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谢姐姐!”沈丽华感动地看着谢华香,“你对我真好。”她暗地里决定, 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的捡木耳挣钱, 尽量不给家里添太多的麻烦。
“傻幺妹!”谢华香拍了拍她的脑袋, “咱家就你一个妹妹,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啊!”
“才不是呢, 如果是换了别人, 肯定没有这么好的。”她又不是没见过, 新媳妇进门之后,跟家里的婆婆或者小姑子什么的闹得不可开交的, 要是恰好小姑子的年纪小又弱势的,被欺负得哭都没地儿哭的也大有人在。
自从谢华香来了之后,沈丽华的日子过得比以前都好,而且对未来也多了很多希望,这辈子能遇上这样的一个好嫂子, 真的是太幸运了。
徐校长也对谢华香竖起了拇指称赞:“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爽快人,这样吧,回头我批个条子, 给你们减免一点学杂费。”这点儿权利, 作为校长的他还是有的。
“那就谢谢徐校长啦!”能省则省,谢华香也不跟他虚假地客套了。
参观完学校, 也快到午饭的时间了,谢华香带着沈丽华,告别了徐校长,来到上次来过的小巷子里找廖淑芳。
来到小饭馆的门前, 木板门依旧是紧闭着的,谢华香按照廖淑芳上次告诉她的,拉起门环三长一短地敲了两轮,很快里面就传来廖淑芳的声音:“来啦!”
开门看见是谢华香她们,廖淑芳一脸惊喜:“这不是谢知青吗?今天怎么突然过来了?”
谢华香笑着说:“今天带妹子来县城办点儿事,刚好中午了就过来吃个饭,我没有提前打招呼,该不会吃不上你做的饭吧?”
从上次看见的她这里的经营模式来看,应该是类似私房菜馆那种的,有熟人介绍才能来吃饭,而且一般都是提前一天打好招呼,这样廖淑芳才好提前买好菜,毕竟她这生意不是很稳定,要是买多了菜又没人来吃的话,那是亏不起的。
廖淑芳赶紧说:“瞧你说的什么话,有姐在,还能饿着你们姐妹不成,快说说,想吃什么,姐给你们做。”
谢华香说:“我们不挑,有什么做什么吧,随便炒两个菜就行,先说好了啊,你是打开门做生意的,我们来吃饭肯定要给钱的。”
廖淑芳听她这么说,也不跟她客气了:“就知道谢知青你是个爽快人,行,我也不跟你争了,我这就做菜去。”
“不急,淑芳姐,你看看我们这里有些干木耳和香菇,你这里用得上不?”
廖淑芳接过谢华香手中的袋子,打开一看:“乖乖,这可真是好东西啊,这么大的木耳,不好找吧?”
廖淑芳对她们拿来的干货的品质赞不绝口,这年头木耳香菇这些还没有人工培育的,都是从山上采摘回来的,她们这些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摘的,品质肯定会比一般外面山上的好一些。
不等谢华香开口,廖淑芳就直接说了:“这么好的东西,我这儿肯定用得上的,这样,我就按最高的市场价给你收下来了,好不?以后要是还有的话,还送我这儿来。”
谢华香也深谙做生意的道理:“就按市场价的八折吧,我直接送到你这儿,不用到黑市上摆摊,既省了时间,又不用担那么大的风险,自然是应该卖便宜点儿的,而且也就是孩子到山上摘的,不费什么事儿,能赚点零花钱就不错了。”
既然如此,廖淑芳给她们做菜的时候,菜的分量也给得特别足,油水还多,炒出来的木耳鸡蛋油汪汪的,还有一个香菇蒸鸡,好吃得让人差点儿连舌头都吞下去了。
沈丽华一直沉浸在一种梦幻般的欣喜中回不过神来,她这一袋子木耳和香菇居然卖了三块多钱,谢华香一分没要,全部塞到了她的口袋里,这么多么大的一笔巨款啊,她长这么大,口袋里就从来都没装过这么多的钱!
原来她也是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赚钱的,她可以养活自己,给家里减轻负担,要是她更努力一些,捡更多的山货去卖,说不定还可以把自己的学费和伙食费都赚回来呢!
回去以后,趁开学之前,她一定要想办法多弄点可以卖的东西来卖,以后就算开学了,只要放假回到家里,也要努力地赚钱……
沈丽华正盘算得入神,谢华香好像看穿了她在想什么事的,笑了笑说:“幺妹是不是觉得自己能赚钱了好厉害呀?”
沈丽华用力地点头:“嗯嗯!”
“可是这样赚钱又辛苦,赚得也不多,等以后你念好了书出来,有了大本事了,赚钱才容易呢!所以你要记住,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首要目标是考上大学,千万不要本末倒置了,把本来可以用来好好学习的时间用来赚钱,这样眼前看起来好像是赚了点钱,可实际上是耽误了你将来赚更多的钱,你懂了吗?”
沈丽华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哦!”
“反正你记住,现在你上学的钱,我和你哥还供得起,你只要安心读书就好,将来我们还等着你赚大钱让我们都过上好日子呢!”
沈丽华用力地点头:“谢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将来让你们都过上好日子的,你们现在供我读书,将来我就供我侄子读书。”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报答了。
谢华香忍不住哈哈大笑:“哪来的侄子呀,你别胡说。”
“等你跟我哥结婚,生出来就有了。”沈丽华认真地说。
吃完饭谢华香又向廖淑芳打听了一下哪里可以买得到可以孵小鸡的鸡蛋,廖淑芳说种蛋她不一定能找到,不过小鸡倒是能弄到几只的,如果她们要的话她就去弄几只回来,让谢华香过几天再来拿。
于是谢华香拜托她帮忙弄些小鸡回来,最好有公有母的,这样以后就可以自己繁衍了。
“行啊!”廖淑芳答应得很有把握,看来确实是有门路的,“你要多少只?”
谢华香大着胆子狮子大开口:“五十只能弄来吗?”虽然生产队里规定一家只能养三只,可是他们还有山里的农场呢,如果连几十只鸡都没有,哪好意思叫农场。
廖淑芳吃了一惊:“这么多,你养得了吗?政策不允许的吧!”
“反正你就说,能不能弄得到吧!”谢华香直接问。
廖淑芳也是个人精,听她不愿多说,自然也知道她有她的想法:“这个我不能保证,这样吧,我先去问问,过几天给你一个准信儿,你确定要五十只那么多?”
谢华香说:“能有那么多最好,要是还能弄到更多我也要,实在不行的话,少点儿也行。”
“好!”廖淑芳点头,“那我能弄来多少弄多少,你五天之后过来拿吧!你最好自己带个筐子来盛,要是可以的话,晚上来最好,不然让人发现了说不清楚。”
“我知道了,谢谢淑芳姐。”谢华香果然没有看错,廖淑芳既然能够开这样一家地下小饭馆,肯定是有她不为人知的关系的,找她真的没有找错。
吃完饭,谢华香找廖淑芳借了纸笔,打算写封信回家,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她写了封信回去报平安,才知道在乡下寄个信有多麻烦,大队里并没有设有邮政点,所以她得专程到县城的邮政局买邮票信封寄信。
或者不想自己亲自去县城也行,把写好的信交给大队会计,把买邮票信封的钱也给他,等他啥时候有空去县城办事了,会把整个大队要寄的信都带上,统一到邮局一起寄。
至于这个有空是什么时候,那可就说不定了。
大队里的社员们基本上都没有写信这个概念,唯一有这个需求的也就是知青们了,其中又以新来的知青为主。
外面寄来这里的信也不会送到大队的,也得有人亲自到邮政局去取,通常都是大队会计好久才去一次,寄信顺便取信,所以一封信来回要走上好几个月才能顺利到达收信人的手中,也不足为奇了。
因此谢华香来了这么久,跟家里也不过就通过两三封信而已,特别是前段时间农忙,天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更是没时间写信了。
趁这个机会,好好跟家里说说这里的情况,让爸妈不要担心,然后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让爸妈帮忙在g市的书店里找一下,看有没有科学养猪养鸡这方面的书籍,给她寄过来。
虽然说农村人没有哪家不会养猪养鸡的,但这养一头猪几只鸡,跟农场大规模的养殖是不一样的,要用科学的办法养殖,才能养得又快又好不生病啊!这要一生起病来,一大群的,损失可惨重了。
所以学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很重要的。
谢华香把信写好,带着沈丽华先去了一趟邮局,买了邮票和信封把信寄出去了,然后顺便看看有没有本大队的信件,有的话也帮他们带回去。
邮局的工作人员把一叠安吉大队的信件都递给了她,谢华香找了个地方仔细翻看着,算算时间,爸妈也该给她写信来了。
程立坤真是交游广阔,这一叠信件里,一大半都是他的,还有一些是大队里其他一些老知青的,奇怪的是,唐桂英居然连一封信都没有,谢华香自然不知道她离开的时候偷了家里一大笔钱,现在跟家里算是结上仇了,家里自然不会写信给她。
果然有爸妈写给她的信,谢华香喜滋滋地把信放在一边,顺手把剩下的几封看完,突然她的手一顿,信封上熟悉而刺眼的字体,写着“谢华香同志收”几个大字。
第101章
看到信封上的这几个字,谢华香的心重重地跳了一下, 许多她早已尘封在心底, 完全不愿意去面对的回忆又再次涌上心头, 让她就像吃花生的时候突然不小心咬到了一颗坏的,立刻败坏了所有的胃口, 满身心都不舒服了起来。
她知道这事儿没那么容易过去, 但没有想到, 他这么快就来了。
信封上的字迹谢华香很熟悉,是郑永成寄过来的。
谢华香紧紧地捏住了这封信, 让信封都皱了起来,这家伙阴魂不散,究竟想要做什么?
觉察到她的不对劲,沈丽华疑惑地拉了拉她的袖子:“谢姐姐,你怎么了?”
“哦, 没什么,收到了一封信,幺妹, 要不你先去那边等我?”
“哦, 好的。”沈丽华乖乖地走到另一边,抬头看着邮政局宣传栏上贴着的文件和报刊。
谢华香“唰”地撕开了信封, 抽出里面的信纸,压抑着内心的厌恶,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郑永华果然不认为谢华香是自愿去插队的, 他在信里向谢华香解释,他确实是让人撤了她插队的名额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出了这样的岔子,他保证一定会好好调查一下看是谁做的手脚,保证不让那人好过,并且让谢华香放心,他一定会想办法让他快点回来的。
同时,郑永华还不要脸地在信中表达了对谢华香的思念之情,还抄了一些酸溜溜的诗歌啊什么的倾诉钟情,看得谢华香恶心透了,随手就把信撕成了四半,然后团成一团,扔进了旁边的垃圾箱里。
然后她还掏出手帕来擦了擦手,似乎要把那股恶心的感觉擦掉,最后才走过去找沈丽华:“咱们走吧!”
“现在回家了吗?”沈丽华问。
“还没到时间呢!”她们跟沈大队长约好的下午四点在桥头等的,现在才两点,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咱们先去百货大楼逛逛。”
谢华香原本最担心的,是她离开之后郑永成气不过去为难她的父母,不过现在看起来郑永成并不知道她是故意去下乡的,而且也没有要牵扯到她父母的意思。
也是,对郑永成来说,她不过是一个有点儿吸引他的兴趣的漂亮姑娘而已,又不是要结婚的对象,他才不会费心思去找她父母什么事呢,谢华香觉得,还是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反正她不理他,郑永成那个人本来就没什么长性,说不定过一段时间又遇上了更感兴趣的人,很快就把她抛之脑后了也说不定。
她们两人离开邮政局之后,一个高瘦的身影走到了谢华香刚才扔掉信件的地方……
“原来是这样,真不要脸!”彭月看着手中拼凑起来的皱巴巴的信纸,一脸鄙夷地说,原来庭生哥看上的居然是这么一个勾三搭四的女人,她看到手中的信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立刻把这封信拿去给沈庭生看,可是转念一想,又顿住了,仅有这么一封信,万一沈庭生不相信怎么办?
难道要她跟那样的一个女人去吵架、去争辩吗?简直就是自贬身份!彭月是绝不肯承认其实自己是吵不过厚脸皮什么都敢说的谢华香的。
彭月仔细地分析了一下,其实她最主要的并不是揭露这个女人的真面目,而是让她离开安吉大队,她一直认为,沈庭生之所以不喜欢自己,完全是因为出现了谢华香的缘故,只要这个女人离开了,他自然就会回心转意。
是的,哪怕到了现在,彭月也还是认为,沈庭生其实是喜欢过自己的。
彭月看了一眼信封上详细的寄信地址,嘴角勾起一抹笑,她就不信了,当回城的机会摆在眼前的时候,谁还会选择留在这里过这种拼死拼活地干活还吃不饱饭的日子。
到那时候,沈庭生自然就会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了。
谢华香自然不知道有人偷偷地捡起了她扔在垃圾桶里的信,还打算冒她的名义给来信的人回信,她努力把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抛之脑后,欢欢喜喜地跟沈丽华一起逛百货大楼。
说是百货大楼,其实也就两层楼而已,上次跟沈庭生一起来县城的时候没来得及进去细看,这次趁有时间,便好好地逛了一番。
一楼是日常用品区域,锅碗瓢盆、灯油火蜡,这些过日子的东西,应有尽有,还有一些不常见的副食品,比如说用漂亮的糖纸包装的水果糖,看起来香喷喷的核桃酥,散装的饼干什么的,用大大的透明玻璃罐子盛着,摆在柜台上面。
这些东西对于谢华香来说早就见惯不怪了,可绝大多数都是沈丽华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一路逛过来,她的嘴巴几乎就没合上过,一直不停地惊叹,不停地问谢华香那些是什么,用来干什么用的。
谢华香不由得有些埋怨沈庭生,这人怎么回事,自家妹子养这么大了,居然也没好好带她逛过百货公司?把一个女孩子培养得这么孤陋寡闻真的好吗?
百货公司的售货员们自然是爱理不理人的,她们有这个资本,能够来这里上班的,家里肯定是有一定关系的,再加上她们的职业特殊,什么新鲜紧俏的货品,都有内部优先购买的权利,接下来才是通知跟她们关系比较好的人过来买,剩下的那些,才会摆在柜台上,让普通群众选购。
所以她们也习惯了被人追捧着,看见谢华香她们没什么关系的普通顾客,自然不会放在眼里了,也就是她们穿着还算时髦,特别是这个长得白皙苗条的姑娘,看着就是出身良好的气质,所以在她们偶尔询问起什么货品的时候,才会耐着性子回答。
要是其他一脚黄泥的乡巴佬,她们才懒得理呢,反正都是买不起的,懒得浪费那个口水。
谢华香给沈丽华挑了一个结实的铝制饭盒,长方形带盖子还带一个把手的那种,盖子上还印着一只正在啃竹子的大熊猫,另外又配了一个铝勺子,放进饭盒里刚刚好。
还别说这个年代的东西质量就是好,虽然款式不怎么样,但东西是真的厚实,一看就能用好多年都不会坏的样子,沈丽华一边眼巴巴地看着这个饭盒,一边有些不安地说:“谢姐姐,还是不用买了吧,我带家里的陶碗去用也可以的。”
家里用的陶碗都是乡下烧的粗陶,只讲究实用性丝毫不讲究美观性的那种,他们家里用的,还大多数都是用了许多年,崩角缺口的,用是能用,可真要是带来学校,怕是不被那些县城的学生们笑掉大牙。
孩子嘲笑别人不一定有什么恶意,可是对被嘲笑者的影响,却恐怕是一生都难以磨灭的,谢华香怎么可能会让她有受到这种伤害的可能?最重要的,又不是买不起。
现在的人,都是很有攒钱的意识的,今日饱来不知明日饥,都是饿过肚子吃过苦头的人,家里有了余粮肯定是要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的。
可谢华香却完全不是这样,别说她知道沈庭生未来的人生发展轨迹,就算不是这样,对于经历过后来经济飞速发展时期的人来说,攒钱真的是件最没意义的事,现在很不容易才能攒下的十块钱,到了二十年后,也就不过是一顿早饭钱而已。
所以当然要趁手里的钱还最值钱的时候,尽量发挥它的最大功用了。
“那可不行。”谢华香反驳说,“这是给你蒸饭用的,家里的陶碗没有盖子,要是带了什么好菜去蒸,那还不得让人偷吃掉啊!”
沈丽华一听,这可不行,她现在还处于把好吃的看成天那么大的阶段,被人偷吃那是决不能容忍的:“那还是买吧,用刚才卖干木耳得的钱买。”她在谢华香的耳边小声说。
谢华香笑道:“用不着你出钱,你的钱还是留着上学以后自个儿零花吧,到时候离家在外,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说完,谢华香对售货员说:“我就要这个饭盒跟勺子,多少钱?”
售货员看了她一眼:“有工业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