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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如我所料,公子露出鄙夷之色。
  “霓生,”他说,“你也将我的字稿拿去卖。”
  我大惊:“那如何使得?公子切莫与他人去比。”
  “甚比不比。”公子道,“你不是说还有人买去做字帖?既是为了学问,乃大善。”
  于是,我只好顺从地、尽职尽责地,将公子的字稿带出府去。市中做这路买卖的去处我早已打听好,价钱轻松杀到了一字五百钱。
  我回去将禀告公子,公子露出得色。
  “区区资财,不足道耳。”他一脸满不在乎。
  就这样,公子默许了我卖字的行径。
  只是他毕竟十指不曾沾泥,不知道积居奇的道理。
  公子写过字的每张废纸都由我收着,所以每字五百钱这样的事,只在第一次发生过。以后我每次交易,价格从未低过每字千钱。
  可惜再傻的羊羔,被薅多了毛也有变精的一天。
  公子居然用此事拿捏我,果然是出息了。
  *****
  最终,我还是答应了。
  除了钱,还有别的理由。首先,此事在他心中已然成魔,此番去不得西北,日后还会嚷着去别的地方。其次,我听说,沈冲的父亲沈延也为他在桓尚帐下谋了职,是录事。
  沈冲是沈延这一支的独苗,据说沈太后甚是不乐意,但沈延坚持己见。
  其一,沈延对沈冲一向寄予厚望,断不会让他只做到博士。而要往高处再走,功勋乃是必须。
  其二,录事乃文职,虽不算太高,但也是要职,什么功劳都不会漏下。并且,录事就在主将帐中听命,莫说刀兵,连雨都不会淋到一滴,对于只想安稳混功勋的新进子弟来说,是再理想不过。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和公子一样,生出了熊熊的报国之志。
  如果及时,公子和沈冲会一道上路。从雒阳到河西,快则二十来天,慢则一两个月。我可与沈冲朝暮相对不说,搞不好还会遇到些危急之时。我这般弱女子,一时找不到公子,便只有依靠沈冲,荒天野地孤男寡女……咳咳。
  两日后,公子在一场宫筵上,向今上面陈从军报国之志。今上十分欣慰,对公子大为赞赏。
  雒阳是个人人乐于散播传言的地方,尤其是对于公子这般人物。当主公和大长公主在家听到消息的时候,外头已经人尽皆知。
  主公大怒,将公子训斥了一顿,大长公主则亲自前往宫中面见今上,求他收回成命。
  然而今上不为所动,反称赞公子是贵胄表率,告诫大长公主不可阻挠。
  见得木已成舟,桓府无法,只得将公子西行之事张罗起来。
  对于一个从军的人而言,桓府给公子安排的阵仗可谓豪华,车马用物齐备,随扈有十余人,从庖夫到护卫,一应俱全。
  公子那仗剑天涯的大梦岂容得许多端茶递水的累赘?他自是不肯,交锋数次之后,主公和大长公主终于让步,将随从减至五人。一个是贴身服侍的青玄,另外是是四个粗使男仆兼侍卫。
  青玄得意又无限同情地对我说:“霓生,女子不可从军,你不能跟着公子了。”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既能出此谋划,便定然不会乖乖留在府里。
  隔日,大长公主的贴身女官李氏来找我给她卜问左眼皮跳动的凶吉。当夜,府里的赵管事就来找我,让我收拾好物什,也跟随公子一道出征。
  青玄瞪着我,仿佛我做了什么奸诈的事。
  这实在冤枉。我不过免费为李氏算了一卦,顺便聊了聊我们乡中的奇闻。比如,从前我家有个从军回来的佃户,他时常跟我们说战场上人的各种死法。
  当然,李氏不仅爱占便宜,还是个嘴碎的人,什么事到了她那里都像亲身经历似的添油加醋说一番,那我是管不了的。
  于是作为专司为公子替死的人,我重新被大长公主重视起来。
  至于女子不女子的,很少人知道我是女子。
  公子这般人物,平日少不得应酬,而当朝的风雅之士们已经不流行带美婢出门,他们更青睐长相姣好的男僮。所以,我自入府以来,一直以男装示人,从无违和。
  出征亦无妨。公子从前回谯郡或者去大长公主的封邑之时,我也曾随他出过远门,途中不便之处,不过是如厕和沐浴更衣之类的事。跟别的仆婢比起来,公子的贴身侍从总有许多优待,比如挨着公子的住处要一间偏室,或者搭一处搭一顶小帐,并非难事。别人只会以为这是名门公子规矩多,见怪不怪。至于癸水之类的,给公子做奴婢的好处是时常会得些赏赐,多是些卖不上什么价钱的布料,带上两匹轻便的的足矣。
  桓府仆婢们知我要随公子出征,好些人看着我,露出此生惜别的神色。
  惠风来与我送别时,问我:“你不怕么?”
  我说:“怕甚?”
  “自是那些刀兵之事。”惠风一脸戚戚然,“那都是些莽夫,你一个女子,又不会打斗,万一……”
  我说:“放心,那些侍卫会护我。”
  惠风:“那些侍卫是护你家公子的。”
  我说:“可我家公子要靠我保命,我的命更不可丢。”
  惠风一想,觉得有理。
  “霓生,”她拉着我的手,“若是我家公子留任河西,你便放心地留下陪他;你家公子交与我来侍奉,我必不负你。”
  我肖想了一下,觉得如此也是甚好。
  其实若说我不担心安危,那是假话。不过,我也有挡灾之物。便是我左脖子上用细丝绦串着的一颗玉珠。它很是特别,羊脂般纯白的底色,中间带着一抹朱红,我从未在别处看到过。据说这叫血玉,虽名字听着猎奇,但甚少人知晓,也值不了什么钱。
  这是我跟着祖父生活之后,他送给我的,说此物可挡灾辟邪,保佑平安。我甚是喜欢,后来一直戴着,果然完好活到了现在。
  公子曾觉得此物单调,有时高兴了,会赐我些漂亮的饰物。我每每皆欢喜收下,然后仔细收了起来,打算日后卖掉。而平日里,我仍戴着我的玉珠。它是我身上唯一一件祖父留下的物什,在我眼里,什么也比不上它。
  事情至此,全在预料之内。一切早有约定,公子闻得此事时,毫无意外,只交代我好好去收拾行囊。
  “霓生,”临行前,他摆弄着他那柄新铸的漂亮宝刀,豪气地说,“若遇上危急,你便躲我身后,我断不须你来给我挡死。”
  我笑笑,作狗腿状:“多谢公子,奴婢全靠公子。”
  第6章 征途(下)
  大长公主毕竟是大长公主,她自不会真的让公子就带几个人上路。她亲自去了宫中一趟,于是在公子出发的时候,忽而冒出来驰援河西的五百骑卒同行。
  开拔那日,雒阳街上热闹得如同过年一般。
  半个城的人闻讯而来,挤在道路边上,争相观看大名鼎鼎的桓公子从军出征的样子。
  公子一改从前坐在香车中的文雅之姿,骑着青云骢,白袍银靴,长剑悬腰,所过之处,人群无不惊叹。我甚至看到许多女子哭泣起来,以帕掩面,不知是因为公子的模样太好看而激动,还是为他将要生死未卜而难过。
  我也心情澎湃,因为沈冲与公子同行。
  沈延原本也给沈冲配了大队侍从,但碍于公子同行,为了不拂大长公主的面子,也忍痛将贴身仆人减为两人。
  沈冲也穿了一身铠甲,车马走在公子后面,自然也不如公子抢眼。但在我看来,他穿着这身简直令人倾倒。他的眉目本非十分柔和,被冷清的寒光映照,多了几分锐气;再配上那文质彬彬的风度,堪堪便是书中说的儒将,教人看也看不够。
  可惜我须骑着马跟在公子身旁,无法将眼珠子黏在脑后。
  “桓公子这面色,怎似不喜?”一路上,只听路人议论不断。
  “啧,喜怒不形于色才是名士之风……”
  公子昂首望着前方,目不斜视,神色冷冷,对周遭的声音充耳未闻。
  我知道,公子是真的在发脾气。
  因为他的军职是主簿。
  这自然是大长公主安排的。
  主簿与录事一样,乃是躺着捞功劳的肥差,且无半点风险。
  但这与公子的期许相去甚远。他的梦想是至少像书上的霍嫖姚那样封个校尉,领着一部人马,独当一面横扫千军。
  幸好主公和大长公主没有由着他头脑发热。
  他们十分明智地,在开拔时才让公子得知此事。公子最好气得连门也不出了,那是万事大吉。
  公子显然不能上当,所以他只得认命,黑着脸上了路。
  “霓生,”路上休憩的时候,公子看着手中的糗粮,忽然认真地对我说,“我定要做一番大事,不教他们小觑!”
  我有些啼笑皆非。
  我说:“公子自前途无量,何人敢小觑公子?”
  公子有些不高兴:“你也以为我离了父母便一无是处?”
  我忙安抚道:“公子何出此言?便是无主公与大长公主相助,公子也必可成就一番大事。”
  公子神色稍解,却似乎又并不全然释怀,将宝刀重新系到腰上,跨上马去。
  我站在原地望着他,正无奈,旁边忽而传来沈冲的声音:“元初还在气恼?”
  我转头,只见他不知何时走到了我身旁。面对面时,我才发觉他穿着铠甲的身形比平时所见更宽厚,让人没来由地心底一蹦。
  “正是。”我说。
  沈冲唇角弯了弯。
  “他不过闹性子,过些时日便好,你莫担心。”他说。
  我柔声答道:“我知晓,谢表公子关心。”
  沈冲颔首,少顷,转身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我心中仍温暖。做奴婢的人,无论何时何地总要被叮嘱看好主人照顾好主人云云,甚少会听到有人安慰一句莫担心。
  只有沈冲,竟对我这个奴婢也这般温柔……我不禁想入非非,他会不会是对我有意思?
  *****
  桓府和大长公主果然面子大,从雒阳到三辅,公子每日落脚之处,不是贵胄的府邸就是名门的庄园,盛情款待之外,还有慕名前来拜谒的大小名流。
  若在平时,公子大概会端着清高的脸,勉强接纳。
  可如今,他腻烦不已。
  过了弘农之后,他令大队人马从此每日疾行,不必为了下榻之处拖延,若到了夜里遇到不到合适的去处,便在乡舍借宿或者露宿。
  我理解公子的焦虑。毕竟何述顶替秦王之时,河西局面已是大好,据说只差一口气便可取得全胜。从雒阳到凉州,少说也要一个月,公子要是去得迟了,莫说上战场,只怕连鲜卑人的鬼影都见不着一个了。
  沈冲一向尽职,对此无异议,只告诫公子骑卒们的马匹须得到军驿中更换,否则欲速则不达。
  “军驿?”公子皱眉,“还有这般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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