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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尊国的小纨绔(89)

  柳觊绸只是遗憾,余生都无法平息的遗憾。
  他无法理解自己为何被抛弃,他想不通自己为何与她渐行渐远,他只能被迫接受兰因絮果的如今,沉浸在同一轮月色下,天高不可及,雪深可共白首。
  萧阑光敛了笑,锋利寒凉的狐狸眼,在雨中注视着柳觊绸,手中檀扇轻轻合起。
  “你倒是想得开。”萧阑光不同于柳觊绸的平和,他的眉眼总是自带叁分睥睨,“你若不争不抢,又怎知争抢不到呢?自怨自艾地藏在阴沟里,难不成月亮会坠落到沟渠里,主动投怀送抱不成?”
  柳觊绸能甘愿成为被她所爱的子民之一,萧阑光却贪婪而坦诚,“本宫对你不感兴趣,你是为奴还是为婢,是已经放弃还是在等着什么,本宫都不关心,但你若是听从了南藏月那蠢货的唆使,做出什么蠢事,本宫也不能饶了你。”
  萧阑光的前半生活在父亲的阴影里,活在不知所谓的孤独中,偏执扭曲,背负着,为之努力了二十余年的目标,一朝达成后,便只剩下唯一的缺憾,与南藏月的明争暗斗是他所不耐烦,他所求的只有那个女人开点窍,将不知飘向哪的魂儿抓回来。
  柳觊绸能看清的真相,这几个男人,又怎会一无所知。
  只不过是集体掩耳盗铃罢了。
  雨雾中,黄昏渐渐无声没去,天黑了下来。
  宫殿中灯火煌煌,秋夜寒凉,雨已经停了,气息中却仿佛饱蘸了水汽,湿漉漉裹挟着这座城。
  春晓在灯下翻着一卷书昏昏欲睡,这个世界的任务已经遇到瓶颈了,在没有将世界线原定男主找到之前,她都没办法离开,用系统npc继续走剧情。
  她已经联系上系统,柳觊绸依旧活着,可是找了四年,大夏境内几乎地皮都被翻了一遍,就是死活找不到他,也不知道他是躲在了哪里。
  她打了呵欠,迷瞪瞪地想着,自己从前是不是把柳觊绸得罪狠了,导致现在自己发达了,柳觊绸害怕自己报复他,以至于不敢出现在自己面前。
  可是从前她的角色任务只是不学无术,坏得冒泡的女主前身啊,只负责丢下烂摊子给穿越女主继承,让穿越女主有发挥空间,在原身对照下,越发清新脱俗。
  谁能想到这个世界的穿越女主竟然诞生失败,如今只能她自己来走女主剧情呢。
  按逻辑本是要被穿越女主攻略的男主柳觊绸,被她一通得罪,一通拉仇恨,如今春晓走女主剧情,找不到男主了。
  可任务回放里,他愿意为她殉情,又怎会对她无意?
  女帝的生活十分无趣,她对那些公文不感兴趣,只想着快点结束任务,去完成下一个任务。
  这一个个世界只是她的任务指标,完成的质量与数量,与她的绩效直接挂钩,上个世界结束休了个长假,以致于兜里没什么钱了,她需要快点赚钱。
  在休假结束后,她给自己做了一份计划书,快穿公司的福利待遇很好,她打算在叁年内攒够首付,然后在桑榆市买一栋小别墅,每个月还还房贷,过个二十年就能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如果勤快一点,说不定都用不到十年。
  这份工作她不准备长做,这个城市她也不想常驻,她没什么志向,只是想要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下去,有与从前彻底割裂的底气。未来是充满希望的,新的环境,能令人遗忘从前种种。
  春晓迷迷瞪瞪地在脑子里思索着桑榆市看中的几个小区,想着想着,就开始构思如果别墅到手了,该攒多少钱就可以彻底离职了,而在离职后她可以做什么工作,独居生活她要怎么过,屋前养花屋后种菜听起来很美妙,但是她没种过,还是要先挑一些好养的花花草草试试手……
  再就是公司提供的宿舍,几个月没有住了,里面应该已经落灰了,这次任务结束要去打扫打扫,还要采购一些生活物资,她已经好多年没有吃炸鸡,喝碳酸饮料了,等这个任务结束了,要大吃一顿……
  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不会知道女帝的脑海里在想着什么东西。
  而正在这些超出这个世界的想法,这些真正被她挂在心上的事,令她的灵魂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松妆一身玄衣,在案前书写,这些是情报网传来的讯息需要他过目处理。
  高挑健长的男子没有女尊国男子的文弱,挺拔俊朗,气质英朗,在灯下如松柏。
  可这样如松柏的男子,偏偏生了一双桃花眸,转眸看来时候,那纤长的眼睫,专注的眸光,情意绵长欲说还休,“陛下累了,就去床上歇下吧,我很快就好。”
  春晓在榻上歪了歪,浅色绸袍滑落,露出雪白的肩膀,被她随手拉上,眼中全是困意上涌的水汽,微红的双眼似哭,九五之尊的女帝,闲闲懒懒,瞧着令人移不开眼。
  盈盈欲欲的面庞睡眼惺忪,赤足踏上地毯,拖着长长的绸袍,来到松妆身后,自后抱住了他,低头看他的笔下。
  与松妆在宫中,在她面前,在南藏月与萧阑光面前,逆来顺受不争不抢的形象不同,他有一手清晰开拓的书法,不拘泥又明朗,堂堂正正。或者说是,一笔一划十分认真,用心得有些幼稚。
  松妆从前识字不多,还多有错漏,没有人会教习一个青楼男子进学,即便在那样的情况下,他还是攒了一个书架的书本,他心思内敛,喜好文学,偶尔会句读混乱地给她念诗,再小心翼翼地看她神色,生怕自己献丑……直到后来去了赵地,他才开始系统地学习。
  关于书法,南藏月的书法柔婉娟秀,尽显大家公子的隽秀,而阑光殿下则挥斥方遒,锋芒毕露,都是字如其人。
  春晓习得几笔书法,也只是按照喜好照猫画虎,看不出自己的书法套路,细细看去全都是授习那人的影子,不觉得有什么自己性格影响。
  而她记得,当初将小阿柳送入学堂,他起初临摹的是学堂先生的笔迹,他的悟性极高,天赋又好,没多久便已经有了自己的风骨。
  没错,是风骨,清逸尤雅,飘飘洒洒的疏朗俊俏,字体舒扬,之间错落有致,后来他入朝为官,宦海掌权,名声鹊起,诸多赞誉中,关于一手墨宝也被无数人推崇,春晓常去的聚贤庄牌匾,便是他的题字。
  那手字,就似那人,生得过分好看,丰神俊秀,却又净极,过犹不及,徒给人命薄之感。
  她的小阿柳啊,跑哪儿去了呢,找到了你,她就能回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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