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节

  “明朝和蒙古断断续续打了两百多年的战争,相信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厌倦了征战,希望两国和平,能够重开榷场通商。我觉得隆庆帝很有可能答应这个提议,隆庆帝是个开明的皇帝,他甚至不顾祖宗规矩,开了海禁,容许百姓自由做海上贸易,东南沿海已经开始了,也该轮到北方开始自由通商。”
  “至于里通大明的风险……钟金哈屯,做什么没有风险呢?风险越大,利益越大,哈屯想要四两拨千斤,就得冒险一试。再说如今除了我们,草原那个部落会支持哈屯当权?恕我直言,连哈屯的亲生父亲都不会支持你。”
  魏采薇最后一句话真是太诛心了,但偏偏是残酷的事实。外头提到钟金哈屯,想到的是草原第一美女、红颜祸水、抛弃表哥、魅惑君王等等,绝不会认为她是个政治家,能够统治草原。
  三娘子心道,重开榷场,会有很多草原人得利,民心所向,就像今年的旱灾,如果榷场在,就不会饿死这么多人了。如果我能够得到大明皇帝的支持,有重开榷场的功劳,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必定能够使得一部分人支持我,从这里开始,慢慢像满都海哈屯一样掌握权力。
  掌握了权力,就能改变像物件一样任人宰割的命运。
  想到这里,三娘子眼睛里有了光,心里有了希望。
  三娘子问道:“汪大夏是不是就在丰城?”
  现在,要努力把三娘子对丁巫崩塌的信任重新建立起来,不能再骗她了,任何一个错误,都能让本就不确定的三娘子发生摇摆。
  魏采薇顿首道:“是的,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明天一早就会在汗廷门口求见哈屯,接我回家。”
  看着自信笃定的魏采薇,三娘子从未如此嫉妒过一个女人,她拥有真正的爱情,七年等待,至死不渝,她确认他会来,没有一丝怀疑和动摇。
  三娘子又问:“他在丰城那里?”
  魏采薇说道:“涉及锦衣卫的公事,我不能说。他来接我,也是以丈夫的身份,和他官职无关。”
  事实上,汪大夏都没有等到明天。
  魏采薇话音刚落,就有侍女进来禀告三娘子,“丁院判在宫外求见哈屯,他带着一个随从,自称姓汪,要进宫接他娘子回家。”
  丁巫进出汗廷的腰牌已经没收了,要进来必须先通传。汪大夏来的真早!
  三娘子静了静心,说道:“宣。”生死相许的爱情固然令人羡慕,可是,注定无法拥有美好的爱情,拥有权力也是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老婆,我来救你了!
  半夏:不用,我自己搞定了。
  成化时期的万贵妃和成化帝相差19岁的姐弟恋。同时期草原是满都海哈屯和延达汗相差二十五的姐弟政治婚姻。
  嘉靖时期嘉靖帝迷恋和孙女同龄的尚寿妃,同时期是俺答汗迷恋外孙女钟金哈屯。
  万历初期,李太后李九宝成为摄政太后,是大明实际的统治者。同时期俺答汗死了,草原三娘子改嫁继子,孙子,成为草原实际统治者。两国都是女人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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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3章 风云再起
  时隔半年, 汪大夏第一次穿男装,习惯当妇女之友、在脂粉堆里打滚,现在为了救老婆, 汪大夏穿我战时袍, 着我旧时裳。当窗拆发髻, 对镜卸红妆。磨刀霍霍向汗廷。
  穿着圆领袍的汪大夏提剑出门, 从风骚美娇娘变成了武士, 丁巫问:“你考虑清楚了?”
  汪大夏点点头, “我的老婆,拿什么都不换。”
  大舅子第一次觉得这个妹夫还是有可取的一面。
  丁巫连夜带着汪大夏来到汗廷, 得了三娘子的传召之后, 汪大夏身手所有的武器都被搜走了, 就连发髻的簪子也被抽出, 换上一根发带束发。
  三娘子为迎接稀客, 添酒回灯重开宴,时隔七年,再次见到汪大夏, 他居然还是过去在红袖招打架的少年模样,好像除了身高,基本没有什么变化。
  三娘子也依旧美貌, 只是添了一份上位者不怒自危之感。
  不过,汪大夏的目光并没有在三娘子的容色上停留,问:“我老婆呢?”
  好一个夫妻情深, 为了找回老婆,龙潭虎穴也要闯进来。三娘子说道:“恭喜你和隔壁女邻居有情人终成眷属,你老婆刚刚和我达成了一笔交易,不知道你们认不认?”
  丁巫和汪大夏一起说道:“认。”
  三娘子心中又开始发酸, 一个市井游医,却有毫不保留爱她的家人和丈夫,这是何等的幸运。
  三娘子说道:“你们还没有问是什么交易。”
  汪大夏说道:“我老婆说的都对,她总是能够另辟蹊径,出奇制胜。”
  丁巫说道:“我信她。”
  这样的信任,令三娘子羡慕不已,看来魏采薇的话是有分量的。
  三娘子扯动了桌下的机括,隔壁房间的铃铛响起来,侍女将魏采薇带过来。
  夫妻相见,没羞没臊的拥抱起来。丁巫已经司空见惯,三娘子强压住心中的酸意,说道:“魏大夫给两位说一下我们的交易。”
  魏采薇把大明支持三娘子掌控权力、两国停止延续两百多年的征战、开互市,恢复和平的计划说了。条件是三娘子要庇护锦衣卫在丰城的暗桩,支持两国和平。
  妇唱夫随。汪大夏对老婆和三娘子的交易双手赞成,赶紧结束吧!否则这种不人不鬼的潜伏间谍生活永远没完没了。
  事到如今,丁巫也揭下了面具,“我还有一个条件,哈屯要协助我们铲除白莲教。一来白莲教是个毒瘤,欺骗无知教众,教民眼里只有教主,没有哈屯,只听教主的命令,迟早是个隐患。”
  “二来,白莲教在大明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明廷不可能宽恕白莲教所作所为,两国要和平共处,白莲教绝对拦在中间的绊脚石,如果三娘子协助明廷铲除白莲教,那么明廷会相信三娘子的诚意。”
  到了谈判环节,都要讨价还价,三娘子说道:“你们对我的要求太多了。白莲教对汗廷是有用处的,俺答汗需要白莲教当走狗来牵制你们,这次旱灾,板升之地的粮食对我们大用用处,否则会饿死更多的人和牲畜。目前我们八字还没有一撇,我不会打压白莲教,与俺答汗作对。”
  丁巫说道:“如果没有白莲教,板升之地就是汗廷的地盘,对汗廷交税纳粮,哈屯将来就不用通过白莲教来借粮食,直接统治板升,教民都是哈屯的子民,哈屯有牧地、有耕地,互相补充,没有白莲教这个中间人,岂不更美?”
  魏采薇也说道:“哈屯,除掉白莲教,对我们都有好处。”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两方达成战略性合作意向,接下来,要等隆庆帝的答复。
  三娘子把刚刚没收的犀角符牌还给了丁巫,他依然可以自由进出汗廷,但是,三娘子对汪大夏说道:“今晚你带不走她,我不能为了一纸空文放了她,在你们的皇帝给我答复之前,她就是汗廷的贵客,要在汗廷为我待产。”
  汪大夏不答应,“不行,你不能把她当人质。”
  三娘子说道:“我们彼此都还不能信任,我必须留下一个人。她是个女人,又是大夫,留在身边不会惹人怀疑。汗廷里头各方耳目众多,我也需谨慎行事。”
  汪大夏正欲再驳,魏采薇捂住了他的嘴,“我能理解哈屯的不安,我自愿留下当人质。”
  汪大夏:“呜呜(不行)!”
  魏采薇听出丈夫的意思,说道:“难道换成你穿女装留在汗廷?”
  汪大夏点点头:“呜呜(是的)。”
  魏采薇否了丈夫的提议,“这样我更不放心了,你给哈屯赎身这事我不会忘记的,瓜田不系鞋,李下不摘帽,我这个人就是小心眼。”
  三娘子的脸色有些难看,她没想到魏采薇会如此直白。
  其实魏采薇不怀疑汪大夏的忠诚,但是他毕竟是个男人,女装又是风骚入骨、招蜂引蝶的那一款,一旦被识破,或者被俺答汗看中了,强行霸占,结果扒了裤子掏出来一个奇伟的汪小夏,大夏和哈屯都有危险。
  丁巫从中斡旋,说道:“哈屯,他们毕竟是新婚夫妻,相隔两地,被宫墙阻隔,有违人伦,大家各退一步,每隔十日,魏大夫可以以采买药材的借口出宫,和汪大夏团圆一次,一定会在关闭宫门之前回到汗廷,而且全程都有微臣陪同,绝不给哈屯添麻烦。”
  丁巫为了成全妹妹妹夫,心甘情愿看着新婚夫妇在他眼皮子底下恩爱缠绵。
  至此,交易正式达成。
  丁巫说道:“此事会由锦衣卫陆统领亲自赶往京城,秘奏给皇帝,到时候皇帝秘赐文书和信物,以示两国合作诚意。”
  “陆统领?”三娘子回想过去,“就是陆炳的那个私生子?”
  魏采薇等三人对视一眼,事到如今,有些迟早要捅破的事情,不必在三娘子跟前隐瞒。
  魏采薇说道:“她不是私生子,是诚意伯的女儿,陆府的四小姐陆缨。以前我和她的种种传闻,自然都是假的。”
  不知陆缨是女郎。
  三娘子听了,一时无言。原来世上还有这么多不服天命的女子,打破桎梏,突破世俗的偏见,努力追求着理想。
  三娘子说道:“我见陆统领一面。”
  陆缨穿上女装,由丁巫带进了汗廷,与三娘子、魏采薇见面,三个女人在屋里秘议了一上午。
  陆缨下午就出发赶往千里之外的京城,一场风波,以合作互利平息。
  来自山西大同的“禾大夫”从诸多妇科圣手中脱颖而出,成为钟金哈屯的心腹。禾大夫喜好调脂弄粉,经常去红妆脂粉铺,每一次都是女老板亲自接待,引到楼上介绍新货,半天都不下楼。
  禾大夫出手阔绰,一买就是一马车,挑出孕妇可用的献给钟金哈屯,其余都分给汗廷的侍女们。
  就这样,寒冬过去,春天终于到来,冰雪开始融化,万物复苏。
  不过,这是青黄不接的季节,冬天的储粮几乎吃完了,青草还没有长出来,无法喂牲口,春天的饥荒比冬天更厉害,草原各部落每天都有饿死的人。
  饥民开始打劫,拼命哄抢食物,人类就像动物一样,到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角逐。
  丰城驱散所有的流民,夜里戒严,城门驻守着军队,禁止饥民进入丰城乞讨。
  丰城之内,歌舞升平,粮食肉奶价格飞涨,也饿不了有钱和有权势的人,一切如旧。
  丰城之外,为了生存,强大的部落吞并弱小的部落,杀掉男人和老人,孩子留下来当奴隶,女人留着当生育机器,粮食掌握在强者手中。
  某天夜里,魏采薇被汗廷里的动静惊醒了,匆匆赶到三娘子的大殿,三娘子即将临盆,她摸着大肚皮,看着窗外,说道:
  “鄂尔多斯部的首领阿多斯联合了好几个部落带兵包围了丰城要粮食,俺答汗连夜召集群臣,商议对策。我听说,我的继子们都建议俺答汗将我物归原主,还给阿多斯,用我来抵粮。”
  魏采薇听得心惊,“俺答汗……答应了?”
  三娘子说道:“俺答汗还没有做决定,但是,许多人都支持去母留子,孩子归俺答汗,我归阿多斯。”
  丰城外,一个人坐在箩筐里,被吊着绳子放出城门之外,正是枢密院的院判丁巫,丁巫高举双手,表示自己没有带武器。
  丁巫大声叫道:“我叫丁巫,是鄂尔多斯部的老朋友,我要见阿多斯!”
  丁巫长的文质彬彬,看起来像个弱质书生,没有什么杀伤力,被带到了阿多斯的大帐。
  阿多斯对丁巫以礼相待,用乳饼和奶茶招待他,“这一次没有烤羊给你吃了,上次从中原用皮子换来的粮食已经吃完,再这样下去,就要人吃人。我们这几个部落不想走别人的老路,通过自相残杀来抢夺粮食,与其自己人杀自己人,不如联合起来找俺答汗要粮,他们都说丰城有储粮,我们不想要杀戮,我们也没有背叛俺答汗,我们只想活下去。”
  丁巫说道:“但是汗廷正在商议把钟金哈屯还给你,再随便搭一些粮食当嫁妆,打发你们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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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4章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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