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竟然忘了这点,唉了一声,她心累地摆摆手,“不是你的错,是我忘记了,没伤到你吧?”
  刘阿三说,“姑娘我皮糙肉厚的没事,他伤不到我。”
  “嗯,下次小心点吧。”方年年只能够又费力地把东西扛回去,一来一回忙出一身汗,深深觉得自己是个傻叉,脑子里肯定塞的浆糊。
  “姑娘,我也不认识那位沈公子,就想着他家侍从每次都从姑娘这儿拿走那么多吃食,姑娘收些礼物是应该的。”刘阿三边擦着柜台,边说。
  方年年撑着下巴,郁闷地说,“你不懂,他是我的债主,我欠他东西呢,不过是做些吃的,随手就做了,不费什么功夫。他的礼物怎么能够收,都是贵重东西。”
  “……姑娘这么想啊,那位公子要是债主就直接使人过来要东西了,哪里会每次还送礼。”
  方年年说,“那是因为他善良。”
  说完后方年年就诡异地沉默了下来。
  刘阿三不明就里,只能够不说话了。
  方年年呢,正满脑子想着自己竟然给沈宥豫发了一张好人卡……
  过了好一会儿,方年年才想起来沈其送来了一个竹编的箱子,不知道这回送的是啥。打开锁头,方年年看到一箱子的书,翻了两三本发现作者全都是高祖。
  书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潇洒飘逸中暗藏锋芒的字迹写着:知道你爱高祖文字,特寻来予你。
  方年年,“……”
  她是一点儿也不想看高祖写的《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谢谢您嘞。
  埋在箱子里翻了半天,方年年发现还真有几本自己没看过的高祖作品,比如这本《剑圣归来》,他竟然还写过“网文”;还比如这本《自然科学浅科普》,是一些浅显易懂的自然科学小知识,介绍了闪电因何而来、为什么会有流星、白虹贯日是什么原理……
  “这个书市面上没有的。”刘阿三说。
  方年年抬头问,“你识字?”
  刘阿三目光微怔,遮掩着说:“读过两年。”
  “哦。”
  刘阿三松了一口气,还好姑娘没有追问。
  方年年说,“这本书挺好的,我从未见过。”
  她说的是《自然科学浅科普》。
  这本乃高祖中年所作,意在给科学蒙昧的时代注入更多自然科学的强心剂,之所以没有传播出去,是因为他意识到自然现象也是统治者施政的手段之一,他要科普,却有不少手阻止。
  方年年不知道,这些书小部分来自于端王府的书房,大多数来自于禁中,许多书尘封在灰尘之下,被沈宥豫强盗一般收罗了回去,扫尽灰尘后装箱送到了方年年手中。
  拿起一本封面上没有字的翻开,看到上面的字符,方年年愣住了,好多年没有见到了,她以为自己会忘记,但再一次看见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认了出来。
  有些知识是藏在灵魂里的,比如烹饪,比如拼音。
  她猛地站了起来,吓了刘阿三一跳,“姑娘?”
  方年年镇定了一下说,“没什么,站时间长了脚麻。”
  刘阿三,“哦,姑娘快坐下。”
  方年年点点头,跛着腿走到了柜台后面坐下,做贼心虚一般偷偷看着刘阿三,确定他没有注意到自己,她才翻开了书。
  这是一本高祖日记,日期用的罗马数字标的,阿拉伯数字经过高祖之手已经普及,估计他是怕自己的日记流出去,用的是罗马数字记年月日。
  快速翻了一下,方年年有些失望,装订的不知道是谁,肯定是不认识罗马数字的,装得杂乱无章。这些纸页材质不同、深浅不一、大小也略有差异,是高祖在不同时期写下的文字,经过后人装订弄成的。
  第一页就用拼音写着:
  【朕六十有七,起事于束发之年,距今五十载,半个世纪过去,得失皆有、毁誉参半,然朕不后悔所作所为。
  我做过棺材铺的少东家、也做过九五至尊,有过伉俪情深、亦有美人无数,吃过粗茶淡饭、用过山珍美酒,救人无数亦杀人无数,是追随者口中的圣人,也是仇人口中的魔鬼。
  这一生,应该了无遗憾。
  可惜,人之一生,哪有十全十美。我一遗憾发妻早亡;二遗憾爱女早殇。
  珍娘未生下儿子,如若不是娇娇三十许就离我而去,我应培养一女王,成就千秋传奇。】
  就写了这么多。
  方年年看得愣神,起初的“朕”他是至尊帝王,淡淡地睥睨天下,杀伐就是弹指一挥间的事。后来的“我”他只不过是个垂垂老者,爱妻爱女皆离他而去……千帆过尽,留下的不过是孤独。
  高祖不是不立太子,是那些儿子都不是他心爱之人所生。一人一生波澜壮阔太多,到后来已经成了冷眼旁观的局外人,他疯狂地弃下这片自己打下的江山,撒手走后留下的残局应该是他有意纵容的吧。
  手边的茶已经凉透,方年年才翻开另一页,发现跳到了高祖年幼时,十二三岁的年纪,还没有想着称霸天下,只是个棺材铺做死人生意的少东家。
  第二页用拼音写着:
  【老爹竟然从小给我定了一门亲事,擦,娃娃亲,指腹为婚,糟心的,要是对方男的我岂不是要搅基?!】
  下面是次日:
  【从娘口中知道定亲的是谁家了,老爹从军时同袍的长女,就住在隔壁县。找个机会去看看长得是圆是扁,是长是短,长得太难看我就把婚事搅黄喽。】
  下面是又一日,高祖的日记是随手记二三事,没有太多繁杂的内容,一页还是能记好几天的。
  【机会来的很快,临县有个员外定了棺材,跟着老爹一起押棺材过去。
  瞒着老爹偷摸着出来找到了蔡家,爬树往里面看,看到几个姑娘在踢毽子,其中有个扎两条小辫子,一甩一甩的,脸真圆,哈哈,就是个没长开的小丫头嘛。
  她发现我了,瞪着眼睛朝我扔毽子,真泼辣。】
  又是一日。
  【老爹带我来蔡家拜访,见到了昨天的姑娘,真的是她,闺名蔡珍,家人唤她珍娘。
  脸真圆,嘿嘿。
  好圆啊。】
  方年年一页一页地翻着日记,跟着跳跃在高祖不同的年龄里。
  晚上点着灯看了一夜,第二天哈欠连天。
  ………………
  都城,沈宥豫始终脱不开身去小茶馆,每天就和老和尚敲钟一般,没啥意思地跟着太子坐班。
  他,真的不是料理政事的料。
  捂着脸,心中喊着求放过。
  看着简报,沈宥豫时不时嗑一粒糖霜花生,味道甚美,现在也就臭丫头能让他开心了。
  吃着花生,心里头美滋滋。
  到了中午午膳时分,太子与几位官员讨论着安南的灾后重建事宜,没有吃饭的意思,沈宥豫没有参与,他一向按时吃饭。
  大厨房送来的肯定不如淑贵妃费心打理的小厨房的好,好在送来的饭菜一路用保温的大食盒抬过来,入口都是热的。
  皇子与官员同食,没有任何区别。他们不吃,沈宥豫取来了自己的吃起来,吃得那是没滋没味。挥挥手把菜撤了给底下人吃,他就留了一碗饭。
  “殿下,姑娘叮嘱了,让你吃正经的菜。”沈其发现了苦口婆心地劝是劝不住殿下的,反而惹来一脚,但抬着方姑娘的名义,绝对得到会心一笑,百试百灵。
  沈宥豫犹豫了下,“把那盘凉拌素什锦留下。”
  沈其高兴地拿下素什锦,转过身就看到殿下提了茶壶泡饭。
  沈其几乎是扑过去,“殿下,这么吃伤脾胃。”
  “偶尔一次,起开。”
  沈其不甘不愿地挪走,嘀嘀咕咕地说:“让姑娘知道了,肯定说你不爱惜身体。”
  沈宥豫顿了顿,强词夺理地说,“她就是这么吃的。”
  沈其,“……”
  沈宥豫自认为自己占领了道理的高地,笑着说:“清爽的泡饭就小咸菜,偶尔吃一顿清清肠胃,有何不可。”
  茶壶里泡的是六安瓜片,用的好茶叶,茶色清亮,倾倒入香软的碧粳米饭里——白中透着一点点嫩绿的米饭盈盈地泡在清透的茶水里,米饭上撒着一点点黑芝麻,正宗点缀着一粒盐腌梅子。
  刨一口米饭,滋味清而不淡、香而不浓。打开带来的小罐子,捡一片方年年腌制的紫苏嫩姜,淡然中立刻现出几分人间真实。
  “小弟这么吃真是不错。”传来了太子的声音,“这是嫩姜?给为兄尝尝。”
  兀自享受着小惬意的沈宥豫僵住。
  第45章 紫苏嫩姜  糖霜花生滴溜溜掉了一地,臭……
  “滋味不错的嫩姜。”太子坐于沈宥豫的对面, 两个人隔着一张几案,都捧着一碗茶泡饭吃着。
  下饭的紫苏嫩姜从白釉的白胖罐子里移了出来,盛在乌檀木的扁盘子里, 其实放在白瓷盘子里会更加好看,淡黄的嫩姜在紫苏的浸染下晕出漂亮得浅紫色,薄薄地堆在白瓷盘子里会显出清雅, 不似乌木的盘子多了厚重。
  沈宥豫吃一口就看一眼太子,看着盘子里的嫩姜越来越少, 他故作不在意的脸上多了两三分肉疼和不舍……
  “嫩姜的辣很是下饭,府中厨娘的手艺?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位厨娘, 我竟然不知。”太子眉眼细致温润,与皇后很像, 却比皇后的出众许多,混入了赵家人的朗目清眉, 便是惹人注目。“味道真是不错,把你那罐嫩姜送给大哥, 怎么样?”
  好相貌配上他温文尔雅的气质,使太子有着温厚仁爱的名声,非常受文人阶层的喜爱。
  可也正因此, 不得圣人的欢心。
  沈宥豫小气吧啦地捂着罐子,“不过是寻常的咸菜, 大哥和厨房说,他们能给你做出一整缸来。”
  “可是我觉得你那个更好吃,我用乌金匕首和你换。”
  太子看出沈宥豫的爱护, 故意逗弄。
  乌金匕首是番邦上贡之物,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沈宥豫非常喜欢, 但圣人把匕首赐给了长子,完全不顾眼巴巴的老六。
  沈宥豫向太子讨过几回,太子都没有给,现在竟然为了一罐嫩姜交换了。
  沈宥豫心中微微动摇,最后还是坚定了自己的选择,“算了,不过一把匕首,还不及嫩姜的好。”
  太子挑眉,他看到不是一罐嫩姜,是嫩姜后面站着的人。玩味地笑了笑,太子说:“乌金匕首精致小巧,份量很轻,适合姑娘家随身带着,做个防身之用。”
  沈宥豫看了眼太子,有些不自在地笑了笑,“大哥说笑了。”
  太子失笑摇头,微微叹气地说,“你啊,你需知道,婚事做不得主。”
  沈宥豫抿着唇,阿娘的话犹在耳边,为他选妇,品貌端庄、显贵家世是要兼备的。长史状似无意地说过,娶妻娶贤、纳妾选美,又何尝不是在暗示他……可是,沈宥豫不想要个素未蒙面的女人占着正妻之位,他想、他想……
  臭丫头凤冠霞帔、含羞带怯的样子浮现在眼前,沈宥豫一下就血气上涌,立刻猜着自己是不是内伤未愈?
  “大哥,乌金匕首真的换?”沈宥豫摸着罐子,低着头轻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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