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你这孩子,来就来呗,还带什么礼物?”夏妈故作嗔怒的拍了一把陆锦年,“上次你朋友带来的东西还没吃完呢,太浪费了。”
  陆锦年丝毫不以为意,“总不好空手上门。”
  说着,转身就打算把东西拎下来。
  王老头摆了摆手,“满车的东西,得啦!给你送到家门口,反正也没多远了。”
  驴车赶到夏家家门时,方辩正在院子里说话,夏翎逗弄着两只狗,有一句没一句的应和着,夏姥姥守在一旁,脸色不愉。
  “小翎!快点出来!小陆来了!”夏妈喊了一声。
  一听陆锦年来了,夏翎顿时撒欢的往出跑,奔着陆锦年就扑了过去。
  陆锦年一把接住夏翎,故意将人揽在怀里,低声调笑,“……这么急着投怀送抱?”
  夏翎暗暗掐了一把对方,咬牙切齿的低声道,“赶紧把那个姓方的王八蛋给我撵走!”
  “遵命,我的女王大人。”
  陆锦年难得的起了调侃玩闹之心,视线的余光扫了一眼神色不定的陌生青年方辩,微微翘起唇角,单手搂住夏翎的腰际,另一只手安抚般的摩挲着怀里人的长发,在她的眉心间印下轻轻一吻。
  柔软而带着些微清新香味的唇瓣,印在额头间时,夏翎几乎懵了,下意识的想将人推开,却不料,紧缠住她的那只手臂有力如斯,半点没将人推开,反而再度搂紧了些许。
  跟在后面的方辩有些脸色难看,却没有半点的嫉妒之色。
  夏姥姥先是懵怔的扫了一眼陆锦年,随即看向方辩,顿时心里明悟了过来,含笑道,“小方啊,麻烦你陪我这个老婆子了,小翎她男人回来了,这两天怕是不好再招待你了……”
  方辩心绪不定,飞快的笑了笑,“没事,夏奶奶,那我就先走了。”
  送走了瘟神,腻歪着的两人飞速分开,半点不见前一刻的甜蜜。
  夏姥姥没搭理这小两口间的猫腻,只是目光一直停留在陆锦年的身上,眼神……有些凝重。
  老太太人老成精,自然看得出陆锦年是什么样的人物。
  换做是以前的夏翎,哪怕她真的对人家生死相许,夏姥姥也绝对会搅合黄了这桩婚事,没办法,以前的夏翎太过天真单纯,又被夫妻俩养成了软绵柔弱的性子,别说是拿捏掌控这个男人了,想追随上他的脚步都够呛,齐大非偶的婚姻注定悲剧;
  可如今的夏翎,聪明、狡诈、大胆而果决,手段虽然稚嫩,但脑子和手段都够用,磨炼几年,未必会弱于旁人,即便她掌控不住这个男人,也绝对不会被对方所掌控,两人就差了些,也不会差得太大。
  夏姥姥不知道这个人中龙凤般的男人,为什么会纡尊降贵来夏家当上门女婿,但她至少知道,夏家……尤其是夏翎身上,肯定有他所求的东西。
  只要他没得到自己想要的,肯定不会离开。
  而只要给孙女夏翎足够的时间,她就有能力彻底留下这个男人,把他变成真真正正的夏家女婿。
  美人乡,英雄冢;
  百炼钢,绕指柔。
  就如同她当年,堂堂一介留洋过千金小姐,嫁给一个乡下赤脚大夫;如今,她的孙女,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女孩,将嫁给一个天之骄子。
  低嫁与高嫁,其实没什么不同,端看你选择的这个男人,到底值不值得你为之付出和牺牲。
  ☆、第36章 难缠的丈母娘
  几个人齐力将一车的礼物搬进了屋子里,王老头临走前,夏翎特意将一条香烟塞到驴车上,笑吟吟的道,“王大爷,麻烦您老特意送他回来了……这条烟,给您留着抽吧,我爸不可不爱抽这个。”
  “这怎么好意思?”王老头还有点不太好意思,“就是顺道送一趟,乡里乡亲的,谁碰见了不会管?”
  “有什么的不好意思的?”夏翎笑吟吟的摆了摆手,“您老又不是不知道,我爸根本就不爱抽烟,这烟我拿回家也是放着……您也说了,乡里乡亲的,以后说不准还有什么需要您帮忙搭把手的。”
  王老头再不推辞,笑哈哈的带着烟,赶车走了。
  陆锦年站在夏翎身后,微微皱眉,面露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不直接给钱?”
  “给钱的是城里的规矩,”夏翎暗暗朝陆锦年翻了个白眼,“这里是乡下,你要是给钱,看王大爷会不会当场翻脸?麻烦了人家,可以事后送点东西过去,或者以后帮个小忙,但不能用钱解决,太伤脸面。”
  陆锦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随即抬起手臂,将手里拎着的笼子递到夏翎面前,“特意给你带的礼物,看看喜不喜欢?”
  “礼物?”
  夏翎眨了眨眼,掀开笼子上罩着的黑布,却见一只蓝背黄肚的半大鹦鹉,正在笼子里跳来跳去,看见夏翎了,还清脆的大叫道,“美女!美女!嫁给我吧!”
  夏翎噗嗤一声,笑喷了出来,揶揄的看向陆锦年。
  陆锦年脸色涨红,微微的有些尴尬,侧过头去,局促解释,“……这话不是我教的!”
  “嗯嗯,不用解释,我懂的~”夏翎一脸你“口是心非”的模样,故意踮起脚尖,拍了拍陆锦年的肩膀,“少年,你够胆!准备迎接你未来丈母娘的腥风血雨吧!”
  陆锦年面露不解。
  可当他跟夏翎进了屋子,手提鸟笼出现在夏妈面前时,夏妈的脸都青了。
  “……哪里来的?!”夏妈咬牙切齿,暴跳如雷,“赶紧给我扔出去!家里不养这些破玩意!夏翎,我告诉你,家里这两条破狗,我都已经快要受够了,你要是再敢养鸟,就给我滚出去!”
  夏翎故意朝陆锦年眨了眨眼。
  陆锦年满脸的尴尬,“阿姨,这……是我送给小翎的。”
  似乎还嫌这份尴尬不够,鹦鹉扑楞着翅膀,又叫了一声,“美女!美女!”
  夏妈又怒又恼,饶是这个完美女婿送的,也浇灭不掉她对于任何非人生物的怒火,“不行!家里不养这些破玩意!趁早放了!”
  “这是蓝黄金刚鹦鹉,原产地在美洲,我们这边放了,根本在野外活不下去。”陆锦年尴尬的摸了摸鼻尖,“抱歉,阿姨,我不知道您……”
  “没事!没事!”
  夏姥姥摆了摆手,故意笑道,“反正你们俩也快结婚了,结婚了就搬出去住,在家里养不了两个月,尽快把婚事办了就行,玉芍啊,你也别恼了,这小东西在家养几天就弄走。”
  一听女儿要搬出去,夏妈愣住了,心里满是不乐意,脸上就露出来了。
  “就是啊,”夏翎顿时会意,冲着陆锦年眨眼,“姥姥,你说,我和锦年搬过去孝敬你,好不好?”
  “干嘛去麻烦你姥姥?”夏妈更加不乐意了,暴躁的怒声道,“村里这么大的地界,还不够你住的了?夏翎,你个死丫头,别以为翅膀硬了,我就管不动你了!”
  “——玉芍!”
  夏姥姥眉头微蹙,喝断了夏妈的话,“我知道你的意思,但你也要记住我们夏家的规矩:儿女婚后必须分家另过!再大的情分,也禁不起日常的消磨,自己的儿女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女婿?难道你想管着小两口一辈子?”
  夏妈讪讪的垂下头,心里不情不愿的。
  瞧见夏妈这般模样,夏姥姥哪还有不明白的,恨其不争的薄怒道,“也别怪我插手你的家事,你要是存心想强留人家小两口,那你跟峰子就搬回来住吧,打从你们结婚的那天起,就没跟老太太我住过一天。”
  夏姥姥一句话,彻底掐死了夏妈的死穴。
  让夏妈搬回娘家跟夏姥姥一起住,别说是赵爸能不能同意,夏妈自己都千百个不乐意,夏姥姥性情古怪,管教她这个女儿极有手段,夏妈自由自在了半辈子,哪里还能受得了上面来了尊大佛压在头上?
  陆锦年识趣的没有说话。
  反正有夏姥姥做主,夏翎没搭理夏妈的那点子不顺心,拽上陆锦年,将给自己的东西和陆锦年的行李全都拎回了屋。
  回到自己的地盘,夏翎这才长舒了口气,安抚般的冲着陆锦年道,“今儿这事你别多想,跟你没什么关系,那是我姥姥趁机把话说开,故意敲打我妈呢,我妈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女人,虽然勤快能干,又没什么坏心眼,但也总摆脱不掉那点子眼皮浅和市侩,故意在你跟前摆丈母娘的谱,想给你下马威,又想拿捏我,生怕我结了婚,就跟她不亲了,想把我留在跟前……”
  陆锦年还真没碰到过这种事情,想了想,这才微微点头,“可以理解。”
  “理解是可以理解,但夏家的规矩就这样,”夏翎笑眯眯的抓了一把葵花籽给鹦鹉,“儿女结了婚,就分家出去单住,尤其是这种女儿招婿上门的情况,就是怕丈母娘太过自恃,让女婿脸上不好看,消磨掉两边的情分……我这个亲生女儿尚且也有跟亲妈吵架的时候,更何况是你这个上门女婿?”
  说完这话,夏翎用毛巾擦了擦手上的灰渍,“我之前跟姥姥商量过了,婚后户口挪出来另起门户,再在村里重新买地起房子吧,弄个独门独院,这就算是分家单过了。”
  “不需要这么麻烦,你若是舍不得阿姨的话,留在家里住也可以。”陆锦年难得的体贴了一句。
  夏翎赶紧摆手,絮絮叨叨的抱怨道,“可别!我可受不了我妈,申请养条狗,简直比打了一仗还累,每天家里柜子什么全都要用抹布擦一遍,院子必须扫,钱要归她管,吃点肉比登天还费劲……”
  陆锦年垂眸,只是摩挲着手腕上的一串佛珠,微笑不语。
  这种琐碎的生活,他其实挺期待的。
  ☆、第37章 拆房子?
  陆锦年的骤然出现,方辩的悄然离去,一时间成了桃溪村最劲爆的话题。
  曾经方辩对夏翎的“爱慕”,早已传遍了全村,夏翎不给对方好脸色,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以前村里人还能酸溜溜的说夏翎“不识抬举”,如今看见了未婚夫陆锦年的出现,优雅斯文的谈吐,彬彬有礼的仪态,村里的女人们这才明白过来:有陆锦年珠玉在前,谁还能看得上那个动不动就腼腆脸红的方辩?
  一时间,陆锦年俨然成了村里最受欢迎的人,连村长九爷都听说了这事,忍不住跑到夏家来看热闹。
  九爷进院的时候,陆锦年正坐在画架前,夏翎站在他身后,两金童玉女般凑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的商量着新房布局的事情,看得旁人都有些挪不开眼。
  “呦,夏丫头!这就是小陆吧?好俊的后生!”
  夏翎抬头,见是九爷来了,连忙笑道,“九爷我还想去找你呢,碰巧您老就过来了……锦年,这位是村长九爷。”
  双方寒暄过后,九爷这才笑眯眯说出了来意,“夏丫头,听说你和小陆准备结婚了,这以后是怎么打算的?”
  夏翎这下子算是明白了九爷的来意:这是怕自己搬走了,那八百亩的荒山田地就彻底荒废或是转让出去了?
  只要自己还在桃溪村,随便怎么折腾,村里还能跟着沾点好处,万一真的搬去了邻村,这点子便宜就要被人家沾去了。
  乡下穷,肉腥大的利益都要算计得一清二楚。
  沉吟了片刻,夏翎这才故作为难的开口道,“九爷,不瞒你说,我也正愁这事呢,姥姥想让我和锦年去黑龙坪那边去住,毕竟夏家的规矩放着呢,而我妈又想留我在桃溪村……我可是两边为难。”
  一听要去黑龙坪住,九爷顿时脸色都有点变了,气呼呼的叫道,“就黑龙坪那破地方有什么好的?那地方可是在山上,荒山野岭的,四片都是深山老林,地方偏僻蹩脚不说,连条好路都没有,你想出去一趟都费事!”
  “可那边毕竟是夏家本家的族居地,姥姥都跟他们说好了,要是我过去住,村里就把几片空地留给我盖房子用。”夏翎故作为难的皱眉道,还偷偷瞟了一眼陆锦年。
  陆锦年会意,语气清淡的道,“九爷,也不瞒你,我从城里到乡下定居,实在有些不太习惯,想找片地界开阔、环境清幽的地方盖处房子,设计图我都准备好了,村里的地方,要么地方窄,要么挨得近……”
  说着,陆锦年将已经画好的素描草稿递给九爷。
  九爷瞟了一眼,忍不住咂舌,“小陆,就算我们乡下盖房子便宜,按照你画的,怕是也得不少钱,夏丫头折腾果园和温室,已经花了不少钱,你们小两口怕是……”
  “家严生前给我留下的财产,足够我这一世衣食无忧。”陆锦年轻笑,慢条斯理的道,“我虽然名为入赘,不过是因爱慕小翎而做出的让步罢了,这并不意味着我陆锦年就真的需要吃软饭。”
  一边说着,陆锦年还觑了一眼夏翎。
  夏翎唰的一下子红了脸,尴尬的咳了咳,偷偷拧了一把陆锦年腰上的软肉,却不料,还没使劲呢,陆锦年悄然伸手,一把按住她的手腕,翻手间,已将夏翎的手握在他自己的手心里。
  灼热的掌心温度,好像燃烧一切。
  小两口间涌动的暧昧,九爷扭头,只做没看见,心里却算计着,偌大的桃溪村有没有地方能容得下图纸上的地方。
  思索了良久,九爷突然眼前一亮,甩下一句“等我回来”的话,飞快的没了影。
  瞧见九爷真的走了,陆锦年这才放下素描用的铅笔,侧头看向夏翎,好笑的问道,“你看上的那块地有什么难题吗?居然值得你这么费尽心思的谋算。”
  夏翎垂下眼睑,轻哼了一声,“……没什么,跟那块地的主人有仇,不想花钱买而已。”
  一直到傍晚时分,九爷终于拿着地图重回了夏家大院,指着村北的一片地界道,“夏丫头,你看看这里怎么样?地方大,这几家都已经搬走了,地契在村里,一连四五家,每家给个千八百块就能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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