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等送走素卿后,我并未去拜见姑妈,而是去了李昭必经过的小拱门。
我也不知道为何要这样,明明很讨厌李昭呀。
约莫等了一个来时辰,果然遇见了李昭。
李昭看见我,显然有些意外,他向来不善言辞,胆儿有时候比素卿还小,磕磕巴巴地红着脸问:“小、小姐是在等本王么。”
我屈膝,给李昭见了个礼,从怀里掏出个香囊,双手捧了上去,对他笑道:“王爷不日将就藩,小女怕是不能送了,这个香囊是小女亲手做的,里头放了些小茶团子,一则茶香比寻常龙涎、沉水要清些,更醒神,二则近日贤妃娘娘忌辰要到了,想来您必要饮酒的,酒伤身,还是少喝些。”
李昭沉默了良久,接过香囊,笑道:“小姐有心了。”
转而叹了口气:“我这样没用的人,小姐嫁我着实委屈了。”
我再次屈膝,柔声道:“旁人不知,小女却知道王爷是最隐忍有本事的人,宫里的日子不好过,前有陛下天威,后有皇后太子盯着,左右诸皇子虎狼环伺,与其锋芒毕露,莫不如藏愚守拙。”
其实当年的我,哪里能说出这种话。
也是偷偷听到父亲和祖母谈起当今形势,说李昭不一般,小小年纪就有过人的心机城府,日后谁主东宫,还真说不准……
还记得李昭听见我这番话,没有生出多大的情绪波澜,只是笑笑,便带着贴身太监走了。
我瞬间耳热脸红,这算什么,好心好意送他香囊,竟被他给无视了。
到底年纪小,我当时气得都要哭了,站在拱门边不动弹,拼命把眼泪咽回去,心里骂了几百遍他,这般不开窍,以后还怎么过日子,真不解风情。
忽然,我看见李昭停下脚步,他好似有些激动,紧紧抓住香囊,也不结巴了,朝我疾走了几步,道:“妍华,跟我走吧。”
我瞬间高兴了,瞧,这块呆木头还是蛮顺眼的嘛。
“多谢王爷的美意。”
我抿唇偷笑,暗道:和他走了,岂不是话本里的私奔?亏他说得出来。
我猛地想起李易安那首词,“和羞走,却把青梅嗅。”,我忙逃了,然后转身,对他屈膝笑道:“那个……明年见。”
李昭亦笑得开心,像个真正的少年郎。
忽然,他怔了怔,眼里闪过莫无奈,叹了口气,笑道:“好,明年见。”
明年,没有明年了。
后来,陛下接连废了皇后、太子。
追封李昭的生母为贵妃,进而追封为后。
李昭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入主东宫,他的太子妃姓张,叫素卿,是我闺中最要好的密友,后来当了皇后,母仪天下。
如果当年我留心些,会发现素卿在做公主伴读时,就很关心李昭,总送他些小东西,一盏茶、一块芙蓉糕、一支狼毫笔……
素卿那时候说,他是妹妹的未婚夫,母妃早逝,旁人都冷落笑话他,可怜哪。
一个女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对一个男人好,更不会看见这个男人就脸红。
更何况天潢贵胄人家,凡一举一动,皆关系家族前程。
若父亲再谨慎些,嗅觉再敏锐些,便会察觉到,李昭当时已经和张家暗中联络。
若我当时答应李昭,同他走了,会不会逃过一劫?
不会。
张家容不下我,素卿容不下我。
十六岁的我,住在雕梁画栋,眠在高床软枕。
不知道未来要面对什么,更不知道,刀已经悬在了脖子上。
第3章 蝼蚁 狱中的风雪
曾经,我一直认为人生是能一眼看到头的。
十七岁前在闺阁做姑娘,优雅闲适
十七岁后给皇家做儿媳,养尊处优
日子如李易安词里写的那般,与他欢好时,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怨他时,谁伴明窗独坐,我共影儿两个。灯尽欲眠时,影也把人抛躲;
等他年岁大些后,跟前难免会出现别的女人,我当然会吃味,不高兴,可这样的事我在家中见多了,父亲有好几个妾室呢。
王府家大业大,我虽年轻,但也要打理得有模有样,偶尔举办贵妇人雅集,我必会进退有度,不堕了国公嫡女的名头。
我想了十七岁后的很多愁、很多笑、很多泪,唯独没想到,尊荣富贵会在一夜间烟消云散,十七岁的生辰会在狱中度过。
李昭就藩后,长安忽然发生了很多泼天的大事。
先是太子和晋王夺嫡,然后是东宫巫蛊之祸,再是姑母骤然薨逝,据大内传出的消息,说姑母和桩谋害皇子的陈年旧案有关。
父亲被牵连进太子和姑母案中,被官家拿走。
紧接着就是抄家、锁人、发卖,一样不落。
我的华服被剥去、首饰被拔掉,披头散发地叫人锁了去。
家族中男子为官的细查、年幼的拷打下牢,女眷则被关在内狱。
狱里不会有高床软枕,不会有汤婆子香炉,有的只是恶臭的墙壁、糟污的破碗、比石头还硬的泥地……夏日炎热,腐肉会生蛆,而到了寒冬,风雪不知从哪个缝儿里钻进来,如刀般往人身上扎。
为官的父亲、叔伯和兄长早被处斩,成年男子被流放,年幼的无罪释放,而我们这些女眷,会被发卖,为奴为婢。
一开始,狱中家人还多,慢慢的,就冷清了,最先没了的是祖母和母亲,四姐姐被仇家买去,不知是死是活,五姐姐撞墙自尽,宁死不屈。
最后,只剩下我和七妹妹丽华。
丽华和我同岁,只比我小一个月,她生的比我还要好看几分,冰肌玉骨,人比花娇。她虽是庶女,可却要强得很,在家中没少和我拌嘴,见我定了李昭,缠着父亲去求姑母,也要嫁个王爷哩。
狱中的风雪严霜,并不曾消减丽华半分姿容,她虽说衣衫褴褛,指甲缝儿里都是脏污,瘦的只剩一把骨头,可还那么美貌动人。
祖母没了,我和丽华曾整夜痛哭;
天实在太冷,我们抱在一起取暖;
没有饭吃,我俩分一个发了霉的硬馒头。
为了打发这绝望无际的日子,我们用尖锐的石子儿在地上画出棋盘,空心圆圈是白子,实心是黑子,盘着腿“下”一整日的棋。
后来,我们俩也快被发卖了,丽华靠在我身上,痴痴地问:“妍华,你说我们会不会像四姐那样,被仇人买去,折磨成猪狗?”
我笑着安慰她:“八弟前儿刚来看过咱们,他在到处筹银子,舅舅变卖了祖宅,定会把咱俩买回去,放心吧。”
丽华艰难地点了点头,沉沉睡去。
其实我们俩都知道,八弟和舅舅都不容易。
八弟那年才十四岁,腿在狱中被打断,饶是如此还到处磕头奔走,救他的两个姐姐。
高氏如今为官家所厌弃,八弟就算把另一条腿赔上,怕是也赎不走我和丽华。
刚入狱时我想过,远在江州的李昭听说我家的事,肯定会暗中救我,可我等了半年,从夏等到冬,也没等到他。
或许,这就是人情冷暖和趋利避害吧。
十七岁的我恨他薄情寡义。
可现在的我,真的能理解。
一则,我和李昭着实没什么情分;
二则,高家如瘟鼠,谁敢沾惹,稍微同情一下,就会祸及全族。
快被发卖前,我和丽华的吃食也变好了些,甚至还能见点荤腥。
可是,丽华忽然病了。
她肚子坚硬如石,面色紫胀,眼底发乌,时不时还会流鼻血,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中毒了。
我哀求狱卒,好歹寻个郎中来看看,或者告知我八弟和舅舅,可这些烂了心肠的恶人充耳不闻。
我不敢想象,狱中最后只剩下我一人将会是什么样的光景。
那些日子,我时时刻刻抱着丽华,与她说话,逗她开心。
可终究留不住,她死在了风雪夜里,死在了我怀里。
走之前她对我说,她要先去找父亲和祖母了,姐姐,好好活着,下辈子咱们还做姐妹,还在一起下棋。
我想哭,可早都流干了眼泪。
我想死,像五姐那样撞墙自尽,可我已经没了力气。
昏昏沉沉间,我看见走进来个身量高大的男人,他让狱卒将丽华的尸体用草席子卷起拖走,淡淡说了句:“景安三年,冬,申时,高氏妍华殁。”
曾几何时,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死的明明是丽华,他怎么说是妍华呢?
可事实证明,这是真的。
当晚,我被人打晕,装进麻袋里,扔到车中,不知走了多久,马车停了。
我不敢动,仍装作昏迷。
隐隐约约间,我听见个熟悉的女人声音,温软柔绵,如酒般醉人,是素卿。
还记得素卿隔着麻袋,轻轻抚了我片刻,最终叹了口气,说了句话:“万般皆是命,半点都不由人,咱俩好了场,我本该……哎,我不能让他……”
后来的许多年,我琢磨了很多很多遍,才琢磨清素卿这句含糊不清的话什么意思。
大抵,李昭动了想要救我的心思,可张家怎么可能让威胁到素卿地位的女人活?
当年的素卿到底年轻,心不似大人那般硬,她既不想李昭沾惹我,又不愿我死了,便找了两个“妥帖”人,给了笔银子,让他们将我毁容,带到越国,找个本分农人嫁了,也算平安度过此生。
十七岁的我,家没了、亲人没了、前途、好友通通没了。
我踏上了一条未知的路,注定了坎坷、充满屈辱,午夜梦回时还会被惊醒。
可是,我活了。
我不用像四姐那样被仇家凌.辱,也不用像五姐那样撞墙自尽,更不用像可怜的丽华那样,被人算计毒杀。
十七岁的我,变成了贪生的蝼蚁,艰难地活在这肮脏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