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

  再想要去冯家一探究竟的浪荡子们,也不敢潜入宅子里。
  这段时间,冯家大门紧锁,里面又用小院子隔开,只让人把吃食放在门口,里面又这样绕一道,把东西放到小院子里。
  冯素云、冯文铮还有一个丫鬟不外出,冯家的下人也不外出,最后冯文铮的肺病只是染了冯素云,其他人都是身体毫无异样。
  “冯素云”的尸体就在里面裹好,还撒上了生石灰,让邻里们放了心。
  官府还来了一趟,等到“冯素云”的尸体已经在家中摆满了五日,每隔五日,冯文铮带着丫鬟杏雨就会在门口出现一趟,让百姓见着两人无碍。
  满了半个月,官府在宵禁的时候,特地给冯家人一些时间,让人拖着满满当当撒着生石灰的棺材到冯家的墓地里,安葬了这位可怜被和离的“冯素云”。
  冯素云已经去世了,她的那些铺子和庄子都改在了冯文铮的名下。
  宁蓁蓁不打算在此地久留,改完了这些之后,接着便去拜访鸿鹄书院的长辈与同窗好友。
  冯文铮已经病倒在床上很久了,加上生了“肺病”,算起来已经闭门不出一个多月。
  宁蓁蓁给脸上加上一层淡淡的蜡黄色,像是久病之人的容貌,再黏上了假喉结,用炭笔花了眉毛,再吃了一种药丸,让声音沙哑低沉起来。
  这样的宁蓁蓁,带着儿子冯远承到鸿鹄书院与那些帮助过的人那里拜谢。
  这是最难的一关,他们都没察觉出来有什么不对,让杏雨狂跳的心也平静下来。
  是啊,就像是主子说的,老爷已经病了很久,声音沙哑,肤色蜡黄,与主子有什么分别?
  冯远承或许一开始发现生父已经换了人,宁蓁蓁抱他的时候,这孩子会瘪嘴哭闹,这两天也习惯了。等到大了,这位冯家的小少爷也永远不知道,真正的父亲冯文铮已经去世,是姑姑抚养他长大。
  冯文铮的妻子已经办妥了和离,也不用和这等无情女子还有岳家再会面,接下来只要换个住处就好,只是杏雨不知道为什么要去京都,京都里可是有金家人。
  坐在马车里,杏雨小声说道,“老爷,何不在乡下买个宅子住呢?”
  “越是小地方,反而越不安全。”宁蓁蓁说道,“京都里有金家人也没什么关系,你看我这般模样,像是曾经的金夫人吗?”
  杏雨想,自从和离之后,像是有什么禁锢主子的东西分崩离析,这样的装扮,或许金家人一开始会觉得发愣,像是见着了冯素云,但是很快就会想起,冯素云本来就有一个哥哥叫做冯文铮,既然是兄妹,眉眼之间相似也没什么。
  “若是我再强壮一些,见面打金庭一顿都可以。”宁蓁蓁挽起了袖子,“毕竟好端端的妹妹被他和离了,你说是不是?”
  “老爷!”
  宁蓁蓁笑了笑,“你放心,既然妹妹已经去了,与金家便毫无干系,打照面的时候冷淡便好,他走他的独木桥,我过我的阳关道。”
  此时孩子哭了,显然是饿了,杏雨拿出了玻璃奶瓶,把一直用暖手炉温着的奶喂给冯远承吃。
  没想到玻璃还有乳胶都被折腾了出来,也好,有了乳胶,她喉结做得才真。
  忙完这些琐事一共就用了三天,宁蓁蓁没给那些贼人反应时间,就带着一家人去了府州,打算从府州里找到金正镖局的人,护送他们一行人去京都。
  没住庄子,宁蓁蓁选择住入了更小的一间宅院,新邻居见着了一脸病色的她怀中抱着个孩子,打听清楚了之后,邻里们咋舌不已,居然是现在驸马爷曾经的小舅子。
  那位冯氏也是可怜人,竟然呜呼哀哉了,现在是金庭尚驸马春风得意的日子,谁也不会在这个档口去提冯素云,免得被人听到了。问起了宁蓁蓁是不是要读书。
  毕竟冯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冯文铮也是个童生。
  “郎君既然是读书人,可要继续念书?京都里最好的书院是束流书院。”
  “自然是要的。”宁蓁蓁温声说道,有热孝在身,宁蓁蓁并没有与邻居们多闲聊,就回到了宅院。
  刚到了屋里,杏雨就颤抖着声音问道,“老爷,您还要参加科举?”
  “是。”
  杏雨觉得,就好好过一辈子,不好吗?她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这可是掉脑袋的事!”
  “杏雨,”宁蓁蓁的眼中像是有火光在燃烧,反问道,“你当真以为,我不恨金庭吗?”
  杏雨被那样的眼神给烫了。
  宁蓁蓁轻声说道,“父亲为何忧思过重,是因为他后悔将我许配给金庭,我冯家是金家的救命恩人,父亲看重金庭的读书天赋,资助他读书,还将我许配给他。但是成亲之后,他便不读书,去折腾行商之事,这便让父亲与我十分失望。这也就罢了,后院的那些莺莺燕燕,你觉得他将我置于何地?当时成亲之前怎与我说的?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金家老夫人更是说,不可能会纳妾的。但是那些女人怎么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金小月成了苏小月,金老夫人不羞,我都替他们作呕,是养女,不是童养媳,那是当做妹妹看待的,怎么就下得去手?还有飘雪,他怎会不知那是我的丫鬟?最后,还有你的脸……”
  宁蓁蓁的手抚着杏雨的面颊,后者畏缩了一下。
  杏雨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姐,我的脸是在厨房里不小心被刀划到。”
  “你觉得我信吗?他说了什么,或者想要做什么,你自己划得吧。”宁蓁蓁摇摇头,“再说了,因为陶氏(冯文铮和离前的妻子)的霸道,母亲也知我心苦,不愿让我和离,让我做好金家夫人。她临走的时候,还担忧我在金家的日子,还有哥哥也是,明明已经病重,陶氏又与他和离,他心中羞愧万分,只嘱咐同窗好友,一定要他咽气之后,再把侄子留我照料,哥哥临走的时候,心中又痛又急。他们都放心不下我,为什么不下?因为金庭薄情寡义,金老夫人忘恩负义,金家人对不起我们冯家。”
  杏雨不说话,泪水往下落,何止是冯家人,连她也恨那金庭。甚至当时她拿着剪子是想要捅金庭的,担心连累自家小姐,就在脸上划了这道长长的口子。
  因为她的决绝与狠厉,让本来喝醉了再说情话的金庭被吓得酒醒了。
  “我无权无势,若是公主看不惯我,还可以踩我一脚,圣上确实是觉得对不住我冯家人,让刘公公补偿一二,但是你觉得那怜惜之情会持续多久?若是可以中举,那就是天子门生,是文臣。就算是公主,也不可以辱我。我更是可以谋划一二,去逼迫金庭。”
  宁蓁蓁说到了这里,看到杏雨又有些着急,安抚她说道,“不过,去坑金庭目前还有些远了,我无人无财,没办法做手段,先科考站稳脚跟比较好。”
  第133章 女首辅4
  宁蓁蓁就这样开始了苦读的日子。
  早晨打一套长拳,出一身汗,身子清爽了下来,再是吃早饭。
  书房也很快被杏雨布置出来,宁蓁蓁就无论是晴天还是下雨,会在书案上习字半个时辰。
  她会簪花小楷,还有飘逸自成一体的行书与草书,但是读书人最重要的馆阁体没有练过。
  幸而一书通而百书通,宁蓁蓁很快就对馆阁体有了一二心得,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宁蓁蓁尽力加强自己的手腕力量,务必让那馆阁体带着无丝毫的女子之气。
  练过了字,就是看书,结合现在的经意来看,加上宁蓁蓁以前在现代看过的书,一点点吃透那些书,簇新的书上多了红批。
  下午通常会小憩半个时辰,单数日是看书,双数日是练弓箭,若是某天下雨了,那就是听着雨声背书,晚上为了避免伤眼,摆棋谱对弈。
  因为冯文铮还有一个儿子,宁蓁蓁是要让孩子叫他“父亲”的,奶娘哄着孩子,但是一早一晚,还有吃饭的时候,宁蓁蓁总是会陪着孩子玩一会儿,还会在孩子安静的时候,对着他读书,也算是早教。
  在宁蓁蓁看书的时候,杏雨没办法帮忙,只能够按照宁蓁蓁说的,多用一些滋补的药膳,还有肉食与蔬菜搭配起来。
  街坊邻里注意到这家的郎君不怎么出门,反而是面颊上有伤口的丫鬟时常外出买菜。
  每天都是新鲜的蔬菜、水果,每天都会到屠夫那里剁肉,冯家虽然是小门小户,到现在买了一个厨娘,一个守院的老人,还雇佣了一个奶娘。忙里忙外都是靠着这个面上有伤口的小娘子。
  刚开始很多人都被杏雨脸上的伤口吓了一跳,仔细去看,就为这个小娘子可惜,生得多好啊,若不是脸上的这道伤口,只怕会有更好的前程。
  杏雨带着厨娘买了几次东西之后,剩下便是厨娘采买,她负责去买郎君要用的笔墨纸砚等物。
  杏雨也知道时间很紧,还有不到三个月就是院试的日子,她也尽力规避开金家的产业,免得当面撞上了金庭。
  不过杏雨操心得有点多,金庭现在一丁点都不记得曾经的前妻。
  他最近在外忙完了之后,晚饭在公主府吃,之后更是宿在公主府,只有公主来月事的时候,才会回金府。
  后院里的其他侍妾,不是人人都像是飘雪一样,毫无进取之心,觉得反正做姨娘比做丫鬟舒服,其他女子各有心思,隐隐是风起云涌之势。
  有自卑自弃的寡妇郭姨娘,有满腹惆怅的苏小月,有瘦马芙蕖想着怎么在床笫之间勾住金庭……
  若是宁蓁蓁此时见到了金庭,恐怕会看出对方眼下发青,是缺精之状。
  公主生得秀美娇俏,还是金枝玉叶,她们可不愿失了金庭的宠爱,争相勾引金庭的情况下,加上金庭既然纳这么多的美妾,本身就是贪色之人,所以这样一来,把金庭累得眼下发青。
  金庭虽然是现代的魂,到了古代,他用现代的方法赚钱,却很是推崇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他甚至还做过一件事,那就是用中药方子给自己避孕,金庭在内心里十分自得,觉得自己怜惜女子,他后院之中的女子未满十八,身子都没有长好,不适合有孕。
  等到现在娶了公主,虽然后院里已经有美妾满了十八,但是妾生子不可凌驾于公主与自己的孩子之上,所以继续避孕。
  后院的女子们不知道金庭居然会做出这样的事,她们见着公主得宠,自然想要生下自己的孩子。
  就连一直比较淡然的飘雪,也开始考虑,是不是要调养自己的身子,她生得是后院里最丑的一个,她之后金庭就再也没有收用过丫鬟了,是不是也要为自己再次谋划一二。
  冯父是鸿鹄书院的夫子,教书育人一辈子,也算是桃李满天下,京都之中就有一位叫做胡才的翰林曾经拜读在冯父名下。
  宁蓁蓁温书了一个月的时间,自觉又练出了一手好字,便给胡翰林写了拜帖求见。
  “冯素云”已经亡故,铺子、庄子还有宅院都在京都,改由“冯文铮”继承。
  既然在京都里有产业,“冯文铮”只要在京都里找到了合适的廪生作保,就可以在京都参加院试。
  她哪儿去认识什么廪生,不过在临行前拜访鸿鹄书院的长辈们,已经得到了他们的指点。
  胡翰林对着宁蓁蓁目光慈爱,他读书读得晚,加上生得老相,四十年岁,现在头发竟是半白,赞叹说道“你的字写的很好。”
  当时鸿鹄书院给了好几个名额,也写了各自的喜好,若是有真才实学,写得一手好字,最推胡翰林。
  宁蓁蓁谦虚拱手。
  两人说了一会儿字,知道宁蓁蓁是为了廪生作保来的,胡翰林奇道,“你怎么不早些来?”
  虽然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此时也尚未截止报名,到底是有些晚了。
  “学生生了一场病,加上水土不服,在京都里又折腾了一段时间,现在好一些了,就过来了。”
  其实这段时间日日打拳、练弓箭,加上吃食也上去了,宁蓁蓁已经胖了一些,甚至还略微长高了一些,应当是拉开了筋骨所致。
  但是女子的体格天生比男子的骨架小,就算是胖了起来,穿着青衫也是消瘦。她就干脆给自己把容貌加上一层淡淡的蜡黄,看上去就像是身体虚弱之人。
  因为宁蓁蓁走路脊背笔挺,双目炯炯,胡翰林还没有注意她的肤色。打量之下,才发现她脸上淡淡的黄气,果然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廪生作保的事,我明日帮你去问问,你现在住在何处?”
  宁蓁蓁说了住址。
  胡翰林点点头,“若是有消息了,我差人同你去说一声。”
  院试试八股文与试帖诗,胡翰林看着字写得不错,又是恩师之子,便要考校一二。
  原本只是试试对方的水准,胡翰林很快就惊喜地发现,宁蓁蓁的八股做得相当不错,诗文也有胸怀辽阔之意。
  “你还有其他文章吗?”
  看书了十天之后,宁蓁蓁就开始做八股,每日至少做两篇,剔除掉了头三天的文章,后面的文章按照日期的先后顺序递给胡翰林。
  用的是馆阁体,初看有些软绵,后面字就越发有筋骨,胡翰林高看了宁蓁蓁一眼,像是他这般喜欢字的人,十分不喜欢馆阁体,只肯拿出三分的力气在馆阁体上,宁蓁蓁则不然,看得出是用足了力气。
  八股文做的也是,一开始就有意识地收紧框架,在框架里做文章,等到后面写得文章,就像是手脚舒展开,在框架范围内做到极致。
  既然做得这样好,又为何没有早些院试,胡翰林本想要问,忽然想起来了此人看着也是先天不足,指不定是生了病,冯家毕竟多遭难。
  胡翰林说道“京都要比睢县的大夫高明,不如我替你寻一位大夫,替你调养一下身子骨。”
  “多谢胡大人好意。”宁蓁蓁说道,“学生手里还有些薄银,已经请了大夫调养身子,许是家中诸事冗杂,郁结于心,已致身体欠佳,现在只是慢慢调养着,每日里还打一套八段锦,好抗得过院试。”
  “你这般很好。”
  胡翰林并没有问太多宁蓁蓁的现状。
  翰林也是官职,胡翰林也知晓冯家多生波折,问出来平白让人难过。
  想到冯家的悲惨,眼前人又有些才学,胡翰林在接下来的时候,更是用心指点宁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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