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节

  李阿姨上了车,见儿子樊镇川的视线还留恋不舍。
  李阿姨就知道这是看上了。
  今天樊镇川也不是特意来省城看夏晓兰,而是来开会。李阿姨知道他要来省城,就跟着过来。上午会议结束,李阿姨说要来买衣服,樊镇川就知道他妈打啥主意。反正都来了,那就看看呗。樊镇川是见过梁欢的,一脸稚气,但凭良心说长得还不错,要是梁欢再大两三岁,樊镇川没准儿就看上了。
  既然是表姐妹,刘芳还敢推荐,他妈也是信心满满的样子,樊镇川也有点心理准备。
  不过一开始到了服装店,李阿姨半天没出来,樊镇川就知道人不在。
  后来一个年轻女孩儿骑着车过来,停在蓝凤凰门口,樊镇川就被惊着——肯定是她,就是她!他猜了刘芳的外甥女应该长得不错,知道是农村丫头,还以为和保姆小雨刚进城时一样,虽然长得不错,却是朴实无趣的。
  当然,朴实无趣的农村姑娘被他调教成了娇媚的小女人。
  樊镇川就不可能只喜欢某个女人,他对小保姆也有点厌倦。
  可看见了夏晓兰的第一眼,樊镇川就知道自己错了!
  他以前的女人质量并不差,在夏晓兰的对比下都成了庸脂俗粉。小雨算啥啊,和夏晓兰根本不能比……夏晓兰的娇媚是天生的,从脸蛋,从身材,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长得媚,偏偏还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气质在和这种娇媚,半隐半藏,让那娇媚越发诱人。
  这样的女人,才是替他樊镇川准备的!
  第264章 女方意见不重要(1更)
  “妈,您说她叫什么名?”
  车子到了河东县,樊镇川才问出口。
  李阿姨故意和他唱反调:“你说谁?”
  樊镇川笑起来,“当然是您未来儿媳妇,叫什么名字?”
  老太太要拿架子,樊镇川也很配合。是他亲妈,哄着点没啥问题。
  “是不是我儿媳妇还不一定呢,人家姑娘要知道你家里那个小妖精,还能同意嫁给你?”
  李阿姨想到保姆小雨的存在就生气,血缘关系是挺淡了,远亲就是远亲,还同姓,这说出去太难听了!可她说了多少遍,樊镇川都不听。为了那么个玩意儿把原配老婆气死,父子关系失和,李阿姨忍小雨很久。儿子再不听话是亲生的,她不可能气太久,一切都是小雨的错,是小雨不甘心当伺候人的保姆,爬床勾引了男主人。
  小雨当然是个小妖精,樊镇川之前丢不开手,或者说在男女关系上他肆无忌惮,同姓的远亲,为这段关系增添了禁忌的吸引力。但小雨是小妖精,夏晓兰却是大妖精,樊镇川一看就想得到手。
  喜新厌旧是他的惯常的做法:
  “结婚前肯定要把小雨送走,不会留着小雨碍您新儿媳的眼,您说她多少岁了?”
  李阿姨得了保证心情大好,她就知道肯定能成!
  “她什么她,人家叫晓兰,姓夏,今年19岁。”
  夏晓兰。
  樊镇川在心里咂摸了两下这名字。
  说取的多好不算,不是有化的书香门第家闺女的名字。夏晓兰和兰草根本不沾边,妖妖娆娆的,哪有兰草的高洁!非要和兰草扯上关系,那也是蝴蝶兰,花叶丰润,花杆子纤细窈窕,粉紫色的花朵多么娇媚……就和夏晓兰本人一样,长得娇媚,身材火辣,是樊镇川都没拥有过的极品女人。
  所以说,名字怎么样并不重要,还是人。
  人对了,名字就算叫阿猫阿狗,都不妨碍别人绞尽脑汁赞美。
  19岁,还不够法定结婚年纪。樊镇川却觉得刚刚好,19岁不会像小姑娘那样幼稚,足够年轻鲜活,不满20岁也不算什么,在河东县他想领张结婚证,还真有谁查他老婆的年龄够不够?
  樊镇川瞧上人,也同意把小保姆送走,李阿姨觉得婚事就能操办起来。
  这个月天气在转暖,夏天么太热,5月份就刚刚好!
  至于夏晓兰愿意不愿意嫁,李阿姨和樊镇川都没考虑过。李阿姨是觉得一个乡下女孩儿,能嫁给樊镇川还有啥好挑剔的,哪怕樊镇川前头有过老婆,还有个十几岁的儿子。要不是这样,也轮不到娶夏晓兰啊!
  樊镇川在河东县作威作福习惯,只要他瞧上的女人哪个搞不到手。
  他还是正正经经娶夏晓兰当老婆,更不会有任何问题。
  刘芳和梁秉安拼命推销这个外甥女,女方肯定也早有准备,李阿姨是这样想,樊镇川就想的更简单粗暴,只看他想不想娶,夏晓兰本人的意愿并不重要。
  结果就是夏晓兰会嫁给他,过程那么深究干嘛,樊镇川迷恋女色,对女人却不会惯着。
  ……
  成了!
  李阿姨叫了刘芳去,第一次明明白白的和刘芳说:
  “婚事最好是5月就办,天气不冷不热的。镇川点过头,同意在老宅子里摆酒,能来多少客人就办多少桌,肯定让你外甥女风风光光嫁进樊家!樊晗年纪也不小,以后还跟着我在老宅住,过两年孩子出去上大学,呆在河东县的时间更少,也不妨碍到新人啥。我看你外甥女瘦归瘦,却像个好生养的,趁着我还能帮上忙,早点把孩子生了……”
  樊镇川是二婚,这年头连初婚嫁人的都不一定能摆酒。
  条件不允许,好多人结婚就是领证,然后请至亲和要好的朋友吃一顿完事儿。
  二婚就更是从简,偏偏樊家却说要大办。不仅是李阿姨喜欢,樊镇川本人也是瞧上了夏晓兰,不然咋有那么多体贴的举动,婚后不和继子住在一起,婆家盼着早点生孩子——樊镇川大20岁算啥,樊家如此重视夏晓兰,能嫁进樊家,真是祖坟冒青烟。
  去面临樊家复杂关系的不是刘芳亲女儿,享受既得利益的却是刘芳一家,这桩婚事刘芳是发自内心满意。不是一家人,她能在间积极牵线搭桥吗?
  刘芬和夏晓兰简直是两个木鱼脑袋,还惦记着穷当兵的对象。
  樊家说5月就结婚,刘芳觉得时间太早,一个月哪能让夏晓兰和穷当兵的断了。她也怕到时候闹出笑话,选择这种时候坦白为宽:
  “您说,都要成亲家了,我也和您说一句实话,我那个外甥女之前处过个对象,是个穷当兵的,不晓得两人还有没有来往……”
  李阿姨看了刘芳一眼。
  这是耍滑头呢,说话的意思她听不出来么,恐怕不是之前处过个对象,现在也好着呢。刘芳必然是看不上那对象,才把外甥女嫁给樊家。
  这年月,说是自由恋爱,长辈棒打鸳鸯的也不少。
  李阿姨不太在意:
  “结婚前一定要处理好,我可不想办喜酒的时候闹笑话。你能在娘家做主吧?反正我信你这个媒人。”
  穷当兵的李阿姨不怕,俩人只是处对象,还不够年龄结婚。
  樊家不是破坏军婚,李阿姨底气特别足。
  她觉得刘芳能在娘家做主,农村家庭,像刘芳这样能嫁进城里来的在娘家说话都硬气,娘家人也要靠着刘芳呗。
  有个在省城开店的大舅妈,李阿姨也不认为个体户的大嫂能把刘芳压住。
  梁秉安是吃公家饭的,刘芳不算个官太太吧,那也不是个体户能比的呀!李阿姨对刘芳的信心十足,刘芳也不会露怯。之前樊家是还没确定,她不可能在二姐和外甥女面前把男方情况说的那么仔细,毕竟樊镇川身份不一样。
  现在事情都定下,她肯定要说清楚的。
  这么好的亲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夏晓兰要是拒绝,刘芳都怀疑对方脑子里装稻草——装稻草也没关系,只有樊家想不想娶,还能有夏晓兰愿不愿嫁的么!
  “我肯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265章 表姐占了大便宜2更)
  刘芳走路都是飘着回家的。
  李阿姨没有许诺梁秉安升职的事,却坚持让刘芳改口叫亲家。都成亲家啦,梁秉安的事以后樊镇川能不管啊?按说樊镇川娶了夏晓兰,就比刘芳和梁秉安还矮了辈分,这两人自然不会如此低情商想要当樊镇川的长辈,然而樊家那么重视夏晓兰,樊镇川能对夏晓兰的小姨夫不管不问么!
  这不就是两口子一趟趟跑乡下的目的吗?
  搭上樊镇川的关系!
  还是因为她娘家外甥女搭上的关系,刘芳自觉能在婆家挺直腰杆做人,梁家那些亲戚还敢嘀咕她是乡下来的么,公公婆婆也不会明里暗里瞧不起她,觉得她娘家不能给梁秉安仕途带来帮助!
  刘芳越想越美,喜酒还没办,她俨然已把自己看作是梁家的大功臣,简直比替梁家传宗接代生个儿子还有底气。梁秉安回家一听也很高兴,晚上忍不住一个人喝了半斤白酒:
  “我老婆就是旺夫!”
  梁秉安喝得八分醉,哪个男人不希望能在事业上有所建树。梁秉安的职务能让乡下人仰望,心悦诚服的叫一声“国家干部”,其实在河东县也不算啥。梁秉安认为自己的能力完全能承担更重的担子,可惜近几年好几次升迁机会都和他擦肩而过,梁秉安心里也憋着一把火。
  梁副局长。
  他最不喜欢听到那个“副”字。
  对自己所在的清冷衙门也不满意。
  如果能动一动,把那个“副”字去掉,或者调到其他部门去就好了!
  对于当年娶刘芳,梁秉安并没有后悔,只是近年来升迁无望,夜深人静时梁秉安也会想,如果当年娶的是别人,他的路会不会好走一点?
  现在好了,能借着樊镇川再上一个台阶。
  梁秉安一开口就是重重的酒气:“上次那四千块,二姐不是没要吗?你给添成一个整数,让她们现在就把房子给修起来,难道让外甥女从大哥家出嫁么,不像话!”
  添成一个整数?
  “给5000块啊,修个平房?时间上来得及吗……不是5000元,那你说的是10000块!”
  四千都给了,多添一千也没啥。
  二姐母女又没啥钱,外甥女出嫁,她这个当小姨的多添箱也行。
  但给一万的话,刘芳就很心痛。
  一年到尾的,梁家除去开销也攒不下一万啊,一给就是这么多钱,肯定要动用存款。但家里的钱虽是刘芳子在管,梁秉安说话同样管用。五千都出了,那就干脆咬牙多出五千块,这钱花就花呗,只要她男人能升职,这钱是花的有意义的!
  “那就听你的……”
  夫妻俩开始商量着细节,梁欢把耳朵努力贴在门缝处也听不到更多消息。刚才她妈说的已经很劲爆,樊家居然连婚期都给出来,看来她表姐是真的要嫁入樊家。
  樊镇川对表姐居然那样好,肯大宴宾客,还说婚后不和樊晗一起住。
  梁欢觉得樊晗惨兮兮的。
  不过,樊晗惨也顾不上了,等她表姐嫁给樊镇川,她爸说不定就要升官儿。
  不用自己嫁给老男人,同样能当梁局长的宝贝女儿,梁欢能不高兴吗?梁家的富贵要靠着夏晓兰的婚姻,梁欢现在到没那么讨厌表姐,而是有三分羡慕……七分可怜。
  但也比当村姑强嘛。
  说到底,还是表姐占了大便宜。
  ……
  梁家在商量着给夏晓兰“添箱”的时候,樊镇川也给小雨摊牌了。
  一番**后,樊镇川穿睡衣起床,从衣柜里拿出一个纸袋。
  “这里是一万块钱,过两天你就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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