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节
莫小荷深呼吸,都是这厮招蜂引蝶,他是不是早就料到有这种场面,所以和他们换房?
“夫君,我们歇了吧。”
有人打扰,行房的兴致都没有了,早睡早起,目前甩掉徐雁回更重要。
和一个貌美如花而又喜欢张扬的人一起赶路,遇见采花贼,各种山匪,地头蛇,喜欢抢亲的员外老爷,仗势欺人夺美人的官吏的可能性很大。
一路上,连接不断的麻烦,倒霉的是夫妻二人,人家兔子精根本不受打扰。
“夫君,等我们回大吴就好了,到时候你打猎,我在家里等你,在树屋上晒太阳。”
冬日会有点冷,但是大吴的气候很少落雪,山上不能种粮食,可以在后院开辟菜地。
莫小荷已经算计好了,等回去在周围的村里买上几亩地,然后佃人种,五五分,一年能混个温饱的粮食就好。
如果自己在粮铺买,价钱至少翻一番,太不合算。
莫家也有田地,但出产的不多,将来大哥成亲,家里总要盖新房。
“好。”
在山林周围打野鸡野兔,没有危险,但是往里走,是深山老林,就说不定有熊瞎子,猛虎,他不会带着莫小荷,再说那一幕也太过血腥。
顾峥并不常常打猎,偶尔猎得野猪,留下两条猪大腿,剩下的卖了换点银子,能吃很久。
在山里,有一处深潭,常年无人捕捞,里面的鱼又大又肥,而且没有刺,刮下鳞片去了内脏之后,放在油锅里,最好是野猪肉的油,煎得外皮金黄,加点豆腐炖鱼汤,奶白的颜色,吃了后很滋补。
从前他一个人过日子,得过且过,冬日里,也学着村人一样,做几大锅的玉米饼子,然后挂在灶间中,每顿热上几个,做一口汤就好。
村里人吃不上的肉,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稀罕玩意。
这点,莫小荷很赞同,当初也是他偷偷给家里送猪大腿,她才觉得整个人品性纯良,忠厚老实,是个过日子的人。
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极好的。
“这么久没回去,有点想家。”
莫小荷家里的鸡鸭都交给村里人帮忙,表姐李秀和大舅娘偶尔过来帮着打扫下房子,现在大吴的莫家村,已经是炎炎夏日,树上长满青色的毛桃。
“很快。”
在大越京都不会久留,他们还是要回家的,之前答应过张大娘,回去的时候顺路看看。
“山里有野核桃树,板栗,我们移到院子里两颗,以后冬天就不愁零嘴儿。”
大吴的山核桃很小,而且特别不好弄出里面的肉,但是营养价值高,莫小荷会做五香核桃,有很多大吴买不到的调料,在历程都准备的齐全。还有松子,可以做汤,做糕饼。
以后住在山里,肯定不可能经常下山回娘家,夫妻在一起,过两个人的小日子,大把的时间,总得培养点兴趣爱好。
养一只小猫咪,在表哥那里打造铁器,类似烤炉的东西,弄回来,自己研究下,烤鸡,烤红薯,偶尔做点饼干,松软的糕,送给家里的亲戚。
她想过,唯一的难点,是不太好掌握火候,不过慢慢来,总能成功。
或许是穿越过来就在村里,莫小荷喜欢那种单纯的环境,对顾家那样的望族无感,而且她伪装大家闺秀,也够辛苦。
“我可以帮你烧火。”
白日打猎,山里最不缺的就是柴禾,他们在院子里可以搭建一个土灶,做小荷说的火锅。
其实,有皇后娘娘这样的穿越先辈在前,大越的整体水平很高,火锅早已经被研制出来,北地城池冬日里,最流行涮锅,来的时候,莫小荷还发现了铜火锅,串串香,鱼锅。
把肉切成薄片腌渍,家里有各种各样的青菜,总比北地冬天要好,天太冷,只能吃大白菜和土豆等便于储存的。
“夫君,腌渍肉的活计交给你,我负责烤肉。”
烤肉需要夹子,一些工具,表哥李河的铺子都能打造,自家人,她过去说一声就行。
历城的木耳最好吃,很有嚼劲,相当于穿越之前的东北,而大吴那里出产的是脆耳,吃着像猪耳朵。
“我来,烤肉的时候容易溅油在身上。”
顾峥摸着莫小荷的嫩手,哪里是做过活的,不像他,皮糙肉厚,烫一下也没事。
以后,家里所有的活计都是他来做,自家娘子每天只有三件事,吃饭,睡觉,欺负他。
“那怎么行,我要做个贤妻良母,你这样容易把我惯坏!”
莫小荷靠在顾峥胸膛上,手脚不老实乱摸乱碰,心里琢磨,如果真有一天很无聊,就多生几个孩子,那样的话,家里肯定热闹。
山里的家很安全,没人敢到那附近晃悠,顾峥为了安全,在外面加一层砖瓦的高强,猛兽也进不来。
白日,门口的大铁门打开,就能看到外面的风景,还有树屋,上面的视野更好,空间也不小,她可以在上面读书,作画。
“惯坏也是我受着。”
顾峥无所谓,只要她开心就好,他虽然不能让自家娘子大富大贵,却能给她一个最安稳的生活。
两个人说到未来,感觉到无限美好,似乎,成亲之后的日子,比从前更期待。
窸窸窣窣……
二人刚想睡下,房门口又传来动静,这次没有迷烟,而是迷香,撬锁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刀疤脸。
同样脸上有疤痕,但是顾峥就像正义的大丈夫,而这位,半夜出没的飞贼。
不用说,又是走错门的。
“喂,美人在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