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我不怕他。”
林小月摇头,“我只是觉得,他的情况不是很差,或许能恢复呢?”
王秀英摇头苦笑,“恢复是不可能了。小时候,我偷偷带他找过大师。大师说,他身体里住着好几个邪魔,没有一定道行驱散不去。需要很多钱,需要道行更深的大师。唉……”
林小月听的秀眉颦蹙成团…
哪来的神棍骗子?
人家作者写这本书时,给的就是精神分裂症人设!
说的那么玄学……估计骗了不少钱吧?
算了算了…
这个年代的人思想也就这样,虽然在推崇唯物主义,可唯精神主义的人是不会少的。
“小月啊…”王秀英叹道。
“婆婆?”林小月赶紧应。
“小阳的情况可能更严重了。”
王秀英面生愁容道,“我跟他爸,这段日子会多接私活。争取在年前,带他找大师再看一次。你在家里,多看着他一些。”
林小月一张正经脸,“好,我一定会好好看住小阳,照顾小阳!”
王秀英见她一片赤诚心,心生慰藉,“你这孩子,还挺不错。”
林小月挑挑眉头,“婆婆,我人品很好的。”
王秀英欣慰一笑,“是挺好。我还蛮喜欢你这孩子的。”
林小月就此博得婆婆欢心,婆媳关系初步搞定。
要知道,本来在这家里,原主林小月因为厌恶颜阳,被婆婆公公欺负的跟苦娘一样。
现在,她已经混得比原主林小月好很多倍了!
林小月这边洗碗时,第三人格的颜阳在偏屋里,翘着二郎腿,思考着下一步该做什么恶劣的事情?
林小月洗完碗,兴冲冲的跑进小偏屋。
推门,见颜阳躺在床上,她着急道,“喂,你别睡啊!睡着等一下醒来就不是你了!”
颜阳嗤笑,起身坐起,双手撑着床,神态慵懒望向她,“怎么?你舍不得我?”
当然舍不得啊!
三个里面,他最帅了么!
林小月关门,朝他小跑而来,笑着坐上床,“跟你说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颜阳挑起一层眉头,懒道:“什么?”
林小月脱了鞋,盘腿坐着,“刚婆婆跟我说,她要多赚点钱,年前带你去看大师。她说你身体里藏着个恶魔,平常都挺好,只要恶魔一出来,情况就很糟糕!她还说要去找大师,想办法克制住你身体里的恶魔!”
这是后来聊着聊着,王秀英与她说多了。
林小月当时听着就想笑……
因为她清楚,王秀英口中的恶魔……就是第三人格的他!
另外两个人格,温和、听话的很。
“嘁。”
颜阳发出不屑声,回身躺倒于床,双手合十,置于后脑勺。
不知是否错觉,林小月见他脸上,闪瞬过一秒钟的失望。
啊…
她是不是说错话了?
她不应该在他跟前说这种话吧?
他肯定也知道,他就是母亲口中的恶魔吧?
“我……我这话的意思是,婆婆太迷信了。”
林小月忙补话圆话,“其实,你这个情况,医学上是可以解释的,只是一种精神疾病而已……”
“她说我是恶魔,你说我是精神病。”
颜阳嗤声,“搞笑。”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出现,只是自保。
“不是,这真的是一种精神疾病。”
林小月见他是听进心里去了,她慌忙找补,“在医学上,你的情况叫做精神分裂症。只是分裂出不同人格,可是每一个人格都是存在的。这只是精神疾病中的一种,而且,是可以治愈的!”
“得了吧!”
颜阳哼声,低眸,瞥向她,“怎么治愈?杀了我?三个留一个?”
林小月:“呃……”
她还真没了解过这病。
只记得原小说里,男主陆夏明对付颜阳时,是与女主一起对他下套,杀了他的另外两个人格,留下所谓的……最纯善的六岁人格。
实际上,也就是把6岁的他送进精神病院而已。
要真照着原小说里的来的话,这种治愈手段,过于残忍啊!
“哎…”
颜阳忽然唤她,漫不经心的问:“如果真要三个留一个才算治愈的话,你想留哪个?”
林小月秒秒钟给出回答,“那当然是你啊。”
原书里,她本就最喜欢他。
颜阳唇角斜勾上扬,“哦?确定?”
林小月点头,“确定。”
此刻,颜阳心情不错。
这便宜媳妇,他是越来越喜欢了。
第11章
为了对得起亲生母亲给他的‘恶魔’称号,颜阳当晚又作恶了。
晚饭时,王秀英本打算弄点菜,拿两个馍馍送进房间里给他们小夫妻。
这几顿,她都是这样做的。
家里有人问起时,她就说:颜阳闹脾气,不肯出来吃。
因为在老颜家的人眼中,颜阳是个小傻子,傻子的思维一般人不能理解。
所以,也不会拿这事儿当事儿。
颜阳跟林小月躲房里吃还挺好,两人都吃黄馍馍,给大家省碗大白米饭。
“吃饭啦吃饭啦!”
哪知,颜阳今晚却没听王秀英的话,乖乖躲房里等饭。
王秀英正在桌子上夹菜,颜阳就边喊着吃饭边跑进了主屋。
他身后,林小月一副慌张模样,匆匆追来,进入主屋后,她看了一眼王秀英,“婆婆…”
眼神示意:她拦不住。
王秀英收到林小月的眼神示意。
“妈妈,我来吃饭!”
颜阳笑呵呵的说着,一屁股坐在他平常坐的位置上。
饭桌边,老颜家的人都没拿他当一回事,因为他是傻子。
颜莲花、颜红英两人目光愤愤的瞪着他,怎么瞧怎么不爽!
尤其颜莲花…
“好,吃饭吧…”
王秀英见颜阳都已经坐下了,她也不好再说什么,眼下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小月,过来吃饭。”
林小月来到颜阳身边坐下,王秀英递给她碗筷,眼神与说话间都带暗示,“你喂小阳吃啊。”
只要有人喂他,像往常一样,吃完这顿饭就没问题。
结果,林小月刚点头,颜阳就夺过碗筷,站起来夹菜吃。
“哇,有鱼。”
“炒鸡蛋好吃…”
“肉好吃!”
“好吃好吃…”
颜阳开始毫无节制的横扫饭桌,什么菜好夹什么,而且不是只吃一筷子,是接二连三的夹好菜!
一大家子的人吃饭,这桌上,也就一碗炒蛋,一条鱼,一碗香菇炒肉丝,三个荤菜!
剩余的几盘都是素菜…
而且,这年代肉还是金贵的。
今天,因为是杨成玉第1天掌管伙房,想抓一抓大家的胃,这才忍痛在黑市买了块猪肉。
结果……颜阳几筷子下去,本就不多的肉丝儿直接被他吃了一大半。
这还了得!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