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你在说什么蠢话。”我说,“这是海底,来的当然是鱼啊。”
  来的真的是鱼。只不过数量太多而已。
  假如家住在河边,那么一定很熟悉这样的景象:夏天,一蓬蓬细小的黑色飞虫围绕着一个移动的中心上下左右不停翻飞,汇聚成一个不规则的球体。
  把那一幕放大和美化无数倍,想象一下,百亿条颜色各异、大小不一的鱼洪流般冲来,像海洋汇入一条鱼河,浩浩荡荡、一往无前,你甚至能看见鲸、鲨、海豚和各种身为被捕猎者,只有手指那么长的小鱼和谐共处;空隙中透出的光点印亮一小圈鱼鳞,这很奇妙,因为它们仿佛包裹着光。
  “这这这……”钱铮已经游到我身边,又撑起防护罩,“这真是太——碉堡了!”
  他脸上流露出纯然的惊叹和快乐,暗凉的冷光在他面孔上流转,这种来自海的色泽放在人的容貌上实在很难说好看,但他不是人,他是个狐妖,天生鬼魅,却又毫无设防。
  为什么狐妖总这样呢。太为难暴君了吧。
  “小心,稳住了。”我说,预备看到钱铮吓掉了裤子的表情。
  鱼群在途经我们时分流,钱铮果然炸了,语无伦次地大叫起来:“我的天呐!我的天呐!!”
  鱼群中间漂浮着千百亿发着光的、霓虹灯般的水母。
  他们的数量是如此之多,各有各的形态和风姿,仿佛自成一个宇宙,让人不由地联想到细胞亦或是病毒;但它们的长相又是如此柔顺温和,最艳丽的花纹和炫技般更换色调光暗的举止也建立在凝胶似的无骨的身躯上;它们在高速行进的鱼群中慢悠悠地舒展着伞盖,像雍容的贵妇,从发梢的小卷儿到指甲尖儿的红脂都是写意。
  我看钱铮,他张大嘴傻愣愣地盯着水母,鱼群外围活泼的海豚摇来摆去,鲨鱼霸气十足地静止般向前,鲸鱼要么在最上要么在最下,像脚下的陆地和浮空的岛,可是他只看水母。
  我想起我的朋友说过狐妖都喜欢漂亮豪华的东西。果真如此。
  直到被我带上大群水母柔软的伞盖上,钱铮都处于呆滞状态,怎么也看不够似的猛瞧。按照我的设想,我们会被鱼群簇拥着,从海底穿过太平洋,直达加州。
  光靠着鱼的速度一晚上是到不了的,所以我默默开了个挂,一路都在控制水流速度。钱铮老开心了,一路上一惊一乍的大呼小叫,感情当这是观光……好吧,观光就观光,我索性带他看了海底的裂谷和火山,奇特的植物,与珊瑚共生的群落,还有巨大的乌贼。
  到加州时还没到清晨,鱼群散去,我领着钱铮上岸,背后的太阳磨蹭了好一会儿后干脆地跳出地平线,金红白蓝胡乱地晕开,像一个孩子的涂鸦,很难界定美还是不美。
  钱铮说:“我感觉你在泡我诶英英。”
  “这么说话你不觉得很有自作多情的尴尬吗?”
  “可是我真的感觉你在泡我啊,你看路上的配置,豪车鲜花开道都没有你牛逼,还是说走就走的旅行,我寻思这路数不管是哄哪个年龄阶层哪个性别的人都绰绰有余啊。你是不是看上我的美色了?你看上了你就说啊,我考虑考虑就答应……”
  “别考虑了。”我说,“话痨就是想太多。我是泡谁还要讨好的人吗?只有别人讨好我的份。”
  第24章
  但是别人讨好我是没用的。我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我其实自认为是非常多愁善感的那种人,由于受到毫无节制的宠爱而轻浮散漫,又多情又多变。我从小到大都没有缺过爱,旁人向我施与的爱和善意并不很能打动我,这话说起来未免过分,然而事实就是这样,这种性情更类似一种天性:我不稀罕别人为我的付出。
  如果我稀罕,那一定是因为我本来就渴求。
  被哄得心满意足的钱铮乖乖跟着我,也没抱怨还没吃早饭之类的话,不时露出智力残疾人一样歪嘴斜眼的傻笑,值得庆幸,他还没有真的流出口水。为了速战速决我们走的是空中路线,飞啊飞啊飞,过程中钱铮数次飞到一半忽然熄火掉下去,全靠我提溜着他的后领子才稳住。
  空有几百年的修为不会用,这么大个行走的钻石矿能坚持到见我还真是不容易。
  我们飞得很高,所以地面的景色粗看都非常模糊,却又不至于模糊到成为色块的地步。像是距离我们很远的下方有很多唾手可得又无关紧要的东西,我们时常看到,却懒得低头,一点儿也不关心。
  飞在天上的感觉就像处于一个微凉的温度区间,让人警醒和平静。如果是在修真界,我能觉察到在同一片天空下御剑飞行的修士,他们总是竭尽所能地更融入天地,感觉近似于一片、一缕突兀的风;但在这里,最多的是更高处飞机的轰隆,而它们更像是暴.力拆迁队,所过之处不仅有噼里啪啦,还有嘭咚咔轰。
  两者都不空旷,然而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我们降落在一条安静的街区,就是那种路不宽人很少的小道,房子也修得很矮,家家户户的阳台上都有伸长枝叶的花儿,早起的老奶奶细致地浇花,看不见路过的我们,她身旁一只胖得瘫在花盆架上的大花猫扭头目送我们,眯缝着眼睛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时间很早,阳光显示出清亮的、橙汁一样的金色。
  我的人生是很扯淡,但世界是很美好的。
  我发自内心地这么觉得。
  这很不想我能说出的来的话,但我真的就是这么认为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不吝惜给我最大恶意的修真界,也多有慷慨激昂的正道弟子,一生都走在追逐光明的路上。
  我只是很倒霉,又不够坚强。
  归纳一下我从被前主人绑走之后的心态,第一阶段是痛苦和自省,对于轻信陌生修士的后悔;第二阶段是绝望和仇恨,因为自身已经承受了太多沉重的情绪,又没有胆量反抗强权,所以反而开始憎恶自己的弱势;第三阶段是茫然和爱,迷失于他忽冷忽热的态度,完全被掌控所以关注他的任何举动;第四阶段最为平静,简直带着一种圣母式的自虐般的宽和——我试图原谅他,就像我试图原谅我自己。
  在遇到他之前世界是爱我的,所以我也爱我自己;可遇到他之后世界不再爱我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力量爱自己。
  那种全部身心都必须依托另一个人的无力感就像旱鸭子溺水一样令人无法忍受。何其讽刺,我不能确定我是否还爱自己,甚至偶尔连“自己”这个概念都变得含混不清,但我居然还能爱他。
  我爱他的时候,能看见别的东西,路边乞丐的微笑,强者的仁爱和怜悯;可我恨他的时候却是盲目的,我看不见任何东西,除了我手中仅有的武器——那把杀死他的刀。
  想一想,在他手下的日子是我最常思考的时光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自古文人多落寞,一个身处逆境和弱势的人最容易成为思想深邃的人,因为他除了思想一无所有,文学如此,哲学、艺术更甚之。
  我带着钱铮绕过一栋小楼,又穿过一个小小的花圃,跨进被栅栏包围的一座小房子。
  它是棕红色的,亮黄色的房顶,两层楼,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可爱得叫人心都化了。起码钱铮的少女心就被击中了,眼冒红心满脸渴望地看着它:“好漂亮好漂亮的房子……在国内要花多少钱才买得起啊……”
  我说:“等回去了给你分一个类似的。”
  “英英你要送我房子?”他大惊失色,“别啊我是开玩笑的!我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得手的人!”
  “……听仔细了,我说的是分一个不是送一个,组织是包分房包工作的。回国了我带你去。”
  门锁着,但不碍事,窗户都是打开的,用不着进去。我绕着房子走了一圈,停在一楼书房外,把信取出来放到桌子上,用插着小花和钢笔的笔筒压住。
  钱铮忍不住问我:“你费这么大劲就是为了送一封信?”
  “费这么大劲?”我笑了,“我费了什么劲?我就是来了一趟而已。”
  钱铮说:“你让我想起电影里的情节了,收拾旧货发现了几十年的的信之后女主四处找人爬山涉水地送信,最终解锁一个感人的故事,通常都是爱情故事,然后垂髫老人捧着信纸流下两行浊泪,啊,哀悼我曾经轻狂的岁月和我逝去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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