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崔准在马背上俯视着她,“我要出一趟远门。“
任桃华只觉着鼻子一酸,“我还有话跟你说。”
崔准说了句回来再说,就挽缰欲行,任桃华一把抱住他马镫上的大腿,“我要跟你一起去。”
崔准着实愣住了,其它人也侧过头。
任桃华也顾不得丢脸,就是抱着不松手,她不想象上次那样再也找不到他,崔准好说歹说她就是不松手,令在场的人都不忍直视。
崔准无法,便让其中一人下马留下,指着那匹高大的白马道,“你若能骑得,便随便你。”
紫鸳这时拿着她的灰鼠皮披风气喘吁吁地跑来,给她裹在身上。
任桃华破涕而笑,这可难不倒她,卢氏没失宠那两年,任明堂给她和任梨姿专门请过马术教习,她和任梨姿都练得马马虎虎,可是骑马赶路还是不成问题。
任桃华踩镫上马,勒缰策马缓缓走了几步,掉转头看向崔准,有几分难敛的得意。
崔准面无表情,不再看她,一抖缰绳,说了句出发,一行人便如离弦的箭般的射出去,转瞬间已超了她几百米。
任桃华咬了咬牙,也催马跟上。
☆、第11章 小白花
第十一章
她的骑术不精,也不敢太快,所以总要落后前面的队伍一二百米,远远的跟着,有时侯落得更远,都看不见他们了,不过也不会差太多,在打尖时总会寻找到他们。
她身上没有铜钱,崔准也不理会她,只有殷鸿默默地过来把她的店钱和饭钱付了,在野宿时也会悄悄地拿来一些干粮给她。
第一天野宿时她看见树影幢幢风吹草动都是心惊胆战,后来就渐渐习惯,在离他们没多远的位置靠着树干就能睡上一宿。
幸亏此时已入二月,渡过长江,越往南走天气便愈加温暖,她裹着灰鼠皮披风,也熬得住。
这一行走了大约十天,终于到了一个繁华的大城。
这么多天困在马上,她骑术见涨,几乎也没落后几步,紧跟着他们就入了城。
眼见得崔准一行入了一间名为仙客来的客栈,把缰绳递给迎客的伙计,她也赶紧进了去。
店里的伙计很热情地接待着崔准一行,任桃华便在一旁默默等着。
那伙计给崔准安排了食宿,转过脸来看着任桃华。
任桃华轻声道,“给我来一间上房,来一碗面。”
那伙计应了声,“好了客官,请先付三天房钱,一共是一百五十文。“
任桃华一愣,怎么还有这规矩,不过崔准他们也没先付钱啊。再一想就明白了,崔准一行皆是衣着光鲜,她这一路摸爬滚打,实在是造得不成样子。
崔准看了眼殷鸿,殷鸿咳了声,“伙计,这帐记在我们这里。”
那伙计挤了个笑,“原来是一起的,不早说。”
任桃华吃了碗面,到了客房,要了洗澡水,仔细地洗了遍澡,才觉得神清气爽起来。
那伙计听说他们是一处的,便把她的客房安排到他们旁边,她这时听了听隔壁,却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她走下楼,问了掌柜,才知道崔准他们出去了。
她回了房里,直到很晚才听到他们回来的动静。
第二天一早,峰岚给她送来了一套新衣,一行人就又出去了。
任桃华很高兴,她正愁没有衣物换洗呢。
她换上新衣,豆绿色的襦裙,藤青的褙子,简约大方,很是合适。
她突然发现掩了她那张惹祸的脸也有好处,以前出个门都要接受铺天盖地的眼光洗礼,如今她连混迹于市井茶楼都泯然于众,十分之自在。
她无事可做,便要碟酱牛肉在楼下大堂里慢慢吃着,正在往窗外看着,却感觉有人在对面坐下,她一抬头,大吃一惊。
对面的两个人,一个大约四十余岁,浓眉利目,络腮胡子,正是那康王手下的头领,另一个年纪大约还不及三十岁,却畜着短髭,面容白皙,记得好象也是和她一块从梁宫里冲出来的。
这么快就找到她清算旧帐了?
那络腮胡子大笑,“特使,我在百味居等了你两个月,你终于来了。“
任桃华摸了摸鼻子,苍天,还真有个百味居,那么,这里是吴越的都城西府?
她进城门时追赶得急,也没注意这是哪个城池,今日见邑屋繁会,正想打听一下是哪里。
那络腮胡子又拍了拍旁边那人的肩,笑道,“陈副将硬说你骗咱们的,我就说不会,你一个小姑娘家冒着生命危险无缘无故的骗人作啥。”
任桃华讪笑,她可不是无缘无故的。
那络腮胡子看了看桌面,说太简陋了,便招呼伙计给上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又要了几坛的酒,说是要给特使接风洗尘,不一会儿,又到了几个人,任桃华大约认得都是那次在梁宫并肩作战的高手。
任桃华硬着头皮和一大群老爷们喝着,这帮人,喝酒都不用酒盅,用海碗,一整还要干了。
原来那天分别以后,他们一路往吴越,却在半途听闻康王被杀的消息,一伙人就散了大半,那络腮胡子头领叫童雪川,是神武军的指挥使,因康王对其有救命之恩,他对康王忠心耿耿,仍要往西府等侯遗命,还有一些半信半疑的也没有走,还有副将陈洛,康王一直很器重他,他也没离去。
“特使,康王,真的被杀了?”
见任桃华不否认后,那些人都是面有戚色。
“康王可有遗命?“
童雪川不死心,康王是否让他扶持幼主,或者是给他复仇血恨之类的?
任桃华看他一副要舍身成仁的态度,一咬牙,反正骗一次也是骗,骗一百次也是骗,就当积德行善了。
“康王说,他若死去你们就地解散,莫再以他为念,成王败寇,他认命,不能和你们共富贵,是他对不住你们。”
一直心不在焉的陈洛抬头看了任桃华一眼。
一众人闻言皆是动容,良久,才推杯换盏,沉默的饮起酒来。
任桃华见气氛沉重,想调解一下,见他们衣着富贵光鲜,便问道“你们这段日子以何为生?”
陈洛一直没说话,这时却抢先吱声,“一路上,得了几家大户的资助。”
那群人皆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嘿嘿地笑了。
任桃华觉得他们神情古怪,一思忖就恍然了,其实就是洗劫了几家富人,这陈洛是个武人,却有文人的心思,跟她爹任明堂一般,再不堪的事也能说得冠冕堂皇米分饰太平。
说是乱世之中,有三种人最吃香,流氓、盐贩、强盗,这话果然是不差的。
就这样,很快就到了中午,他们大约喝了七八坛酒,大部分人都是醉眼朦胧了,只有陈洛和任桃华饮得少,可是任桃华酒量却浅,也是醉得和他们称兄道妹起来。
“童大哥,别再叫我特使,叫我……”她脑筋不大好使了,半天也没想出该叫什么。
她只好豪气干云的拍了拍童雪川的肩。
他们这一群人喳喳呼呼的,吵闹得大堂的人皆不得安生,但见他们是一帮凶横醉酒的武人,也没人敢来招惹。
陈洛看得直皱眉头,他虽是武将,可自幼也是读圣贤书的,且不说这帮武将粗鲁,就这位女特使,虽然现在没有男女七岁不同席之说,可这般也是太不象话了。
他正欲把这帮人打发回去,省得丢人现眼,却见得一个少年走向他们,那少年人抻手之际,他迅速一把去擒住那人手腕,厉声道,“你想做什么?”
那少年痛得啊的一声,转头叫了声公子。
陈洛一把抓着他不松手,一边也顺着他的视线转头看去。
门口站了一群人,皆是气势不凡绝非寻常百姓,其中一个瘦高个的年轻人,墨眉细目挺鼻薄唇,生得极俊,看起来也是儒雅蕴藉的文人士子,面色平静,只是望着他的眼神有些犀利寒凉,不知为何,只一眼就教他无端的心里一悸,由衷的不安起来,情不自禁地撒了手。
那少年气呼呼的瞪着他,一边揉着自已手腕。
任桃华醉眼朦胧地看见了峰岚,笑道,“峰岚,你怎么来了?”
峰岚瞪着陈洛,哼了一声,”夫人,公子令我扶您回去。“
任桃华站起来,推开要掺她的峰岚,一路跌跌撞撞地扑进冷眼旁观的崔准的怀里,崔准顺势揽住她,随即将她横着抱起,往楼上走去。
任桃华迷迷糊糊地抬手圈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偎依在他的胸膛。
陈洛看这一幕,弯腰作躬在身后朗声说道,”误会,还请恕罪。“
那公子身边的一个比峰岚大上一两岁的少年儒生笑了笑,回礼对他道了声,“即是误会,无妨。”
第二天,任桃华睡到日上三竿,才醒过来,只觉得头痛欲裂。
她隐约记得一点昨日的事,她喝醉了,后来有人抱她上楼,鼻端始终莹绕着一股子青草原野的冷香,混杂着熟悉的男人气味。
她心里荡漾了,是崔准抱她回房的。
但想到昨日的行迳又捂住脸,崔准会不会觉得她胡闹。
她发呆了一阵子,便穿好衣服,胃里难受,倒不太饿,只想出去透一下气。
出了门,却见门边有一个人正在侯着。
“特使。”
她记得这是昨天一起喝酒的人。
“指挥使在楼下预备了酒菜,请特使一叙。”
她想,大概是要与她辞行吧,只是她下定决心,这酒是绝不能再喝的。
可是后来却颇出乎她的意料,那童雪川竟说康王已殁,他想奉任桃华为主,共襄大业。任桃华简直惊呆了,莫说她这个特使是假的,便是真的,她还能带着一帮大老爷们去打天下抢江山。
“我养活不了你们。”任桃华有气无力的,笑话,她还朝不保夕的,得靠崔准赏一口饭吃呢。
童雪川大笑,“这个不用特使操心。”
任桃华无语,你们自已能抢是吧。
她磨破了嘴皮子,童雪川也不改初衷,后来她望望其它人,希望有人能提出反对意见。
陈洛其实已打定了主意,他并非盲从之辈,他也早看出来,任桃华的特使身份经不起推敲,便是真的他也不愿追随一个妇道人家,虽然他看得出任桃华这人的心肠不错体恤下属,但他是个有大志的,只是昨天他见到崔准,第一眼就感觉这人决非池中之物,就那些手下就不一般,除了那个不济的小厮峰岚,哪一个都不是善茬,连那个皮笑肉不笑的少年儒生,除心狠手黑诡计多端还有不差的身手,昨天他这伙人虽然都醉了,可也不是寻常几个高手能摆平的,他抚着手腕,现在还疼着呢,虽然用了点诡计,可是他也服气,他一向认为,不用脑子的那是匹夫之勇,不足共事,既然昨夜崔准已审清了他们的底细,跟着他也不失为一个良好的选择。
这伙人名义上童雪川是头领,灵魂人物却是陈洛,心思缜密有勇有谋的陈洛一向是这伙人的主心骨,见他点头,其它人也纷纷附和。
最后任桃华无奈便道,“你们要跟着我,得我相公首肯,我去问他一声,再给你们答复。“
陈洛微微一笑,本来投奔的就是他,自然需得本人应承。
到了下午,崔准回来,直到黄昏晚饭之后,她才在一大堆人面前跟他提了这事,崔准沉吟片刻即道了声也好,很痛快地应承了,但却没提及这伙人的薪俸由谁出,当着大伙的面,她也没好意思提及。
第二天一大早,仙客来就来了贵客,一辆华丽的枣红色软呢大轿停在了门口,数十位吴越兵在门口肃立,大轿上被丫头掺下来一个年轻的贵妇。
任桃华怔到当场,时光淌过五年,她再次见到了马月溶。