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杜香璇心中又暗自生出几分期许,刘易斯亦不拒绝,点头说:“好的。”
于是,刘易斯便与杜香璇一同往回家的路上走。
杜香璇的心跳得急急的,见刘易斯身上那格纹大衣长长的,轮廓利落。她自己则穿得单薄,便摸了摸自己胳膊,只说:“夜晚凉了。”
若是任何一个知情识趣的男人,听见杜香璇这句话,都该把格纹大衣脱下,给女孩子披着了。
刘易斯便招手叫停了一辆出租车,说道:“你上车吧,车上暖和。”
杜香璇听得出语气里的意思,却仍含羞问道:“那我要仍是冷呢?”
刘易斯便答:“可以让司机将暖气调大一些。”
这样不解风情的应答,真不像是刘易斯会说的话。
但刘易斯宁愿自己显得混蛋一些,也不想给予对方虚假的希望。
杜香璇怔了怔,咬牙笑道:“嗯。”
二人一同坐上了出租车。
杜香璇又说:“你们家有没有讲究规矩?好比说必先是哥哥结婚了,弟弟才能结婚这样的说法?”
“我倒没听讲过父亲有这样的想法。”刘易斯有些意外杜香璇忽然提起这个。
杜香璇却道:“那也是,现在也不时兴这种规矩了。不过,你哥哥也太醉心事业了,这个年纪了才开始相亲。”
刘易斯的心里跳了跳:“你从哪儿听说我哥开始相亲?”
杜香璇一怔:“你难道不知道吗?”
刘易斯真的不知道。
而且,刘易斯不知道兄长相亲,好像是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们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挺疏远的。
然而,刘易斯还是带笑说:“没听他提起过。”
“那也是。”杜香璇笑笑,“可能只是随便相看相看,并没有认真交往,要真把一件正经事说给家人听,也不对头。”
刘易斯的心却似打开了窗户的书房,屋子里的书页被外头的风吹得凌乱不堪。
他哑哑的忍了几分钟,却仍没能忍住,闷闷问道:“你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他的对象是你的朋友?”
“朋友?”杜香璇想起那个女人是如何尖酸刻薄、鲜廉寡耻,便大不高兴,实在不肯将那个女人说成是自己的“朋友”,只觉得有失身份了。但是,杜香璇也不想如同长舌妇人一样背后说人坏话,便淡淡说:“从前的同学,许久没联系了。”
第21章
杜香璇尽管说话保持客气,但刘易斯从语气也能轻易判断,杜香璇并不喜欢那个女人。
刘易斯只说:“以前的同学?也是天汉女子中学的吗?”
杜香璇点了点头。
刘易斯便说:“那应该是一个很会读书的女孩子吧。相信也一样和你有雍容的气度。”
杜香璇原本不想说太多,但听到刘易斯这样夸赞那个女孩,便心中不忿,只说:“她是一个厉害的,我比不了。”
刘易斯越发明确了,这个和自己哥哥相亲的女性可能不太讨人喜欢。至少,这个女人不讨杜香璇喜欢。
一般而言,在任何社交场合上,刘易斯要是发现对方不喜欢目前谈论的话题,他是会立即转移的。然而,这个时候的刘易斯却不想转话题,只想无礼地继续试探下去:“你既然和她很久没有联系了,是怎么知道她和我哥在相亲的?”
杜香璇愣了愣,答:“听另一个老同学说的。”
她很快想起那个难堪的场景。
是在一个餐厅里,杜香璇独自用午餐,却正好碰见了老同学。那个老同学仔细打量杜香璇,如同打量一件折价的货物一样,用不屑的语气说:“哦,听说你和刘家小少爷的blind date没有成功是吗?wha名叫薛彩楹,在学校的时候就很会社交,拉着一堆女生进她的小团体,经常嘲笑欺凌那些不爱打扮、成绩好的女生。她本人会打扮,长得也很漂亮,念书的时候就很多人追了。杜香璇独自坐在圆桌边,想起当时自己被薛彩楹的小团体欺负的日子。
当时,她跟母亲抱怨过。母亲说:“这种肤浅的女人你不用理她。她把心思放在旁门左道上,一定上不了好的学校。而你这么优秀,以后一定会比她出色一百倍的。到时候,她就只能仰望你,而你也不会再在乎她了。”
杜香璇也抱着这样的想法继续努力读书。她成功入读了美国常春藤名校商学院,然而,她发现薛彩楹一样进了常春藤,因为她家里有钱和人脉。
毕业之后,杜香璇去了很好的投资公司工作,而薛彩楹也在家族企业里挂了个“老总”的职位,只有开会的时候会出来露脸,平时不上班,照样年薪百万。
现在,薛彩楹还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对象,而杜香璇则求而不得。
总之,一切并没有像妈妈说的那样。
杜香璇的努力,相形之下,显得很可笑。
“听说她和你哥哥已经二次约会了,”杜香璇用淡漠的语气掩饰妒忌与不快,告诉刘易斯,“她真的是一个幸运的女孩。”
刘易斯淡淡点头,他真的感觉到了杜香璇语气中的失落与疲惫,便不忍心继续这个话题。
刘易斯平常回家都先回房间,可今天,他先到了楼下的酒窖。
如他所料的,修斯就在酒窖里独酌。
这仿佛是修斯长年累月的习惯。
刘易斯努力回想,修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傍晚到晚间的时分在这儿独饮呢?
认真一想的话,就很快记得了。
因为那是很重要的一天。
是修斯将老刘踢出了董事会的第二天。
修斯坐在酒窖里,带着一种嘲弄似的笑容对老刘说:“这个酒窖以后是我的了。请你不要进来。”
老刘瞪圆了牛一样的眼,眼珠上布满红血丝。
他前一晚根本没睡,在酒窖里饮酒度过的。
他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儿子要反自己。
“为什么?”老刘瞪着眼睛,喃喃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修斯嗤笑道:“因为我喜欢独酌。”
这是修斯给的答案。
老刘没想明白,但他始终明白了一个事实。
就像是一个狮群,掌管狮群的雄狮会老去。而小狮子从来驯服,当长出了强壮的肌肉和锋利的牙齿后,便会立即变得叛逆,势要挑战老雄狮的位置。
这是一场势在必行的挑战。
和老雄狮有没有抚育小雄狮、小雄狮是否尊敬老雄狮这种狗屁道理没有关系。
胜者为王。
老刘竟然很快理解了修斯的“反叛”行为,因为,他把自己放到了修斯的位置上,相信也会想要尽早攫取公司的全部控制权的。
虽然理解,但他并不原谅。
人类毕竟不是狮子。
老刘也恨透了这个儿子的无情无义。
他蹒跚着从楼梯走上,离开了酒窖。
这时候,他迎面遇上了刘易斯。
刘易斯正要往酒窖里走,一边问老刘:“发生什么事情了吗,父亲?”
老刘看着刘易斯那张和修斯相似的脸就来气,提高声音说:“你是不是没听见?刚刚你哥哥说了,这个酒窖从今只属于他了!他喜欢独酌!谁也不许进去!我劝你也别去,免得白白遭受他的奚落!”
刘易斯当时确实听从了老刘的话,没有踏入酒窖。
然而,之后刘易斯也试过走进酒窖,同时遇到了修斯,但却没有遭受修斯的奚落或者驱逐。
因此,刘易斯觉得那只是老刘的意气说话,并不是真的。
不过,修斯独自品酒的时候,确实散发着一种难以亲近的孤独氛围。
刘易斯看着修斯,问:“我打扰你了吗?”
“并没有。”修斯笑笑,“坐吧,正好和我喝一杯。”
刘易斯看着杯中的红酒,兴趣不大。
修斯问道:“你想喝什么?”
一般而言,刘易斯在这个时候会说“红酒就很好了,不用费心”。但现在也不知怎的,刘易斯竟然回答:“有点想喝爱尔兰咖啡。”
修斯闻言也微微怔住了。
刘易斯也感到一股莫名的难为情。
“好的,”修斯很快露出笑容,“可是我调酒的本领确实很差。”
“不会,上次喝的就很好。”刘易斯带笑回答。
上次,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但用了“上次”这个词就显得仿佛只在昨天。
仿佛只在昨天,稚气未脱的刘易斯仍裹着毯子在修斯身边睡着。
修斯也喜欢刘易斯现在说话的样子。
修斯不是没注意到,他和刘易斯之间总是不冷不热的。修斯认为,这是因为刘易斯一直不爱这个家,一直想躲得远远的,但又因为血缘的联系,刘易斯每每躲开,又得被迫回来居住一阵子,在受不了的时候就再次离开,如此回环往复。修斯属于这个“家”的一部分,自然也让刘易斯避之不及、又避无可避。
现在刘易斯说出“爱尔兰咖啡”五个字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他看起来像是愿意亲近自己的。
这比什么都让修斯感到满足。
说起来,上次,也是修斯最近一次**尔兰咖啡。他根本不懂得怎么弄这个一个东西,当时是在机场的酒吧临时学的,现在忘了个七七八八。但刘易斯既然这么说了,修斯是宁愿被砍头也不肯说一句“我不会做”的。于是,修斯只得硬着头皮,倒了半杯咖啡,倒了半杯威士忌,用力搅拌了两下,甚至还溅湿了高定衬衫的袖口。
刘易斯看出了修斯的笨拙。
这是相当难得的事情。
他居然在一向从容优雅的修斯身上看出了“笨拙”两个字。
所以,当刘易斯察觉到这杯东西忘了加糖后,也不忍心提醒,硬着头皮喝了一口,嘴里全是酸味和苦味。
修斯还有些忐忑地问:“还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