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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章 世界征服者,较量!

  蒙古军开始在汉军的重压下缓缓后撤,之前他们围攻大不里士,十万大军将城池团团围定,现在汉军从西南方出现,忽必烈就令怯薛亲卫吹响牛角号,让蒙古军向东北方撤退,金帐汗忙哥帖木儿也急急忙忙的挥动羊毛大纛,收拢自己的部队。
  大不里士位于雷扎耶湖盆地东北侧的河谷平原,海拔一千余米,而它的东北方向就是高加索山地南缘,一级级山坡台地逐次升高,直到不远处海拔四千八百多米的沙巴兰山。
  蒙古军撤除围城、朝东北方向收缩兵力,若大不里士城中还有一支生力军杀出,只怕忽必烈顿兵坚城之下、强敌合围于外,除了甘心授首之外别无出路。
  只可惜城中防守力量早已精疲力竭,临时动员青壮组成的民兵根本没有和精锐蒙古军野战的实力,唯一有能力不借助城防和蒙古武士面对面搏斗的,仅仅有一个城防营而已,况且连续作战十余天,战斗力下降很厉害,几乎人人挂彩,无力出城野战了。
  于是陪着大汉皇帝,在最高的清真寺塔楼上观战的波斯长老们,眼睁睁的看着本来分布于城市四面、兵力分散的蒙古军,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留下了遍地人和马的尸体,最终成功的收缩到方向东北,蒙古人和他们的仆从军近十万人,依托山地结成了铁桶阵,并依照步步升高的高加索山区台地节节抵抗。
  皇帝还会施展神迹,像传说中那样,召唤奥林匹斯山之巅的闪电给予敌人致命打击,还是残忍的开启地狱之门,放出手持镰刀的暗影幽魂,收割这些敌人的灵魂?长老们期待的看着楚风。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啊?”楚风暗自腹诽,浑不知在波斯人的传言中,他早就成了恐怖大魔王与光明神的综合体。
  目前的战争态势倒是非常明显,忽必烈是准备在这里死磕了,这位天之骄子一点儿也不傻,如果他再一次调转马头逃跑,汉军来一个衔尾追杀,就差不多该咬着他的尾巴进莫斯科了,而蒙古帝国的最后一个宗藩金帐汗国必然化为乌有。
  失去了军队,或许还能再招兵买马死灰复燃,要是丢掉了地盘,那才真成了无根的浮萍,无依无靠的孤魂野鬼,再也没有一点儿希望可言了。
  所以,忽必烈的计划已经从攻略大不里士,切断大汉远征军与国内的陆地交通线,改变成为凭借高加索山次第升高的山区台地,节节抗击汉军,给兵员不算充沛的远征军以重大杀伤,摧垮大汉进一步远征金帐汗国的能力,从而为蒙古帝国留下最后一块根据地。
  毫无疑问,这个战略目标与金帐汗忙哥帖木儿的利益完全吻合,蒙古帝国最后的两位汗王将在共同的目标下并肩作战,配合默契。
  果然不出所料,蒙古军退往城东北的山坡之后,就一改颓败之势,防守变得严密起来,他们针锋相对寸土必争,凭借地形负隅顽抗,令从下往上仰攻的汉军十分吃力。
  ……
  太阳在黄道面上移动了十五度,大不里士海拔虽然不低,但地处干燥炎热的中东,正午的气温升得很快,身穿钢甲的汉军官兵热得汗流浃背,不少人趁着战斗空隙,摘下挎着的军用水壶,咕嘟嘟一阵猛灌,然后才满足的长出一口气。
  “他奶奶的!”
  李世贵没好气的朝地上啐了口,心说现而今兔崽子们都学乖了,蒙古武士们不仅知道分散躲避炮火,还懂得躲在山地背阴面汉军炮火直射不到的地方,这下子不仅主要采用霰弹和实心弹直瞄射击的三斤炮、六斤炮抓了瞎,就连十二斤重炮的开花弹也只能将山石炸得四处崩飞,却没有轰死几个蒙古兵。
  大汉帝国的机加工技术,还不能支持适合曲射的迫击炮,单单是迫击炮的薄壁炮管就得用专门的炮钢制造,可不是轻易能做到的。
  要说曲射嘛,倒是有种攻城臼炮,粗炮身、短炮管,看上去就像个大痰盂,发射多采用斜四十五度,用弯曲的弹道将开花弹射进城堡里面,专门轰击坚固设防的堡垒。
  可那玩意既沉重,攻城效率又不如十二斤重炮,汉军根本就没有装备,而是采用了简单实用的三斤炮、六斤炮、十二斤炮标准化炮兵体系,毕竟对于一支三十万人的庞大军队来说,武器标准化、通用化才是经济上可接受的。
  所以当蒙古军下马上山,凭借有利地形玩起阵地战,汉军倒有点儿像狮子咬刺猬,无从下口。
  嗖——
  李世贵正在咋咋呼呼的指挥攻坚英雄连,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的蒙古武士,抽冷子射出一支铁叶三棱箭,速度快得好似流星赶月,直奔他咽喉而来。
  我操!李世贵身子一矮,脖子一缩,那支箭堪堪射到他的钢盔上,只听得叮当一声响,就偏到左边去了然后斜斜的插入土中,再看李世贵的头盔,上面锃光瓦亮的,只留下一道浅浅的划痕。
  共析钢整体锻压成型,淬火处理,钢盔的最低击穿动能超过两百焦耳,顽羊角弓射出的铁叶三棱箭,在它坚固的防线面前,也只能黯然败退。
  蒙古兵放箭时,汉军士兵也放了几枪,无奈那家伙只怕也是个把都鲁、哲别的角色,动作敏捷得惊人,身形在大石头后面一闪即逝,然后无论汉军怎么叫骂,只做了个缩头乌龟。
  钢盔被利箭命中,饶是李世贵胆大包天也吓出了身白毛汗,钢盔内衬的鹿皮吸收了大部分的震动,但敌人全力射出的一箭,固然不能洞穿钢盔,蕴含的力道也震得李世贵头晕眼花。
  心脏怦怦乱跳了几下,转瞬间定下心神,他指着大石头破口大骂:“妈拉个巴子,扔手榴弹,炸他狗娘养的!”
  是的,躲在大石头后面枪打不着,炮炸不到,手榴弹你总躲不过去了吧?
  三名士兵猫着腰窜了出去,大石头距离这边还有五十米的距离,而大汉没有二十世纪的军用高爆炸药,采用高含硝黑火药制作的手榴弹偏重了点,六百克的重量,投掷距离也就三十米上下,所以士兵们必须先冲击二十米的距离。
  就在三名士兵冲到了投掷距离内,双手一扬之时,那名狡猾的蒙古武士又从大石头后面探出半边身子,速度快得惊人的射出一箭。
  根本没有防备的投手,正处于高举手榴弹投掷的姿势,待要避让就为时已晚,只见箭矢呼啸着射入了一名士兵的咽喉,他投出的手榴弹还在空中飞行,自己就双手抓着喉头,慢慢的瘫软下去……
  毫无疑问,连续三枚手榴弹爆炸,将躲在石头后面的蒙古武士炸成了碎肉,但击毙一个敌人尚且大费周章,还出现了牺牲,令李世贵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继续攻击前进,终于遇上了“老实”的俄罗斯人,这群胸膛上毛乎乎的家伙只穿着熊皮坎肩,看上去跟野熊差不多,举着长柄战斧、重剑、连枷,吼叫着扑向汉军。
  呼~长出了一口气,李世贵这下子放心了,汉军的火力优势足以应付任何正面冲锋。
  憋太久的士兵们,在李世贵指挥下很快排成了密集阵型,然后是步兵操典上最正规最完美的三段击,瓢泼般的弹雨中,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俄罗斯蛮族,就惊讶的看着自己毛茸茸胸脯上的小小圆洞,满眼不甘心的倒了下去。
  “对嘛,像这样还差不多!”李世贵满意点了点头,然后带着兵专找俄罗斯仆从军,那些傻头傻脑的蛮族也特别愿意满足他,总是呐喊着冲上来,于是被排枪齐射无情的轰杀至渣。
  正在得意处,无意中抬头一看,最初并驾齐驱的血战淮扬连已经连续击破蒙古军的几重防线,跑前面几百米去了。
  用望远镜仔细观察,发现了熟悉的身影:第一军侦察参谋杜元华。
  杜元华指挥士兵们以班为单位用排枪封锁敌人,一旦露头就同时开枪把他射成马蜂窝,掩护投掷手前进,要是敌人一直缩在山石后面,或者山体背阴面,就让他们见识见识手榴弹的威力,与此同时还有另外的几个班作为左右翼的掩护,防备敌人的突击……
  原来如此!李世贵有样学样,很快应付蒙古武士就变得轻松加愉快了,攻坚英雄连的进展快了许多。
  汉军长期以来无论训练还是实战,都主要是平原地区正面决战,这也是十三世纪战争形式的主流。
  忽必烈要玩非主流,一开始还能令汉军在不熟悉的前提下产生些许失误,但只要逐渐适应了作战方式,凭借火力优势汉军很快就扳回了局面。
  不过随着蒙古军且战且退,山地海拔的逐渐升高,位于步兵两翼的汉军骑兵,行动就越来越困难:
  不同于敌人装备的蒙古马耐寒耐粗饲耐高海拔,汉军的阿拉伯马身高腿长爆发力强,却是在海平原以上两百米内生长繁育的,不适应高海拔,它们呼吸着越来越稀薄的空气,于激烈的战斗中体力大幅度下降,不停的打着响鼻,嘴角吐出白泡子。
  山坡台地上,羊毛大纛之下,忽必烈笑了,他要等的就是此刻!
  大不里士城墙上,楚风的瞳孔猛的一缩,朝羊毛大纛抬眼看去,两位世界征服者的目光在空中无意中相撞,绽起一长串的火花。(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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