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节

  闻言,男人猛地抬头:“你说什么?”
  周围人声鼎沸,任谁也看不出这个笑靥如花的女人都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从来没有人敢说离开,男人看了清欢两秒,嘲讽的笑了:“二十年前,我刚进来的时候,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
  后面的话他没说,但清欢明白他想说什么。他有本事,有实力,最后尚且被困在里头二十年,更何况清欢这样的弱女子呢?但清欢没有被他的话吓到,而是笑意盈盈:“你会相信我的,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一点帮助。”
  她不能总是依仗这个男人来保护自己,她没有能够与男人对抗的力气,但是她有其他人无法相比的能力——那就是她对人类身体的熟悉程度,只要提高自己的反应能力与敏捷度,她也可以在这男人的天地里撑起一片天。甚至因为自己的专业,她可以成为这里最特殊的存在。
  她要掌控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命运,别人的也不能放过。清欢不相信独善其身就能安全,她需要变得强大到无法反抗,才能真正的自由。
  男人四十岁了,上了年纪,自然身手不如当年,他出身自一个赌鬼家庭,父母都好赌,从幼年的时候他就见惯了这一切。稍微长大一点后,更是在这样乌烟瘴气的环境中生活了十几年,直到十九岁的时候因为失手杀了人被送进监狱。
  进了监狱自然不能和外面一样生活。为了吃饱饭,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变得凶狠残酷,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能在混合区屹立不倒的原因。只不过到了这个年纪,年轻时受过的伤开始显现出来,如今他很明显感到了力不从心,即使外表还保持着强悍,但内里的模样,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了。
  看起来是他去庇护清欢,其实他的私心很重,监狱里没有医生,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那么绝对会很危险,因此,他需要清欢。
  说白了,两人是各取所需。男人在监狱里横行二十年,清欢需要从他身上学习如何快狠准的击中一个人的致命部位,如果不能从力量上超越男人,那么她就寻求别的方法,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这个时候清欢就无比庆幸之前上大学的时候,自己参加过女子防身术的训练,虽然不精通,但她有足够的智慧与努力去学习。
  男人名字叫方良才,他在监狱里的这些年,早已是外强中干,清欢从他身上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理所当然应该回馈他。只不过监狱条件有限,她只能暂时缓解方良才的疼痛,除非离开这里,否则方良才永远无法痊愈。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有方良才的庇佑,终于没有人敢再欺负清欢,但纸包不住火,即使他人看不出方良才的身体状况,可在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与斗殴中,方良才终于被打败了。
  他狼狈地趴在地上,剧烈的喘息,其实外表上的伤并不明显,但问题在于他的身体内部已经开始腐朽,完全无法支撑他再爬起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击中了他腰间的旧伤,那里对他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清欢站在一边,这个攻击方良才的男人是刚进到混合区的,年轻力壮,二十岁的方良才也许不怕他,但四十岁的方良才确实已经力不从心了。她甚至已经感受到某些人停驻在自己身上淫|邪的目光了,可以想见,一旦方良才被彻底打倒,那么迎接她的,必然不会是什么好事。
  “站起来啊,你这个孬种,站起来啊!”
  “站起来!站起来!”
  四周的口哨声嘘声不绝于耳,方良才趴在地上,他当然不想认输,但问题在于此刻他疼的根本爬不起来,甚至有一种马上就要疼死的感觉。他的面孔变得非常苍白,外表没有明显损伤,可实际上却伤得不轻。
  “怎么了,没力气了吗?认输了吗?”挑战方良才的男人一脚踩在他背上哈哈大笑,周围的犯人们也跟着笑起来,所有人的笑声中都充满了恶意,没有丝毫人性与温情。
  在地狱呆久了,正常人也会逐渐改变。
  清欢垂下眼睛想了想,此刻她当然可以不去帮方良才,这样就能得到片刻安宁,也不会惹事,可事后呢?方良才今天逃不过一劫,事后她也讨不了什么好。如今她在狱中也待了快三年了,这三年的时间里是方良才庇佑着她,如果她视若无睹,那么和那些害了她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个男人高大强壮,真要打起来她还不一定能赢。
  反正也没人说过不能偷袭,于是趁着那男人洋洋自得的时候,她用力推倒站在自己面前的一个男人,踩着对方的身体借力往上跳,恰好跳到那男人的背上,然后拿住对方的脖子,以双腿将其剪倒,而后迅速掏出匕首抵在对方脖子上,对地上的方良才笑道:“你还不起来?”
  她不能去扶他,那样只会让更多人了解方良才的外强中干。
  方良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从地方爬了起来,清欢看得分明,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她拿着匕首在男人脸上拍了拍,啧啧有声:“想当老大,警觉度这么低可不行。”
  ☆、第七十一碗汤(四)
  第七十一碗汤(四)
  被清欢制住的男人压根没想到自己打赢了监狱一霸方良才,却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人。这道上的人以后该怎么笑话自己?他;傻眼的甚至忘记了反抗,直到方良才走过来,接过匕首,当着所有人的面剁掉了一根他的小手指头。
  男人发出惨叫声,声音凄厉可怕,清欢却面无表情,周围的犯人们也都冷漠以对。什么同情怜悯,在这里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成功登顶的人会有无数人过来跪舔膜拜,可一旦失败,哪怕只有一次,也会被立刻踩到尘埃里去,再也抬不起头来。
  清欢站在一边,等方良才起身的时候顺势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就像是被豢养的金丝雀缠绕主人的模样,其实只有方良才才知道她是想让自己不要摔的太难看。
  只可惜他们没来得及走远,这边闹出的动静太大,竟然把狱警给招了过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事情也不少见,狱警从来不管的,今天怎么这么积极?清欢隐隐觉得不对,但她面上没有表现出分毫,只是往方良才手心里迅速塞了两颗止痛药。
  监狱里除了烟以外,就属药品最珍贵,清欢费了一番功夫才拿到这点止痛药,这更坚定了她要快速出去的决心,韬光养晦隐藏了这么久,她觉得也是时候展现自己的价值了。
  方良才将药丸吞下,没有被其他人看见,清欢轻声问他:“还能撑住么?”见方良才点头才放下心来。说真的,要说她对方良才有什么感情也说不上,但真要说完全没有感情也不可能,虽然这个人脑子不怎么灵光,但这三年确实是保护了她,让她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不过这也不是白来的,以方良才的身体状况还能在混合区撑上三年,其中大部分都是清欢的功劳。
  狱警们拿着警棍过来了,将闹事的人一一点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
  清欢走进去后才发现这里像是办公室,只不过非常简洁,而且干净的吓人,似乎除了黑白二色就没有其他的颜色了,冷色系看得清欢瞳仁疼。
  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坐在办公椅上正“看”着她的男人。
  这个男人看不出年纪,因为他的面容瞧着像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可眼角又分明有着岁月的痕迹,说年轻,那身气度不是年轻人能有的,说苍老,偏偏又长了一张童颜。此刻这个男人正在闭目养神,似乎对进来的清欢浑然未觉。
  清欢的眼睛向四周看了看,确认这里是处于非常严密的监控下的,如果她对这个男人有什么不好的想法,那么毫无疑问,她会在一分钟内被扫射成筛子。
  “你是谁,为什么要我到这里来?”
  最终是清欢先打破了僵局,因为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说话这个男人能跟自己耗到明天。
  男人双眼看向她,不知为何,清欢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古怪,至于是哪里古怪又说不上来,这男人的黑眼珠很大,又是那种深沉的黑色,似乎一眼望过去就能看穿人的心思,让人无所遁形。
  听到清欢的问话,他的嘴角微微翘了一翘:“你很厉害。”
  清欢耸肩:“我该说谢谢么?”
  “我一直在观察你。”男人说,他的声音清朗温柔,看起来也像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可温柔的人怎么会住在监狱地下,周围还有那么多带枪的保全?“结果让我很满意。”
  “你是说哪个方面?”清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她对自己的外在条件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闻言,男人轻笑,他的笑声也很好听,就像是在宠溺一个淘气的说了俏皮话的孩子。“你太有自信了,这和以前的你不一样。”
  “以前的我也没坐过牢,谁知道那时候的我什么样子呢。”清欢一点遗憾都没有,她不想变回过去的自己,被人欺负不说,连反抗与难过都不敢,为了那一点点小小的希望把自己置于最底层,低到尘埃里的结果就是没有人珍视她,所有人都认为她的牺牲是理所当然的,不容反驳的。
  可是她根本什么都没有做错,这些罪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
  “说的也是。”对于清欢有理有据的解释,男人还点了下头,虽然他看起来很好相处又温柔,但清欢仍然能够感受到对方身上透出的强烈的压力,这样的人怎么会是个慈善家,今天叫她到这里来,还说什么观察她很久了,一听就很变态好不好。
  不过这也证明她的直觉没有错,确实有人在囚犯里物色着什么,这也是为何她有意无意会展现自己能力的原因。当个被人保护的花瓶当然舒服,可她更愿意成为睥睨天下的王者。
  ☆、第七十一碗汤(五)
  第七十三碗汤(五)
  “所以,你想要我做什么?”
  男人没有回答清欢的问题,反倒是问她:“你想要什么?”
  似乎是要跟她做个交易。清欢看了下四周,考虑了下自己劫持这个人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后兴致缺缺:“当然是从这里出去。”
  “就这样吗?”
  对于清欢的心愿会如此简单,男人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清欢瞄了他一眼:“当然还有别的,可是你既然选中我,难道会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吗?”
  她讲话这样不客气,男人却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脾气很好的笑起来,清欢注意到他笑的模样很好看,眉眼弯弯,很无害的样子。但是她绝不会认为这人是真的无害,越是看起来无害的人,其实越是危险。她考虑了两秒,又问道:“所以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男人微笑着,乌黑的瞳仁定央央的“凝视”着清欢,“我需要你做我的未婚妻。”
  “……”她脑子里不知道过了多少稀奇古怪的念头,可清欢觉得自己再古怪也没有这个男人古怪,她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男人,感觉他可能是病得不轻,他长成这个模样,看起来有权有势,竟然需要在监狱里找女人当未婚妻?难道不是他随手一挥就有大把大把的女人前仆后继吗?
  男人继续说道:“当然,我不会亏待你,不管怎样,我都能保证你的心愿完美实施,你要做的,就是扮演好这么一个角色。”
  清欢问他:“我想要什么都行?”
  男人点了下头。
  “从这里出去,报仇,横行霸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她如此直言不讳,反倒有种率真的可爱,男人轻轻颔首:“这是当然,我的未婚妻,自然有这个权力横行霸道。”
  这实在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问题就在于这到底真实与否,事后自己是真的能重获自由,还是会被灭口。不过清欢左右想了一下,在拒绝与答应之间一衡量,感觉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不过如果这样子的话,先前她的计划就要全部改变了,任谁也想不到半途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完完全全打乱了她谋算好的一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让她的离开变得理所当然并且简单。清欢眯着眼睛:“你应该知道我是被诬陷的,如果我出去了,第一件事就是洗刷自己的冤屈,证明自己的清白。”
  “哦?”男人的声音很是温柔。“那你打算怎么洗刷,怎么证明呢?”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劳你操心。”
  “你所需要的一切,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男人淡淡地说着完全出乎清欢意料的话。“只不过这些证据可以给你,但是要在我的事情结束之后。”
  也就是说,他要的是一个劣迹斑斑有着前科甚至还坐过牢的未婚妻,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看中清欢的理由。混合区这些年进了不少女囚,清欢不是第一个被男人观察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却是所有女人中最让他满意的。
  不管是果决的性格还是敏锐的思维,都非常符合他的要求,最有意思的是,在混合区生活了三年,仍然能保持己身的干净与原则,这才是她真正异于常人的地方。能够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变成今天能自保甚至还能保护别人的强者,即便是男人也不得不承认清欢的优秀。
  这和三年前为家人顶罪的她完全不像是一个人。而如果她还是三年前的模样,他连看她一眼都懒,怕是她早死在监狱里了,又哪能引起他的注意呢。
  “没问题。”清欢干脆利落的点头答应,她这种性格很对男人的胃口,因为他的表情变得更加柔和,看起来真的是有着非常好的脾气。“你还有什么其他要求么?”
  清欢想了想:“方良才也得放出来,我答应过他。”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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