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节
很熟悉的,但也很陌生了。
因为不再属于她。
她站着看了几秒,打开车门坐进去,就没有再回头。
这一次,她没有哭。
从这天开始,清欢学习的更刻苦,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不浪费,用孔寒日的话来说,这辈子都没想到懒散的小姑娘会变成一个工作狂。同时他也非常满意自己的教学成果,清欢聪明又认真,他觉得自己可以提前几十年退休了。
因为清欢的避而不见,就这样很快到了年关,清欢还是卖掉了过去的房子买了新的。没什么好留恋的,就是可惜刚装修好没多久就卖掉了,早知道就不装了,毕竟都是钱啊。
听孔叔叔说过去自己一点都没有金钱观念,总是胡乱花钱,而且还非常喜欢买一些昂贵又不实用的娃娃——估计就是被她全部送掉的那些。现在自己开始工作了,才明白钱的珍贵,哪怕知道自己很有钱很有钱,可每多花一毛,清欢的心里都在滴血。
她宁可做个守财奴!
可说她抠门吧,每年捐出去的钱都能绕地好几圈。
年三十晚上她一个人裹着被子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外头正下着雪,落地灯开着,整个房子都显得格外温馨。因为一个人住,这一次她买的户型比较小,三室一厅,东西仍然不多,还是她现在喜欢的简洁风。年夜饭是订的酒店的,吃了没两口就饱了,一点意思都没有。小区里不给放烟火,她只能看看电视上的过过干瘾。
就在清欢抱着被子昏昏欲睡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她吓得一哆嗦,差点从沙发上滚下去。
☆、第七十九碗汤(四)
第七十九碗汤(四)
透过猫眼往外看,清欢皱了下眉,但还是开了门,“孔叔叔。”
“一个人过年好玩吗?”孔寒日倒是一点都不见外,拎着手里的大包小包绕过清欢走进来,清欢看着他如入无人之境的进到自己家来,顿时无言以对。
“孔叔叔干什么来的?”
“恰好路过,来看看你,顺便给你送点好吃的。”说完像是怕清欢不相信自己,还用力点点头,“真的很好吃。”
清欢站在门口想了几秒钟,觉得这人应该是不会很快离开了,只好把门带上,转身跟去了客厅。孔寒日半点不含糊,也不拿自己当外人,直接摸去了厨房,把自己带来的食物全部摆到餐桌上,顺便还招呼清欢:“来来来,快过来尝尝。”
清欢不明白怎么有人这么看不懂别人眼色的,就算是在公司她也表示过很多次这个年只想一个人过,跟谁都没关系。可孔寒日还是跑过来——他难道是单身了太多年,突然开始有了父爱吗?“我不喜欢吃这些,以后你不用给我准备。”至少短时间内是的,她还没有好过来,想要完全痊愈至少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我知道,但试试嘛,说不定你会喜欢呢。”
清欢看着桌上的食物出神,这人买了这么多分量,别说是他们两个人,就算再来五六个人也不一定吃得完吧?更何况她才刚吃过外卖不久,大厨做的年夜饭可比自己做的好吃多了,而且还很方便,何必拼死拼活的自己弄呢。“我刚吃饱,一点都不饿。”
“我看到垃圾桶里的包装袋了,这家饭店的我也很喜欢吃,不过他们家年夜饭做的不咋地,也就中等往上吧。”
实际上味道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是孔寒日嘴巴太挑剔。
清欢在餐桌前坐下,随意挑了块藕夹咬了一口,的确很好吃,她的味蕾也能感受到这完美的味道——可是,她的心脏没有因为这美味感到幸福或是快乐。好吃是好吃,但也仅仅只是好吃而已。孔寒日能够从中得到的满足与享受,在清欢这里统统为零。
不过相比较之前可好多了,之前她吃再好的东西也都味同嚼蜡,现在至少能得出好吃的结论了。假以时日一定能完全好起来,但前提是——不要有人来打扰。“你今天到我这里来,不会也是被人赶的吧?”
孔寒日俊脸一僵,这还真被清欢给说中了。他这人并不是单身主义者,只是没遇到合适的人所以一直没有成家的想法。这么多年过下来觉得一个人也很好,以前过年的时候他基本都不在本市,会去国外或是南方海岛度假,等到年假过了再回来继续上班。清欢之前跟老梁家人一起住,孔寒日是不担心的,他知道老梁的人品,但今年的情况有点特别。
小姑娘之前竟然自杀了,孔寒日才有些羞愧,他觉得自己太不关心小姑娘,今年就留了下来,结果老梁一天好几个电话打过来要他跟清欢都去他们家过年——孔寒日不想去啊,如果清欢还住在他们家也好,或者是跟梁泽还没分手也好,可现在这么尴尬的情况哪里适合一起过年啊!
看孔寒日的表情清欢就明白了,她勾了下嘴角算是笑过,然后放下了筷子,“你慢慢吃吧,走的时候帮我把门带上,我要去睡觉了。”
“春晚还没看完……就睡觉?”
“没什么好看的。”她头都没回,“纯粹是无聊才窝在沙发上,你赶紧走,最好把你带来的东西一起带走,我晚上吃了很多,短时间内不会饿的。”
说完她就没管孔寒日,心想这人肯定一会儿就会离开的,结果第二天早上她在一阵香味中惊醒,才发现家里多了个人。
穿上厚厚的睡衣循着香味找到厨房,孔寒日正在炒菜——他不仅会吃,也会做,餐桌上已经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比昨天晚上带来的那些还丰富——清欢看了眼垃圾桶,有点不敢相信:“你把那些东西全吃了?”
“是啊,不然丢掉多浪费。”孔寒日很自然地回答,“有点吃撑了,实在走不动,所以昨天晚上没回去。”
没回去的话,他应该是在沙发上睡的吧,这三室一厅只有一个主卧,沙发虽然大,可睡一个成年男人还是有点过分了,他竟然也不觉得不舒服。
清欢没说话,孔寒日也不在意,他很懂清欢的心态,知道一时半会她是好不了的,本来自杀就是因为遭遇了难以解决的事,醒来后发现自己失去了全部的记忆,什么都不记得了,那种感觉简直能把人逼疯。她还能这么冷静,已经出乎了孔寒日的预料。说实在的,他很担心她又自杀一次——从她这阵子的表现来看,对什么都不在意不好奇,似乎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
太危险了,如果一个人连活着都不渴望的话。
孔寒日也不知道清欢跟梁泽为什么要分手,这种事情是*,清欢忘了,他也不好意思去问梁泽。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她变得有活力一点,希望能有效吧,他就没带过孩子,也没哄过女朋友,更不知道该怎么跟二十几岁的女孩子相处。单身太久了,都能出家当和尚了。
“我先去洗漱。”
“去吧,好了过来吃饭。”
“嗯。”
她很快洗漱换好了衣服过来,很给面子的吃完了早餐。原本以为孔寒日总该走了吧,可眼看早晨过去了,中午要来了,孔寒日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清欢忍不住问道:“孔叔叔,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哦,我想在你这借住两天。”
“什么?”清欢瞪大了眼,“为什么?”
“陪陪你啊。”他理所当然地说,“你看你这么不快乐,叔叔陪你不好吗?不要害羞,你就把叔叔当成爸爸一样。”
清欢淡淡地看着他,“你比我爸小了十岁有余,比我也就大个十二三岁,应该生不出我这么大的女儿。”
太不给面子了,跟以前相比,性格是不骄纵了,可一张嘴就叫人说不出话来。孔寒日说:“没关系,其实我不在意。”
谁管他在不在意。清欢懒得跟他继续说下去:“你想留就留吧,只有沙发给你睡,而且没事不要来找我。”
“你去哪儿?”
“学习。”
她还得接掌公司,还有很多东西不懂,时间宝贵得很,不和他一样可以到处乱晃。
于是孔寒日就在清欢家里住了下来,每天按时做好一日三餐,菜都是亲自去买的,还结识了不少大婶大妈,凭借英俊的外表和沉稳风趣的谈吐成功让周围的邻居对他有了极好的印象,并且再三答应他会帮忙好好照顾清欢。而清欢自己住在这里也几个月了,连对门邻居家姓什么都不知道。
在几次出门被邻居们以空前的热情打过招呼后,清欢对孔寒日的交际能力有了新认识。她觉得他当个代理人真是屈才了,他该去跑销售啊,就这张嘴,起码能让公司业绩翻一番。
别人的年假吃喝玩乐,清欢的年假是疯狂学习,让孔寒日住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是个好老师,否则喜欢一个人的清欢绝不会点头的。孔寒日太吵了——真的,太吵了。虽然他的声音很好听做事很周到很细心,可是总来找她说话这一点让清欢很受不了。大部分时候是端着好吃的过来问她要不要吃,如果她说不要,他能在一边碎碎念半个小时,诉说这个东西有多好吃多难得,他花了多少力气做出来或是买来,总之非要她吃了不可。
如果她接了过来没有立刻吃,他还要再继续念叨。总之清欢这辈子没见过这么爱念的男人,跟他工作时那种成熟稳重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年假到元宵后终止,清欢终于开始真正的工作了。她脑子好学得快又刻苦,可以说减轻了孔寒日很大一部分的工作量,除了有些问题还处理的不够完美之外,孔寒日觉得这个公司已经不需要自己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在一旁辅佐她帮助她教导她,传授她自己的经验和本事,不过他相信,二十几岁的清欢不如现在的他,可等到她到了他现在的年龄,取得的成就一定比他高。
因为工作量巨大,清欢又是新手,所以每天都需要加班,孔寒日也陪着她一起加——不过他的加班是坐在一边喝茶吃点心看报纸玩游戏,顺便监督她工作。
就这样她竟然还要支付他加班的费用,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了?
根本就应该一毛钱都不给他,他还得倒贴点才行,因为他吃东西故意发出声音,还要她不要总是沉迷工作,放轻松点。
真的想让她轻松的话就不要坐在一边看啊,上来一起工作啊!
第七十九碗汤(五)
第七十九碗汤(五)
“清欢,晚上有个宴会,你准备一下。”
“嗯?”她愣了愣,“宴会?我也要去?”这种门面上的事一般都是他负责的。
“非去不可。”孔寒日严肃的说。“这次带你去认识一些商业上的朋友,大部分都是长辈了,你以后见着人叫不出来尴尬不尴尬?下午带你去收拾一下,晚会八点赴宴。”
“我不想去。”她一点都没有见外人的心情。
“必须去。”孔寒日觉得现在问题很大了,她太抗拒见人,很多时候宁可一个人窝着。明明以前跟梁泽好的时候,开朗又活泼,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用吃饭喝水睡觉都可以玩,怎么现在就一点都不想出门呢?这样下去真的不太好吧,会发霉吧,会长蘑菇吧?
清欢也没跟他多争论,她也知道自己要学的远远不够,孔寒日是非常出色的代理人,这些年一直帮着她不过是因为和父母的交情,她是开出了很高的薪水,但那点钱对孔寒日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他不可能永远都为她工作,他也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所以他说的对,她应该学会如何应酬,而不是和过去一样缩在自己的角落里,只这样是不够的。
因此一个下午清欢什么也没有做成,全被孔寒日带着美容买衣服去了——他嘴上说的收拾一下,其实是整整收拾了一下午,从头发首饰到衣服鞋子香水,每一样都精挑细选。
过去的清欢喜欢粉红色的公主风,日常的裙子也都离不开蓬蓬裙公主裙,总是喜欢把自己朝少女方向打扮。虽然她长得很美,这样装扮并不违和,可给孔寒日的感觉就是生活子啊象牙塔里的小公主,不知人间疾苦,所以在遭遇挫折的时候无法承受,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死亡。
因为她手腕上有伤口,那个玛瑙镯子就没有拿下来,与之相配的是一袭象牙白的旗袍,做工精致秀美,光是上头的刺绣就花了好几年的时间,价格更是不菲,却也极完美的将清欢的好身材凸显了出来。她的腰肢纤细的不盈一握,似乎轻轻一掐就能掐断,偏偏酥胸饱满粉臀挺翘,旗袍穿在她身上简直就是令人回味无穷。
高衩露出的美腿又白又直又长,一米七三的身高踩上高跟鞋气场十足,黑发挽成发髻,用雕着兰花的簪子簪起来,两边分别垂下柔软微卷的一小绺,让她在年轻妩媚之余又多了一份风情万种。本来这样的长相过于娇媚,可她的眼睛使得这种美不但不落于俗套,反而更加出尘。
如果说外表是人间尤物,那么眼睛黑白分明空无一物,就好像是看透世事的老者,沉淀而冷淡,散发着浓浓的距离感与禁欲感。扣子系到最上面,下头却露着腿,性感这种东西真是神奇,无法用语言描绘出来。
清欢的记忆很好,基本上孔寒日带她见过的人,只要一次她就能记住不会忘记,可就算这样,要认识的人也太多了,她走的脚后跟都疼,这双高跟鞋美是美,可穿久了走路多了也会疼,孔寒日带着她到休息区坐下,让她坐会儿,他去给她找点吃的。
是他自己想吃吧,因为她根本一点都不饿。
清欢看着孔寒日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叹了口气。今天这场宴会,很多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为的是庆祝王家老爷子的八十寿辰,这位老爷子听说跟她爷爷关系很好,刚才见面的时候一直夸她,跟她说了很多爷爷奶奶的事情,可清欢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对她来说,爷爷奶奶也好爸爸妈妈也罢,都是相册里的故事,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了那些记忆,知道跟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呢。
也许不记得才是好事。没有了亲人却还拥有美好回忆与没有亲人也没有记忆相比,后者应该不会太难过吧?她现在只想让自己好的再快一点,这样就够了。
孔叔叔怎么去那么久,是不是又被人缠住寒暄了?清欢揉了揉额头,左手上的玛瑙镯子往下滑。她的手腕娇嫩如玉,滑腻非常,最近又清瘦了些,镯子戴着越发的大了,从前总能遮掩住的伤口现在一不小心就会露出来。医院说现在除疤技术很先进,完全可以做到去除不留痕迹,可清欢想了很久,还是没有做。
她想记得这种痛。
直到现在也仍然隐隐作痛的伤口,教会了她不要强求。
因为四周嘈杂导致头疼,她揉着太阳穴,左手的伤痕便自然而然落入到了来人的眼中。
“清欢。”
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清欢就皱起了眉头。她抬头看过去,熟悉的面容映入眼帘。她几乎是无奈地感受心底一阵又一阵的翻腾,“是你。”
梁泽凝视着她:“你瘦了好多。”
“减肥。”说完觉得有点敷衍,就又补充了一句,“不然这条裙子穿不下。”
这倒是真的,这件旗袍的腰身太小了,就算以前的她也瘦,可还是穿不下,现在瘦成这样倒是刚好,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腰细了胸却没变小,这可能是唯一的好事了吧。
梁泽莞尔,走到她身边,“今天看到你我很高兴,你气色很好。”
能不好么,孔叔叔每天都做些补气血的东西给她吃,她要是不吃还不高兴。可惜她现在对食物没有追求,再好吃的东西也掀不起一丝波澜,所以就算都吃了也仍然胖不起来。“谢谢,你看起来也很好。”
“我想过了。”
“什么?”她好奇地看他,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之前不该那么草率的跟你说分手,所以……”梁泽紧张地盯着她,“你能给我个机会,我们重新开始么?”
“哈?”清欢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的唇瓣动了动,差点问出一句你是不是有毛病。“你怎么了,怎么突然说这个,提出分手的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我后悔了。”他每天夜里闭上眼睛想到的都是她,那时候气极了把分手脱口而出,转身就走也是想让骄纵任性的她吃点苦头,可谁知道她会那么傻。梁泽曾经想过很多次,再不分手他们谁都不会快乐,可真的分手了,她真的把他忘记了,他却发现自己的爱从未停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