诱惑至极。
在上个世界饿了将近一年还没缓过来的苏怀瑾根本受不了这种刺激,再加上这身体腹中也是空洞无比,顿时发出一阵渴望的声响,在空荡的帐篷内显得格外清晰。
苏公子的脸一下子红起来,他向来恪守礼节,从未遇到过如此尴尬失礼的状况,可身体的状态骗不了人,不论他如何强忍,也控制不住自己喉结一动,又咽了口唾沫。
那男人憋不住笑出声来,亲手端下粥碗,恶劣地调侃道:“看来确实是灾民没跑了,小兄弟,你有多长时间没吃过饱饭了?”
“……”
“可也不像,你们说,哪见过逃荒的这般风神俊秀细皮嫩肉?这样,孤告诉我你的名字和出现在这里的原因,这碗粥就给你喝好不好?”
“……”滚蛋!
“怎么样,不想喝?”
苏怀瑾半抬起眼,用自己最无辜最怯生生的眼神看过去,他混娱乐圈那辈子专门练过面部微表情——反正他在哪个世界的大致长相都差不多,现在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这身体大概是个什么样子——这种表情被当时的恋人大加赞赏,据说是最让人不忍心拒绝的目光。
于是,原本只存着些挑逗心思的吴国太子易修,就看见对面那个俊美至极的青年委屈地一抬眸,深蓝色的眸子小鹿一样湿漉漉地看过来,小心翼翼地解释道:“大人恕罪,我……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哎哟卧槽。
太子殿下默默地用手捂了一下胸口,觉得自己一向坚强的心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
第80章 谁与逐鹿天下(2)
苏怀瑾直言了当地说自己失忆了, 竟然并没有引来什么怀疑。
这要感谢现场那个医术高超的李大夫,他仔细查过被救者的情况之后就下过断言,其脑后伤口以及身体严重的内伤会影响到神智,事实上以他对太子殿下所描述的可能后果来看,苏怀瑾“只是”忘记了些过去的事儿已经算是伤害最小的了。
苏怀瑾还真没一刻像现在这样如此感谢过这种厉害的医生。
易修没有为难他,反而拨来了更多的药材和食物供他养伤, 苏怀瑾虽然从前从来没有带兵上过战场, 可也是做过后勤粮草调度的人物,深知行军在外这些资源有多难取得。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因此他对于对方毫无道理的示好心怀着十二分警惕,但提防了几天, 直到自己的伤好到能勉强下地走路了, 也没见易修露出什么狐狸尾巴。
那个一开始出现的小少年名叫何笙,是易修亲兵营的一个小兵, 严格说起来,苏怀瑾的“救命恩人”是他才对。
这些天无人打扰,苏怀瑾便安安心心地待在帐篷里养伤——其实养伤还在其次, 他自己的身体自己再清楚不过, 怎么养也就是那么回事, 破败太过, 今后能如正常人一般生活就足以对上天感恩戴德了——少年何笙嘴巴从来闲不住, 他们两个在帐篷里日日相对的, 苏怀瑾半分力气都没费就从他嘴里套出一大堆话。
没办法, 他提取不出关于这个世界的记忆, 也就只能从旁人的描述当中了解大概的世界设定了。
这是一个群雄逐鹿天下的乱世,天下经历了十几年的各方征战,终于被划分成了最后两个国家:魏国和吴国划|江而治,今天我下你一座城明天你渡我一条河,始终不能干掉最后的敌人天下归一。
“要说我们太子殿下,那可是天下人都景仰的大英雄,”何笙每日里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对苏怀瑾这个唯一听他说话的对象疯狂卖安利,誓要把“太子殿下天下第一”的念头变成潜意识植入进这位素昧平生的失忆者脑海中去。
苏怀瑾被这样夜以继日的疲劳轰炸搞得苦不堪言,这要真是一个正常的失了忆的普通人,不被彻底洗脑成易修的脑残粉才怪。
不过,从何笙喋喋不休的讲述当中,他也提取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比如说,再结合各方面信息分析过后,他也开始同何笙同样确信,魏国就快要不行了。
魏吴两国从这乱世开始之时就是水火不容的冤家,两国实力相仿,一南一北,且当时的君主都算得上雄才大略,盟友既然结不成,那就只能往世仇的方向上走了。
魏国先帝文韬武略,在治国上比不过吴王,沙场之上却是略胜一筹,当年衡丘大战魏军将对手打得溃不成军,吴王不得不割地赔款,还得进献珠宝美女,才略获苟延残喘之机。
这着实是一招妙棋——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魏王被那进献的美女迷得神魂颠倒,不但鬼迷心窍地与吴国立下十年互不相犯之约,还日日贪欢、无心朝事,本就穷兵黩武不事民生的大魏愈发衰败,除王城中依旧纸醉金迷、沉浸在昔日荣光中得意洋洋,外面却已是饿殍遍地。灾荒遍野。
与之相对的,吴王卧薪尝胆,一门心思发展国力,吴国在悄无声息中日渐强盛,在南方诸国中威望日隆,当魏王终于从温柔乡中醉醒过来的时候,吴国国力早已恢复到战前的程度,甚至一统江南,比之前更胜一筹,军民一心,战意滔天。
从那时开始,后来又持续十年的魏吴之争,便正式拉开了序幕。
吴王的短板是军事,这种着实靠天赋的东西也没法子,不过或许是天道酬勤,太子易修十有五披甲上阵,行军布阵鬼神莫测,一身的大将之风,首战就将魏国护国将军打得丢盔卸甲,连下五城,大报当年割地之耻。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当时魏国显然还没走到穷途末路的地步,魏王一生杀伐果决,在群臣劝诫之下豁然醒悟,杀吴姬整鞍马,一把年纪重新披挂上阵,总算是在极速滑落的魏国大车上拉了一把。
不过,他到底年事已高,长江后浪推前浪,易修年轻气盛、心思莫测,即使是当年战神在他面前也是败多胜少,不过是勉强挽回颜面而已。
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恐怕魏国不说十年,便是连五年都撑不下去——打打不过人家,民心凝聚力和综合国力更是不能同日而语,当年叱咤风云的大魏似乎命数已定,再翻不出天去了。
然而上天始终是没有轻易放弃这个曾经强盛的帝国,就像吴国出了个易修一样,魏国亦有将星出世。
“唉,信王着实惊才绝艳,虽然他是我们的敌人,但我们将军也亲口说过,世人庸碌龌龊,唯明月与信王可堪一酌。”
何笙说起那位敌对的将军来,面上竟也是不下于对易修的崇拜,这在两军对垒的沙场上不要说少见,简直是绝无仅有。
那信王莫行歌之所以能得此殊荣,其治军严明光明磊落是一个原因,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现在已经死了。
说起这个,即使是吴军这与他打了有五年仗的士兵们也是心有唏嘘。
“我们将军说,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何笙一个小少年,拿着给苏怀瑾带的芸豆糕煞有介事摇头晃脑,逗得苏怀瑾直想笑,“可信王竟不是战死沙场,而死于权谋倾轧小人暗算,我们将军还说,就凭他魏国继任的这个狗熊皇帝,那大魏也该到头了。”
苏怀瑾终于真的被他逗笑了:“狗熊皇帝?”
“可不是,”何笙叹一口气,拆开纸包自己将糕点啃了一口,难过道,“连莫将军都容不下……当时消息传来,我们刚吃了莫将军一败,都打算班师回朝了,结果对面儿阵前斩将,军心不稳,太子殿下带我们反败为胜,一路收复涧云关,打到黑石城下,在大雪里灌了一夜酒,舞了一夜枪,第二天就病倒了,李大夫给吓个半死,养了好些日子才恢复过来。”
苏怀瑾有些出神,他想到那天看到的那个面容冷肃威武的将军,不想他竟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人,为知己相酬至如此境地,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
大抵文人墨客,对这种宿敌之间惺惺相惜的缘分都格外推崇,苏公子可是再正经不过的文人墨客,知道这件事之后,对易修整个人的印象都好了许多,认定他是个修身修德的将领,连那天的霸道无礼也都变作了为将者雷厉风行的大气。
只能说,人实在都是主观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