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那倒没有,我之前也不知道你们俩是这层关系啊,要是知道的话,我就给你问问了。”翁晨卿懊恼地摇摇头,叹了一口气,突然,她眼睛又亮了亮,“要不这样,晚上我跟锦绣姐睡觉的时候,帮你打听打听?”
“可以啊。”
“那我可有一个要求。”翁晨卿眯着眼一笑,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
“什么要求?”程廷将目光从俞锦绣的身上收了回来。
“锦绣姐的弟弟总是欺负我,我不服气,就跟他吵了几句。后来,他说了,要和我单挑,斗蟋蟀!我不知道哪儿有蟋蟀,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斗,这样吧,我就请你这么个救兵,你帮我把这事办妥了,你和锦绣姐姐的事情,我也给你办妥。”怕程廷不相信,翁晨卿还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像是很有公信力的样子,程廷失笑,竟答应了她。
小时候还没有搬家的时候,他在弄堂里可是孩子王,七八岁大的孩子能有什么能耐,可不就是以各种小孩子们的把戏来拔个将军吗?给翁晨卿弄一只蟋蟀真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帮着她和俞承光斗蟋蟀也没什么好为难,只是,答应了她的要求,岂不显得他实在是拿俞锦绣没办法了?
也的确是拿俞锦绣没办法了,他才出此下策!要是让别人知道,他程廷为了追求一个女孩,居然会答应帮个小孩和人家斗蟋蟀,简直是,笑掉人大牙。
程廷决定保密,“答应你可以,但你不能和锦绣说。”
翁晨卿一乐,露出虎牙来,“放心吧,我懂的,这样很没面子嘛!”
俞锦绣和林清商量好比赛的事情,回来的时候,程廷和翁晨卿已经达成了一致。
这会儿见俞锦绣要帮翁晨卿选衣服,程廷表示要先离开。他的背影消失在视线范围之间,俞锦绣突然想要和他再说些什么,于是,她小跑出去。
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上,她喊住了他,“程廷!”
不知怎的,他的步伐竟如此快,才一会儿工夫,就已经走到了街角。俞锦绣的声音并不算大,可程廷就是听见了,回头的时候,他看见她奔跑而来的样子。
俞锦绣穿得很随意,
即将入冬,虽然很冷,俞锦绣还是没有放弃打扮自己,她套了一身高领毛衣,配着黑色的紧身裤,短靴是她和林清一起去江北里淘的,既时髦又保暖,就是鞋底太硬,跑起来的时候鞋跟砸在地面上,“咚咚”作响。程廷看见的俞锦绣,正在向他跑来,她的脸颊有点红,冷风吹过的时候,她微卷的头发就像是带着节奏感一般往高领毛衣的领口里钻,扎在她的脖子上。
程廷没有催促,也没有前进,只是微笑着站在原地,看着她向自己跑来。
记忆中,似乎很少有这样的时刻。自从他确定了自己的心思,他就一直跟在俞锦绣的身后,他无数次追逐她的步伐,而后将她逼到墙角跟,两个人却还是没有任何进展。于是,他开始将心态放平和,他放慢脚步,只为了适应俞锦绣的节奏,效果颇丰。
此时,俞锦绣跑来了,她站在程廷的面前,喘着气。
“有话要对我说吗?”
他轻启唇,眸色幽深,仿佛能攥紧人心,俞锦绣听着他低沉好听的声音,看着他的神色,突然发懵。
男色当道啊,俞锦绣在心里头暗暗道。
其实,俞锦绣是真不知道要对他说什么。刚才,他们一路走来,一直都是爱说话的翁晨卿在叽叽喳喳的,程廷很少搭腔,而她夹在他们俩之间,也只是回应着翁晨卿的话而已。后来,到了林清的店里,林清拉着她说了比赛的事宜,她认真听着,兴奋得不得了,回头想要告诉程廷的时候,他却说要先走。
程廷礼貌地和林清打了声招呼,他要走的时候,俞锦绣突然有很多话想对他说。
可是现在,站在他的面前,她又犹豫了。憋了好久,才终于吐出一句,“林清的对象是护肤品公司的,他们那边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打算办一场比赛。我想要去参加,你觉得我行吗?”
俞锦绣也不知道自己在瞎紧张什么,只是忐忑着说完,话音刚落,他却已经笑着接上话来,“行啊。”
俞锦绣一抬眼,就正好撞进他带着笑意的眸中,她一怔,只见他对自己说了一句温暖的话。
“反正我觉得,不论你打算做什么,都是没问题的。”顿了顿,他淡淡地补充,“不仅没问题,还能做到最好。”
程廷眼神笃定,俞锦绣忍不住笑了起来,“谢谢你夸我。”
程廷也笑了,“我不是在夸你,我是在夸自己。”
俞锦绣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而后,他抿了抿唇,漫不经心道,“这表示我眼光好。”
第二百一十章一物降一物
第二百一十章 一物降一物
俞锦绣不是以正常的速度走回店里去的,她觉得自己大概是落荒而逃的。不仅仅是落荒而逃,一路上,她还一直在想程廷刚才说的话。
“这表示我眼光好。”
淡淡的几个字,拆开来,每个字都没什么特别的,可组合起来,却成了一句情意绵长的话。俞锦绣甚至快要误以为这是一句情话了,可离开的时候,程廷的表情似是云淡风轻,她又困惑了。
她今年二十了,可她难道真的是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吗?即便别人不知道,可她自己心里清楚,她经历的种种,真要用一句老派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她俞锦绣吃过的盐,比程廷吃过的米还要多,她俞锦绣走过的桥,比程廷走过的路还要多。俞锦绣一直都觉得自己能处变不惊地面对一切,可这一刻,她发觉自己的阅历通通不作数了。
程廷只不过是随口说了一句听起来稀松平常的话而已,她就被撩得脸红心跳,到了最后,她甚至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这难道不是越活越回去了?俞锦绣有些懊恼。
回到店里,翁晨卿正在隔起来的帘子后面换衣服,林清站在边上等待,抬起眼瞄见俞锦绣,她不由笑起来,“你刚才出去一趟是跟隔壁化妆品店的借了腮红?腮红抹多了,快成猴子屁股啦。”
“我没有啊,我这儿的化妆品都齐全了,还去隔壁化妆店借腮红做什么……”俞锦绣这会儿脑子混混沌沌的,还在琢磨程廷说的那句话呢,听见林清的揶揄,她不痛不痒地回了一句,话音未落,才回过神来,“行啊!你在笑话我!”
林清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毫无淑女形象,恰好翁晨卿掀开帘子出来,见林清笑得正欢,也乐了,笑眯眯地冲着俞锦绣问道,“锦绣姐,你这是怎么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害羞了呢。”
林清给她递了一个眼神,随口说道,“还能怎么了?的确是害羞了!肯定是程廷说了什么话,听得人家心慌意乱的。”
俞锦绣的脸更加烫了,“我才没有。”
翁晨卿没搭理她,冲着林清点点头,眼珠一转,“林清姐,我觉得你说得对。锦绣姐,陈阿姨说你这人,就是爱窝里横,看来是真的啊!在家里的时候,你就像是美猴王似的,怎么一到了程廷哥面前,就成了猴子屁股啦?”
林清又乐呵呵地接上,“谁说她只是窝里横?她在外面也挺横的。只不过,一物降一物,我估计也就程廷能治得了她。”
这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默契配合,就跟认识了三五年似的,俞锦绣被她们俩调侃得没了脾气,懒洋洋地坐回到她的梳妆台前——不早了,俞师傅美妆要开张了!
林清笑够了,看着俞锦绣双手托腮若有所思的模样,眼底充满了暖意。
她想起自己第一次对俞锦绣产生深刻印象的那一天。
那一天,俞锦绣拉着詹妮来买衣服,结了账要走的时候,突然撞见严必武的妻子来店里闹事。其实,遇见这种麻烦事,谁都不愿意瞎掺和,她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是,她偏要留下来。
留下就留下吧,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而已,够仗义,却肯定帮不上什么忙,当时,林清是这样想的。
可没想到,俞锦绣不仅仅是留了下来,在林清最难堪的时候,她甚至用三言两语教训了张扬跋扈的施然,帮林清要回了一大笔赔偿。
林清到现在都还记得当施然走后,俞锦绣眼中闪着光的神态,很美,也很动人。
那是林清第一回看见这个漂亮的小姑娘眼中闪烁着光芒。
经过了那一次,林清与俞锦绣和詹妮成了朋友。有时候,她们聊的话题深了,林清就在想,俞锦绣究竟经历过什么,怎么像是比同龄人成熟了不少似的。
林清一直以为俞锦绣足够沉静,直到看见她在程廷面前的小女人神态。原来,所谓成熟,只是相对的。
在程廷面前的俞锦绣,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少女情怀总是诗的羞涩与彷徨,林清为她感到高兴。
刚才翁晨卿说,既然他俩两情相悦,为什么就是不走到一起呢?林清笑着告诉她,虽然心里头都有对方,但这两个人磨磨唧唧的,两个人对感情的事慎重又慎重,还得折腾一段时间,等磨合好了,再走到一起,就再也不会分开了。
翁晨卿到底还小,没什么感情经历,没听明白林清说的话。于是,她拍拍翁晨卿瘦弱的肩,“就是说,他们迟早会在一起的。”
这下翁晨卿听明白了。
早一些,晚一些,都没关系,只要他们总会在一起的,那就够了!
林清给翁晨卿挑了好些衣服,总是不合适,别看她长得水灵,但骨架子太小了,很多衣服都撑不起来,穿上一看,就像是偷偷从大人的衣柜里扯了衣服穿似的。
俞锦绣终于看不下去了,站起来,满架子翻腾着。
最后,俞锦绣拿出一件浅粉色的灯芯绒裙。
灯芯绒的连衣裙剪裁并不特别,这料子在这会儿也不算讲究,翁晨卿歪着脑袋看了看,抗议道,“锦绣姐,这像小孩子穿的!”
俞锦绣失笑,“你难道是大人么?”
“我长大啦……”翁晨卿皱了皱鼻子,鼓起脸颊,像只河豚似的。可她到底还是听俞锦绣的话,接过裙子,刚要进去换上,林清又递了一件奶白色的绒毛针织衫过来,“这件穿里面。”
翁晨卿在里头捣鼓,没一会儿,就出来了,她低着头摆弄自己的裙子,心底在叹气。本来还以为可以跟着锦绣姐来买件好看的衣裳,像锦绣姐那样,打扮成大人的模样呢,没想到到了最后,还是穿上了粉红色的裙子。
这很幼稚!
翁晨卿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俞锦绣和林清看着她,连眼睛都亮了。
皮肤雪白的小女孩,浅褐色的长发扎成松松散散的辫子,搭在左肩上,奶白色的针织衫配着浅粉色的灯芯绒裙的搭配将她的稚嫩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不谙世事的天真与温顺,翁晨卿撇撇嘴,眨眨眼,举手投足之间,像极了从百货商店里走出来的瓷娃娃。
双手搭着翁晨卿纤细的肩膀,俞锦绣将她的身体摆正,对着镜子,“林清,你说我那天是不是从路上捡到一个大洋娃娃?”
林清闻言,一本正经地点点头,“我看是,比洋娃娃还要像洋娃娃。”
第二百十一章爹不亲娘不爱
第二百十一章 爹不亲娘不爱
被俞锦绣和林清这么一夸,翁晨卿还很诧异,抬起眼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像挺好看的。”
不仅仅是好看,是非常好看。俞锦绣满意地点头,又给翁晨卿买了好几件替换的衣服,这会儿轮到翁晨卿不好意思了,“姐姐,衣服够穿就可以了。”
俞锦绣不听她的,陷入了疯狂购物模式,提着好几袋子的衣服,付了钱,还琢磨着让林清多去进货,“林清,你这店里的衣服太少了,是时候扩充一下了!”
翁晨卿被俞锦绣的阔气给震惊了,难道那天,她是被个阔姐姐给捡回去了吗?
晚上店里的生意一般,快打烊的时候还下起雨,就更没几个客人,俞锦绣闲来无事,就拉着翁晨卿坐在镜子面前,开始给她化妆。面对着这么个精致的素材,俞锦绣化得比任何一回都要认真,林清也很有兴致,在旁边指点,“眼影要重一点,眉毛还能再深一点,她的睫毛已经够浓密了,不用再添啦!”
从店里出来,回家的路上,翁晨卿变得扭捏起来,“锦绣姐,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
俞锦绣想了想,“晨卿,你妈妈有没有给你买过洋娃娃?”
翁晨卿摇摇头,“小时候家里穷,我妈妈从来不给我买玩具。后来带着我改嫁,她说我已经够大了,就更不需要买玩具了。”
俞锦绣笑了笑,“我觉得洋娃娃真好玩啊!”
翁晨卿歪了歪脑袋,领会了俞锦绣的意思之后,她的嘴角抽了抽,敢情锦绣姐是真的把她当成个大玩具了?可是,为什么明明是被当成了玩具,她还觉得这么温暖呢?有人疼爱的感觉真好啊!
俞锦绣从林清那儿借了把伞,搭着翁晨卿的肩膀一步一步往回家的路上走着。刚下过一场大雨,这会儿雨势小了,可地上还是有泥泞的水洼。俞锦绣提醒着翁晨卿留意脚下,她低着头,突然有些心酸。
这样的心酸,并不是因为委屈。从小到大,翁晨卿总觉得自己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存在,虽然她这人心大,懂得调节自己的情绪,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可现在,感受着俞锦绣的手心传递来的温度,她突然觉得,上天待她还是不薄的。
翁晨卿垂着眼,不知怎的,竟想掉泪。好在这会儿她脸上带着漂亮的妆容,想到刚才镜子里自己神奇的模样,她硬生生地把泪水给眨回到眼眶里去了。
走到院子里,俞锦绣把伞放在家门外,撑开的伞很大,是深蓝色的,未干的雨水顺着伞的边沿往下滑,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翁晨卿听见屋里的声音。
“妈,我姐今天怎么还没回来啊?下雨了,要不我去接她?”
“不还是别去了,要是锦绣正好在回来的路上了,你们俩一来一回错开了,那多麻烦。她和店里的老板娘熟,人家那儿肯定有伞!”
“那个小丫头呢?”
“小丫头?你说晨卿啊!锦绣说了,要带她去买衣服。晨卿也挺可怜的,出来了这么多天,听说给家里带信儿了,可家里也没个人搭理她的。来我们这里也好,至少吃得饱,穿得暖,也不担心被人给欺负了。”
“哦,那小丫头现在在长个儿呢,等下她回来,你给她煮碗饺子吃吧。”说着,俞承光又嘟囔了起来,“小丫头片子,买什么衣服啊?我看她适合去买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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