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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身前之事已不闻

  讲道理的话,白晓笙刚才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短路了,会在黑板上面下意识的写下了那首小诗。
  或许只是因为从上午见到林幽萝的第一面起,她心中就满心带着复杂的情绪。那是一段原本时空中往昔的岁月,如果所有条件没有变化的话,有一场残酷的分离在两年后等着她和林幽萝。
  但现在白晓笙是‘她’而不是‘他’,别说最基本的条件已经完全不成立了,甚至连这个过去还是不是原本世界的过去,白晓笙都不敢确认了。
  其实她突然写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这首诗歌,并不是没有缘由的。在两年后那场雨后的黄昏里,没有其他人的运动场上的一次拥吻后,林幽萝她亲手递来了一张粉红色纸张包裹的信件。
  林幽萝当时嘱咐白晓笙要回家后才能拆开,而她当时根本没发觉出对方脸上的沉重,也是傻乎乎的点头答应了。
  在夜晚昏暗灯光的映照下,白晓笙打开了那封充满少女气息的信。里面的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写着正是这首《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从那天起,林幽萝就消失在了白晓笙的世界里。
  白晓笙那时候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情书,完完全全就是一张分手信。
  而按照原本的时间发展,她们或许老死也不相往来,白晓笙还是那个‘白晓生’,而林幽萝则会有着自己的家庭。
  但是在今天,两根画在黑板上一错而过的直线,被擦掉了延伸到不同方向的痕迹,重新拼合了在了一起。
  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和心态,是难以用言语描述的。
  所以刚才在混乱不堪的情绪下,白晓笙满心都是那记忆中渐行渐远又渐近的梦中人,她也就鬼使神差的写了这首诗。
  当写了小诗之后,她发现了两个让她异常慌乱的问题,第一个问题非常的明确,白晓笙刚才也试验过了。
  也就是她的一部分记忆能回想的无比清晰。
  那首诗歌的花式文体写法,是按照当年林幽萝的笔迹手法来写的。她能在过了十多年的时间里,重新记忆起那张分手信上的一笔不差的内容。
  一笔不差的意思,就是每个单词的角度和手法,甚至连间隔的位置都是分毫不差的。
  别说单词间隔的位置和角度了,即使那张信的诗歌具体内容,本来按道理白晓笙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在今天,也就是回到过去的第一天,白晓笙此时稍微一回想,那张信似乎就完完整整的浮现在脑海中。
  这些记忆就好比一张张被拍摄在脑中的照片,在一瞬间的回想后就重新被挑选出来,摆放在了白晓笙面前。
  她可以过目不忘了。
  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过目不忘,只是曾经特别在意过的记忆,白晓笙能很快的回想起那些细节,但那些大部分的记忆都依然模糊不清。
  只有小部分那曾经在意过的事情,所留下的记忆能重新完整的整理一遍。
  人脑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有着100多亿个神经细胞,每天能记录生活中大约8600万条信息。据估计,人的一生能凭记忆储存100万亿条信息。
  这是个让人看上去就觉得很庞大的数字。
  有人会觉得难以置信,觉得自身怎么可能会记忆那么多的东西?
  的确,这些都是有着限制的。
  实际上这些信息绝大部分,也就是所占99.9%的比例都是无用信息。即使一些信息真的十分有用处,人脑也不一定能在之后需要的时候回想起来。更何况,常人一生所能使用的大脑,所占比例有可能不到脑域的百分之十。
  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来看,人脑对新生事物的遗忘比例是循序渐进的,所以人能回想起来的东西,一般都是经过反复并且多次的记忆,才能真正的印刻在脑海中不会轻易忘记。
  而此刻的白晓笙当然没达到不会遗忘事情的程度,但她的头脑似乎比原来更加清明,更加充满活力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到过去的原因,虽然大部分记忆依然是模糊不清,但那些比较重要的事情,白晓笙她似乎都能想的起来。
  比如那封信上的花体小诗,比如那…学校第一次模拟考试的试卷。
  这其实并不算什么很了不起的东西,毕竟能做到真正意义上过目不忘的奇才,在这个世界上都有着不少。
  地球人口几十亿,这么多年来什么天才没出过?
  不过此时的白晓笙,倒是比原本时空中的那个‘他’,是要聪明了不少。
  恩,放在原本的时空里,估计能参加个什么‘最强大脑’的选秀节目,应该还能取得不错的名次。
  但是头脑变聪明的白晓笙,对此并没有高兴起来。
  因为她发现了最为重要的第二个问题,那就是她在写诗的时候,发现大家那一脸懵逼的样子,让她隐约感觉到不对劲。
  为什么不对劲?
  白晓笙一开始进教室的时候还没发现,后来站在讲台上看着下方的同学,她才突然反应过来。
  这是个十分震惊的发现,因为那在座的学生中,有一大半她都不认识。
  如果白晓笙记忆没出错的话,二三三班的学生即使现在真的不认识,她也能借口告诉自己过了十多年了记忆会出现偏差,所以认不清那些老同学了。
  暂且不提头脑变好的她,在这段记忆的回忆是非常清晰的。
  凭其中那些面孔熟悉的学生中,有几个还是她最近还在一起吃喝玩乐的高中老同学。那可是关系不错经常联系的老同学啊!
  她完全能肯定,对方几个在初中的时候根本没在广南市一中读书,甚至有几个原本是外省的老同学,高二时候因为家庭原因才转到一中高中部读书的。
  这才初三!对方这个时候明明还在其他学校上学,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大老远跑到这里来读书呢?
  这其中一定有问题,甚至…自己到底还在不在原本时空里的过去,白晓笙都无法保证了。
  她一些文学和影视作品也看过不少,也懂得什么叫做平行世界的概念。
  若还是在原本时空的话,她应该叫做‘白晓生’,是个放荡不羁的少年,而不可能是一个叫做‘白晓笙’女孩子。
  这一切的一切,让白晓笙心中疑惑万分。
  “所以说,这到底是在搞什么啊!呼呼…”
  白晓笙停下了奔跑的步伐,蹲在校门口不远处的大树下,大声的喘着粗气。她此时的面色变得红润如霞,给她更添一丝妩媚。额前因为剧烈运动的缘故,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水,打湿了那花花绿绿的杂乱刘海。
  这具身体虽然力气出奇的大,但是体力真是差到和没有一样啊…
  “哟,笙笙你在这树下干什么?”
  就在白晓笙歇息的时候,一道不合时宜的口哨声了起来。
  白晓笙闻声连忙抬头一看,发觉一个穿着时尚打扮的花里胡哨的高个子男生,单手抱着一个篮球,正站在大树的不远处。对方五官还算的上帅气,剑眉星目的样子,但此时却一脸复杂的看着她。
  糟糕。
  一看到这个男生,白晓笙心中就不直觉的产生了一种厌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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