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这些秘密地方有的是自己找到后记下的,也有的是家里人传下来的,就比如宁婉现在到了一处山岩下,这个就是宁贤带她采蘑菇时告诉她的,听说是由奶奶传给大姑,大姑又传给她的。
  宁婉拨开半人多高的杂草,果不其然地见到了一圈熟悉的紫花脸。新鲜的紫花脸十分地好看,雪白的杆,雪白的伞,但在伞的上面却不均匀地撒了一层粉紫色,看起来果真像一个花脸,待晒干了,这娇艳的颜色就变得暗淡了,接近于灰紫色。
  蘑菇成长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它们时常长成一条线或者一个圈,发现了一个,在附近继续找下去,一定还会找到更多。现在这个紫花脸的蘑菇圈便能有几十个,外面一圈长得最大,里面的略小一些,就像专门有人为它们排好位置一般。
  宁婉小心翼翼地将蘑菇从地里拨出来,却不带太多的土,她要将这里原样留下来,再下雨时就会长出同样的紫花脸。
  收了这圈紫花脸,宁婉心里说不出的愉快,便轻声哼了起来,“九月九,秋风起,庄稼人儿早早起,高梁红来大豆黄,五谷那归仓人儿喜。”收获的喜悦都是差不多的,这曲子最能体现她现在的心情了。
  不过,三家村里的人平日是不唱歌的,这些小曲儿只有小孩子们可以随意唱着玩儿,年纪大一些了就不好意思唱了,特别是女孩们,在外人面前唱歌似乎有些不正经。因此宁婉也只是见周围没有别人小声地哼着,随手采了些鸡油黄,然后她就幸运地找到了一片大腿蘑。
  虽然从吃的角度宁婉最喜欢白花脸紫花脸和榛蘑,但是采到大腿蘑她却是最欣喜的,因为大腿蘑一只能顶别的蘑菇好几只,甚至十几只,只要将这一堆大腿蘑采到筐子里,她今日的收获就不少了。
  蘑菇不似乎猫爪儿菜一般能放得很实,便不是很沉,因此宁婉采了满满一筐回了家,一股脑地先倒在一旁,把蘑菇上面沾的草棍落叶之类摘了去,然后分门别类地拣成几堆,无论是接下来送到酒楼还是晒干了卖,都要按不同的各类来计算的。
  这时便有人喊了,“婉儿,我的蘑菇收拾好了,你来称一称吧!”
  “好了!”宁婉应了一声,将自己的蘑菇放在一旁,拿了称先收大家的。还是一样的老规矩,一筐蘑菇不挑的一斤两文收,而收拾好又分过类的蘑菇价要高一些,寻常的三文钱一斤,唯有白花脸和紫花脸五文钱一斤。
  因此蘑菇的重量虽然轻了,大家收到的钱却多了。而且,采蘑菇的活比起采猫爪儿菜更适合女子,她们背不动上百斤的猫爪儿菜,但采蘑菇时却更加灵巧迅速。就比如罗双儿和春玲嫂子,都采了五十多斤,是最多的。至于当时采猫爪儿菜最多的郭夏柱和宁大江却都逊色几分了。
  大家采的蘑菇种类不同,宁婉收了之后便分门别类地堆成几大堆,看起来十分观壮。而挑拣得仔细,不只是为了分类之后容易卖出去,也是为了防毒蘑菇。
  山中的蘑菇种类非常多,其中就有许多毒蘑菇。那些颜色特别鲜艳,红色带小白点,或艳粉色的蘑菇便是有毒的,三家村人常年采蘑菇都十分清楚,根本不会采这样的蘑菇。但是还有一种蘑菇,长得与平常的蘑菇很相似,却也是有毒的。
  这就需要挑拣的时候仔细看了,这里还有一个法子,那就是蘑菇伞下面的褶皱是片状的就是无毒的,而尖刺状的就是有毒的。
  入口的东西不同别的,因此要格外用心。三家村的人吃惯了山珍,因此对这些也极明白的,故而采蘑菇时就很用心,没见过的蘑菇并不敢乱采,宁婉收时再认真查上一回,一定不能让毒蘑菇留下。
  蘑菇鲜时送到酒楼固然要贵上很多,但是非常难运,很多路上就坏了,损失便都在这上面。因此,这些蘑菇要赶紧晒晾起来,宁婉自己手脚不停,宁清和于氏也帮忙,就连罗双儿和春玲也不先走,帮着宁家将蘑菇全部在院子里排开才回家。
  各种蘑菇或干些或湿些,大约十斤左右能晒成一斤干品。晒蘑菇又与晒猫爪儿菜不一样,除了要先挑拣一回之处,还要把特别大的蘑菇撕成两半,而长腿蘑要用刀切成略薄些的片才能晒透。而晒得半干的蘑菇,又要用针和钱将它们穿起来,再挂在屋檐下继续晒。
  宁婉是勤快的人,对自家收到的山货更是用了十分的心思,除了晒蘑菇,还每于爹要去虎台县之前的一天,便拣了最鲜的蘑菇放在阴凉处略通通风,却不曝晒,第二天早起将蘑菇一个个拣到篮子里再蒙上冷布,这样送到虎台县时便还是又鲜又好的。
  家里还是有货先送到望远楼,自野猪肉之事后,掌柜的对宁家越发好了,给的价又都提了一些,与在街面上卖的不相上下,其实望远楼这么大的酒家,根本不在在意这点小钱,他们要的是最鲜最好的食材,这样才能拉得住食客,保住酒楼在虎台县第一的名头。
  因此鲜蘑菇之类的东西,掌柜再喜欢不过了,尤其是白花脸紫花脸,只半斤八两的,便能给出十几钱,至于新鲜的鸡油黄、长腿蘑等等,一斤也能有十文钱。酒楼里只加些最简单的油盐烹调,送到客人面前,一盘却又要翻上不知多少倍。
  能点鲜蘑的吃客们是不在意几百上千文钱的,吃客们吃得满意,酒楼得了名声和利,宁家也有实惠。
  不过蘑菇不同于猫爪儿菜,不是天天有的,总要在雨后才能采到,因此天气晴朗时宁婉就在家里晒猫爪儿菜和蘑菇,又拿了凳子坐在院子里将早晒干的艾蒿拿来编成绳子。
  天气越来越热,蚊虫也要多了起来呢。
  娘是闲不住的人,见幺女将堆在一窗下的艾蒿都抱了出来就知道她要编艾蒿绳了,也拿了一个凳子与她对面坐了帮忙。
  宁婉拿出三根艾蒿,在顶端结成一处便交给娘帮她握住,然后就将三根艾蒿像编辫子一般地编了起来,每一根快到尽头时便另拿一根艾蒿继上继续编,一会儿工夫就编出了三尺来长,这时便可以结起来放在一旁,再编另一根。
  看起来一大抱的艾蒿编成绳子就少了许多,一绺绺地挂在窗檐下,到了用的时候随手抽出一条就可以了。
  第44章 积累
  </script>  木耳也是三家村后面山中的特产,也是在雨后才长出来,但是要比蘑菇长得慢,大约要晚上半个月左右,不过木耳却不会很快*,因此不必急忙采集。
  野生的木耳生在枯死的树干之上,甚至三家村有人家的木篱笆也会在下了雨之后长出几朵小木耳。但是,因为长在枯死的树木上,是以木耳远不如长在地里的蘑菇那样多,
  而且山里的木耳长得都小,大的一瓣也不过一寸大小,小的只有指甲大,颜色亦浅,略有些发灰。这东西采起来麻烦,又要十几斤才能晒出一斤,卖的价又高不过蘑菇,大家采的兴致便不足了。只是最勤恳最不怕辛苦的几个人还每日上山奔忙着。
  宁婉却是知道木耳的价为什么不高,原来外面有人会种木耳,他们不知用什么法子种出又大又黑的木耳,吃起来肉厚而鲜嫩,寻常的百姓买的都是那种。而且因为见惯了那些又大又黑的木耳,计多人反以为山里的小木耳是不好的。
  其实他们不懂得山里的木耳更难得,味道也更纯正。而三家村的人也不知道,因此采来的木耳卖不上高价,多是自家吃了。
  但是如果货卖识家,也是有人知道山里木耳的珍贵,这些人便肯花大价钱的,因此宁婉自开始收蘑菇起便也一同收了木耳,五文钱一斤,连望远楼都没有送,只等有机会送到虎台县找懂行的人卖出去。
  有的时候,她也会想,木耳应该怎么种呢?只看篱笆上长出的小木耳,应该也不难吧。如果自己能找到种木耳的法子,岂不是比采木耳和收木耳还要挣钱?
  自做过那个长长的梦之后,宁婉慢慢想明白了三家村为什么会这样穷,因为三家村的人几乎不曾走出过小村子,太缺乏见识了。
  其实人总要有了见识才能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的。
  就比如爹吧,他本来性子十分和软,在村里一直明里暗里受欺负的,但是他往虎台县里走了几个月的时间,整个人都变了许多。
  他先前就是到过虎台县,也从没有去过饭铺子、店里买东西,一是没钱,二就是不敢,但是现在他却给家里添置了许多的东西。村里的人看了自家新添的物件,便时常有人请爹帮忙带东西。
  随着帮大家带买些物件,爹已经成了村里最有见识的人,许多人有了事情都要向他来请教,爹的后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越挺越直,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多,而娘也一样,她越来越与先前受气的小媳妇不同了,如今戴着亮闪闪的金手镯、金耳环,行动就受到村里女人们的羡慕,总是笑眯眯的。
  自家的改变虽然很慢很悭,但到了现在却已经积累了许多,再回头去看,变化却很大。
  宁婉因此忙得更开心了。
  就在一片忙碌中,宁清的婚期就到了,姑父、姑姑和大姐夫都在前一天过来添妆送嫁,这时村里的姑娘们都在陪着宁清,这也是三家村的习俗,这些闺阁中的好友们会在一处说上一夜的话,送走她们的小伙伴,然后嫁出去的女儿就成了媳妇,再不能与昔日的小伙伴们在一处玩耍了。
  今天晚上宁家的西屋便专给她们用。
  在三家村,亲友们的添妆都是要拿出来给大家看的,姑姑送的是一对绞丝银镯子,虽然镯子不是很粗,但两只加起来也足有一两重,工更是好,亮晶晶的,在手腕上十分显眼。侄女儿成亲当姑姑的送这样的添妆是非常有面子的事。大姐临盆在即来不了,但添妆却没少,是一对银铃铛,系在衣襟下摆,略一动时会叮当脆响,又体面又引人注目。
  宁婉是没出嫁的女孩,因此只送了一对绸缎荷包,宁清也系在身上,现在打开荷包给大家看,每个里面都有九十九个新铜钱。至于爹娘的陪嫁早摆出来全村人都细细看过好多次了,大家看一样赞一样,个个羡慕不已,“宁清的嫁妆可真多呀!”
  当然了,绝对是三家村排在第一位的嫁妆,比当年宁贤还要多!尤其是宁清那身嫁衣,如今正挂在墙上,只许大家看不许摸的,大红撒金的料子红通通金灿灿的,就是刘货郎都没有见过,明日穿出去,就是到了马驿镇也绝对能令刘家的宾客们大吃一惊!
  别看新娘子是自三家村嫁出去的,但是谁敢小看!
  宁清脸上敷了一层薄薄的粉,嘴唇点了胭脂,是爹前两天专门给她买的,在灯光下更显得美得不似真人,含羞带笑地听着大家的赞扬,又矜持地笑着说:“不是我小气不让大家摸这嫁衣,你们都不知道,这绸缎缝起来与平时的布匹不一样,十分光滑,略不小心便会拨了丝。我娘带着我和婉儿想了好久才想出怎么将这衣裳做好的呢,可不能碰坏了。”
  大家听了又是一阵艳羡,轮流在墙壁前欣赏着,然后又拿出各自的添妆,有一双袜子的,有两个荷包的,还有两块帕子的,也有拿四个或六个铜钱的,宁清收了,逐个道谢,但是语气里再掩不住她的得意。
  至今为至,她可是三家村里嫁得最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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